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督导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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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督导工作制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
质量监控体系及督导工作制度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
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维护学生的利益,保证教学秩序,加强对教学质量动态、考评与指导,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成
1、管理方面:教学主管院长、院长助理、教务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
2、教学督导方面:二级教学督导组
3、学生反馈方面:班学习委员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工作机制
1、教学主管院长对日常教学质量负总责。
(1)教务员按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学生评教情况。
(2)院长助理、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不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有关教学质量的情况和改进教学的意见、建议。
(3)班学习委员每学期3次向主管院长反馈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提出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4)主管教学院长综合上述3个渠道反馈的信息,及时对任课教师提出促进意见。
三、督导工作制度
1、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由院领导班子按照学校规定在本院教授、副教授中遴选、确定。
2、督导组应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工作。
3、完成本院规定的听、评课任务,并及时与其他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沟通交流。
4、督导组成员的工作方法分为自主听课、分析学生评教、检查教学资料、抽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5、督导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校院的各项教学规定,对教师的授课、教学资料、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6、督导组成员要对自身工作负责,严肃对待,随时提出良好的教学建议和意见;向院里及时反映教师授课及其它教学活动中的学生的不良现象,公平、公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