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方案
(2009—2013年)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虎门镇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确保《规划》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规划》2009—2013年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滨海国际商城”的目标,以优化基础教育结构、深化“快乐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学在虎门”教育品牌为主要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确立的2009—2013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加大全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基础教育布局,推动全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引进高等教育,培育教育特色,打造省市“名校”,进一步巩固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基础教育的普及成果,到2013年,全镇教育特色和品牌初步彰显,教育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三、实施项目
根据《规划》,2009—2013年,我镇主要组织实施教育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工程、优质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工程、高等教育“扬帆起航”工程、民办教育规范化上水平工程、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育工程、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工程、打造“学在虎门”教
育品牌工程、终身学习体系构建工程,从八个方面努力,提升全镇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具体如下:
(一)教育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工程
继续推进全镇公办学校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工作,根据全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趋势,结合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历史渊源等各方面因素,适当撤并规模较小的公办学校,提高规模办学效益。

新建、搬迁一批公办学校和幼儿园,优化全镇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空间布局;新办一批民办学校,不断满足新莞人子女的教育需求。

到2013年,全镇有2所镇办幼儿园、13所公办小学、3所公办初中、2所公办高中(其中1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并形成与滨海国际商城建设相适应的民办教育规模。

1、撤并公办小学
2009至2010年,撤并17所规模相对较小、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办学效益相对较低或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公办小学。

计划进度:
(1)2009年:村头小学并入大宁小学实行联合办学;武山沙小学、南面小学、九门寨小学并入威远小学实行联合办学;三东小学、新兴小学并入新湾小学实行联合办学;新联小学并入赤岗小学实行联合办学;宴岗小学、东风小学并入南栅小学实行联合办学;撤销博涌小学的王屋分校和卢屋分校;撤销怀德小学的新丰分校。

(2)2010年:小捷滘小学并入金洲小学实行联合办学;赤岗小学、居岐小学并入北栅小学实行联合办学;树田小学并
入大宁小学实行联合办学;撤销博涌小学的社岗分校。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宣教办(负责组织实施小学联合办学)。

协助单位:规划建设办、财政分局、国土分局、规划所、村头社区、武山沙社区、南面社区、九门寨社区、新湾社区、新联社区、宴岗社区、东风社区、博涌社区、怀德社区、小捷滘社区、赤岗社区、居岐社区、树田社区、大宁社区、南栅社区、北栅社区、金洲社区、北面社区。

2、新建虎门中学
在威远岛“教育城”选择一块不少于11.2万平方米(168亩)的用地,按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寄宿制普通高中的标准新建虎门中学,虎门中学整体迁入,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3000名学生。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虎门中学整体迁入办学。

市财政投入经费: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虎门中学、北面社区。

3、新建虎门三中
在北栅片区选择一块不少于5.75万平方米(86.25亩)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新建寄宿制的虎门三中,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学校更名,办学规模为50个教学班约2500名学生。

同时在新校旁新建宣教(教育)办办公大楼,宣教(教育)办整体迁入办公。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

整体迁入办学,配齐生活教师,实行寄宿制,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学校更名。

宣教(教育)办迁入新办公楼办公。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虎门三中、北栅片有关社区。

4、新建虎门四中
在白沙片区选择一块不少于5.4万平方米(81亩)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新建寄宿制的虎门四中,办学规模为50个教学班约2500名学生,虎门二中与虎门四中合并,整体迁
入办学,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新校定名。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虎门二中与虎门四中合并,整体迁入办学,配齐生活教师,实行寄宿制,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新校定名。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白沙片有关社区、虎门二中筹建办、虎门四中。

5、新建中心小学
在威远岛“教育城”选择一块80亩(5.33万平方米)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建设新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与威远小学合并,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2760名学生。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中心小学与威远小学合并,整体迁入办学。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北面社区、南面社区、九门寨社区、武山沙社区、虎门中心小学、威远小学。

6、新建东方小学
在金洲社区(靠近新城市居住区)一带选择一块不少于4.968万平方米(75.52亩)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新建东方小学,东方小学与太平小学合并,整体迁入办学。

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2760名学生。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学校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太平小学与东方小学合并,整体迁入办学。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金洲社区、东方小学、太平小学。

