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申报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一一年奖项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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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申报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一
一年奖项评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1.11.30
•【字号】穗律协业通[2011]59号
•【施行日期】201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申报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一一年奖
项评选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11〕59号)
各律师事务所:
时光荏苒,二O一一年即将进入尾声。

在这一年里,广州市律师兢兢业业、开拓创新,在各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为了奖励先进、激励我市全行业律师不断进步,市律协现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今年律师行业奖励评优工作。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奖励评选办法》,广州市律师协会设立管理优秀奖、理论成果奖、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法援优秀奖、公益爱心奖、行业服务贡献奖、勤学奖共八个奖项。

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积极申报参与评选。

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一)《广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奖项评选申请表》(附件1)以及能够说明申报所述事实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说明:
1. 申报奖项评选的事项,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必须已经审结。

2.根据申报奖项类别的不同,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词或辩护词、和解协议、生效裁判文书、社会评价(如当事人授予的锦旗或感谢信等)或新闻媒体报道等;
(2)法援优秀奖:经办案件的法援案号、判决书;
(3)公益爱心奖:捐赠款项或物资的收据、发票等证明文件;
(4)理论成果奖:所发表的论文刊物或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须提交整本原件;
(5)行业服务贡献奖:参与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的相关资料或情况说明;
(6)勤学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形式要求:
(1)申报材料应列成文件清单及分别说明,并采用A4规格的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市律协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会员名称;
(3)申报材料时,同时提交相关的原件,由秘书处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申报会员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敏感或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事项,申报会员可以将该部分予以涂黑等技术处理。

若因故暂时无法提交原件或核对原件有困难的,申请会员应书面说明,由常务理事会另行安排核对,并酌情处理。

4、同一奖项的申评事项,以不超过3件为宜。

二、参评管理优秀奖的具体注意事项请登陆市律协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关于申报参加二O一一年度管理优秀奖评选的通知》。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管理优秀奖为2011年12月9日;其他七个奖项为2012年1月6日。

四、奖项评选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奖励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

五、评选工作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统筹安排,组成评委小组提出获奖推荐名单,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并经网站公示后正式通过。

六、评选结果将在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http://)公布,并录入广州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下的奖励信息栏。

七、联系人:
1.邢一艳(负责业务成果奖)
电话:83554259
2.甘应斌(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奖、勤学奖)
电话:83554393
3.卞嘉莉(负责行业服务贡献奖、理论成果奖)
电话:83554373
4.戴哲(负责法援优秀奖、公益爱心奖)
电话:83553602
附件:1. 广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奖项评选申请表
2. 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奖励评选办法(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注:参评多个奖项的,请分别填写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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