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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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
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9.17
•【字号】湘农办质[2014]8号
•【施行日期】2014.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月
活动的通知
(湘农办质〔2014〕8号)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委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农业部有关部署,我委决定2014年9月在全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健全监管网络,加强监管条件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推进监管能力全面提升;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诚信自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打造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县监管机构,理顺乡镇监管站管理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快建立村监督员、组协管员队伍。
增强基层监管装备手段,保障监管经费,各级监管、检测、执法经费必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级
监管、检测人员业务素质。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职责,严格工作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以县为单位,以蔬菜、生猪、水果、水产品、茶叶等大宗消费农产品为重点,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产收储运和初加工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工作。
农兽药经营环节,重点排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有无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行为。
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排查生产基地有无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禁用物质,是否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农产品收储运环节,重点排查有无在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有无畜禽私屠滥宰和病死动物非法处置现象。
发现非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要依法惩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调度下,积极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市县乡各级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和“联动互补”原则,切实强化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加大监测数量和频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测前哨作用。
要以保障国庆节期间农产品安全供应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入市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
乡镇监管站要加强对农产品基地的巡查监测,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强化自律检测,探索推行原产地检测准出、安全证明等制度,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
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农产品收储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督促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包装标识等制度,确保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强化监测结果运用,积极实施检打联动,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追根溯源,及时依法查处;对监测合格率较低、合格率波动较大的地区和农产品品类实施集中整治。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地方实
际,补充完善农业技术规范,建立适用农业标准档案;加强农业标准宣传培训,结合当前秋冬种生产,按农时、分品种,通过操作卡、明白纸、连环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农业标准入户,清洁生产过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自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厅市共建和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实施规模和发展水平。
五、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各地要按照年初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集中整治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持续推进“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长期成效;要结合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障国庆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要重点针对非法经营未经审定农作物种子、假劣农药肥料和假冒伪劣农机具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行动。
要统一调度、集中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执法监管震慑力,扩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六、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统筹解决好人员、经费等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要动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参与,强化与公众交流互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建。
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地方政府重视支持,解决落实好监管人员、装备、经费;要加强检查督导,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易发多发领域和监管薄弱环节,查究根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要大力推进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推进长效监管。
各市州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和省畜牧水产局质
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处(养殖业)。
省农委联系人,李维峰;电话,0731-********;邮箱,****************。
省畜牧水产局联系人,龙新年;电话,
*************;邮箱,*************。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