7、新建中心幼儿园
在金洲社区(靠近新城市居住区)一带选择一块2万平方米(30亩)左右的用地,按照省一级幼儿园的标准新建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整体迁入办学。

计划进度:
2010年,完成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1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与生活设施,中心幼儿园整体迁入办学。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拆迁办、财政分局、规划所、金洲社区、中心幼儿园。

8、新建怀德小学
在怀德社区选择一块3.77万平方米(57亩)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新建怀德小学,怀德小学整体迁入办学。

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1104名学生。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2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怀德小学整体迁入办学。

镇财政投入经费:
怀德社区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怀德社区(负责征地等筹建工作)、重点工程
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怀德小学。

9、新建博涌小学
在博涌社区选择一块不少于4.968万平方米(75.52亩)的用地,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新建博涌小学,红旗小学、博涌小学、镇口小学合并迁入办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新校定名。

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2760名学生。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始规划、选址、征地、设计等筹建工作。

2012年,完成建设工程,配齐教学及生活设施,红旗小学、博涌小学、镇口小学合并迁入办学,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新校定名。

镇财政投入经费:
博涌社区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博涌社区(负责征地等筹建工作)、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建校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拆迁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镇口社区、红旗小学、博涌小学、镇口小学。

10、扩建威远职业高级中学
完成教学楼、功能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等建设项目,办学规模增加到60个教学班约3000名学生,实行寄宿制。

计划进度:
2009年,启动教学楼、功能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等工程筹建工作。

2010年,完成扩建工程。

2011年2月,按寄宿制职业高中的标准配齐教学、生活设施及生活教师,开始实行寄宿制。

市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扩建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规划所、威远职业高级中学。

11、扩建虎门五中
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扩建虎门五中,完成学生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建设项目,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约3000名学生。

实行寄宿制,并根据社会各界意见为学校更名。

计划进度:
2010年,启动学生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工程筹建工作。

2013年,完成扩建工程。

按寄宿制初中的标准配齐教学、生活设施及生活教师,开始实行寄宿制,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学校更名。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办(负责组织实施扩建工程)。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财政分局、规划所、虎门五中。

12、新办民办学校
在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白沙片区、南栅片区新建4所民办小学、3所民办初中,同时预留2所民办初中的发展空间,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其中白沙片区新办2所民办初中、2所民办小学,预留1处民办教育发展用地;南栅片区新办1所民办初中、2所民办小学,预留1处民办教育发展用地。

引进有经济实力、有办学经验的投资者来我镇开办上档次、上水平的民办学校,为广大新莞人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计划进度:
2009年,落实全镇民办教育发展用地。

2010年,南栅片区、白沙片区分别新办1所民办小学和1所民办初中。

2011年,白博片区新办1所民办小学,1所民办初中。

2012年,南栅片区新办1所民办小学。

责任单位:各民资投资单位。

协助单位:宣教办、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规划所、相关社区。

(二)优质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工程
1、推进中小学校规范化管理
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科学定编定岗,强化绩效考核,
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分类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人为本和工作量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完善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机制,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计划进度:
2010—2011年,选择1所小学、1所中学进行规范化管理试点。

2011—2013年,全镇中小学根据《小学管理规程》、《普通初级中学管理规程》及《东莞市中小学日常管理规范指引》,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全镇各中小学。

协助单位:宣教办。

2、更新配齐公办中小学教育设备
按省、市一级学校的标准,为全镇公办中小学配齐、更新教育教学设备,使全镇公办学校各教学功能室的设施设备以及音体美教学器材、图书音像资料、教师办公设备、校园网等主要项目全部达到省、市一级学校的标准,初步实现教育装备条件的现代化。

计划进度:
2009年,为部分中小学更新师生教学用电脑、多媒体教学平台,完成虎门教育网服务器的升级、扩容工作。

2010年,为各公办中小学更新各教学功能室的教学设备、师生教学用电脑、多媒体教学平台,配齐音体美教学器材,充实图书音像资料。

2011年,为尚未建成校园网的公办中小学建设、开通校园
网。

2012年,全镇中小学校园网联网。

2013年,按省、市一级学校的标准,为全镇中小学配齐教育教学设备,初步实现教育装备条件的现代化。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宣教办、镇属公办中小学。

