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关于征集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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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关于征集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09.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商务厅关于征集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五市商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商务系统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商务系统投资促进优势及平台,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厅将于5月中下旬分别在福建和浙江举办“宁夏羊绒产业推介会”和“宁夏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推介会”,重点推介我区羊绒产业和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并进行项目对接。
今年9月和11月,我厅还将组团参加“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和“古巴哈瓦那国际贸易博览会”,实施项目推介和对接活动。
为切实做好上述推介活动,增强活动实效,我厅决定向五市商务局和各工业园区征集相关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成熟,对有关建设条件、成本及效益等方面指数分析科学、合理、可信;
2、羊绒产业及配套产业链延伸项目和清真食品、保健品、穆斯林用品相关项目,优先征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类项目;
3、拟寻求国外(含港、澳、台)资金、技术、人才配套产业项目或东西部合
作项目均可。
二、项目申报格式
申报项目一律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做成A4彩色活页纸,每个项目一张,正面为中文内容,背面为英文内容,项目册封面由我厅统一设计、制作。
三、项目报送时间
项目建议书最迟在4月10日前提交,由各单位自行印刷,印刷前请将电子版发送我处核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务厅外资处郭林娟吴学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cn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