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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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
号:1009-4202(2010)07-164-02
摘要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是指由于社会治安管理本身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的报警求助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弄清情况并出动警力进行妥善处置,或适情动员并协调社会有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一整套运作制度。

从目前长沙实践来看,公安机关存在着认识上有偏差、一线巡防力量投入不足、各警种协作能力不强、全社会支持不够等问题与困难。

本文试从应急预案制定、设卡堵截与扁平化指挥、联防联动与信息化建设、实战训练与战勤保障的角度,从理论的层面,对建构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的基本模式与重点环节做一些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长沙
一、前言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踏上改革开放的道路以来,我国就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期(亦称社会转轨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社会等各个层面上,都出现了急剧的解构和重建现象。

这既意味着我国全面转入现代化的进程,也伴随着诸多社会问题的凸现,因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的迷乱所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犯罪浪潮的到来。

与此相比,我国公安机关的通讯能力、交通能力、实际应战能力,
抗干扰能力还始终处于“老牛拉破车”的状况,执法实践中也经常有“眼睁睁看着犯罪分子逃脱”的尴尬局面。

虽然场面轰轰烈烈,公安民警也倾力而为,但打击力度和实战效果往往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大打折扣,犯罪分子漏网比例越来越大,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刑事犯罪上升势头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社会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且发案反弹周期愈来愈短,“严打”效应的持续性也愈来愈弱。

传统的人民战争打击型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摆脱被动局面,找出新的出路,我国公安机关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吸收、借鉴和推广始于20世纪30-60年代英美警务改革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概念、地位与问题
(一)概念与内涵
所谓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机制,是指由于社会治安管理本身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的报警求助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弄清情况并出动警力进行妥善处置,或适情动员并协调社会有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一整套运作制度。

其导向为实战警务,核心在于速度上争“快”,实质就是果断做出决策,协调各警种有序、高效地运转,动用各种资源,以期掌握处置警情的主动权,尽快控制危机的发展,恢复社会秩序。

(二)地位与作用
认清市场经济环境和城市治安动态形势对警务工作的新要求,从城市现代化和警务发展的战略层次,把快速反应作为警务发展战略
来认识与实践,树立以维护治安与服务社会为主导的快速反应机制发展观点,才能全面推进快速反应机制的良性循环。

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建立一个完备的快速反应机制应具有如下地位与作用:1.是现代警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体现了城市的现代化和社会进步;2.是
现代化条件衡量警务实力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显示出公安机关对社会稳定的控制力度;3.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需要,是适应社会治安动态化的必然选择;4.是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提供了重要的实现形式;5.是改
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了具有中国特色警务工作的新实践。

(三)长沙的问题与困难
近年以来,长沙经济建设迅猛发展,人、财、物出现大流动,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随之长沙的社会治安也日益严峻,犯罪模式
由静态向动态转化,社会治安面临新的挑战。

为此,长沙市公安机关开始着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

而正当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如火如荼之
时,2009年长沙于8月2日①、12月4日②分别发生了举城震惊的恶性案件,并迟迟没有侦破。

就此目前状况来看,究其主、客观原因,长沙公安机关在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中尚存诸多问题与困难等待解决:1.对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存在认识偏差。

2.一线巡防力量投入不足。

3.各警种协作能力欠强。

4.全社会支持不够。

三、基本模式与重点环节
(一)应急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快速反应应急预案是公安机关在快速反应中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制定好快速反应应急预案是科学、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报警求助的前提和重要基础。

在预案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注意突出两个基本要求:
1.注重预案的系统性和层次性。

系统性,就是以长沙为代表的各市级公安机关不仅要制定市级、县级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应急预案,做到“纵向到底”;还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点科所队单位应急预案,做到“横向到边”。

而且相关预案之间要搞好衔接,特别是要与市级总体预案搞好衔接,使之
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一旦启动市级总体预案,就能做到全市上下
左右一起联动。

市级总体预案也要与省级总体预案搞好衔接。

层次性就是要搞好预案的分级管理,按照突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报警求助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快速反应工作程序,分层次逐级制定和修订好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要逐级细化和具体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就越要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作出明确的规定,避免预案上下一般粗。

2.注重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查和研究,既要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性危害
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报警求助事件中的教训,又要借鉴国内外类似事(案)件的经验;既要遵循突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
或群众报警求助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又要符合现实中人们面对突发性事件的心理反应和行动方式的变化,针对快速反应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原则和措施,增强预案的科学性。

可操作性是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各级各类预案都要对其所处的相应级别、相应环节的快速反应工作程序和要求、工作责任和任务,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做到职责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制定后还要加强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检查应急处置工作的疏漏和问题,保证快速反应工作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设卡堵截与扁平化指挥
设卡堵截,是追捕作案后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将作案分子围堵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控制侦查范围的一种常用的、有效的手段。

