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内蒙古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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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内蒙古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4.12
•【文号】办护字[2011]55号
•【施行日期】2011.04.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内蒙古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函
(办护字〔2011〕55号)
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请示》(内兴林发[2011]39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内蒙古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1958年我国首批建立的自然保护区,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

保护区面积107348公顷,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

该保护区地处大兴安岭地区,保存了最为完整的寒温带落叶针叶林,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重要的生态地位和科学价值。

多年来,在我局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你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该保护区已具有了比较好的建设管理水平,并于2006年被我局确定为“全国林业示范自然保护区”。

为了进一步促进其建设和发展,我局同意内蒙古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请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请你公司对申请工作予以指导和管理,更好地
借助这一网络平台,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自然保护经验和理念,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实现自然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

特此复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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