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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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应慎重
第一篇: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应慎重
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应慎重
2008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全部免费供应、教材循环使用等政策变化和教辅发行完全市场化,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发生了巨变,利润空间缩小,新华书店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冲击。

自全省新华书店系统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创新经营理念、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来,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我省新华人解放思想,积极思考,建言献策,谋求新华书店的新发展。

许多人提出,我省新华书店在加快改制与连锁经营,实施规模经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应迅速调整宏观发展战略,尽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向相关行业拓展或跨行业发展,实施多元化经营势在必行。

多元化经营是指企业在经营好自己的核心业务的同时,经营其他业务。

一般情况下产生多元化经营的动机有两个,一是规避风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东方不亮西方亮”,通过进入其他业务领域,避免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情况发生;二是多元化经营的业务与主业之间能产生协同作用,即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利用二者业务的相关性降低成本、共享部分资源。

从目前看,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多元化经营,可以规避风险,实现资源共享,产生1+1>2的效果,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另一种认为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会造成人、财、物等资源分散,管理难度增加,效率下降。

其实,多元化作为经营战略和方式而言,其本身并无优劣之分。

企业运用这种战略,成败的关键在于企业所处外部环境及所具备的内部条件是否符合多元化经营的要求。

两者相符,就能成功,否则,就会失败。

笔者认为,解放思想是我们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而理性思考,科学发展,才不至于使企业走弯路。

所以新华书店应坚持走多元化经营的路子,但是一定要慎重进行,不能人云亦云,不应贸然尝试,更不能一哄而上,因为在当今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形势下,新华书店
开发多元化经营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风险。

一、多元化经营面临着困难。

八十年代后期,部分新华书店推行多元化战略,由单一的图书经营逐渐扩大到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等的经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殊不知,当时的多元化经营成功是因为具备了多元化经营的良好外部环境。

首先,当时市场经济体制还没完全建立,市场空间很大。

其次,企业的生产经营以扩大规模、提高能力为核心,市场竞争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绝大多数行业竞争疲软,行业壁垒尚未形成,这些都为新成员或新产品的进入提供了契机。

因此,在这特定的外部环境下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的成功自然顺理成章。

对于今天的新华书店而言,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

短缺经济在绝大多数领域基本结束,部分行业生产相对过剩。

在此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处于微利经营甚至无利、亏损经营。

我们如果无视环境的变化,一味为了多元化而多元化,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大风险。

近些年,大多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不景气,就证明了这个道理。

定西市新华书店二楼商城是全区新华书店系统规模最大的、经营时间最久的多元化部门,但这几年来由于市场的冲击,竞争对手的增多,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的陈旧,年销售额、经营规模已经被私营的长乐文化超市远远甩在了后面。

由于我们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市场化的资本运作缺乏经验,同时由于管理结构上的缺陷,在投资决策方面往往缺乏应有的谨慎及制约,这就可能造成盲目投资扩张,其结果是战线拉得过长,主业模糊,各项业务协调能力差,最终导致多元化经营的停步不前甚至失败。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某种制度在经济发展的某个阶段可能运行得非常有效,但在另一阶段则可能变得有问题了。

”这对企业多元化经营无疑是一句格言。

二、多元化经营面临的风险
多元化经营对企业扩大规模、分散风险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多元化失败的例子让我们不得不分析多元化经营过程中新增加的诸多风险,包括主业风险、新行业进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系统风险等。

1.主业风险。

在目前我省新华书店系统面临困难的局面下,保证教材教辅的顺利发行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一般图书、音像制品的经营也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

所以稳定而具有优势的图书发行业务,是新华书店生存的基础和利润的源泉,是多元化经营的前提和保障,也是避免企业多元化风险的客观要求。

因此,新华书店应当在拥有强大的核心“图书发行专业化”以后再考虑“多元化”。

如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提出的“东方亮了再亮西方”的经营思想,长虹集团倪润峰的“独生子”政策,都是先育大树后育林,先“专业化”再“多元化”的经营理念,最终取得了成功。

企业的各种资源总是有限的,多元化意味着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企业新行业势必分走原有属于主业经营的部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和管理层注意力的分散,这些就很容易在企业中形成撒胡椒面的现象,导致企业失去主业经营的竞争优势,一旦主业经营被削弱,不仅多元化经营面临危机,整个企业的生存都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所谓分散风险的“东方不亮西方亮”的美好愿望可能变成“东方不亮西方黑”的噩梦。

