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火情及时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登记各村群众火灾事故报告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

4.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向主管领导、县防火办及时汇报火情和处理措施。

5.未及时汇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发生,每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报上级人事部门处理。

6.成立值班办公室。主任:彭桂才,成员:肖石良

主任全盘调度指挥,成员负责办公室值班。

二、巡查巡护制度

1.成立乡应急分队,负责全乡森林巡逻,应急扑火。

2.乡巡查巡护要到自然村、村干部巡查巡护要到山,护林员要每天定时巡查。

3.巡查巡护人员每天要将巡查情况汇报值班室。

4.巡查巡护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值班室,巡查巡护人员要及

时就地组织人员科学扑火。

5.每次巡查巡护补贴乡应急分队成员10元,各村也要从生态效益林资金和退耕还林补贴中发放一定金额补贴。

6.巡查巡护不到位,或发现火情不及时报告,将严格追究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7.巡查巡护人员、护林员在林区巡查过程中不得吸烟和乱扔烟蒂。

三、责任追究制度

1.驻村干部、支书、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2.凡发生火灾,每次罚款第一责任人100元。

3.护林员为各村直接责任人,,林区发生火灾,取消该村林区护林员资格。

4.各村发生火情,必须及时汇报。不及时汇报,耽误扑火时机,造成大面积森林失火,将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人责任。

5.凡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对当事人要从严处罚。

6.凡失火造成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对举报失火肇事人、积极协助林业公安调查取证的人员予以奖励。

欧阳海乡人民政府

2009年2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