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1.19
•【字号】宁政办〔2019〕99号
•【施行日期】2019.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9〕99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和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商家私设交通指示牌乱象,迎接国家级文明城市的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中心城区商家违规设置指示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允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毛连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巫白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家秋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阮细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申年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叶家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小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才明市文旅局副局长
王岳旗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辉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章凤生市委文明办四级调研员
李日见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日见同志兼任。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此次整治工作,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应相应成立各自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
行取消。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范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
(二)内容:商家违规设置的户外指示牌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宣传阶段(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由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和东侨城市管理分局、东侨支队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的指示牌进行调查摸底、取证登记,并根据清单开展入户宣传,要求自拆。

(二)整治拆除阶段(2019年11月14日-11月19日)
在调查摸底、入户宣传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整治清理的违规设置的户外指示牌(包括杆式、悬挑式),由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力量拆除清理。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9年11月20日后)
1.由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效开展验收。

2.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2019-2030)要求,将商家的户外指示牌设置纳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设置户外指示牌。

同时,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两区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的监督管理,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设置指示牌行为,对新出现的违规指示牌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并将该商家的违规行为列入诚信系统,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任务分工
(一)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违规指示牌拆除清理工作,保障各自拆除经费。

同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两区专项整治工作并按照户外广告规划规范设置户外指示牌。

(三)市公安、交警、交通、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行业规范依法设置交通、道路指示牌和路名牌,并对其设置的交通、道路指示牌和路名牌进行维护管理。

(四)市文旅局负责本系统内设置的指示牌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清单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审核,符合规划的予以保留,不符合的限期自行整改到位。

(五)市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市政设施周边指示(标示)牌的清理、规范工作。

(六)市发改委负责对商家违规设置户外指示牌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平台。

(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户外指示牌内容的检查,全力配合做好整治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此项整治活动既是民生关注的问题,也是解决市容环境薄弱问题的迫切需要,事关宁德中心城区城市形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整治任务完成。

(二)精心组织,加强保障。

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领导要深入整治执法一线,亲自组织带队执法。

实施拆除时,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安全。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

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注意做好整治清理拆除前、拆除过程中和整治清理后的资料、图片收集取证工作。

整治结束后,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