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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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8]69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8]69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8〕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焦作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企业产品技术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标准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在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标准化奖励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奖励。

第四条标准化项目奖励范围:(一)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IEC、ISO、ITU)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或下属工作组,并承担其工作的;(二)作为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三)制做国际、国家、行业实物标准的单位;(四)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五)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六)承担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七)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

第五条标准化项目的奖励金额执行下列标准:(一)对经批准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IEC、ISO、ITU)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经批准成立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奖励10万元;对经批准成立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下属工作组的单位,奖励5万元。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焦政办〔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焦作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焦作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焦政办[2008]69号【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7.21【实施日期】2008.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焦作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方案为全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加快我国东中西部经济交流与合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业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将于2008年9月25日至27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举行。

为确保我市参会企业在项目洽谈、产品展示、经贸合作等方面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洽谈会内容(一)农产品加工业博览。

开展以粮食加工、油料加工、食品加工、饮料加工、调味品加工、畜禽加工、果蔬加工、饲料加工及农产品加工机械等系列产品的展示展销和产品订货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一是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设免费特装展示区。

其中,一楼为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知名品牌和特色产品的特装展示区;二、三楼展示各地农产品深加工系列产品,通过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展示,全面反映各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二是在室外设1000个贸易展位,划分为粮油加工产品、果蔬调味品、禽畜皮革产品、饲料加工产品、农产品加工机械和综合商品等6大展区,每个展位收费700元。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焦政文[2009]73号•【施行日期】200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决定(焦政文〔2009〕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2008年,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为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办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根据《焦作市教育质量奖实施方案》(焦政教督〔2008〕13号)要求,经认真评选,决定授予沁阳市等县(市)区“教育发展奖”,授予温县等县(市)区“县(市)区办学水平综合奖”,授予沁阳市等单位“基础教育质量奖”,授予孟州市等单位“职业教育质量奖”,授予焦作市一中等单位“市直学校教育质量奖”,授予付志强等12名教师“焦作市功勋教师”,授予史长兴等42名校长“焦作市优秀校长”,授予王小青等280名教师“焦作市优秀教师”,授予王