协助单位:财政分局、政府采购办。

3、改善公办中小学基础设施
更新、改造全镇公办中小学基础设施,提升全镇公办中小学的基础设施水平。

计划进度:
2009年,排查全镇公办中小学的基础设施,制定全镇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计划。

2010—2013年,依照计划更新、改造全镇公办中小学的基础设施。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宣教办、镇属公办中小学。

协助单位:规划建设办、财政分局、规划所。

4、拓展优质教育机构数量
推动公办教育机构争创省、市一级学校(幼儿园),鼓励
和支持民办教育机构创建市一级幼儿园或“三星级”民办学校,不断扩充全镇优质教育机构数量。

到2013年,全镇公办中小学全部建成市一级以上学校,现有民办中小学全部建成“三星级”以上或省、市一级学校,全镇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全覆盖;创建9所市一级幼儿园,全镇省、市一级幼儿园的数量增加到17所,省、市一级幼儿园的比例提高到35.42%。

计划进度:
2009年,北栅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汇英学校、汇英小学创建市“三星级”民办学校。

2010年,居岐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红星学校创建市“三星级”民办学校。

2011年,虎门外语学校创建市一级学校,东风幼儿园、东方明珠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南苑小学创建市“三星级”民办学校。

2012年,沙角幼儿园创建省一级幼儿园,路东幼儿园、蟠龙山庄幼儿园、春晖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智升学校创建市“三星级”民办学校。

2013年,南栅幼儿园创建省一级幼儿园,虎门外语学校创建省一级学校、博爱幼儿园、新安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怀德小学、汇英学校创建市一级学校,马城小学、淘园小学创建市“三星级”民办学校。

镇财政投入经费:
备注:每建成1所省一级学校、幼儿园奖励5万元,每建成1所市一级学校、幼儿园奖励3万元,每建成1所市“四
星级”民办学校奖励1.5万元,每建成1所市“三星”级民
办学校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协助单位:宣教办、财政分局。

5、培育公民办“名学校”
由镇财政资助虎门中学、虎门外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吸引优质生源和引进、培养市级以上“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奖励普通高考优秀考生和教师。

到2013年,两校省、市“名师”与学科带头人数量在全市同类中学名列前茅,优生率和普通高考上线率有较大幅度增长。

进度安排:
2009年,虎门中学、虎门外语学校分别制定创建省、市名校的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工作。

2010年,两校高考成绩取得新突破,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2011年,两校优质生源比例达20%。

2012年,两校优质生源比例达35%。

2013年,两校优质生源比例达50%,优生率和普通高考上线率较2010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责任单位:虎门中学、虎门外语学校。

协助单位:宣教办。

6、打造中小学“精品课程”
结合创建教育特色和品牌,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打造
“精品课程”活动。

将虎门外语学校、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中心小学等中小学具备一定基础或优势的课程打造成为“精品课程”。

到2013年,全镇建成学科类“精品课程”3门,特色类“精品课程”5门。

计划进度:
2009年,虎门外语学校、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中心小学、东方小学、镇口小学、大宁小学、沙角小学、南栅小学、龙眼小学制定打造“精品课程”工作方案,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2010年,全面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2011年,开展全镇“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深入推进“精品课程”建设。

2012年,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建设。

2013年,虎门外语学校的英语学科、威远职业高级中学的服装专业、中心小学的音乐学科、东方小学的综合实践学科、镇口小学(新红旗小学)的信息技术学科建设成为学科类“精品课程”;中心小学的“大课间”活动、大宁小学的“书香校园”活动、沙角小学的“少先队”活动、南栅小学的书法(毛笔)教学、龙眼小学的书法(硬笔)教学建设成为特色类“精品课程”。

镇财政投入经费:
备注:补助每个“精品课程”建设经费20万元。

责任单位:虎门外语学校、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中心小学、东方小学、镇口小学(新红旗小学)、大宁小学、沙角小学、
南栅小学、龙眼小学。

协助单位:宣教办、财政分局。

(三)高等教育“扬帆起航”工程
完成威远岛“教育城”预留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东莞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引进香港理工大学落户威远岛“教育城”。

