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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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一、切实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社会事务股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由社会事务股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日常
事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我局根据《县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依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民间组织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整个整
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具体步骤和组织领导。

下发到各登记在册的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并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通知,做
到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各民间组织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
自查报告,切实整改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

三、全面清理整顿,规范民间组织
我县现有登记注册民间组织49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
清理整顿期间,在民间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民政局结合年度检查,深入各社会
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检查民间组织规范运行及规范管理方面的
情况,全面准确掌握运行状况。

以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统一归口登记、双重管理、多部门配合、从严查处的原则,彻底清理整顿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对社会组织近三年来
在政治方向、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组织人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
检查,重点检查了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秘书长以
上负责人的政治和有关方面情况;重大业务活动,特别是涉及政治、经济、理论
等方面学术交流活动情况;承接境外组织提出的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调查课题,接受境外资助、捐赠等情况;参加国际民间组织情况;境外人员参加本团体及在
其中担任名誉领导职务等情况;财务活动和向社会集资等情况。

通过检查,在重点检查项目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绝大部分民间组织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活动,其中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县建筑协会等组织活动开
展广泛、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少数民间组织存在注册登记后很少开展
活动,年检不主动积极,法人更换登记不及时等问题,结合自查报告和业务主管
单位意见,在清理整顿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保留,对存在问题的7家社会团体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予以限期整改。

四、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民间组织清理整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
自查,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民政部门认真检查,各民间组织政治方向、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组织人事、遵纪守法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在清理整顿中
也发现少数民间组织存在一些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务院《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
强化登记注册程序,二是继续加强民间组织小金库清理,三是推行民间组织失信
行为惩戒制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和年检工作。

以继续加强民间组织的规范
管理,指导各民间组织规范运作,积极促进全县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民政局治理整改和优化汇报 - 自查工作报告
县委、县政府于5月9日召开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暨“百日整治”动员大会
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先
后于5月10日和11日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本系统综治整顿
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彻底扭转我局的社会治安状况,切实增强防患意识,实现全系统社会治安形势
明显好转,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建立平安民政体系。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的综合治理日常事务。

2、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我局于5月14日在局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
改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会议向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传达了县委、县政府
5月9日召开的会议主要精神,出台了《县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方案》,要求全系统人员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3、周密部署,明确重点。

综治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工作成效,各民政所及局直单位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具体抓好防盗,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严禁干部职工
参与赌,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尤其是要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

局综治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执行“五不准”等
进行专项督查。

4、落实经费,强化保障。

为确保机关安全,我局拨出专项经费安装了民政大楼电子报警系统,增设了二楼
和四楼部分防盗网,保安经费也正在酝酿筹备中,搬迁了婚姻登记中心,以防闲
杂人员混入机关大楼。

5、出台《县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规范管理整治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对“三院”的规范管理,切实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
活环境。

出台了《县民政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
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在全系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
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为优经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我局出台了《县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主
要内容。

1、从机关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制定六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

(1)首问责任制。

凡有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本职工作,被首问人就是责
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并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2)服务承诺制。

在总结以往实行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强调违诺责任
追究制,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

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的事项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件,均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办理,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

(4)岗位目标责任制。

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股室职责分明,制
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5)政务公开制。

为加大“阳光政务”力度,打造阳光民政品牌,编制了《县民
政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了公开。

在办公大楼公布了机关股
室分布图,公示了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牌,实行了领导值周制,将机关效能建设
制度张贴于各办公室。

(6)失职追究制。

工作人员如不履行岗位职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
梗阻”行为,局将严格按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乡镇民政所、敬老院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细化和量化了绩效考评办法标准,认真开展效能考评并兑现奖罚措施,使各项制
度得到正确的实施。

3、转发了《市民政干部行为规范》,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受岗敬业;坚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作风正派,
品行端正;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诚实守信,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热爱学习,刻
苦钻研,认真钻研民政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出台了《县民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民政局服务企
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要求全体干部
职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形式,优化服务质量,扎实做好安
商帮扶工作。

优化投资环境,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彻底扭转机关工作中的“四气”、“四难”等衙门作风,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效能诚勉制等各项制度,
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和长效服务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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