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必修一的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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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从禅让到王位世袭
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我国开始有了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禹死后,其子启即位,原始社会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
2.王权具有神秘色彩
统治者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意志,国家大事通过占卜方式来决定。
3.初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
中央设相、卿士等,地方设侯、伯。
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1.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1)目的:
拱卫周王室,进行有效统治,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内容:
①分封对象——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授于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②被封诸侯的义务——要服从周王的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③被封诸侯的权利——职位世袭、对卿大夫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②开发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
③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
④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⑤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序列,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趋向严密。
(4)局限:
受封诸侯在各自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为王权衰落和诸侯割据埋下隐患。
(5)瓦解:
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坏(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经济生产方式的产生,这一生产方式使诸侯势力日益壮大)。
战国时诸侯国变法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郡县制,分封制瓦解。
2.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1)定义:
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政治制度。(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目的:
加强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3)内容:
继承制;确立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家国政治
①形成了等级森严的政治制度,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②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与“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
(5)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
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3.礼乐制度
(1)含义:
对统治阶级日常的政治、社会活动(如祭祀、婚葬等)制定一些规则和仪式,并配有特定的音乐。
(2)目的:
更好地维护分封制和宗法制
(3)作用:
周礼成为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
第三课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贯穿中国古代史上的第一条主线索:中央和地方的斗争)
一、西汉
(一)七国之乱
1、原因:①历史原因:汉高祖刘邦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分封
同姓诸侯王
(郡国并行,上次青岛市摸底考试有一个郡国并行的看图题)
②直接原因:面对诸侯国尾大不掉之势,贾谊、晁错等人上书,主张消减封国
2、过程:公元前154年,汉景帝接受建议,开始着手削夺诸侯国的封地,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二)汉武帝改革
1、根本目的:为了加强皇权,巩固国家统一
2、措施:
①建中朝(“中朝”(内朝)是决策机构,由皇帝左右亲信充任中朝的主要官吏尚书令、侍中、常侍等职。原先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机构,逐渐成为执行机构“外朝”。)
【要点解析】
②设刺史(刺史是一种监察官员,负责监察地方)
③推恩令(解析: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儿子也可以获得王国的一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皇帝直接控制的郡守管辖。通过推恩令,消弱了地方实力,使中央
对地方的控制逐渐加强)
3、作用:
①积极:巩固、发展了大一统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消极:皇帝权力过于集中,造成后来外戚和宦官专权。
(注意与经济和文化相联系,文化上之所以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根本上是由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所决定的;而经济上“重农抑商”也是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产生的。)
二、唐代
经过东汉末年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大动荡之后,隋唐实现了统一。
唐中叶发生了安史之乱,参与平叛安史之乱的唐朝大将和安史降将被封为节度使,他们拥兵自重,使唐中叶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三、五代十国
1、实质:唐末藩镇割据的继续和扩大
2、特点:政权更迭频繁,南方相对稳定
3、后周世宗改革为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宋太祖改革
(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北宋)
1、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收精兵
统兵权归“三衙”掌管(三衙由殿前司、侍卫步军司和侍卫马军司三部分组成)
调兵权归枢密院掌管
使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兵权最终由皇帝掌握。
(2)削实权
兵权——枢密院
中央:削弱了宰相权力财权——三司使
行政权——中枢门下(宰相权力被一分为三)
地方:规定所有州郡直属中央,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州郡长官下设通判,负责监察。
(3)制钱谷
规定各州郡的财赋,除自留一部分外,其余运往指定地点,由中央掌握。从而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