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竞赛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届全国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南粤杯”技能竞赛
“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竞赛规程
一、项目名称
施工图预算编制
二、竞赛规程
(一) 指导思想
1.旨在提高学生学习施工图预算编制的积极性,检验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立足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竞赛有机结合起来,满足建筑行业对施工图预算编制能力的培养要求。

2.为广大水利类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提供一个建筑施工图预算编制实践与交流的平台。

3.结合当前建筑行业招标与投标发展的现状,积极引进建设相关企业参与竞赛项目的设计,着力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4.检验学生现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实践应用性教学改革。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闭卷、占总分的20%)
考查学生对建筑构造与识图、建筑结构、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清单工程量计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能力。

2.实践技能(开卷、占总分的80%)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竞赛时发给的工程设计图等资料,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计算建筑面积:按照给定的建筑工程图,正确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钢筋的预算用量:根据给定的建筑结构构件或建筑结构设计图计算其钢筋的预算长度,并编制钢筋用量表。

(3)清单工程量计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括清单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两部分内容。

清单工程量的计算主要考核对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程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工程量清单编制重点考核对项目特征的描述。

(三)竞赛方式
竞赛过程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两个时段。

要求参赛单位的各位参赛选手独立完成竞赛时段所规定的竞赛内容(详见“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竞赛大纲)。

(四)比赛用时
理论竞赛时间为90分钟,实践技能竞赛时间为240分钟。

(五)参赛资格与参赛人数
1.参赛资格与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在校在籍学生。

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作弊等问题,将取消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违规等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奖品等。

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与器材。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参赛人数
每个参赛单位推荐的参赛人数为3人。

(六)器材与场地
举办单位为参赛方提供必要的竞赛场地、环境等。

承办方与参赛方需准备与竞赛相关的资料有:
1.承办方提供: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试题作答工具,黑色签字笔;
2.参赛选手自带: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 1-1);试题作答工具,计算器(不允许有编程功能)。

(七)命题原则
1. 竞赛组委会抽调有关专家、教师组成命题小组,集中命题。

命题严格按本项目竞赛大纲和出题要求实施。

2. 理论竞赛题由试题库随机抽取。

3.实践技能竞赛题,由命题小组依据本项目竞赛大纲,参考模拟题重新出图组题。

(八)评分规则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
参赛选手的成绩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根据理论和实践技能两部分竞赛成绩综合评定;理论部分竞赛与实践技能部分竞赛原则上由自动竞赛系统自动评分汇总。

如出现争议,由组委会裁定后,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核实纸质答题卷,进行修正。

充分体现参赛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2.比赛成绩总分为100分,分理论竞赛与实践技能竞赛,其中理论成绩占总分的2 0%,实践技能成绩占总分的80%。

各项内容比例分配如下:
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竞赛内容分值分配表
2.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排定规则
(1)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总成绩分数较高者,名次在前。

(2)总成绩相同时,实践技能分数较高者,名次在前;实践技能分数也相同时,按实践技能交卷的先后顺序,先交卷者名次在前。

3.参赛院校团体名次评定
按照竞赛组委会规定评定。

(九)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由领队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

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2.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色和亮点
1.本项目竞赛大纲依据专业发展方向和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原有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竞赛内容和竞赛方式;
2.竞赛形式上,本项目比赛抽题组卷、选手答题、自动评卷全部通过自动竞赛系统进行,大赛进程、答题情况、得分排名全部在现场屏幕进行实时显示,整个比赛过程完全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