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智慧水系(东部水系)连通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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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5年4⽉
建设单位:⼴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项⽬名称: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
评价单位:⼴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2号
法定代表⼈:吴友明
总⼯程师:崔侠(教授级⾼⼯)
项⽬负责⼈:廖庆⽟(农林⽔利类登记证编号:A28020430700)
⽬录
1前⾔ (1)
1.1任务由来 (1)
1.2环境影响评价⼯作程序图 (2)
1.3环评主要结论 (4)
2总则 (9)
2.1评价⽬的 (9)
2.2评价原则 (9)
2.3编制依据 (9)
2.4评价标准 (13)
2.5评价重点 (13)
2.6项⽬所在功能区及执⾏的环境标准 (13) 2.7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筛选 (16) 2.8评价等级 (18)
2.9评价范围 (19)
2.10环境保护⽬标 (20)
3项⽬概况与⼯程分析 (21)
3.1项⽬概况 (21)
3.2⼯程现状 (22)
3.3⼯程特性 (23)
3.4⼯程布置及主要⼯程内容 (25)
3.5主要建筑物 (27)
3.6其它构筑物 (31)
3.7观绿化设计 (32)
3.8施⼯组织设计 (35)
3.9⼯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38)
3.10⽔⼟保持 (38)
3.11⼟⽯⽅平衡 (38)
3.12⼯程管理 (39)
3.13施⼯总进度 (39)
3.14⼈员配置 (39)
3.15投资估算 (39)
4⼯程分析 (40)
4.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40)
4.2⼯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42)
5沿线环境概况 (47)
5.1地理位置 (47)
5.2⾃然环境 (47)
5.3社会环境 (49)
6项⽬沿线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3) 6.1环境空⽓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3) 6.2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56)
6.3地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6.4地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3)
6.5底泥(⼟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64)
6.6陆⽣⽣态调查与评价 (67)
6.7⽔⽣⽣态调查与评价 (82)
7施⼯期环境影响评价 (103)
7.1施⼯期⽔环境影响评价 (103)
7.2施⼯期空⽓环境影响评价 (104)
7.3施⼯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105)
7.4施⼯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07)
7.5施⼯期⽣态环境影响评价 (108)
7.6施⼯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11)
7.7施⼯期底泥环境影响分析 (112)
8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14)
8.1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14)
8.2营运期环境空⽓影响评价 (117)
8.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124)
8.4营运期景观影响评价 (126)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9)
9.1施⼯期环境保护措施可⾏性分析 (129) 9.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可⾏性分析 (135) 10环境风险分析 (137)
11项⽬选址规划合理性、合法性分析 (138) 11.1项⽬建设必要性分析 (138)
11.2项⽬建设合法性分析 (142)
12污染物总量控制 (147)
