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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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保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X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市行业管理实际,提出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X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年第60号)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把提升服务质量、改善行业民生、共享发展成果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改革任务
(一)深化巡游车改革。
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
(二)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
规范网约车准入和退出,规范网约车许可程序,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强化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监管。
(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加快出租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出租汽车市场监管。
三、主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出租汽车定位。
一是明确出租汽车服务定位。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交通结构,使其与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是打造多元化服务体系。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对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逐步构建更加人性化、优质化、规范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三是完善运力投放机制。
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和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合理评估市场供求比例,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实行出租汽车数量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由政府调控为主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运力投放机制。
巡游车暂时保持现有规模,对重新许可的巡游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节能、环保型车辆,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相关要求,排量在1.6L以上三厢
轿车,品牌、车型由经营者自主选择,车辆颜色、外观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设计,充分体现我市建设“创新X、富裕X、文X、绿色X”的人文精神和时代特色。
(二)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
一是规范经营权管理。
新增或重新许可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8年,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从X年11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对已经预缴的有偿使用金予以返还,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原核定的经营权期限不变。
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二是优化经营权配置机制。
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发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在运力配置和奖励机制中的作用,逐步形成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机制。
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认定结果,奖励、核减或收回经营权,依规收回的经营权指标重新进行配置。
对经营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有犯罪行为等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
(三)改革巡游车经营管理模式。
一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
个体经营者可以自主择优选择挂靠出租汽车企业。
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四方平等协商,结合营运季节特点,合理确定出租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