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民航班车票价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民航班车票
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03.13
•【字号】黑价经字[2002]47号
•【施行日期】2002.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太平
国际机场民航班车票价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2]47号2002年3月13日)
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省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正式执行批复的民航班车票价的函》(民航黑管局函[200218号)收悉。
为进一步改善民航旅客乘车条件,给旅客提供良好舒适的乘车环境,你局投入大量资金对民航班车进行了更新改造,受到广大乘车旅客欢迎。
鉴于省物价局黑价经字[2001]34号文件规定的班车票价试行期已满,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同意你局继续按黑价经字[20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