12.1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原则 (147)
12.2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147)
13公众参与 (148)
13.1公众参与的⽬的和意义 (148)
13.2公众参与对象 (149)
13.3公众参与调查步骤和调查⽅式 (149) 13.4调查意见 (155)
13.5公众参与⼩结 (158)
1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0)
14.1环境保护投资 (160)
14.2环境损益分析 (160)
14.3社会经济损益分析 (161)
14.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62)
15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计划 (163)
15.1环境管理计划 (163)
15.2环境监测计划 (168)
15.3施⼯期的环境监理 (170)
15.4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指标 (171)
16评价结论与建议 (172)
16.1⼯程概况 (172)
16.2项⽬沿线环境质量现状 (172)
16.3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措施 (174)
16.4项⽬选址的环境可⾏性分析结论 (181)
16.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富营养化应对措施 (181)
16.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82)
16.7公众参与结论 (182)
16.8综合结论 (183)
附件
1、环评委托书;
2、⼴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局《关于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可⾏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天发改函【2013】95号);
3、公参代表复印件;
4、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索引。
1前⾔
1.1任务由来
天河软件园是集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游动漫产业基地和国家⾼新区四块国家级牌⼦于⼀⾝的华南地区发展软件产业的重要基地,分为市中⼼商务区域的建成区和天河东北部的⾼唐新建区两部分。
⾼唐新建区处于萝岗⼴州⾼新开发区、科学城⾼新区、五⼭⾼校科研区以及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产业集聚区的地理中⼼,拥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区域产业资源,是⼴州东进发展战略创新⾛廊的带动龙头。
《⼴州天河软件园⾼唐新建区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中,将⾼唐新建区产业定位为“未来⼴州科技创新核⼼区、⼴州东部⾼端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和⼴州科技总部结算与展⽰中⼼区”。
根据《⼴州天河软件园⾼唐新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唐新建区的功能定位是“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天河软件园的核⼼区,是以通信信息服务产业、数字创意产业、软件外包服务产业、⾦融创新服务业、电⼦商务产业为主导的社区化⽣态型⾼新技术研发区”。
总体发展⽬标为“可持续发展的、⾼度园林化、⽣态型、各项基础设施和⽀撑体系配套完善、对⼴州以⾄全国软件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的现代化⽣态型软件产业基地”。
形成“⼀⼼两轴⼋区”的功能结构,“⼀⼼”指中⼼区,“两轴”指⼗字相交的东西轴和南北轴,“⼋区”包括综合配套区、四个软件社区、现代制药与新材料加⼯区、⽣活居住区和旧⽺⼭公园。
本项⽬智慧城东部⽔系连通⼀期⼯程是⾼唐新建区相关配套⼯程,是智慧城东部⽔系建设的主要构成部分,服务于智慧城。
本项⽬⼯程位于天河软件园⾼唐新建区东部,包括旧⽺⼭以南新塘⽔库上游段、新塘⽔库及新塘⽔库与杨梅河连接段,项⽬中点地理坐标为:北纬(N)23°10′29.49″,东经(E)113°24′44.69″。
主要⼯程内容包括:
1)对新塘⽔库上游河道段进⾏综合整治,在满⾜防洪排涝要求的前提下,满⾜娱乐休闲的功能要求,整治长度约950m,总⾯积约11.2万m2;
2)对现状新塘⽔库进⾏清淤,堤岸加固及改造,增加⽔库的库容,使新塘⽔库满⾜防洪排涝标准,保证防洪安全,并为下游
连接段提供可靠补⽔⽔源;
3)对新塘⽔库溢洪道⼝进⾏改造,新建泄洪闸,提⾼并控制⽔库蓄⽔⽔位,增加⽔库库容,提⾼⾬洪调蓄能⼒;
