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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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未按时上报或未按要求上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学材料,延误正常工作的。
16
选修课在选课过程中,违背学生意愿,进行统包统揽,影响学校总体安排。
17
教师监考不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或出现明显错误,影响较大的。
18
对考试命题、阅卷、评分明显不当或出现明显错误,影响较大的。
19
教学管理人员或教研组组长因调度不力,对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教师指导不力或者组织、管理不力以及擅离岗位,课中造成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重大损失或者学生伤亡的。
4
教师监考严重不负责任,使考试无法无法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
5
默许、暗示或鼓励学生罢课闹事,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6
故意泄漏考核、考试内容,或者以其他形式暗示、鼓励学生考试作弊的。
7
一学期有两次Ⅱ类教学事故的。
10
实验、实践、实训准备不充分,临时要求学生外出采购原料、工具,耽误正常教学时间的。
11
监考不严。即:清场不严,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对学生考试隐瞒不报、庇护说情;怂恿、帮助学生舞弊等。
12
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造成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不满意的。
1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14
8
违反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育教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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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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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6
无特殊原因教师未按要求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旷课不知情或知情没有及时通知到班主任。
7
班主任未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使班级学生到课率低,造成一定影响的。
8
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未按规定通知上述教学场所的教辅责任人造成延误上课时间达5分钟的。
9
因教辅人员失职,使使用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延误上课时间达5分钟的。
10
教辅人员失职,使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的财产未能即使赔偿的。
11
教师或教辅人员因组织教学或管理原因,造成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的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12
教师言行举止、着装等公认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
13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早退达2分钟的。
14
教师因不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上课组织教学不力,造成不听讲、喧哗、睡觉、玩耍等不学习行为达5个学生的。
19
“德育导师’不作为。即:未对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教育、未做科学心理疏导、未进行细致观察和调查,造成学生生活行为、学习行为不良,学校声誉受到影响的。
20
教师不按规定完成学校网站作品、校报作品、以及教务处为了提高教师素质要求必须完成的教学经验、论文、总结、教育故事、自制教具、ppt课件以及组织课外活动小组等任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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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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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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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职责要求进行工作,给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或有发现问题瞒报、不报、不处理等行政不作为行为的。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Ⅱ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教学时间无特殊原因擅离现场(包括授理论课、实验、实践等教育教学环节)
2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出题、审题、印刷、装订过程中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的。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教学计划,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5
教管人员、教师、教辅人员私自利用学校设施、设备假公济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16
一学期两次出现教学Ⅰ类事故的。
17
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切行为。
18
教学管理人员(教务主任、副主任,部主任、年级主任以及干事)不作为,不按规定进行教学常规管理;不按学校要求培训教师;不认真组织教研等。
3
教务处、教学部、年级组对本单位内的重大教育教学事故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在上课时间,未经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随意抽调学生从事与该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或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5
在上课时间,未经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擅自占用上课、考试教室、实验、实践等教育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6
无故缺课或未履行审批手续而提前一周(含一周)以上结束课程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的。
7
教师上课、监考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开达10分钟的。
8
备课不认真。即:“三维目标”、重点、难点、教法、教具准备、板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过程不能体现教法、不能解决重点、难点)、没有教后记(教学反思)的。
9
课堂混乱、教学内容经常出现知识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Ⅲ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对教学活动(讲课、实验、实践等)组织、管理不力,不负责任,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如:人身伤亡事故)。
2
教师上课期间未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或者统计后为向班主任汇报,两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学生旷课外出并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安机关传讯或者伤亡的。
3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教师未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2
教师上课没有教案或者教案不符合学校备课制度的有关规定。
3
教师实际授课进度与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无故相差4学时。
4
教师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自行调课、自行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课时数。
5
教师因公或因私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教学部瞒报而自行调课、代课、改课。
未按时上报或未按要求上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学材料,延误正常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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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在选课过程中,违背学生意愿,进行统包统揽,影响学校总体安排。
17
教师监考不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或出现明显错误,影响较大的。
18
对考试命题、阅卷、评分明显不当或出现明显错误,影响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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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或教研组组长因调度不力,对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教师指导不力或者组织、管理不力以及擅离岗位,课中造成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重大损失或者学生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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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监考严重不负责任,使考试无法无法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
5
默许、暗示或鼓励学生罢课闹事,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6
故意泄漏考核、考试内容,或者以其他形式暗示、鼓励学生考试作弊的。
7
一学期有两次Ⅱ类教学事故的。
10
实验、实践、实训准备不充分,临时要求学生外出采购原料、工具,耽误正常教学时间的。
11
监考不严。即:清场不严,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对学生考试隐瞒不报、庇护说情;怂恿、帮助学生舞弊等。
12
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造成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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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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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育教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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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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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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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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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殊原因教师未按要求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旷课不知情或知情没有及时通知到班主任。
7
班主任未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使班级学生到课率低,造成一定影响的。
8
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未按规定通知上述教学场所的教辅责任人造成延误上课时间达5分钟的。
9
因教辅人员失职,使使用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延误上课时间达5分钟的。
10
教辅人员失职,使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的财产未能即使赔偿的。
11
教师或教辅人员因组织教学或管理原因,造成多媒体教室、语言教室、机房及各实验室、实训场所的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12
教师言行举止、着装等公认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
13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早退达2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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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不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上课组织教学不力,造成不听讲、喧哗、睡觉、玩耍等不学习行为达5个学生的。
19
“德育导师’不作为。即:未对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教育、未做科学心理疏导、未进行细致观察和调查,造成学生生活行为、学习行为不良,学校声誉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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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按规定完成学校网站作品、校报作品、以及教务处为了提高教师素质要求必须完成的教学经验、论文、总结、教育故事、自制教具、ppt课件以及组织课外活动小组等任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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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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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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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职责要求进行工作,给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或有发现问题瞒报、不报、不处理等行政不作为行为的。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Ⅱ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教学时间无特殊原因擅离现场(包括授理论课、实验、实践等教育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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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出题、审题、印刷、装订过程中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的。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教学计划,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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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管人员、教师、教辅人员私自利用学校设施、设备假公济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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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两次出现教学Ⅰ类事故的。
17
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切行为。
18
教学管理人员(教务主任、副主任,部主任、年级主任以及干事)不作为,不按规定进行教学常规管理;不按学校要求培训教师;不认真组织教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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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部、年级组对本单位内的重大教育教学事故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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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课时间,未经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随意抽调学生从事与该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或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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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课时间,未经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擅自占用上课、考试教室、实验、实践等教育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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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课或未履行审批手续而提前一周(含一周)以上结束课程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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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监考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开达10分钟的。
8
备课不认真。即:“三维目标”、重点、难点、教法、教具准备、板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过程不能体现教法、不能解决重点、难点)、没有教后记(教学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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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混乱、教学内容经常出现知识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Ⅲ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对教学活动(讲课、实验、实践等)组织、管理不力,不负责任,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如:人身伤亡事故)。
2
教师上课期间未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或者统计后为向班主任汇报,两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学生旷课外出并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安机关传讯或者伤亡的。
3
教育教学事故分类表(Ⅰ类)
序号
教育教学事故情形描述
1
教师未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2
教师上课没有教案或者教案不符合学校备课制度的有关规定。
3
教师实际授课进度与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无故相差4学时。
4
教师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自行调课、自行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课时数。
5
教师因公或因私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教学部瞒报而自行调课、代课、改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