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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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7篇
篇1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1. 本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工程名称)。

2. 投保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及其风险状况承担告知义务,对保险公司的问询应如实告知。

二、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暴风雨等)导致的工程损失。

2.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

3. 因工程设备质量问题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4. 其他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
1.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2.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四、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为准。

五、投保人义务
1. 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

3. 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

4.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损失扩大。

六、保险公司义务
1. 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对投保人的咨询、索赔请求及时进行处理。

3. 保守投保人商业秘密。

七、赔偿处理
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及损失评估。

2.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并依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
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公司,对于建筑工程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需投保相应保险以规避潜在损失,故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筑工程保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拥有或租赁的建筑物、设备、材料以及相关人员。

二、保险范围
1. 建筑物、设备、材料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2. 相关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及人身伤亡赔偿。

三、保险期限
1.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根据甲方需求及乙方要求设定。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
1. 双方约定具体保险金额按照工程进度及设备价值等情况进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记载。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收到保险费后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五、保险责任
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2)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向乙方报案并申请索赔;
(3)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及文件。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对甲方的索赔请求及时进行处理;
(3)对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及文件进行审查。

七、免责条款
1. 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的损失;
(2)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导致的损失;
(3)其他依法不予赔偿的情形。

2. 具体免责条款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八、争议解决
1. 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篇3
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筑工程保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保险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建筑工程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减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因
素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保险标的
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财产和人员。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物内设备、建筑材料、施工人员及第三方责任等。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
一、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及相关风险确定。

二、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对因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建筑物损失进行赔偿。

二、对因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进行赔偿。

三、对第三方责任进行赔偿,即因甲方建筑工程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势力的行为等。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等。

三、政府行为或公共当局导致的损失。

四、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

五、其他依法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一、保险费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的风险状况及保险金额确定。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给乙方。

第七条赔偿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证明及损失清单。

二、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损失进行核定,并在核定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赔偿款。

三、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资料。

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故意隐瞒事实导致乙方无法核定损失,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篇4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1. 本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工程名称)。

2. 投保人对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以及其合法利益均为保险标的。

二、保险责任
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件。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详见保险条款。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四、保险期间
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投保,并在保险期间内按时续保。

五、投保人义务
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其他约定义务。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保险人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赔付保险金。

2. 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处理,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
支持。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1. 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内,甲乙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3.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物内的设备、材料和人员等。

具体保险范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体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如工程竣工后仍有未完成的保修责任,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具体保险期限由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保险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1. 火灾、爆炸;
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3. 建筑物本身的缺陷或设计错误;
4. 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5. 其他约定在保险合同中的风险。

五、赔偿处理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事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理赔。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按约定将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用退还给甲方。

具体合同解除与终止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双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

八、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
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

篇6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经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装修、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责任
1. 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3)建筑物结构崩塌、墙体开裂等意外事故;
(4)其他在本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

2.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过错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3.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甲方可根据需要选择延长保险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申请进行相应调整。

五、赔偿处理
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可能提供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请求进行审核。

如属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按约定进行赔偿。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且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甲方在保险期间未支付保险费;
(3)保险标的转移或变更,且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

2.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保险期间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承担保险责任的,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7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本次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二、保险责任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第三者责任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2. 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3. 施工现场人员伤亡赔偿责任;
4.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
1. 保险金额:甲方按照工程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四、保险期限
1. 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险期限,甲方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
乙方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保险赔偿
1.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
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请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如因甲方原因
导致损失扩大,乙方有权对扩大损失部分拒绝赔偿。

六、免责条款
1. 因甲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2. 因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投保前已存在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保险责任。

4. 其他约定免责情形,具体在保险合同附加条款中载明。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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