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维修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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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维修材料管理规定
1、物资采购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专人负责采购。
2、设备设施负责人,根据保养内容和计划安排提请维修
材料使用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于每月25日前报主管核准。
3、主管、调度根据材料库存状况及设备设施维保情况,
填写《物料采购计划申请表》;与每月28日前报工程经理审批。
4、调度指派专人队新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
时提出意见并向部门经理报告要求采购部门做更换处理。
5、工程部经理每月全面检查部门维保材料使用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组织专业主管进行分析调整并向项目经理报告本部门收支情况。
6、维修责任人负责根据维修工作内容填写《领料单》或
《维修工具/材料借用表》,经维修主管签字确认后可到仓库领取所需材料。
7、遇有紧急维修工作时可先到仓库办理借用,事后3个
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向工程主管报告说明原因。
8、工程主管公共设备设施维修材料支出情况的检查监督
及特约维修服务材料支出的成本回收工作核查。
9、工程主管每月28日前将维修材料使用支出及成本回收
情况分别汇总报工程部经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