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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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师公寓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按照公寓分配原则,对教师公寓进行统一分配,以满足全校教职工的生活需要。

二、入住教师公寓的教职工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不得自行将所分配的房间转借、出租给他人居住或作为他用。

不得随意为他人提供临时住宿,如亲朋好友来校探望,需要临时居住的情况,需上报生活服务部备案。

三、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在教师公寓进行休闲活动不要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教师公寓进行赌博活动。

四、教职工入住后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价格按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的居民价格标准执行;通讯和网络费用学校酌情给与补助,具体参照相应补助办法。

教师自备WIFI设备,水电费由学校财务部门定期收取,有线电视费由教师自行组织统一缴费,燃气卡充值需用广发银行卡到自助终端缴费。

五、入住教师公寓内的教职工应自觉爱护公寓内所配的各种家具及设施设备(详见清单)。

公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学校生活服务部予以维修,如产生费用,不超过200元的由个人承担,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学校承担70%,其余由个人承担。

如损坏的设备无法维修需要换新,以个人承担30%,学校承担70%的比例以旧换新,物品产权仍归学校所有。

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六、入住教师公寓内的教职工应自觉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和设备,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为了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请不要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生活垃圾请放在指定地点。

为了校园的整体美观,要保持阳台摆放物品整洁有序。

晾晒衣物要在公寓阳台,不能占用公共区域晾晒个人衣物。

七、如因工作调整或离开学校需调整住房或退出公寓的,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一周时间内到生活服务部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八、教师公寓配备门禁系统,请各位教职工保管好自己的门禁卡,防止丢失,造成安全隐患。

九、教师离开公寓前,务必检查水、电、燃气、门窗、是否关闭,如因个人疏忽造成本室及他人财产损失,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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