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云南省省财政厅、云南省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贸学院2001级预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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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云南省省财政厅、云南省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贸学院2001级预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
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2.03.25
•【字号】云计收费函[2002]36号
•【施行日期】2002.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云南省计委、云南省省财政厅、云南省省教育厅
关于云南财贸学院2001级预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云计收费函[2002]36号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云南财贸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国际工商学院2001级预科学生收取3000元学费的请示》(云财院政报字[2001]78号)收悉。
现就有关预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问题函复如下:你院经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云教计[2001]64号文件批准,2001年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是为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培养专门人才的有效措施,对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经研究,不同意你院以预科学生纳入国际工商学院进行管理为由,提高学费收费标准,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合理负担。
预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原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教委《关于转发云政发[1998]225号文件并重新规范云南省教育事业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9]17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
每生每学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