4)新开挖新塘⽔库与杨梅河(西边坑)连接段,长约1.2km,将连接段建设成为景观河涌及绿⾊⽣态⾛廊,总⾯积约14.3万m2;
5)溢洪道⼝新建补⽔泵站及补⽔管道,为下游连接段进⾏补⽔;
6)新建⽔循环泵站及补⽔管道,使新塘⽔库及上游河道内的⽔体循环,保证⽔质;
7)⼯程范围内新建⾬⽔收集利⽤及⾬⽔⼊渗系统,结合绿地设置地下蓄⽔池等构筑物;
8)在⼯程范围内进⾏景观建设,包括景观建筑物、绿道、栈道、⼴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及《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第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的建设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持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甲级证书第2802号)承担了《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作。
接受委托后,⼴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建设项⽬所在地区域进⾏了实地踏勘,在调查环境现状和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并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编制了本项⽬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评价⼯作将在调查建设项⽬沿线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预测项⽬施⼯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降低项⽬施⼯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优化设计、合理施⼯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环境影响评价⼯作程序图
本项⽬环境影响评价采⽤如下图1.2-1所⽰⼯作程序。
图1.2-1 项⽬环境影响评价⼯作程序
1.3环评主要结论
1.3.1施⼯期对陆⽣⽣态的影响结论
(1)施⼯期对区域植被的影响
本项⽬扰动原地貌、影响⼟地⾯积0.3359hm2,其中⼤部分为⽔⽣植被,陆⽣植被较少,主要集中在连接段上,长约1.2km。
项⽬对连接段地表的扰动和破坏呈线性分布,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但随着项⽬建设进度的推进,该部分区域将成为河道⽔域、道路硬化覆盖或绿化,通过落实主体⼯程设计的⽔⼟保持措施和本⽅案设计的措施,扰动破坏区域得到治理,⽔⼟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在⾃然恢复期⽔⼟流失量将可控制在容许的范围内。
(2)施⼯期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
根据调查和估算,项⽬区10类植物群落⽣产量变化范围为6~19t/hm2不等,⼈⼯林的标定相对净⽣产量的级别较⾼。
总体来说,本项⽬区⼈⼯林、湿地等⼏个主要植物群落的净⽣产量相对较好,只要措施适当,在该区域进⾏植被恢复⼗分有利。
根据调查,评价区域10类植物群落的植物物种量变幅在6-28种/hm2之间,群落的物种量相对较低,群落类型基本为单⼀优势种形成的植物群落,如马占相思群落、类芦群落、⽑臂形草群落、尾叶桉群落等。
本项⽬所调查的主要植物群落环境综合指数均集中在IV级和Va级,说明项⽬区植被群落的⽣态环境综合级别为中低等。
但由于项⽬区⼈⼯林群落净⽣产量较⼤,恢复的潜⼒较⾼。
1.3.2施⼯期对⽔⽣⽣态的影响结论
本项⽬施⼯期间,会对新塘⽔库及周边⽔系造成⼀定的影响。
⽔库清淤、连接段开挖⼯程引起的环境变化会造成⽔库内及下游⽔系部分⽔⽣⽣物死亡,⽣物量和净⽣产量下降,⽣物多样性减少,淤泥的搅动也将导致⽔体富营养化程度上升,叶绿素含量和浮游植物数量增加,厌氧微⽣物增加,好氧浮游⽣物、底栖动物则因环境的恶化逐渐死亡。
除了影响到施⼯河段的⽣态环境外,项⽬施⼯对周边,尤其是下游河段也将带来⼀定的影响。
这些影响基本都是不利的,但同时也是可逆的,⽽且影响时间较短,在施⼯完成⼀段时间后,因施⼯造成的⽔⽣⽣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
(1)对⽔⽣⽣境的影响
⼯程施⼯利⽤机械式的挖泥⼑绞挖底泥,底泥被挖⾛后,由⾃然演替⽽来的河床环
境将会改变,原本深浅交替的地势会变得平坦。
同时,疏浚⼯程对底泥的翻动,使⽔中悬浮物增多,令⽔体的浊度变得更⼤,透光深度更⼩。
上述的环境变化,将影响到⽔⽣⽣物的⽣存、⾏为、繁殖和分布,主要是耐污种类增加,进⽽影响其它⽔⽣⽣态系统变化。
(2)对⽣物量和和净⽣产量的影响
清淤开挖施⼯时利⽤机械式的挖泥⼑具对⼟层绞割,机器的运作会杀死部分鱼类或⽔⽣⽣物。
