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审读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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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成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校决定建立学校审读报告制度。
二、目的
1. 全面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状,发现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促进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 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三、组织架构
1. 审读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教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教师组成。
2. 审读员:由教务处、教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 审读对象:全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学业成绩、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
四、审读内容
1.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备课笔记、课堂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命题与阅卷等。
2. 学生学业成绩:考试成绩、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效果等。
3.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五、审读程序
1. 审读小组根据审读内容制定详细的审读计划,明确审读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2. 审读员按照审读计划,对审读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师生等方式进行审读。
3. 审读员对审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审读报告。
4. 审读报告提交给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对审读报告进行审阅,提出改进意见。
5. 教务处、教研处、学生处等部门根据审读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
六、审读要求
1. 审读员要严格按照审读计划进行审读,确保审读工作全面、客观、公正。
2. 审读员要深入基层,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3. 审读员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审读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
4. 审读报告要及时提交,确保学校领导能够及时了解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通过建立学校审读报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