全坤等27名教育工作者“焦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授予申二臣等14名为教育做出突出贡献者“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希望各级政府、各类学校和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先进为楷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面提高我市教育质量,努力打造中原教育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名单二○○九年五月十八日附件2008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名单一、教育发展奖六县市:一等奖:沁阳市二等奖:孟州市武陟县五城区:一等奖:解放区二等奖:山阳区进步奖:修武县中站区二、县(市)区办学水平综合奖六县市:一等奖:温县二等奖:沁阳市武陟县五城区:一等奖:解放区二等奖:中站区进步奖:博爱县高新区三、基础教育质量奖(一)普通高中教育奖沁阳市温县武陟县修武县中站区马村区(二)初中教育奖沁阳市孟州市温县武陟县解放区中站区山阳区马村区(三)突出贡献奖1.基础教育功勋教师(10名)付志强冯秀琴张玉泉张德华李峰杨小林赵素香崔建利常永红薛素梅2.基础教育优秀校长(39名)沁阳市:史长兴刘高升李东亮孟应起蔡林森孟州市:汤跃进张其海李立赵宏新博爱县:许彩霞张生云郭翠花焦国利温县:王晓华申敬恒张战军赵东升武陟县:张长有杨双选赵永玉谢小明谢其文修武县:刘榕杰李凌霞庞同栓姬小虎解放区:卢强张玉霞李启云山阳区:李咏民杨运发中站区:许昭云马村区:王贺荣郭德胜高新区:石兰州市直学校:李志强段晓思姜冬玲孙华北3.基础教育优秀教师(257名)沁阳市:王小青王小霞史兴佩司春燕刘萍邢燕丽宋肖龙张欣李艳灵李朝峰杨卫云杨红旗杨建辉杨拥才肖品修郑晓燕种凡辉赵云霄郜明亮袁凤梧郭东强郭翠娟都小娟董亚军雷翠红靳二路靳克利魏青菊孟州市:马华王希周王艳丽邓士理石荣霞乔承良刘红霞闫春霞吴志霞李长红李玉凤杨志红和志清席红云贾丽娟郭玲燕钱志强高江波崔小杰崔铁梅程飞谢爱霞裴秀玲博爱县:王小玲古春红史秋红乔海燕刘小冷刘拥军刘彩花刘菊花严福婧张云枝张空军张宵月张彩秀李江芬李迎利李雪芬陈小伟陈四平武建成皇艳利赵军营赵利明赵银玲徐小丽常珂程春平程凌冬韩春霞蔡育红温县:王伟王娟王亚楠王春红王海燕刘秋梅米国林张永厚张利梅张苑梁张秋彩李玉玲李秀平李河山李艳华李献红杨春枝杨海棠杨艳霞侯华杰侯建平侯波涛侯春梅赵丽娟赵志达柴世娟常建普薛利娟武陟县:千高民马本彪王伟王小柱冯丽霞冯望山冯雪静刘晓艳孙伶俐安志红许秀娟何佩吴明慧宋伟张建华李明李小枝李忠杰李战芳陈秋霞陈晓花赵卉萍铁红艳程利梅谢秀琴韩利裴东方雒鹏举樊小爱修武县:马卫华马院领冯国安史小霞孙秋玲吴艳丰张利利李国明李新芬陈小棉陈艳军屈玉花赵海山原丰杰徐全军徐近梅郭晨超崔爱云常喜利曹继平焦小霞蒋喜凤魏小春解放区:毋世英王艳梅卢玲刘燕军孙小杰成文霞吴静张冬梅李海燕孟新玲范艳琴郑月红倪婷姬英征栗相华耿静贾建民郭希荣郭新霞高玉红常宝菊颜素娟山阳区:王丽华王艳琳冯志强刘芳刘冬玲刘利霞吴梅英李战云杨弢单娜娜周丽娜武利霞赵保菊梁帆梁朝阳谢川萍韩文燕臧艳华樊拥军中站区:王玉环王春芳许红青许晓春闫海云张霞李子拢李小军邵建忠柴建设曹志东焦武生韩红旗马村区:于芳王亚王琨孙金梅张利张红霞张春生李敏李毅梅杜晓凤赵大文秦江波贾海亮高新区:王桂霞史中山师粉红苏志华钦艳荣市直学校:马清萍王艳王楠王磊王文利王玲云王燕燕史粉霞朱小记周晖许秋云齐进李静李凤琴李红霞李红霞李秋林范传钊赵东芳栗前锋谢志华雒麦莲郭玉花崔国星邱小勇4.基础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王全坤王连仲田洪湖石文明刘海钧许大斌吴庆杰张智基杨建军杨保军陈燕青罗秀虎徐迎春聂同录袁弘胤高善金曹松峰梁永祥薛小平瞿满全四、职业教育质量奖(一)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奖1.县(市)人口(万人)招生比率奖第一名孟州市第二名沁阳市第三名武陟县2. 职业学校在校生巩固率奖城区职业学校:第一名焦作女子中专第二名焦作卫校第三名焦作市冶金建材技校六县市职业学校:第一名孟州市职业中专第二名博爱县职业中专第三名焦作护理学校3. 职业学校毕业生整体素质提升奖第一名孟州市职业中专第二名沁阳市职业中专第三名焦作市女子中专第四名焦作市职教中心4. 职业教育发展奖第一名焦作市女子中专第二名焦作市冶金建材技校第三名焦作市职教中心第四名武陟县职教中心(二)突出贡献奖1.职业教育功勋教师(2名)马彩雯张胜利2.职业教育优秀校长(3名)吴童玲李有才尚维瑜3.职业教育优秀教师(23名)沁阳市:付秀珍武迎春孟州市:王卫东博爱县:申邦国温县:郑长慧武陟县:李文祥范通利修武县:董红英山阳区:白保云马村区:张静市直学校:牛学青王开平王秀丽任春青刘燕张红张克俊李建军杨彦陈国昌皇甫宜攀黄梅翟春艳4.职业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7名)XXX军付银凤冯有文刘海平郭士俊黄先亮薛建设五、市直学校教育质量奖一等奖:焦作市一中龙源湖实验小学二等奖:女子中专实验幼儿园职教中心三等奖: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一中分校特教学校十二中进步奖:光明中学焦作十一中分校普通高中教育奖16项六、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4名)申二臣买新华任太平刘平张小爱张多银李军李铁山赵海燕徐家贤贾伟程华韩平安薛德龙。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三秋”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三秋”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三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焦政办[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三秋”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08〕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统筹安排好“三秋”工作,科学指导秋收、秋耕和秋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打下良好基础,特作如下通知:一、正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夏种以来,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技术部门指导得力,广大农民管理及时,目前各类秋作物长势良好,丰收在望。

