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大厦电容器更换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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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大厦电容器更换施工方案
单位名称
2017年4月
一、适用范围及编制目的
1.1适用范围
用于都城大厦电容器更换作业。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8号都城大厦。

1.2编制目的
大楼共设5组UPS设备保障信通机房、视频会议室等重要负荷供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已出现漏液和膨胀现象。

为确保整个大厦供电系统在用电高峰中能安全运行,建议更换电容器,及更新部分节能灯具。

为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此方案。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GB7260.1-2008
《限制触及区使用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GB7260.4-2008
《电磁兼容性(EM)要求》GB7260.2-2009
《不间断电源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CSC/T43-2006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DL/T 1074-200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8
《电气装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通用图籍》(92DQ6)。

《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常用灯具安装》(96SD469)。

三.现状分析
3.1电容器自投运以来,已经运行了8多年了。

由于各种不同程度的老化,频繁出现漏液等缺陷,电容器由于一直末处理过,正在形成新的缺陷。

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四.改进方案
4.1采购的施工主材、设备品质不应低于原系统材料、设备的品质,且必须与原系统兼容匹配。

4.2更换原旧的电容器共56只。

4.3维修1#~5#UPS控制柜内主控电源板5块。

4.4单管灯及支架140套,双管灯及支架135套,雷达LED灯管410支。

五.施工技术措施
5.1施工准备
5.1.1技术准备:按规程、厂家安装说明书、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
5.1.2人员组织: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和技术工人;
5.1.3机具的准备:按施工要求准备机具并对其性能及状态进行检查和维护;5.1.4准备好电容器改更换需备品、工具及材料等;
5.1.5做好施工停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1.6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看护电闸,不得随意合闸。

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5.1.7施工现场设置警界线,外来人员及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1.8电容器拆除先断开高压电缆,并将电缆退至安全地方后对电容器及电容器柜进行拆除工作;拆除原线路电容器,并将新电容器安装就位。

5.1.9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所有连接螺栓都必须紧固到位,并经工作负责人和质检人员确认。

5.2 基础检查
5.2.1 根据电容器到货的实际尺寸,核对现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位置、尺寸,如果不符合要求,需通知现场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2.2 清除基础槽钢表面的灰砂,核实基础槽钢可靠接地。

5.3 设备搬运及开箱检查
5.3.1 设备在搬运过程中,不许倾翻、倒置和遭受剧烈震动。

5.3.2 开箱检查,电容器应转运到便于安装的位置才准备开箱。

设备开箱检查产品的铭牌数据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如产品型号、额定容量、额定电压等,并检查出厂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包装箱内零部件应与装箱清单相符;检查产品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和变形,检查电容器的本体有无渗漏,电容器套管有无破损和裂纹,连接线是否有松动绝缘是否有破损,表面是否有脏物等。

5.3.3 电容器开箱后,按电容容量分别存放,并由试验人员进行电气试验,检查容量及绝缘,并按容量进行配合分组。

5.4 电容器安装
5.4.1 电容器到现场后根据实际到货框架尺寸由厂家协助确定其中心线,画出中心线。

组装式电容器可分层安装,一般不超过三层,层间不应加设隔板,电容器的构架应采用非可燃材料制成。

构架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下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不应小于0.3m,电容器的母线对上层构架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每台电容器之间的距离按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安装,如无要求时不应小于50mm。

5.4.2 根据图纸组装电容器组,支架的水平度、垂直度要满足规范要求。

其中心水平误差不大于1‰且不超5mm,垂直误差不大于1.5‰且不超5mm。

5.4.3 电容器二次搬运。

电容器搬运时应轻取轻放,要注意保护瓷瓶和壳体不受任何机械损伤,搬运时电容器应处于直立位置,利用外壳两侧的吊环搬运,严禁利用电容器套管进行搬运。

安装电容器,外壳间距要均匀,排列整齐,螺栓紧固均匀,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连接,铭牌应朝外。

注意安装时观察一下三相电容量的值,最大一相与最小相的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5%(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规定)。

电容器组内侧吊环与接地端的连接,应与接地角钢接触良好,以保证电容器外壳经构架可靠接地。

5.4.4 安装母线支柱绝缘子,要求绝缘子中心线误差不超过2mm,高度误差不超过2mm,而且安装时要求均匀紧固螺栓,严禁先紧一个螺丝,再紧另一个螺丝,避免造成瓷瓶破裂。

母线相邻支柱瓷瓶的距离应不大于1.2m。

5.4.5 在平直的槽钢上进行母线平整加工,按安装长度进行下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母线弯曲、开孔及安装,注意母线表面不得有毛刺或锐角,母线弯曲前要经实测母线长度并放样,母线的搭接面涂电力复合脂。