2.新行业进入风险。

韦尔奇曾经说过,如果在一个领域不能做到第一或第二的地位,就无法规避风险,就不要进入这个领域。

多元化发展意味着我们要进入新的领域,“新”可能就意味着“陌生”,意味着企业要面临不同于自己主业经营的技术要求、市场规模、竞争对手、资金需求、销售渠道等多因素问题,而企业的管理、技术、营销、生产人员都必须面对新的工作领域和业务知识,这些因素都使得企业为进入新行业、涉足新领域付出较大的成本,并承担较大的新行业进入风险,如果在创新、技术、信息、质量、成本、品牌等方面没有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则很难在新行业立足,也无法对新行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投入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有可能使企业原来的经营受到牵连危及企业生存。

商界有条法则就是“不熟不做”,只有最熟悉的事情做起来风险才最小,我们一定要注意新行业进入风险,不能盲目多元化、超前多元化,而应该在企业已经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重点考虑相关多元化,比如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儿童玩具、电子产品等与书业有关
联的行业,这样比较容易在新行业站稳脚跟,发展壮大。

3.财务风险。

资金问题是企业多元化经营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在我省,多数店内部不具备实施多元化战略所必须的剩余资产,如果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必然面对比较高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会随着筹资规模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必将面临沉重的利息负担,可能造成资不抵债的局面,引起财务状况恶化,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

资金紧张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经常性的问题,多产业领域的延伸势必使得本来就不宽裕的资金更加分散,每一个领域都供血不足,这也是造成很多企业消亡的主要原因。

巨人集团从最初的软件工程到生物工程,再到房地产,向不相关的行业不断扩张,希望各行业齐头并进,三足鼎立。

但由于电脑软件属于高科技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房地产行业属新兴行业,利润率较高,需投入巨额资金,且回收期长、风险大;生物药业则属于生命周期较短的非生活必需品,要想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现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

各行业对资金的需求使得企业资金的周转发生了很大困难,最后不得不宣布破产。

4.管理风险。

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企业规模逐步扩大,机构也会随之增加,内部原有的分工、责权等平衡会被打破,管理协调的难度会不断增加。

德鲁克曾经说过,一个企业多元化经营范围越广,协调活动可能造成的决策延误就越多。

对多元化企业来说,如果不具备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没有储备充足熟悉新业务的相关人才,那么伴随着多元化到来的管理的差异性、复杂性就可能造成管理决策失误、管理效率低下的后果,增大企业管理成本,扩大经营管理风险。

同时在我国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的前提下,如何有效监管和制约管理层的制度还不足以保证管理层的行为廉洁高效,管理层的违法违纪行为人为地增加了管理成本。

尤其当企业延伸向不同行业和产品发展不平衡或部分管理人员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时,这些问题显得尤为严重。

震惊世界的美国前安然公司,主要问题就出现在管理上,而管理的症结则集中经营的多元化上。

安然公司原先只是经营能源且业绩较为稳定,但当后来进入到互联网、广告、期货、电力和供水行业时,随着
业务活动的越来越复杂,致使管理层无法控制,产生多种问题,最后走向破产。

5.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也就是对于各个产业、行业共同面临的风险,它的诱因发生在企业外部,是个别企业或行业所不能控制的,是社会、经济、政治大系统内的一些因素所造成的,它影响着绝大多数企业的运营。

尤其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产业间具有广泛的相互关联性。

因此,企业无论如何实施多元化经营,鸡蛋依然放在市场这个大篮子里,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多元化经营就会受到影响,企业“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来减少经营风险的愿望非但不能实现,还有可能因为资源的分散而加大风险,削弱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因此,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造成的安全感所引起的心理疏忽,照样会使鸡蛋全部被打破,倒不如全力以赴看住一个篮子的效果好。

鉴于多元化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的复杂性和资源、环境、市场及管理因素等的多变性,我们在决策是否实施多元化时要仔细思考,清楚的衡量自身经营情况、资源情况、管理制度和文化环境,分析外部的产业环境,科学理性的面对多元化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图书发行健康发展为前提,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和根本依托,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找准时机,科学慎重的考虑多元化的实施。

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行业,新华书店实施跨行业经营,一定要慎重,要提前做地工作还很多,首先要“补课”,弥补在管理理念、人才队伍、行业经验、市场规则等方面的不足,做好软硬性基础建设。

其次要树立市场经营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科学调研和论证,不盲目上马,不搞“拍脑袋工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第二篇:中学生应慎重择友
中学生应慎重择友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中学生应慎重择友》。

生活实践告诉我们,一部分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

在古代,人世间让人欣叹、羡慕的友谊不多,如伯牙,子期那样的知音,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拜的生死交,千百年来,一直成为人们心中寻找友谊的理想和愿望.。