全市秋粮种植面积194.74万亩,较上年增加5.3万亩,预计总产可达到20.6亿斤,较上年增加2.4亿斤。

其中,玉米种植面积170万亩,预计总产可达到18.65亿斤,平均单产可达到547.7公斤/亩,增幅13.3%;水稻种植面积8.6万亩,预计总产可达到1.1亿斤,平均单产可达到628.1公斤/亩,增幅9.9%。

棉花、花生等作物也呈增产趋势。

根据郭庚茂代省长对我市提出的粮食年亩产“实现平均2500斤”、“努力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总体要求和《焦作市2500斤粮食单产能力建设规划》,今年“三秋”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小麦播种面积达到210万亩,平均单产1030斤以上,小麦种子种植面积65万亩以上;玉米秸秆除青贮外,全部实现还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力争到2010年实现夏粮亩产1050斤的阶段性目标。

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三秋”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三秋”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关键措施(一)大力推广晚收技术,确保玉米丰产丰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9•【字号】焦政文[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焦政文〔2008〕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焦政办〔2007〕66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现将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进行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节能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年度节能指标计划是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

本通知下达的2008年度节能计划指标将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二、认真做好节能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在综合考虑2007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情况、能源自给水平和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本地节能目标分解到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及有关单位,并于2008年3月1日前将本地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分解情况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三、加强节能指标计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市发改委要加强节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并分别于2008年6月15日前将2008年上半年节能指标计划完成情况自查报告、2009年1月15日前将2008年节能指标计划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孙立坤市长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部署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孙立坤市长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部署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孙立坤市长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部署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7•【字号】焦政办[2008]81号•【施行日期】200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孙立坤市长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部署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焦政办〔2008〕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8年8月10日,市委召开九届五次全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在会上作了《务实重干克难攻坚在新一轮思想解放中率先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讲话。

孙市长的讲话,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发展任务,并对下半年的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确保孙市长重要讲话落到实处,现将下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予以分解。

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对照目标和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孙立坤市长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应于每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对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焦作市行政机关首长问责暂行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联系人:易绍娟,联系电话:3569611,邮箱:******************)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一)目标和任务:开工建设风神股份年产500万套轿车子午胎,加快推进风神股份年产15万套工程子午胎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葛探宇分管市长李中哲(二)目标和任务:做好龙源电厂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王雪花分管市长李中哲赵建军田跃曾(三)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中铝中州分公司年产70万吨氧化铝。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0•【字号】焦政文[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焦政文〔2010〕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9年5月11日至6月4日,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市财政、编办、部分市政府督学、特聘外地会计师以及市教育系统有关人员等组成评估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组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2008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焦政教督〔2009〕4号)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准确”的原则,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与职能部门及乡镇负责人、教师代表座谈等形式,就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执行情况、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2007年度问题整改等五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8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教学保障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均得到了明显提高,焦作教育圆满实现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的工作目标。

根据2008年度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所得分数与总分(各县市350分,各区345分)相比所达成的比率,确定达到95%以上的县(市)区为优秀格次,低于95%的县(市)区为合格格次。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9.09•【字号】焦政办〔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焦作市2008—2009年度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纲要》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2500斤粮食单产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充分挖掘我市小麦高产潜力,进一步提高小麦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全市小麦高产创建活动要达到面积、单产、总产持续增长目标。