⼤⾯积底泥的挖除以及翻动移位,会使各类底栖⽣物的⽣境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将死亡,因此,施⼯后⼤型底栖动物的⽣物量将⼤⼤下降。
库底性质的改变也会造成鱼类产卵条件的变化,不利于鱼类繁殖。
此外,⽔库透光度的下降,也会影响到⽔⽣⽣物的⽣产⼒。
然⽽,由于现状新塘⽔库的污染程度较⾼,很多⽣物都不适宜在这种环境中⽣长,⽔库中原有的⽣物量和净⽣产量并不⾼,因此,施⼯期⽔⽣群落⽣物量和净⽣产量的损失量不⼤。
(3)对⽣物多样性的影响
随着⽣存环境的恶化,部分⽔⽣⽣物死亡,⼀些对环境突变适应能⼒较弱的⽔⽣⽣物(尤其是迁移能⼒弱的底栖动物)将⾯临灭绝的危险。
⽽迁移能⼒较强的⽣物则会迁离施⼯⽔道。
这些物种的灭绝和迁出,会使⽔⽣⽣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有所减少。
此外,经挖泥⼑绞挖后,库底原本深浅交替的形势会变得平坦,⽽⽔体浊度的增⼤则使河流光照和温度垂直分层变得不明显,⽔⽣⽣境的异质性降低,⽔⽣⽣物群落多样性也将随之降低。
调查表明在新塘⽔库及杨梅河中⽣活的⽔⽣⽣物多是对环境耐受能⼒较⾼的物种,因⽽,除部分底栖动物外,⼤部分的物种可保存⽽不致灭绝。
⽽且这些⽔⽣⽣物都是当地⽔⽣环境中常见的物种,没有受保护或濒危物种,这使施⼯造成的⽣物多样性损失不会很⼤。
(4)对⽔⽣⽣态系统结构的影响
如前所述,⼤量⽔⽣⽣物的死亡,⽣物多样性的减少,会造成⽔⽣⽣态系统结构的变化。
随着施⼯的进⾏,⽔⽣环境遭到破坏,⼀些适应性较差的物种会⼤量减少甚⾄灭绝,⽽适应性强的物种则能保持数量稳定,甚⾄可能由于竞争或天敌的减少⽽异常上升,这种变化导致⽔⽣⽣物群落中种群相对⽐例的改变,不同的物种会有其独特的⽣活环境,因⽽有着其特定的分布。
另外,库底及河床性质的变化,会使⽔⽣⽣物的⽔平分布改变,⽽河⽔透光深度的变化,则使⽔⽣⽣物的垂直分布有所改变。
这些⽣境的单⼀化,会使⽔⽣⽣态系统的结构变得简单,削弱⽣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使⽣态系统退化,造成
⽣态系统稳定性下降。
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结束后,将会迅速恢复。
(5)对⽔体富营养化程度的影响
底泥疏浚⼯程对底泥和库⽔的搅动,会使⽔体化学成分的分布发⽣变化。
原本沉积在河床底泥中的⼀些化学物质会随着搅动⽽释放到⽔体中,并随⽔流扩散,从⽽影响到施⼯点下游的杨梅河。
由于⽬前⽔库的污染程度较严重,在其中⽣长的⽣物⼤多数都是耐污种,因此施⼯期对其影响有限。
施⼯结束后,由于受污染的底泥已被清理,景观绿化开始恢复,未来⽔库⽔环境将⼤⼤改善。
1.3.3施⼯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交通影响
本项⽬施⼯阶段施⼯占道,施⼯固体废物运输会增加周边道路的交通压⼒,严重时可能造成交通堵塞;交通堵塞情况下,车辆减速、怠速⾏驶,会增加汽车尾⽓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产⽣⼀定影响。
建设单位将积极与交通部门沟通,协助其在⼈流拥挤的路段要做好交通疏导,并做好交通组织⽅案,保证安全。
本项⽬施⼯期⼟⽅外运除可利⽤现有地⽅道路外,还需修筑部分临时交通道路与周边主⼲道相连形成交通⽹络,⼯程拟在新塘⽔库与杨梅河的连接段(约1.2km)修建施⼯临时便道,保证弃渣能及时外运。
项⽬临时建筑物包括仓库、办公、⽣活、⽣产临时施⼯⽤房等,集中布置在设计堤岸旁空地,靠近⼤观路,⽅便出⾏。
施⼯机械停车场设置在永久⼯程占地范围内。
不设专门的机械修配⼚及汽车修理⼚。
通过上述交通组织措施,配合指⽰信息、交警指挥等措施,项⽬施⼯期涉及道路的交通状况将得到较好的控制,有效疏导车流⼈流,将施⼯对交通的影响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2)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影响
本项⽬⼯程范围内现状房屋以C,D类临时房屋为主,主要位于新塘⽔库与⼤观路之间及苗圃中,新塘⽔库西边有⼀栋B4建筑,较破旧。
⽬前,⼯程范围内地块已完成征拆,⽆需进⾏移民安置。
(3)恶臭影响
⽔库清淤⽅式尽量采⽤⼲式清淤,南⾯靠近⽔库坝址由于⽔位较深,将采⽤绞吸式清淤。
⼯程施⼯期将施⼯现场划分为若⼲⽚区,各⽚区同时施⼯。
总体施⼯时间较短,清淤过程污泥产⽣的臭味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
此外,本环评提出淤泥即清即运的⽅式,不临时堆放淤泥,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只是暂时的,随着施⼯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为避免清淤时可能产⽣的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稳定,可减少清淤过程臭⽓的产⽣。
如发现部分清淤点有明显臭⽓产⽣时,采取四周建挡板、加强对施⼯⼯⼈的保护等措施,把受影响范围降⾄最⼩。
1.3.4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3.4.1营运期废⽔
