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公民意识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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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公民意识调查分析
摘要:从大学生志愿者群体入手,运用调查问卷的方法研究志愿服务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影响,对管理与发展志愿服务以及加强青年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如下:积极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关键词:志愿服务;公民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7-0090-02
一、研究目的和方式
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
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中志愿服务是当前正在探索的形式之一。
本文通过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问卷调查,对收集到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力求进一步厘清志愿者服务与公民意识培养之间的关系。
笔者所在学校的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比较高。
近年来,学校团委曾组织大量学生参与广州市一系列志愿者服务工作,并受到各方的肯定和奖励。
因此笔者对该校有过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并对有效数据运用统计工具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
二、问卷调查的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85份,有效问卷281份。
样本基本情况如下:被调查者98.6%为大二学生,98.2%的年龄在19—21岁;被调查者61.2%来自乡镇农村,21.4%来自中小城市,17.4%来自于大城市;62.6%的家庭经济情况属于一般,17.4%属于小康,18.1%属于贫困,1.8%属于富裕。
(一)大多数志愿者的服务时间较短
统计数据显示,64.1%的被调查者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半年到一年的有18.5%,一年到一年半的有9.6%,一年半至两年的仅有2人,而且没有人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超过两年。
另调查还发现,在最近一年里,55.9%被调查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在20小时以下;21至40小时的有68人,占24.2%;100小时以上的仅有3人,占1.1%。
由于被调查的对象多为大二学生,这也反映出绝大多数同学是进入大学之后才开始接触志愿服务工作的。
总体来说,志愿服务的经历还不够丰富。
(二)对志愿者社会形象的认知与志愿者的心理变化
1.志愿者有着良好的社会形象
无论是从事何种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内心上还是很重视社会对自身工作的评价。
外界对志愿服务的认同与否肯定会极大地影响志愿者的心态、今后工作的积极性以及自愿者的自我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51.2%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各界会觉得志愿服务“是平凡而有意义的服务”,但是也有18.5%的人感觉外界会认为志愿服务“纯粹
是做宣传、搞形式”,甚至有2.5%的人认为是“琐碎而没有意义的服务”。
从这些数据来看,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
尽管在现实的志愿服务当中,会出现部分公众对志愿者工作的不尊重和讥讽,但是大多数志愿者还是感觉外界人士对志愿服务工作是认同的。
2.志愿服务带来积极的情绪体验
快乐地工作和痛苦地工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前者会激发志愿者今后更积极地投入。
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大多数志愿者都有较积极的情绪体验。
24.2%的人感觉非常快乐,48.8%的志愿者认为大多数时候快乐,有时不快乐。
其次,调查中还发现,占63%的被调查者认为志愿服务的经历对其学习与生活的影响主要是积极的影响。
(三)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因素
1.“自己价值与潜能发挥”是志愿者目前的最大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尽管调查样本中62.6%的家庭经济情况只属于一般,仅有17.4%属于小康,1.8%属于富裕,但占了58%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当前最大的需要是“自己价值和潜能发挥的需求”;11.4%的人认为是“爱与归属的需要”;选择“尊重的需求”有27人,占9.6%。
2.时间是影响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因素
影响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因素多种多样。
调查表明影响参与志愿服务的最大因素是“时间”,占20.6%,其次是“理想、信仰、认
知”、“知识、能力”和“精力”。
尽管大学生的课余时间比初高中明显增多,但是,时间仍然成为制约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因素。
不少志愿者感觉没有时间来长期稳定地从事志愿服务,而且有个别的志愿服务时间比较长,难度比较大,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坚持参与。
3.“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是参加志愿服务的最主要原因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们从事志愿服务的出发点,问卷还设计了“参加志愿服务的原因”一题。
结果显示:排在前面两位的是“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与“帮助有需要的人”,比例分别为15.1%和14.7%。
这充分体现了志愿者服务的奉献精神。
至于一些消极因素,如“共青团组织的,自己不得不参加”、“消磨空闲时间”的选择比例均不超过2%。
现实中常常听到“被志愿”的情况,从本问卷调查结果来看,似乎是夸大之词。
就接受调查的大学生而言,大多数还是出于多方考虑而自愿参加的,至于抱着功利的目的来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也是极少数,问卷数据显示仅有21人,占1.5%。
三、结论与建议
(一)志愿服务是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
