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意
见(试行)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4]8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7
【实施日期】2014.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
(同政办发[20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召开的研究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常委会要求,结合我市企业注册登记实际,制定我市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共九项内容:
一、放宽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除国家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特别要求的以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二、放宽分期缴付期限。
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后分期缴付的期限可以放宽到5年,5年后仍不能缴足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延长缴付期限。
三、放宽注册资本认缴。
积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