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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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8.01
•【字号】宿政办发[2011]26号
•【施行日期】2011.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网网友给
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正确处理网络舆情,畅通群众诉求途径,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督查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承办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的办理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一名领导分管市政府督查室,对督查室的业务工作和办理进展情况予以指导和督促。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省督办舆情的督办、反馈,并全程指导督促各承办单位舆情办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具体承办省督办舆情办理工作,接受市政府督查室的业务督导,并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和要求办理,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结果。
进一步形成市政府办公室总揽全局,分管副主任具体指导,督查室严格督办,各地各部门落实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督查程序
对于省督办舆情的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做到依法、公开、高效。
市政府督查室接到省督办舆情后,及时呈送给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阅示,按照市领导批示及时转至承办单位,并对承办单位办理实效和质量进行全程督导;各承办单位接到省督办舆情后,要遵照督查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遵守办理时限,在省政府督查室规定的届满日期5个工作日前,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上行文格式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回复的,要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具体情况并说明不公开回复理由;市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部门上报调查材料后,要进行复查核实,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上报省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召开会议、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省督办舆情办理情况开展督查,对各承办部门办理过程中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疑难事项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妥善处理,确保对人民网网友的回复及时、客观、公正、合法。
如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在时限届满前向省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对人民网网友的留言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三、完善奖惩机制
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年终将对省督办舆情办理工作进行考核。
对省督办舆情办理成效显著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省督办舆情解决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的部门和单位,建议追究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