1.志愿服务可以满足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大众几乎把将全部注意力、精力集中在利益的获得、竞争的成败等方面上,人的精神追求日趋浅薄。
但是,青年大学生并不满足于物质享受、功利性追求,他们
也渴求精神充实。
调查结果显示,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爱和归属的需要是当前大多数大学生志愿者的最大需求,他们希望能够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希望能够帮助有需求的人,希望自己的价值得以体现。
志愿服务正为大学生认识社会,践行服务社会的理想提供了一个广阔舞台。
不少志愿者表示,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他们体验到了个人和社会的微妙关系,旁人对自己赞许的一个眼光,一声简单的感谢都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付出是有价值的。
2.志愿服务有助于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
公民意识是建立在对国家政治的公共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的。
志愿服务的领域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所谓“生活即教育”,志愿服务不仅在帮助他人、帮助社会,而且对于志愿者也有自我教育与启发作用。
志愿服务虽然是民众自发、自愿参与的活动,但它涉及服务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所以志愿者必须自觉、自愿地遵守服务准则,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不能做出损害社会、他人或志愿服务组织形象的事情,否则会受到志愿服务组织的批评。
其次,志愿人员也受到内心的驱使,会想方设法实现最佳服务效果,使服务对象得到最大帮助。
再次,青年大学生们在志愿服务的亲身体验中加深了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了解,也意识到只有每个社会成员去努力付出,才能推动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
所以,青年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过程是自我教育的过程,是公民道德责任感内在形成的过程。
(二)须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志愿服务
1.积极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在调查中,占了18.5%的志愿者感觉外界会认为志愿服务“纯粹是做宣传、搞形式”。
确实当前不少志愿服务都是运动式,前期轰轰烈烈,后期却悄无声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又或者是对外宣传得非常激动人心,但是志愿服务实质工作却马马虎虎,给人印象就是在作秀,吸引眼球,赚取公众关注度。
其次,由于高校个别志愿服务活动政治色彩比较浓,不少带有任务性质。
因此不少学生感觉自己是“被志愿”,这样一来,志愿服务不仅没起到本来应该有的作用,反而破坏了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以及志愿服务的自愿、自发、自主的本质。
如果所谓的志愿服务成了训练我们的大学生去奉行命令,使他们做事不过是受命去做,不能给他们以独立行动和独立思考的信心,那么就失去了志愿服务的全部意义。
调查显示,大多数志愿者都是上了大学才开始接触志愿服务,他们还没有养成一种志愿服务的习惯与服务意识,过多的外界干预,很容易影响他们对志愿服务的理解。
所以,高校志愿服务要更多尊重青年大学生的自主自愿性,引导他们自发参与到志愿服务当中去。
2.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不仅要志愿者个体方面努力,在社会方面,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志愿服务制度。
第一,调查数据表明,大学生基本上是到了大学才接触志愿服务,在大学以前阶段的志愿服务经历大多数都是空白,家庭对他们从事志愿服务的影响也极少,这显然不利于大学生迅速适应和更好地投入志愿服务活动。
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循序、连贯的过程,它应该是国民教育序列的各个阶段中有所体现,因此,公民意识的培养除了通过课堂课程教育,也有必要在中小学生阶段开展适当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大学生在进入大学阶段之前就接触志愿服务,及早通过志愿服务精神的培养来带动公民意识的培养,这就需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家长们的积极配合。
第二,拓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类型。
大多数的志愿从事的多为政府主导的志愿服务,对于一些有利于他们更深入走向社会,了解国情,养成公民意识的志愿活动相当较少。
因此,拓展多种志愿服务,更有助于全面深入地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养。
第三,许多大学生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会受到时间、能力、精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
学生们平时要上课,课余的时间又过于零散,因此,很难有规律有节奏地坚持参与志愿服务。
可以考虑把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隐性课程”纳入到大学的德育课程中去,不仅使得志愿服务常规化,而且可以作为课堂教学的巩固和延伸,以志愿服务这种社会实践的方式对大学生的行为进行反复训练,使之将履行公民义务的行为形成自然的习惯,将公民意识教育落到实处,达到德育育人的目的。
第四,志愿服务要加入到对学生的考核指标中,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考核指标就像一个
风向标,引导着学生努力的方向。
如果过分地看重学生的学业成绩,那么必然导致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不会太多。
因为志愿服务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没有相应的报酬。
广州亚运、亚残会期间不少高校就推出以一定数量的志愿时可以换取选修学分的政策,得到很多师生的支持。
所以,要适当考虑把志愿服务的参与量作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指标,这样才能有效地实行志愿服务,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参考文献:
[1]谭建光.中国广东志愿服务发展报告[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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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1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