2008—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要发展到210万亩,较上年增加1.6%。

单产达到1030斤,增长2%。

总产达到21.6亿斤,增长3.6%。

重点抓好万亩示范方、千亩示范方和超高产攻关田建设,万亩示范方、千亩示范方和超高产攻关田总面积达到20万亩,平均亩产达到600公斤以上。

1.万亩示范方。

以乡镇或跨乡镇为单位建设12个万亩示范方。

其中,巩固4个原有示范方,新建8个示范方。

原有示范方单产要达到650公斤以上,新建示范方单产要达到600公斤以上。

2.千亩示范方。

以村或跨村为单位建设50个千亩示范方,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暂时没有能力建设万亩示范方的种粮大乡要至少建立1个千亩示范方。

千亩示范方单产要达到600公斤以上。

3.超高产攻关田。

全市在示范方的核心部位或科研基地建立8个面积15-100亩的超高产攻关田。

攻关田单产要达到1400斤以上,力争达到1500斤(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焦政文[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通知(焦政文〔2008〕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在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下,我市涌现出一大批规模较大、科技含量高、品牌优势明显以及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也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2003-2007年,我市先后命名了5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2006-2007年,又命名了2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这些龙头企业和示范社的出现,提升了我市农业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和示范社的带动作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焦作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原命名的龙头企业和示范社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对符合要求的新单位进行了考察审核,撤销了部分经济效益差、带动能力弱的龙头企业和示范社的称号,重新认定了一批龙头企业和示范社。