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等手段,协调解决广东省珠江技校(原南华职业技术学校)发展用地问题,积极推动该校升格为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级技师学院。

计划进度:
2009年,积极协助市政府与香港理工大学接洽,商讨在虎门办学的有关事宜,签订意向(协议)书。

2010年,积极协助市政府、香港理工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可行性调研及策划,争取广东工业大学同意作为合作院校的我方主体,完成三方合作办学细节谈判,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协助合作院校和研究院申报工作,启动三方合作办学项目用地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

珠江技校(南华职校)完成扩建规划、选址等工作。

2011年,香港理工大学与东莞市、广东工业大学合作院校首批招生(招收少量研究生,采取灵活方式培养),珠江技校(南华职校)开始扩建。

2012年,香港理工大学与东莞市、广东工业大学合作院校完成一期建设工程;珠江技校(南华职校)完成扩建工程,申请升格为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级技师学院。

2013年,香港理工大学与东莞市、广东工业大学合作院校
启动二期建设工程。

市财政统筹投入经费:在东莞市与香港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合作院校筹建期,市财政统筹投入约17亿元,建设合作院校教学行政设施22.09万平方米,建筑生活配套设施15.16万平方米,建筑研究院一期2.1万平方米;补助合作院校前10年日常运作经费合共不超过19.59亿元。

责任单位:宣教办、拆迁办、重点工程办、北面社区、武山沙社区、珠江技校。

协助单位: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规划所、沙角社区、路东社区。

(四)民办教育规范化上水平工程
1、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
将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公益事业用地计划,非经营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在用地、基建和税收等方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对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

在水电使用、办学规费、教研培训和评先奖优等方面,实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待遇同等。

计划进度:
2010年,开展民办教育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情况的调研,制定全镇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工作方案。

2011—2013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
宣教办——负责调研,落实对民办学校办学规费、教研培
训和评先奖优的扶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其他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

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民办学校用地的优惠政策。

规划建设办——负责落实对民办学校基建方面的优惠政策。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负责落实对民办学校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配电营业部——负责落实对民办学校用电方面的优惠政策。

自来水公司——负责落实对民办学校用水方面的优惠政策。

2、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管
完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

督促民办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依法监督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计划进度:
2009年,制定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和招生广告备案办法。

2010—2013年,每年定期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办学水平评估,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实行备案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责任单位:宣教办。

3、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
从2009年到2013年,镇财政共投入5000万元,重点补助虎门外语学校公办班学生教育成本,并资助镇内其他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或培训教师。

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使用财政资
助资金的审计,确保扶持资金不被挪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计划进度:
2009年,宣教办开展调研,制定民办教育专项奖励和资助办法。

2010—2013年,除补贴虎门外语学校公办班学生教育成本外,适当资助其他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或进行师资培训。

镇财政投入经费:
责任单位:宣教办。

协助单位:财政分局。

(五)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育工程
1、强化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
建立教育人员培训财政保障机制,按专任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资助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提升全镇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每位专任教师五年内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名校长”,加大“名教师”、“名校长”培育力度,实施“名教师”和“名校长”镇内校际交流,扩大优秀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

计划进度:
2009年,建立教育人员培训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教育人员培训专项经费分配和使用办法。

制定全镇教育人员培训五年计
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

2010—2013年,实施“跟班学习计划”,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赴省内外名校跟班学习;实施“出国研修计划”,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干部出国研修;实施“管理能力提升计划”,分类分批举办学校管理干部研修班;实施“班主任培训计划”,提高班主任班务管理能力和德育工作水平;实施“青年教师成才计划”,对30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行重点支持和培养。

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题培训。

结合学校特点,逐步健全和完善校本培训机制。

加强师德建设,强化管理干部廉政机制,确保教师和管理干部健康成长。

积极防治教师职业倦怠,注重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指数。

结合新一轮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实施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及“外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中小学“名校长”,增加全镇“名校长”的数量,促进全镇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镇财政投入经费:
备注:按每位专任教师每年1000元培训经费的标准匡算。

责任单位:宣教办、各中小学。

协助单位:组织人事办、财政分局。

2、提升家庭教育的正面影响力
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和培训。

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