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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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帐户。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分类,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
1、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帐户。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分类,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根据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和基金管理的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设置了以总分类科目为主体的多个级次的会计科目,并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总账科目下自主设置明细科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对会计信息不同详略程度的要求。
会计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它是分类、连续记录基金收支业务,反映基金增减变化的一种手段。
与会计科目相对应,失业保险基金会计账户也可以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前者用来总括地反映失业保险基金的增减变化情况,后者的作用是配合前者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活动进行详细的反映。
2、审核会计凭证,复式记账。
失业保险基金业务发生后,要对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原始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再按照复式记账的原理,将失业保险基金的增减变化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予以记录。
失业保险基金业务中取得的原始凭证,主要有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凭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单证以及银行收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一般可以从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着手,看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失业保险的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内容齐全、手续完备,有无弄虚作假、涂改伪造的现象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
的原始凭证,不能据以办理有关业务并登记入账,并要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加以处理。
3、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根据账簿记录或其他日常核算资料,按照一定的格式定期编制的书面报告。
编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向管理者或其他相关人员总括的会计信息。
按照所反映的内容,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可分为资产负债表和基金收支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报告期末失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和基金结余的分布情况,基金收支表反映一定时期内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这两种报表均按月份、年度编制。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资产、负债和基金结余类账户的期末余额、按照\"资产\"=\"负债\"+\"基金结余\"的平衡关系填列。
基金收支表根据各收支类会计科目的借方、贷方发生额、按照\"基金结余\"=\"基金收入\"-\"基金支出\"的公式计算填列。
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的编制要及时、准确和完整,编报的口径和方法应保持前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