现将调整后的64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8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调整后的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二○○八年四月十日附件调整后的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4家)孟州市(11家)1、孟州市掌柜食品有限公司2、焦作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3、河南省孟州市奥森人造板有限公司4、孟州市泰利杰有限责任公司5、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6、孟州市麦特灵有限责任公司7、孟州市金紫阳食品有限公司*8、深圳康达尔孟州饲料有限公司*9、孟州市河阳酒精有限公司*10、孟州市喜相逢乳品有限公司*11、孟州市一普酒精有限公司*沁阳市(5家)1、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2、沁阳市麦研面业有限公司3、河南双马纸品包装有限公司*4、沁阳市正旺实业有限公司*5、沁阳市瑞达木业有限公司*温县(11家)1、温县农科种业有限公司2、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3、焦作市中科植物蛋白有限公司4、焦作市立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5、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6、焦作市锦红棉业有限公司*7、河南平安种业有限公司*8、焦作市健国怀药有限公司*9、河南京华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河南兴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焦作北方药业有限公司*武陟县(14家)1、焦作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河南恒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3、焦作市华康化工有限公司4、焦作怀府金地制粉有限公司5、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6、武陟县永盛药材加工厂7、河南粤禽食品有限公司8、焦作康利达食品有限公司9、河南未来食品有限公司10、河南省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1、武陟县龙源冷冻食品厂*12、武陟县即可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3、焦作市大北农饲料厂*14、武陟县裕宏实业有限公司*博爱县(6家)1、焦作市绿叶食品有限公司2、焦作市大辰食品有限公司*3、河南汇隆化工有限公司*4、爱普瑞(焦作)农药有限公司*5、河南妙字号食品有限公司*6、焦作市麦怡鑫工贸有限公司*修武县(6家)1、河南六合饲料有限公司2、焦作市云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3、焦作豫元食品有限公司4、焦作大用实业有限公司5、焦作市栗子园乳业有限公司*6、修武县五庆粮油制品有限公司*解放区(5家)1、焦作市康达奶业有限公司2、焦作市润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焦作市金土地农贸市场有限公司4、焦作市麦宝啤酒原料有限公司*5、焦作市蓝波湾量贩有限公司*山阳区(1家)1、焦作市天河禽类屠宰有限公司马村区(1家)1、焦作市怀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站区(2家)1、焦作市一枝绿饮品有限公司2、焦作市易生元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2家)1、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2、焦作市香格里拉生态园有限公司二、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88个)孟州市(15个)1、孟州市呱呱叫绿色畜禽养殖合作社2、孟州市天宝果菜合作社3、孟州市先锋菜业合作社4、孟州市祝庄红薯产品合作社5、孟州市兆丰养殖专业合作社6、孟州市亚龙养殖专业合作社*7、孟州市东森家禽养殖合作社8、孟州市百绿农机合作社9、焦作市孟香果蔬合作社*10、孟州市槐树苹果专业合作社*11、孟州市高端岗苹果合作社*12、孟州市共聚和畜禽养殖合作社*13、孟州市绵樱养鸭专业合作社*14、孟州市城伯镇东方红农机专业合作社*15、孟州市赵和乡信合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沁阳市(15个)1、沁阳市仙鸿果业合作社2、沁阳市茂源果业合作社3、沁阳市豫培红林果合作社4、沁阳市许鲁怀药合作社5、沁阳市御怀徽标怀药产业合作社6、沁阳市永春花菇合作社7、沁阳市远大农机合作社8、沁阳市恒运农机合作社9、沁阳市金大地农机合作社10、沁阳市鸿胜农机合作社11、沁阳市李大人雪蜜瓜果合作社*12、沁阳市强强肉鸡养殖合作社*13、沁阳市禾丰养殖专业合作社*14、沁阳市紫陵镇卫鸿农机专业合作社*15、沁阳市王召乡科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温县(12个)1、温县西南冷怀药合作社2、温县北贾养殖合作社3、温县邢邱鹅业合作社4、温县鹏宇生地专业合作社5、焦作市绿丰盛农养殖合作社6、温县武德镇兴农养殖合作社7、温县铁棍山药专业合作社8、温县黄庄镇风林农机合作社9、温县鸿瑞怀药专业合作社*10、温县下石井蔬菜合作社*11、温县全新怀药专业合作社*12、温县武德镇徐堡东街农机专业合作社* 武陟县(13个)1、武陟县绿康牛业合作社2、武陟县银江菇品合作社3、武陟县豫北黄河鹅业合作社4、武陟县黄河肉鸡养殖合作社5、武陟县豫宝花生贸易合作社6、武陟县长兴养殖合作社7、武陟县绿牧金兔专业合作社8、武陟县建武农机合作社9、武陟县凤祥农机合作社10、武陟县北王食用菌合作社*11、武陟县兴鱼渔业专业合作社*12、武陟县群乐果品蔬菜产销合作社*13、武陟县三阳乡丙中农机专业合作社* 博爱县(11个)1、博爱县磨头蔬菜合作社2、博爱县孝敬蔬菜合作社3、博爱县富源养殖合作社4、博爱县金都白灵菇合作社5、焦作市绿叶蔬菜种植合作社6、博爱县心连心农机合作社7、博爱县海林葡萄合作社*8、博爱县张茹集仙桃合作社*9、博爱县远利养牛合作社*10、博爱县三友农机专业合作社*11、博爱县金城乡农丰乐农机专业合作社* 修武县(13个)1、修武县富民食用菌合作社2、修武县五里源丑鸭松花蛋专业合作社*3、修武县万发养殖合作社4、修武县田园珍稀菌合作社5、修武县益民蔬菜合作社6、修武县百药药材种植营销合作社7、修武县协和牧业合作社8、修武县范村花生合作社9、修武县金百合鲜花苗木合作社*10、修武县共盈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11、修武县卧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12、修武县兴合蔬菜专业合作社*13、修武县郇封镇宏运农机专业合作社*解放区(1个)解放区绒兴鹅业专业合作社*山阳区(1个)山阳区中林养殖合作社*中站区(1个)焦作市中站区中翔养殖合作社马村区(6个)1、焦作市仓上食用菌合作社2、焦作市亮亮绿色养殖合作社3、马村区南岗核桃合作社4、马村区丰绿蔬菜种植合作社5、马村区蒋村云台养殖专业合作社*6、马村演马办事处双全农机服务合作社*注:名称后带“*”的企业和合作社为新认定的龙头企业和示范社。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05•【字号】焦政办[2007]11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的通知(焦政办〔2007〕116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求、单位正常运转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市财政局对2000 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焦政办〔2000〕44 号)提出了修订意见。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焦作市财政局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的可行性,提高预算的约束力,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求、单位正常运转需要以及财力可能,现对2000 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意见》(焦政办〔2000〕44 号)进行了修订,提出如下核定意见:一、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核定公用经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八项列为公用经费(车辆购置、车辆大修、大型修缮、网络购置、网络维护及租金列入专项经费管理)。

