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疫防控错峰开学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和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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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疫防控错峰开学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和学校食堂如
何制定防控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个确保”。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疫情在学校扩
散和暴发,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
持科学评估。

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
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严格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复核,坚持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学。

(三)坚持
因地施策。

按照“错时错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各
地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有条不紊地做好开学工作。

二、开学时间安排根据统一安排,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作为第一
批次开学,开学时间为2022年4月7日。

根据分区分级、错峰开学、错
时返校的原则,其他学段和年级拟分两个批次开学安排。

第二批次:小学
五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三批次:小学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批次、第三
批次的开学学段和年级安排可视情况调整;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开学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后,由市疫情防
控指挥部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服务、校内
午托等课后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缓恢复。

驻高校和区直中职学
校开学批次和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提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后按程
序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有关方案和制度3月23日前,各县(市、区)
要制定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
报市教育局备案,各高中初中学校制定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备
案。

各学校要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
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小学、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
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组织开学准备
工作自评复核
1.做好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的衔接工作。

各学校正式开学恢复课堂教
学后,原则上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
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和农村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
体的关爱、帮扶、指导,确保在每位学生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和内容的基
础上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

坚决防止以居家网上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
课堂教学。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返校。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好资助对象的摸排和
审核工作,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3.妥善处理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和就业指导工作。

职业学校要重点关注
在岗实习实训学生,加强与实习学生的沟通联络,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做
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对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缓并制定延期方案。


理调整优化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尽量不延
迟毕业时间。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切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
的就业保障工作。

4.重点关注未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

学校要及时精
准掌握未返校学生的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和困难,重点给予关爱。

各学校
对未返校学生要开展“一对一”线上结对助学活动,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5.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对校园及其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食品饮水安全、消防安全和
校车管理,强化学校“三防”建设,确保涉校涉生安全。

6.做好控辍保学
工作。

压实“双线四包”控辍保学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宣传教育、排查核实、辍学劝返和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
卡贫困户学生零辍学成果。

7.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和各学
校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切实
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各项数据的唯一性和准
确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指挥部各工作组
履行好开学工作职责,确保安全有序开学。

(二)明确责任分工学校主管
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开学准备工作二十条”逐
项抓好落实,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
各项工作。

卫健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开学复核检查工作,指导学
校做好防控宣传教育、校园消杀、自备水源、二次供水检测和应急处置等
工作。

工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帮助学校筹措防控物资,加
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

宣传部门要加强涉校涉师涉生疫情防控的正面
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网信部门负责涉教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
信息监测和处置。

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开学秩序的维护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
境的治理,依法查处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政部门
负责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师生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学校特别是驻桂林高校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
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
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要组织教育、卫健、人社、交通等部门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严格复核,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县(市、区)学校开学前后的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各学校不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导致学校不能按时开学或开学后出现严重疫情防控问题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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