设卡的关键是卡点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严密,设卡速度快慢,设卡盘查工作是否认真、细致。

要在实地勘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以公路沿线派出所、交警公路巡逻中队,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包括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依托,在辖区范围内由近及远设置若干层次卡点。

第一层卡点要设在市、郊结合部交通要道上,第二层卡点要设在距离市区20—30公里左右的交通要道上,第三层卡点要设在市(县)际边沿结合部交通要道上。

每个卡点都要明确警力数量,具体责任人,卡点响应时间、通信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重大警情,指挥中心要根据发案时间、案(事)件性质、涉案人员、逃跑方向等迅速作出判断,以辖区内卡点为基础,以现场为中心,设定一至三层卡点,正确下达追
击及上卡指令,一边追击,一边堵截,形成严密的网络,让犯罪嫌疑
人插翅难逃。

扁平化指挥体系最早来源于美国军队,随着ci3系统③在美军中的广泛使用,减少中间环节,指挥幅度更宽、权力更加集中、调动范围更广已是快速反应机制下指挥军队的必然要求。

因此美军在摒弃了传统的指挥梯阶长、指挥跨度小的“树状”指挥体系理论(见图1)后,取而代之地提出了层级简明、权责明确、机构精干、关系顺畅的“扁平化”指挥体系理论(见图2)。

实战证明,这种指挥体系不但符合现代系统下的作战需要,而且行之有效。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扁平化指挥体系是指由指挥中心直接下达指令,调度一线警力的“点对点”式的指挥结构。

以市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为主,以支队、科室和派出所指挥调度为辅,直接指挥最小作战单元和勤务岗位,实现对警情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最终达到提高勤务指挥质效、增强整体防控效能的目的。

以长沙公安为例,长沙市公安局已建成300平方米的公安指挥大厅,设有18个工作席位,配备gps综合调度管理系统、数字录音系统、大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图像传输系统、350兆无线调度系统。

购置卫星通讯指挥车,
实现处置现场语音、图像、数据的实时传输。

实行“一级接警,三级处警”的指挥模式,110报警服务台统一接警,报警信息通过公安信息网直接传输到市局指挥中心和派出所。

根据警情紧急程度分别由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及派出所指挥室指挥处警。


旦发生街头“两抢”类重大警情,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电台群呼方式,将民警询问报警人的全过程向街面所有巡控力量通报,同时迅速组织相关警力开展围堵。

对于涉案手机,立即向技术侦查部门通报手机号码,启动快速通道,实时追踪定位,为及时接警、快速处警提供技术支撑。

(三)联防联动与信息化建设
联防联动,是指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内部之间整体协作、互相配合的预防、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治安管理模式。

联防联动是快速反应机制的早期雏形,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推行为联防联动注入了新的内容,加强两者的配套建设,可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治安形势的相对变化,群众参与治安管理积极性的相对弱化,对原有的公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严峻地挑战。

公安机关在建设快速反应机制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公安工作改革方向,又要继续发扬党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实行社会治安联动管理。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鉴于犯罪嫌疑人一般在犯罪后都必然在城市或乡村道路上逃跑或实施其它活动的客观规律,公安机关要注意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围绕道路活动的各类人民群体。

道路两侧的经营者、公交或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保安人员、房屋出租户、公路收费站的职工、道路养护工人、木材检查站的林管人员、加油站职工等,都可以发展为公安机关的信息员,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信息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依托计算机信息网络、即时数据通信等
现代技术,开发、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对现有的警务组织、警务模式、警务技术与装备、警员素质进行全面的升级与改良活动。

信息化建设旨在从信息结构和信息过程两个角度,谋求在快速反应工作中取得信息优势和主导权,以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条件下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案)件或群众的报警求助事件的能力。

信息化建设可以将蕴藏在诸警种和各技术装备系统中潜在能量转变为现实的强
大战斗力,发挥警力倍增器、综合勤务增值器的作用,能够极大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笔者认为,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的要求出发,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亟需完成三个网络的建设:1.建
立立足于“3s”系统(即rs遥感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的实时指挥网络;2.建立基于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的社
会控制网络;3.建立基于移动警务信息系统的信息支撑网络。

注释:
①参见2009年8月3日潇湘晨报等其他媒体关于长沙望城县“82”戴志娥等六人被害一案及后续几天的报道.
②参见2009年12月5日潇湘晨报等其他媒体关于长沙市天心区“124”郭朝云被枪杀一案及后续几天的报道.
③一种雷达监测网络.
参考文献:
[1]陈子敬.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择要.公安学刊.2005.1.
[2]励肇华.关于建设快速反应机制的系统思考.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1.
[3]张伟刚.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构建扁平化勤务指挥体系.公安研究.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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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俭,尹金初,孙赞峰.公安信息化战略问题研究.公安研究.2008.12.
[6]李颂文.关于强化快速反应领导素养的思考.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06.
[7]么子国.论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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