本项⽬⾃⾝并不产⽣污⽔,主要为管理房⼯作⼈员及游客产⽣的⽣活污⽔。
⽣活污⽔经市政污⽔管⽹进⼊猎德污⽔处理⼚处理,处理达标后排⼊珠江前航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3.4.2营运期废⽓
本项⽬运营后⼤⽓污染物主要来⾃位于管理房备⽤柴油发电机废⽓。
废⽓污染物量很少,对周围环境空⽓质量影响极⼩。
1.3.4.3营运期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站产⽣的噪声。
通过选⽤低噪型潜⽔泵,将潜⽔泵安装在专⽤泵房内,泵房落实隔声措施等,营运期⽔泵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
1.3.4.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房⼯作⼈员和游客产⽣的垃圾。
景区内设有垃圾筒,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1.3.4.5营运后⽔⽂情势的影响
本⼯程建设后,区域的⽔⽂情势在⽔位、流向和流量等因素上均有⼀定变化,但这种变化可提⾼整个⽔系的排涝、调蓄能⼒,尤其是下游⽔系的防洪排涝能⼒。
1.3.4.6营运后对⾃⾝的防洪和地下⽔位影响分析
改造后的新塘⽔库坝顶⽐改造前⾼0.11m,相差很⼩。
坝顶⾼程远远⼤于校核⼯况时安全超⾼,且⽔库周边地势均⽐较⾼。
因此本次改造后⽔库防洪仍然安全,且增加了⽔库的蓄洪量,减⼩了下游的防洪压⼒,并在枯⽔期可为下游提供更多的⽔量。
⽔库改造后,集⾬⾯积不变,没有外来⽔源进⼊,坝顶也只⽐改造前⾼0.11m,因此,⽔库改造前后区域地下⽔⽔位变化不⼤。
1.3.4.7营运后下游连通段的防洪影响分析
本次新挖河道未改变杨梅河流域集⾬⾯积,且连通段主要是以绿地和调蓄塘为主,
对区间洪⽔具有调节作⽤,因此新开挖连通段不仅不会增加杨梅河的防洪压⼒,反⽽可以减轻杨梅河的防洪压⼒。
1.3.4.8营运后对下游河道防洪影响分析
改造后⽔库通过闸门控制,溢洪道设计下泄流量仍为18.5m3/s,校核洪⽔时下泄流量仍为23.1 m3/s。
没有增加下游河道的防洪压⼒。
1.3.4.9对区域⼟地盐碱化的影响分析
本⼯程位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候区,所在区域⾬量充沛,年平均降⾬量为1843.7mm,且项⽬所在⽔域⽔位平缓,可正常流动,不存在没有排⽔现象。
项⽬实施后,保证⼯程按设计⽅案建设,不会出现⼟壤盐碱化问题。
1.3.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富营养化应对措施
本项⽬为天河区政府财政投资的社会公益类项⽬,建成后主要环境风险源为管理房设置的1台功率40kW的备⽤柴油发电机及其储油箱。
由于项⽬所⽤的发电机功率⼩,存储的轻柴油量较少,产⽣的环境风险极⼩。
另外,由于新塘⽔库⽔源全部靠降⾬补给,没有外来⽔源,⼀旦发⽣降⾬量低于蒸发量的年份,则出现⽔量不⾜,可能引发⽔体富营养化。
本项⽬防治⽔体富营养化的措施主要有:(1)对现状新塘⽔库进⾏清淤,堤岸加固及改造,增加⽔库的库容,为下游连接段提供可靠补⽔⽔源。
(2)对新塘⽔库溢洪道⼝进⾏改造,新建泄洪闸,提⾼并控制⽔库蓄⽔⽔位,增加⽔库库容,提⾼⾬洪调蓄能⼒。
(3)新开挖新塘⽔库与杨梅河(西边坑)连接段,长约1.2km,将连接段建设成为景观河涌及绿⾊⽣态⾛廊,⽔⽣植物可以处理⽔质,减少富营养化。
(4)新建⽔循环泵站及补⽔管道,使新塘⽔库及上游河道内的⽔体循环,保证⽔质。
项⽬通过以上⼯程措施,可以保证⽔库最低⽔量,保持⽔体处于流动状态,进⽽应对库区及下游河流的⽔体富营养化。
1.3.6综合结论
天河智慧城智慧⽔系(东部⽔系)连通⼀期⼯程是天河区智慧城建设的基础,是智慧城⽣态建设规划及⽔系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的建设会对沿线环境和敏感点产⽣⼀定的负⾯影响,在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减缓或消除这些影响,将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续,本着以⼈为本的宗旨,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度⽽⾔,本项⽬的建设是可⾏的。
2总则
2.1评价⽬的
调查监测本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掌握评价项⽬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态要求和保护⽬标。
通过⼯程分析和污染源分析,了解本项⽬⼯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
根据⼯程周边环境特点和项⽬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预测本⼯程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的变化。
