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娄底一大桥南侧经营花草苗木的通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娄底一大桥南侧经
营花草苗木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11
•【字号】娄星政通〔2017〕1号
•【施行日期】2017.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娄底一大桥南侧经营花草
苗木的通告
娄星政通〔2017〕1号为加强娄底一大桥南侧周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周边居民群众正常出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娄底一大桥南侧至望湘门道路两侧经营花草苗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娄底一大桥南侧至望湘门道路两侧摆放花草苗木、经营花草苗木(门店范围内的除外)。

二、如违反相关规定摆放花草苗木、经营花草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举报,并由城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8512979。

四、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2017年1月1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