5.4.6 电容器组用母线联接时,不要使电容器套管(接线端子)受机械应力,压接应严密可靠,母线排列整齐。

一般应采用角形联接,电容器联接线应采用软铜编制带线,接线应对称一致,整齐美观,线端应加线鼻子过渡,并压接牢固可靠。

5.4.7 安装跌落式熔断器,要求熔丝长度一致;使得跌落指示牌排列一致。

拧紧电容器套管螺帽时应使用力矩扳手,且扭力不应大于50Nm,以免损坏套管。

5.4.8 母线安装完后用力矩扳手检查,力矩大小可参见表5-1。

表5-1 螺栓规格及相应的力矩值
5.4.9 母线标志相色符合要求,但电器的载流接触零件与母线连接处10mm内均要裸露。

在电容器外壳上贴上标签,标明其编号。

5.4.10 安装网门围栏,要求网门围栏制作平整,没有明显变形,接地良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因运输的变形,应现场通过矫正使之平整,进出门活动部分需用软连接接地。

围栏网门不应形成闭环造成网门发热。

5.5吊装注意事项
密集型电容器吊装时,绑绳位置要适当;严禁设备倾斜时而将设备吊起;吊装重物离地面100mm左右时,应暂停起吊,检查吊索是否平衡,绳索是否牢靠;就位时纵向、横向中心线符合规范要求。

附件无缺陷且固定牢靠,油位正常,油样、附件按要求送检。

5.6 安装后的检查
5.6.1 所有螺栓紧固情况,应紧固良好。

5.6.2 带电部分到接地部分,不同带电体间的距离、带电部分到网状遮栏的距离符合要求。

5.6.3 母线相邻支柱瓷瓶的距离应不大于1.2m。

5.6.4 设备及台架接地应符合要求,母线相色应符合规范要求。

5.6.5电容器套管芯棒应无弯曲或滑扣。

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

外壳应无显著变形,外表无锈蚀,所有接缝不应有裂缝或渗油。

5.6.6 三相电容量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5%。

5.6.7电容器构架应保持其应有的水平及垂直位置,固定应牢固,油漆应完整。

5.6.8电容器的配置应使其铭牌面向通道一侧。

5.6.9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

5.6.10且不超过5mm,垂直度不大于1.5‰且不超过5mm。

5.6.11电容器的母线安装质量比较关键,母线各搭接面应加工平整,并涂电力
复合脂。

连接螺栓应用力矩扳手紧固。

5.7灯具安装工艺流程:
5.7.1检查灯具→组装灯具→安装灯具→通电试运行
5.8灯具检查:
5.8.1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和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5.8.2各种型号的灯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具有厂牌、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出厂日期。

5.8.3大型灯具和特殊灯具配件要齐全,金属灯具应设置专用接地螺栓。

5.8.4金属灯具不允许有镀层脱落现象,非金属灯具不允许出现破损及扭曲变形。

5.8.5灯具的安装螺丝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5.8.6导线的线径,外观及绝缘层厚度应满足行业标准的规定,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并有产品出厂的合格证。

5.9通电运行
5.9.1灯具安装完毕,首先进行各支路的绝缘测试。

检查灯具装配中,导线连接有无断路、短路及绝缘层损伤。

5.9.2、绝缘测试合格后,按区段逐级送电运行。

5.9.3运行中定时检查控制灯具的开关及导线的发热情况,同时检查控制开关是否开断灵活,接线是否正确。

5.9.4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为开启,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5.11成品保护
5.11.1灯具进入现场后应码放平整、稳固,注意防潮。

5.11.2灯具搬运、安装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5.11.3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灯具污染。

5.12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2.1成排灯具的中心线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拉线调好。

5.12.2采用木结构装灯具时,导线接头应采取防火措施。

六、现场人员组织机构
我公司将派出指挥过大型工程、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组织能力强的同志担任项目经理,选派专业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担任现场工程师,并挑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具体负责专业系统的施工。

6.1 项目组织机构表
6.2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能关系框图
七、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能描述:
7.1项目经理职能描述
7.1.1项目经理部接受业主、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项目一切事项的实施工作,保证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受到有效、完善的控制,按规定时间,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

整个工程由项目部整体负责,对外统一协调,对内统一组织指挥、统一施工布署。

项目部对总包、业主负责,专业施工队在项目部的指挥领导下互相配合、互相协作、互创条件,保证工程的总体目标。

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能如下:
7.1.2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实现对项目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7.1.3接受业主、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按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改进不足;
7.1.4按合同对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效的控制项目过程,控制项目成本,调动、协调项目部人员,优质完成任务;
7.1.5组织制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质量控制计划、系统及设备内外部接口协调方案、系统调试计划、质保期服务计划等项目实施计划;
7.1.6编制现场管理、图纸文件管理、采购与供货管理、检验与试验、试运行、各种验收、培训等计划及实施方案;
7.1.7直接或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所有项目实施计划及方案的执行情况,并直接对完成效果考核;
7.1.8管理、监控施工过程,协调内部及外部关系,使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7.1.9管理内部接口、协调外部接口;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调整计划,使之与项目总体计划、进展相关联,并切实可行;
7.1.10按期向业主、总包及监理工程师报送月、季、年度计划和总结,及时报告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及建议;
7.1.11管理全部项目资料、文件、图纸,项目竣工时向业主提供完整、详实的工程文件、资料;
7.1.12管理质保期内的所有工作;
7.1.13有权调离项目经理部下属所有机构不胜任本项目要求的任何人员,并挑选合格人员随时加入本项目。