评价建设项⽬对⽣态环境、⽔环境、⼤⽓环境的影响和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从环境保护⾓度分析项⽬建设的合理性;提出在建设过程中减轻污染、保护⽣态的措施和在营运期间产⽣污染的预防、控制与管理的措施;为建设项⽬⼯程设计⽅案的确定以及业主进⾏⽣产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2.2评价原则
(1)环境因素分析原则
随着本项⽬的开⼯建设与投⼊运⾏,必然对环境产⽣新的影响,受到影响的主要环境因素有⼤⽓环境、⽔环境、声环境、⽣态环境和固体废物,其中以⽔环境影响和⽣态环境影响为主。
本报告将对这些环境因素进⾏评价。
(2)“突出重点”原则
以⽔环境影响和⽣态环境影响为重点,⼒争做到评价⼯作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最终得出的结论明确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性。
(3)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以经济建设为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协调机制,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上良性循环轨
道。
因此,本评价要对项⽬是否符合经济发展总体要求、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能否达到环境保护的⽬的等进⾏评述。
2.3编制依据
2.3.1全国性法律法规编制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24⽇修订;
(2)《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
(3)《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2000年4⽉修订;
(4)《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2008年2⽉28⽇修订;
(5)《中华⼈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
(6)《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修订;
(7)《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2004年8⽉28⽇修订);
(8)《中华⼈民共和国⽔⼟保持法(2010年修订)》(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
(9)《中华⼈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1998年1⽉1⽇起施⾏;
(10)《中华⼈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10⽇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公布,⾃公布之⽇起施⾏;
(11)《中华⼈民共和国⽔库⼤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
(12)《中华⼈民共和国清洁⽣产促进法》(2002年9⽉);
(13)《中华⼈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
(14)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15)《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第2号令;
(16)《关于开展⽣态补偿试点⼯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30号;
(1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9)《关于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45号;
(2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1)《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第5号令;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14⽇,环发【2006】28号);
(23)《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
(24)《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环境保护部2012年51号公告)(25)《建设项⽬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