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外国税制期末复习内容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自测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复习自测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国际贸易术语是()。
A.EXW B.DDP C. FCA D.CFR2.下列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的是()。
A.不可抗力条款B.出口限制条款C. 搭卖条款D.片面的回收条款3. 一国银行到他国设立分行而提供银行服务,一国保险公司到他国设立分公司而提供保险服务等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类型中的()。
A.跨境交付B. 境外消费C. 商业存在D. 自然人流动4.下列各项不属于海外投资保险范围的是()。
A.战争险 B.征用险 C.汇率险 D.外汇险5. 在托收中,如果买方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据,先行提货并出售前,此时货物的所有权属()。
A.买方B. 银行C. 卖方D. 买方和银行6. 一些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签订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时,往往实施限制性商业惯例,其实质性后果是导致()。
A.对自由贸易的限制 B.对知识产权的重视C.对全球技术进步的限制 D.对经济全球化的限制7.工业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与一般的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明显的特征,下列不属于工业产权与一般财产权相区别的特征是( )A.地域性 B.有形性 C.保护的期限性 D.独占性8.对外资范围的限制,是国际公认的对下列某种原则的合理例外。
这一原则是()A.普惠制待遇B.公平待遇C.国民待遇D.非歧视待遇9.下列不属于FCA中卖方义务的是()A.提供电子单证及其他凭证 B.办理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C. 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义务D.承担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10.号称世界上最大的多边开发援助机构和国外信贷机构是()A.世界银行集团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世界贸易组织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1.GATS规定,最惠国待遇义务获准豁免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12.合同中规定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所受让的技术或商标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不得在该地域内再将该项技术或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自己仍然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规定的产品或使用该项商标的权利,这类国际许可合同,称为( )A.普通许可合同 B.独占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不可转让许可合同13. 下列不是国际投资法的渊源的是()。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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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政与税制考试复习21.doc
.名词解释1.收入分配职能:财政的分配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对由市场机制形成的贫富悬殊的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认的个人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目标。
2.外部效应:外部效应就是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经济交易成本或效益。
3.公共经济:所谓社会化的公共经济,在生产上是指国有企业,在收入和消费上是指通过财政实施的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支出等。
混合经济中的公共经济就是指政府的经济活动,政府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财政进行的,也就是说公共经济能够通过税收、公债、货币、价格、国有企业等财政手段以及经济立法手段,影响私人经济的发展方向,从而实现稳定经济的的目标。
4.矫正性税收:对某些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具有外部负效应的经济活动课税。
5.公债管理的利息率效应:是指在公债管理上通过调整公债的发行或实际利率水平,来影响金融市场利率的升降,从而对经济施加扩张性或紧缩性影响。
6.次优课税:次优课税是指现实条件下,在保证政府既定税收收入目标的前提下,选择能够充分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能够被政府充分掌握运用的能为政府-定政策目标服务的税收工具。
7.弹性反比法则:若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化,商品税税率的高低应同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即政府应对需求弹性小的商品实行高税率,对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实行低税率。
8.政治均衡:公共选择学派用政治均衡来说明公共产品的公共选择过程。
如果在一个社会人们根据既定的规则就一种或多种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以及相应的税收份额的分配达成了协议,即取得了政治均衡。
9.公债管理的流动性效应:是指在公债管理上通过调整公债的流动性程度,对经济施加扩张性或紧缩性影响。
10.总归税:总归税作为…种基于某种固定不变的特征课征的税。
如根据纳税人的性别、肤色、种族等固定特征征税,不会产生替代效应。
11.税制优化:所谓税制优化就是通过对现行税制的改革调整,建立起最大限度地符合当前的环境条件和人们利益选择的税收制度。
12.财政的公共选择:财政的公共选择是指一国公民以政治投票的方式,决定财政收支规模和方向的财政议案的政治过程。
外国税制复习题.doc
外国税制复习题第1章外国税制概述1.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在一个课税权主体之下的各种税收组织体系,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它由国家的一整套税收法律法规组成。
2.税制模式:在这里,税制模式是指税制结构模式。
在一个税收主权之下,只征收一种税的税制,叫做单一税制模式;由多种税组成的税制,叫做复合税制模式。
3.直接税与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不能转嫁,须山纳税人自己负担的一类税。
一般认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难以转嫁,为直接税;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他人负担,纳税人只须履行缴纳义务,并不真正负担税款的一类税。
一般认为商品和劳务税是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的,为间接税。
4.中央税与地方税: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支配和使用的税,统称为中央税或国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支配和使用的税,统称为地方税;有些税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称共享税。
简答:1.当今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模式有哪两大类?各有何特点?从当今世界各国的税收实践来看,大体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直接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间接税为主体。
(1)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直接税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等。
由于财产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小,因此,所谓以直接税为主体,实际就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表现为此类模式。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功能效应首先体现在税收负担的公平性方面。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还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这是因为累进课征的所得税制富有弹性,当经济过热、需求过旺时,累进征收制会使所得税收入的增长超过经济的增长,从而抑制需求;相反,当经济衰退、需求不足时,累进征收的所得税会自动减少,从而刺激需求;所得税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税额计算复杂,要有较高的征收管理手段与其相适应。
另外,过多的累进级次和过高的边际税率,会挫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也会产生税收的政策歧视,从而对市场经济效率产生损害。