我们作为中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是很强,为人未够老练,成熟,择友之时应多个心眼.因现实生活中,既存在昨日有酒有肉、举杯换盏、“割头不换”,今朝过河拆桥,落井下石,恩义全无的现象。

也存在交友不慎自损其身的例子,我记得暑假曾经看过一个电视节目——《禁毒档案》,其中一名8岁大的男童(化名海外)很不幸,从他懂事开始便生活在一个缺乏家庭温暖的破裂家庭中,父母常吵架,姐姐吸毒……海外以为亲情不在,唯有寄望友情.他没有与父母好好沟通,而是选择逃避现实的态度,开始由早上到晚上12时多游离在外,后来干脆夜不归家, 1
无聊之中认识了一班所谓的酒肉朋友(即混混儿),其中一个头目叫怪兽哥,整天跟着班所谓兄弟做一些“偷鸡摸狗”的无聊事,如偷盗,打架,放火等,由于海外长期与损友鬼混在外,慢慢发展到滥用药物,、吸毒等来寻求刺激,也长期欺骗家长的钱财来度日,最后不得不进入戒毒所戒毒。

同学们,听完以上内容后,我相信大家对“朋友”的涵义有正确的理解,也知道因择友不慎会招惹很大的麻烦的,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对选择朋友把握好标准,有选择地交上自己志同道合的知心朋友,今后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无论面对或选择什么朋友都好,都要切记一句富有哲理性的名言:“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


高三(5)沈亚男
第三篇:陷阱还是甜饼: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
陷阱还是甜饼:新华书店多元化经营
不久前陪作者到北方某省会城市新华书店举办签售活动时,看到了一个令我担忧的现象:位于城市中心黄金区位的图书大厦,虽然冠以图书之
名,却只有部分楼层用来售卖图书和音像产品,而作为卖场黄金位置的一层和其他楼层的主要柜台都改卖电子产品和药品。

不用说,这便是目前一些大型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极力倡导多元化经营的结果。

目前,一些省市新华书店和发行集团利用自己的优势尝试多元化
经营,提升利润空间。

而多元化的直接结果,不仅是图书卖场开卖手机等其他产品,甚至有的还搞起了与书业相距较远的房地产开发。

众所周知,新华书店一向居于我国图书发行的主渠道地位。

也就是说,我国所出版的图书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是通过新华书店销售来实现的。

也正是由于新华书店国有的特殊身份,所以国家对于新华书店多年来采取了诸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比如新华书店在全国各城市(包括县城)黄金区位的经营场所大部分是国家无偿划拨的;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建设的许多大型图书卖场(书城、大厦),国家财政资金也都给予了一定的支持。

可以说,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大力扶持,在新华书店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虽然今天绝大多数新华书店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成了经营性企业,但是新华书店是不是完全以营利为终极目标,我认为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

很显然,卖手机远比卖书利润高,卖服装、食品、玩具也比卖书容易赚钱,搞房地产开发更是有获暴利的可能。

可是,既然国家划拨了黄金区位土地,扶持盖大厦,就是要让书店卖书和搞文化产业的。

因此,图书大厦没有理由不好好卖书,至少主营卖书才对——尽管卖书比卖手机、电器和服装困难得多。

由此看来,新华书店事实上在追求赢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起传播文化、弘扬文明的社会责任。

否则,国家没有必要对新华书店给予那么多的政策扶持和帮助。

基于上述理由,我对于新华书店走多元化经营道路持怀疑和批评态度。

新华书店以书立业、以书扬名。

试想,如果有一些新华书店轻视、甚至于放弃了自己卖书的主业,转向卖手机、房地产开发,也许可能会发展壮大起来,但对于我国出版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却未必有益甚至可能是有害的。

现今的中国并不缺少一批优秀的房地产开发商,却缺乏一批优秀的图书销售企业。

据媒体报道,一向被国人认为是图书消费重镇的上海市,近年来图书市场之所以出现萎缩,显然与上海新华书店系统门市的大量减少有密切的关系。

在经济学界,历来有多元化陷阱之说。

“凡是向多种领域扩展同时又紧靠老本行的企业,绩效总是最好的;其次是向相关领域扩展的企业;最差的是那些经营许多非相关业务的公司。

”美国学者托马
斯·彼得斯和罗伯特·沃特曼在他们所著的管理学名作《追求卓越》一书中如此表示。

早年间,史玉柱先生的巨人集团本是一家成功的软件企业,就是毁在了多元化之后的房地产开发上。

曾经为海南著名民营发行企业的海南创新书店,也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其发展势头甚至一度超过了海南省新华书店,据闻倒闭的原因也是因为搞了房地产开发,导致资金链断裂。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我期望那些热衷于走多元化发展道路的新华书店和发行集团的老总们“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刘明清(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总监))
第四篇:论我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慎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0901班张曼缇 2009101011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慎重“草根化”
————从河南开封农民工陪审员的任命谈起
一、引例:
2007年4月19日,河南省开封县13名农民工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据开封县法院院长李佩生介绍,由于开封县近年来有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多,因此选任农民工当陪审员有利于更好地处理此类案件的解决。