为了合理安排公用经费的支出定额,根据单位性质、类别、规格、职责范围及所承担职能任务的不同,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分为五种类型:一类单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二类单位:公、检、法、司部门;三类单位:市委、市政府综合委办局;四类单位:市委、市政府一般委办局和县级事业单位;五类单位:科级事业单位。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5.08•【字号】焦政办〔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和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焦作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推进机制,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一)化学需氧量(COD)到2008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53万吨以内,较2007年减排0.441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7.32%。

(二)二氧化硫(SO2)到2008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1.73万吨以内,较2007年减排0.088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0.7%。

三、减排任务(一)2008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1.COD新增量预测2008年COD新增量主要由工业新增量和生活新增量组成,其中:工业COD新增量预测:2007年我市GDP总量为855亿元,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2008年预计GDP增长率13%,扣除七个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预计GDP增长率为9.4%,按2005年我市工业COD排放强度0.006978万吨/亿元GDP计算,预计2008年新增工业COD排放量5608吨。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先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先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焦政[2009]11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2
【实施日期】2009.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的决定
(焦政〔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保持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与市人民政府签定的责任目标,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39个先进单位和40个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目标管理一等奖的市人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分别奖励8万元并颁发奖匾,对
获得目标管理二等奖的市人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并颁发奖匾,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创新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焦作市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焦作市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
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意见佚名
【期刊名称】《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正>焦政[200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4页(P1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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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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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2008)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2008)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焦政办[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08〕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今年“三夏”各项工作,科学指导夏收、夏种和夏管,确保夏粮丰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小麦后期管理和春播作物田间管理当前小麦正处于灌浆阶段,是增加粒重、提高单产的关键时期。

目前穗蚜普遍发生,因此,要搞好“一喷多防”,对前期没有开展防治的地块要尽快进行喷药防治。

同时,要把病虫害防治与自然灾害防御有机结合起来,合理配制杀虫剂、杀菌剂、磷酸二氢钾和尿素的剂量,混合施用,均匀喷洒,既防治病虫,又减轻青枯、干热风的危害,力争一次喷洒达到多种防效。

要及时拔除田间杂草、燕麦,提高小麦品质。

要克服当前电力、燃油紧张的困难,想方设法浇好灌浆水,养根护叶,延长小麦成熟期,提高单产。

抓好春播作物田间管理。

要坚持抗旱和除涝两手抓,防灾和管理紧密结合,在麦收前对春播作物普管一遍,尽可能为“三夏”赢得时间和主动。

要科学处理收、种、管的关系,对夏播作物坚持早管促早发,及时防治病虫草害,科学运筹肥水,为秋季丰收打好基础。

二、加强种子田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抓好种子田的后期管理。

一要高标准去杂除劣。

各种子企业要组织员工,帮助农户拔除杂株、异株、大麦、燕麦等,确保种子的纯度,从源头上提高制种质量。

二要进行田间检验。

由专职检验员对制种田的纯度、病虫、杂草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合格的发给田检合格证,不合格的不得作为种子使用,坚决转商处理。

三要做好种子收储准备。

各种子企业要提前筹措资金,在农户收打晒干后及时开秤收购,兑现订单合同。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进行表彰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进行表彰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进行表彰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7•【字号】焦政文[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进行表彰的通报(焦政文〔200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7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增强财政实力、为民多办实事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从而使财政保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5.2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5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93.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77亿元。

国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46.7亿元,增长15.5%;地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28.2亿元,增长32.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3.7亿元,增长66.3%,均提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注重学习,研究政策,改革创新,科学理财,实干兴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精神和良好作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2008年财税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切实履行好职能作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100户诚信纳税企业的决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100户诚信纳税企业的决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100户诚信纳税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焦政文[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100户诚信纳税企业的决定(焦政文〔2009〕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8年度我市税务部门共实现税收收入74.36亿元,这是广大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凝聚。

