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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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XX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按照《@@市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实施要求,本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有利于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素质教育的学校文化。

为保证综合评价的顺利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更好地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制定细则如下:
1、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1)“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
①思想品德的三级指标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
②社会实践的三级指标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
③德育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2)“智”的二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
①学习表现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
②实践能力的三级指标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
③学习能力的三级指标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
④学习成绩的三级指标主要是各学科(德育、体育、美育学科除外)成绩。

(3)“体”的二级指标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
①健身锻炼的三级指标包括锻炼习惯、健身能力两个方面;
②身体健康的三级指标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
③体育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4)“美”的二级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
①艺术活动的三级指标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
②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5)爱好特长包括:用50个字概述性表述思想品德突出表现和兴趣特长表现;特长;社会工作经历;考试学科竞赛获奖。

2、评价办法
(1)个人自评:自我评定。

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对自己负责,对集体负责,客观评价自己。

(2)学生小组评:班级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六人民主评议小组。

六人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一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

小组打分时,须有学校中层干部(不担任毕业班教学)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3)教师评:由担任班级教学的四名教师(含班主任)联合评定。

3.分值比例
(1)个人自评、小组评、教师评满分都为10分,总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30%。

优良为10分,合格为9分,小组与教师评定的优良学生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5%。

根据各采分点的权重累计得出的总分,前25%为优良,其余为合格。

不合格者上报校长室审批。

(2)“德”、“体”、“美”中四年的学习成绩每年将“80分以上”转为分值2.5分,将“80分以下”转为分值2分;如果成绩是等第,优、良是2.5分,合格及以下是2分。

(3)“智”中的基础课程学习情况
①考试学科学期成绩以期中、期末各占40%、60%进行计算;
②考试学科学年成绩以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分别占40%、60%计算;
③六至九年级总成绩按各年级学年总成绩的10%、15%、30%、45%计算
四个学年的各门考试学科的百分制分数按比例分别折算为语数外150分制、物理90分制(初二学年占30%,初三学年70%)、化学60分制(初三学年100%)、累计出考试学科四年的总成绩。

其中,九年级第一学期成绩,平时占20%,期中占30%,期末占50%;第二学期成绩,平时占40%,4月份的模拟考占60%。

非考试学科(历史、地理、信息、生命、劳技)以合格、不合格计算。

四年合格将四年成绩设定为每门10分记入总分、如出现不合格情况则记为8分。

中途转学:若学生中途转入,如初一转进的学生,学年成绩按三年分别已30%、30%、40%的比例进评估;如初二转进的学生,学年成绩按两年分别以40%、60%的比例进行评估。

若在推优工作中需要区别时,中途转学的学生成绩低于起始入学的学生同等成绩。

“智”中的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

自主拓展型课程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若所有拓展课情况成绩为合格,则将拓展型课程总成绩计算为20分,如在拓展型课程中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根据级别给予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6分。

“智”中的研究型课程学习情况。

每年都完成学校的研究型课程学习任务给总成绩20分,如在探究型课程中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根据级别给予加分奖励,最高不超过6分。

(4)“爱好特长”中的社会工作经历是指对学校工作起重大积极作用,并在区内乃至市内产生影响的表现突出的学生,上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工作小组审核给予特别加分,所加分数按考试学科市级竞赛三等奖计算(已享受中招优秀加分政策者,学校不再给予特批加分)。

“爱好特长”中的特长指的是艺术、体艺、科技类考级和市教委、市科技中心认定的竞赛项目。

(具体见附件2)。

艺术、体艺、科技类考级根据级别情况分成高、中、低三级分别给予加分。

以证书为据,取最高一次计算;3、4级加2分;5、6、7级加3分;8级以上加4分。

(考级证书只取最高值,不可累计加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个性特长加分14分、13分、12分。

同类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算;不同类项目竞赛奖励分数可累计计算。

国家级以上竞赛获等第奖,按市级一等奖计算。

“爱好特长”中的竞赛获奖指的是除“特长”中的竞赛以外的区级及以上考试学科竞赛(见附件3参考)。

区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6分、5分、4分;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7分、6分、5分;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8分、7分、6分。

(同一项目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此项加分与特长加分不重叠)。

注:个性特长加分必须有复印件存档(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复印属实”,写明时间),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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