此13名陪审员是开封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挑选了10家民营企业,让其推荐人选,经面试、考核最终确定的。

他们都来自生产一线,分别从事电焊、纺织、厨师、建筑等工作。

开封县人民法院此举一经报道,引来了法学界有关人民陪审制度应走向平民化还是精英化的一片热议。

对此,笔者认为,通过此例反映出的争议并非在于“平民化”还是“精英化”,而在于人民陪审员是否应走向“草根化”。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观点是,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慎重“草根化”。

二、概念辨析:
针对这一案例,更多学者探讨问题的立足点在陪审制度平民化与精英化之争。

其两种对立观点的基本争论之一是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陪审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陪审决定》)中第3条“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展开的。

主张精英化的学者认为,该条应完全贯彻落实,使具有高学历的社会精英来参与司法审判活动2;而主张平民化的学者则认为,不应对陪审员的学历有所限制。

剔除司法精英主义,使普通民众有机会担任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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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笔者认为,主张精英化的学者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等同于精英阶层是存在概念上的问题的。

根据第三版《新华词典》对于“精英”的释义,精英是指一项或多项领域上的优秀人才和领导者,如学者、专家等。

“精英”一词的概念应是与“平民”相对立的杰出群体。

而在高等教育普及的今天,仅2010年一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就突破了两千万4,恐怕持精英主义论的学者概念下所谓的“精英”也属于平民阶层,只不过是具有高学历的平民。

而持平民主义观念的学者也存在这类概念上的认识错误,即不应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平民排除在平民概念之外,而单纯认为平民只限于低素质、低文化群体。

据此,笔者不在概念错误的基础上就精英化还是平民化展开探讨,而是提出“草根化”这一新的概念。

所谓草根属于平民阶层中的一个群体,是指未接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低、法制与权利意识相对薄弱的弱势群体。

此概念主要针对受过大学专科以上高等教育、拥有一定文化素质与法制意识的非草根群体提出,而非仅针对精英阶层提出。

本文立足于论证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时,应慎重选择走向草根化的趋势。

三、理由与分析:
引自张锐:《开封县13名农民工任陪审员学界争议其文化程度》,搜狐新闻网,2007年5月23日
引自李文:《论司法制度的精英化》,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3 引自王冬冬:《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应走向平民化》,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5期 4 详见中国国家教育部《高招调查报告发布》,2010年12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0901班张曼缇2009101011
2007年以来,由本文引例引发的争论实质的焦点问题之一是是否应放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标准,让更多低学历、低文化素质的草根阶层参与到司法审判活动中来。

笔者在下文中试图从民事讼法的内在价值、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制度价值出发,结合《陪审决定》,进行论证。

(一)诉讼效益价值是民事诉讼法的目的性价值要求
民事诉讼法的目的性价值是诉讼价值主体活动内在需要所形成的价值。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诉讼效益价值。

从时间成本来讲,诉讼效益价值即是追求以最小的时间损耗来达到解决纠纷的司法效果。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适用现状中,诉讼效率低下是实践中众多问题之首。

“从全国来看,在司法队伍缩小的同时,法院接案数目每年都不断增加。

大陆法院去年接案787万件,而2003年为586万件,2000年为535万件。

而从2000年到去年,中国的法官人数减少了13%。

”5这就要求法官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结时间,以此来实现诉讼的效益价值。

提高司法效率的迫切性要求合议庭中的法官与陪审员实现良好的互动与配合关系。

陪审员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与立场为法官拓宽案件解决的思路,而法官则有效地指引陪审员开展审判活动并提高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

这无疑需要陪审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与文化水平,否则法官事无巨细地向陪审员讲解案情、剖析法理、教授法律名词与法律规定不仅会使得个案的诉讼效率大打折扣,更有可能造成法官利用其法律上的优势地位垄断案件讨论使得陪审制度成为“装饰品“、形同虚设、从而导致为设立陪审制度而投入的司法资源的大面积浪费。

因此,从诉讼制度的效益价值上来看,取消陪审员的任命限制,绝对放宽草根阶层进入陪审制度无疑是有违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性价值的。

(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思考
赞同司法草根化的学者认为,司法的根基是民主,司法不可脱离民主的土壤而存在。

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之一就是执行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

但笔者认为,首先,人民陪审制度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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