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优惠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园区优惠政策

一、招商引资重点

第一条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坚持招大引强,引进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入驻??园区,推动全县产业提升,重点引进??、生物、??产业项目。坚持效益优先,实行项目评估会审制度,严把产业形态关、投资强度关,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财税贡献大的项目。

二、优惠政策

第二条保障企业建设用地。每年土地指标最大限度满足园区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对??产业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强度达150万元/亩的项目,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第三条设立发展专项资金。从?年起,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万元作为园区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第四条凡经批准入驻??园区并在本地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各类工业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享受国家?????及发展工业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新进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政一次性奖励?万元。

第六条鼓励争创品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证明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新获得??市知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企业产品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鼓励农特产业企业争创品牌,引导企业办理QS (生产许可)认证,对新办理QS(生产许可)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万元。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开设品牌店、旗舰店等连锁经营网点,年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补助?万元/店,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七条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参加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融资。对进入地方股权交易机构成功融资10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发展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在证交所成功挂牌上市交易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第八条给予企业贷款贴息。省、市“小巨人”、“成长型”园区企业,当年新增贷款用于企业生产和投资,按新增贷款实际产生年利息额给予?%的财政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九条财政补助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扩大生产。支持技改创新,对新购先进设备2000万元以上的

技改项目,按期竣工投产纳税后,按新购设备投资额?‰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十条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县财政按照国家、省、市奖励金额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园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等平台,采取激励措施大力鼓励企业、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新兴产业。工业企业完成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别奖励?万元、?万元;工业企业完成开发国家级新产品的,奖励?万元;完成创建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科技产业园)的,分别奖励?万元、?万元;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万元;凡省级科技型工业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专利权人?万元;当年授权的发明,奖励专利权人?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拥有知识产权产值的,奖励专利权人?元。

第十二条对企业招收城乡劳动力,开展上岗前培训或在岗提升培训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经审核并按规定验收合格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第十三条严格按国家劳动法为职工全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县政府根据企业职工人数一次性

给予企业?—?万元奖励。

第十四条??产业:

(一)??????????????????????????????????????????????。

(二)加大??类企业的融资支持。对企业按订单收购本地??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县上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息总额的?%补贴。上年入库税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类企业,优先向????银行推荐贷款。符合融资贷款条件的??类企业,由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按?%取费标准收取担保费,担保额度不超过?万元。由其它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对新增贷款县财政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息总额的?%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三)县政府建立?—?万元??类企业转贷基金,由国资公司实施,帮助企业实现到期贷款顺利归还和重新续贷。

(四)加大营销拓展。??类企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会展活动产生的展位费和交通费,在市上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国外?万、国内?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规模以上??类企业,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开设品

牌店、旗舰店等连锁经营网点,在市上认定并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补助?万元/店,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十五条生物产业

(一)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新增贷款进行贴息,县财政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息总额的?%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申报GAP、GMP认证,对首次通过GAP、GMP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万元;鼓励县内生物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药物课题研究和新药品开发,对获得新版认证企业给予?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园区生物医药企业获得化学药品、中药“天然药品”、生物制药国家三类、二类、一类新药证书的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资金奖励。

(三)积极支持??中药材申报国家药典目录、地道中药材保护名录、新食品资源目录,对成功申报的,分别给与?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新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成规模在500亩以上并登记注册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一次性补助生产扶持费?万元。

(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当年被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

性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

(六)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支持。符合融资贷款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按?%取费标准收取担保费,担保额度不超过?万元。由其它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对新增贷款县财政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息总额的?%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第十六条鼓励建设多层生产性厂房,在符合建设标准(容积率在1.5以下,下限参照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建筑密度在40%-45%,绿地率在10%)的前提下,享受《??园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补助政策:

(一)新建生产性厂房,地下部分建设第一层的按建筑面积补贴?元/平方米;地上部分建设第二层的按建筑面积补贴?元/平方米,建设第三、四层的按建筑面积补贴?元/平方米。超出以上建设层数不再补贴。

(二)新建生产性厂房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按地上部分建设第二层的建筑面积补贴?元/平方米。

(三)除新建多层生产性厂房外,已入园投产企业因扩能技改将原有的单层厂房改(扩)建为多层生产性厂房的也可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