在税收中,涌现出了一批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科学管理的先进纳税典型,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营造诚信纳税环境,鼓励企业在竞争中做大做强,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100户诚信纳税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纳税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进一步发挥科学经营管理、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增强我市经济实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焦作市2008年度100户诚信纳税企业名单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焦作市2008年度100户诚信纳税企业名单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焦作市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焦作电厂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轴集团有限公司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河南省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焦作瑞王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焦作铁路电缆工厂河南德海源诚矿业有限公司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焦作市东星炭素有限公司焦作市海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电力公司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博爱县电业公司河南金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武陟县电业总公司焦作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未来(焦作)铝业有限公司河南焦矿机器有限公司河南省月山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沁阳市电业综合公司温县电业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河南省绿宇化电有限公司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焦作高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焦作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河南未来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建业置地焦作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阳碳素有限公司焦作市安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焦作市鑫诚轻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修武县电业公司河南省博爱县恒裕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沁阳永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石油分公司焦作市东星炭电极有限公司沁阳市碳素有限公司焦作丹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河南艺龙塑胶有限公司河南思可达新型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沁阳长怀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孟州市华兴酒精有限公司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武陟县富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天鑫房地产开发贸易有限公司武陟县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汇隆化工有限公司武陟县宏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焦作市迈科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沁阳铝电解试验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路支行河南飞孟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焦作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太行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沁阳分公司焦作黄河公路大桥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焦作瑞塞尔盘式制动器有限公司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河南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沁阳市思可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城新置业有限公司焦作市金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陟县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焦作市广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焦政办[2012]104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焦政办[2012]104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焦政办〔2012〕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74号)精神,参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11〕136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平衡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体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焦政办〔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08〕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8〕53号),确保我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

今年省下达我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是: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5000户,其中国债项目6210户;新建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网点80个;培训持证沼气生产工300名(具体分解任务见附表)。

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迅速在全市掀起沼气建设高潮,确保在11月30日前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12月1日至31日,在各县(市)区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市将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工作经费。

同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发挥小额贷款在发展沼气中的作用。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快全市农村沼气建设步伐。

坚持“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补贴、协会领办、个体承包、企业参与、股份合作等多元化服务管理运作模式,为沼气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

各县(市)区要公布农村沼气建设的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项目带动,严格规范管理。

各承担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县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监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一池三改”(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或改院)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计划任务、补贴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和分配情况)制度,把国债项目建成高质量的沼气建设示范点,以点促面,整体推进。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5•【字号】焦政办[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焦政办〔2009〕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8年,全市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信息质量意识,报送了大量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为了更好地促进政务信息工作,决定对32个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46个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全市广大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树立信息精品意识,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2008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温县政府办公室博爱县政府办公室沁阳市政府办公室修武县政府办公室解放区政府办公室马村区政府办公室山阳区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人事局市计生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公路局焦作供电公司市新时代高速公路公司二、先进个人郑利军(温县政府办公室)陈明(温县政府办公室)卢如意(博爱县政府办公室)杨森森(博爱县政府办公室)杨振刚(沁阳市政府办公室)陈芳(修武县政府办公室)李芳(孟州市政府办公室)郭立新(武陟县政府办公室)范传颂(解放区政府办公室)马强(解放区政府办公室)马振振(马村区政府办公室)王冲(马村区政府办公室)和菊霞(山阳区政府办公室)职恬恬(中站区政府办公室)杨波(市发改委)徐志海(市发改委)刘婷(市国税局)李长春(市财政局)李博(市环保局)许朝霞(市统计局)付盛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孙新文(市工商局)薛贝利(市工商局)柴广星(市质监局)陈伟伟(市交通局)朱兵(市国土局)李新(市人事局)牛书峰(市计生委)宋歌(市科技局)刘超(市公安局)张芳(市地税局)谢晨光(市审计局)伍敏(市民政局)徐向州(市农机局)侯大兴(市林业局)李胜亚(市畜牧局)吴东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魏林(市园林局)石卫华(市房管局)李俊霞(市体育局)郭光志(市城管局)王广宇(市文化局)刘瑛(市气象局)常康(焦作供电公司)白光明(市新时代高速公路公司)冯杰(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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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焦政办[2008]113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1.14
【实施日期】2008.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0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现将做好考核奖励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2008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2008年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的主要农业经济指标。

(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意见》(焦办〔2008〕2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意见》(焦办〔2008〕30号)。

(四)《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意见》(焦政〔2008〕9号)。

(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2500斤粮食单产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焦政〔2008〕18号)。

(六)《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06〕2号)。

(七)《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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