7.2主要负责人职能描述
7.2.1项目经理由公司领导小组在投标时任命,代表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全面管理,并对项目负责;
7.2.2项目经理直接接受业主、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质疑,将所有指令、质疑消化、分解后指派项目经理部下属相关部门执行,并向业主、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答复该指令、质疑的实施、解决结果;
7.2.3合理组织、调配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人员及供货商、安装商为项目服务,协调关系;
7.2.4管理项目经理部日常事务;
7.2.5监控项目实施计划的执行,当工程进度计划受各方面原因影响其实施时,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7.2.6监控项目各阶段的质量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偏差及不合格事项;
7.2.7合理分配项目资金,控制项目成本,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7.2.8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及阶段会议,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计划;
7.2.9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及各部门工作,对不合格人员及时处理,并立即调配、补充合格人员;
八、安全保证体系及消防措施
8.1安全管理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轻伤频发率控制在1‰以内,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8.2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专业分包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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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图
8.3 安全措施
8.3.1安全生产工作以严肃法规落实责任、消灭违章、强化管理为中心,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

在施工中,我公司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8.3.2参加该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程,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3.3各项施工方案要分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书面向施工人员交底;各分项施工前要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8.3.4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工长对施工人员要作好工程介绍和现场安全教育。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8.3.5未经甲方工程部同意的参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在获准进入现场时,
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上应有明显表示)。

8.3.6凡两米以上高空作业需搭设脚手架,工长要事先提出支搭架子要求。

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8.3.7安装使用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架子有无糟朽现象,有无探头板。

施工周围应及时清理障碍物,防止钉子扎脚或其它磕碰工伤事故。

8.3.8加工现场机具布置必须符合安全规范,机具摆放间距必须考虑操作空间,机具摆放整齐,留出行走及材料运输通道。

8.3.9材料搬运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选择好安全通道。

大型重要设备运输要编制设备运输吊装方案。

8.3.10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建设部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执行,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通过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照明用电必须用36V低压电。

电焊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

8.3.11施工班组每日针对工程情况进行“三工”教育并有安全活动记录,工程负责人要按规定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查隐患、查漏洞、查麻痹思想,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好有关记录。

8.4劳务用工管理
8.4.1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8.4.2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8.4.3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
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B、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C、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D、北京市国网中兴公司都城大厦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E、讲解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8.4.4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
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主要内容如下:
A、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B、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C、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8.4.5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在向施工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施工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8.4.6每日上班前,施工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8.4.7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8.5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8.5.1管理目标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发生的目标。

8.6消防保卫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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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消防管理机构图
8.7消防保卫措施
8.7.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8.7.2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盗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

8.8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
8.8.1成立治安小组
成立由项目部经理为组长、各专业分包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小组,在总包单位的统一指挥下,对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进行实施。

8.8.2根据施工情况成立1~3人现场“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治安检查工作。

8.8.3建立多层次的治安保卫组织,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治安保卫管理机构。

义务治安保卫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8.8.4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与各施工队负责人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使治安保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8.8.5消防工作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工作要作到五同时:同进度、同检查、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义务消防组织。

专职消防人员要时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主动接受各级检查,电气焊用火前应先办理用火手续,并设专人看火,看火人员应具备有足够的消防工具。

同时电气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电漏气,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遇五级风以上时,室外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5)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6)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7)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

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
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

九、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9.1质量概述
9.1.1本工程设施完善,工程技术质量要求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材料设备质量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检验批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不小于99%。

9.1.2在施工中我公司将完全按照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手册的执行,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不合格产品决不放行到下一工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合格。

9.1.3 加强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明确质检人员的职责,配备专业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

9.1.4 要严格地按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特别是设备安装要详细地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施工要求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9.1.5 施工前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班组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图纸上技术要求,对图纸应进行审核,要到现场核实条件是否和图纸相吻合,确定无误方可施工。

各项施工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同时应遵照方案作好书面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内容、范围、质量标准、施工程
序和方法及施工进度要求等。

9.1.6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地按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特别是设备安装要详细地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到场设备要与图纸进行仔细核对,检查各项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1.7 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作好记录。

所有设备材料做到无合格证及材质单一律不许进场,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9.1.8对于各类机房、公共区域吊顶内等各专业交叉复杂的部位,预先组织各专业进行图纸综合会审,经批准后,再进行施工,以免造成安装后再拆改。

9.1.9 凡是隐蔽工程都要经业主、监理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9.1.10 及时采用新的施工工艺与施工方法,禁止使用已过时的方法与标准。

9.1.11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自检员应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并正确填写好施工记录,对不合格工序必须返工或报废。

9.1.12 专职质检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工序或成品随时抽检和最终检验,严格处理不合格工序和产品。

9.1.13主要技术、质量职能关系框图详见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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