国际税收 期末复习 重点提纲44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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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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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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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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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拉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山东财经大学税收管理期末复习
第二章一税收管理的概念税收管理就是国家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税收体制的分类1、中央集权型2、地方分权型3、集权分权兼顾型三分税制的含义,及分税制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原则含义分税制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及其管理权限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的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原则原则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主要是根据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进行的。
即:把需要由全国统一管理、影响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和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税权归中央;把与地方资源、经济状况联系比较紧密,对全国性商品生产和流通影响小或没有影响,税源比较分散的划为地方税,税权归地方;把一些税源具有普遍性、但征管难度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立法权归中央,司法和执法权可归中央也可归地方。
四,税收征管法的适应范围“凡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五,税收征管中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第一,知情权;第二,保密权;第三,税收监督权;第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第五,申请延期申报权;第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第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第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第九,委托税务代理权;第十,陈述与申辩权;第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第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第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第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第三章一 .税务登记的定义: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设立、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二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行“双向登录”制度《征管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范围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范围1.国际税收的含义: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P4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分配关系;协调关系3.P5-7 国际税收的分类:1)商品课税的分类:关税;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2)所得课税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P7 预提税: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
4.P7-9 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无标准答案,自己总结)5.税收管辖权的含义: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P25)6.P25 税收管辖权的分类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7. P26-28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分别对哪些人征税?)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中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以及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中国香港):对本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
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征税对象要取决于纳税人作为公民与美国的关系。
以上各种方式对国家而言有何利弊?(自行发挥)8. P30 停留时间标准:以中国为例: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即一国纳税年度,365天)不扣临时离境: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此不超过30日2)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P34法人居民判定标准:(重点为):注册地标准(法律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一直采用注册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
(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有两种含义: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一集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其本质是国家间的税收关系。
(二)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三)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类?1,地域管辖权。
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
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
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四)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无论是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国家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五)根据我国税法,各类所得的来源应按照何标准判定?1,经营所得实行常设机构标准。
(实际所得原则)2,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为标准来判定。
3,投资所得中:①股息按分配股息公司的居住地为标准。
②利息按居住人的居住地或资金的使用地为标准。
(整理)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国际税收参考答案----2009年12月10日1.名词解释(1)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P248)(2)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一般为发达国家)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且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或称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P104)(3)居住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
(P49)(4)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跨国纳税法人管理当局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定价。
(P161)(5)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缴纳的外国各种所得税给予抵免得方法。
(P88)(6)国际税收协定:是一种以调节各国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为对象的国际公法规范。
(P321)(7)普惠制含义:所有发达成员方对所有发展中成员方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它是单方面的,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
(P373)(8)国际税收协调:它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性协调关系,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
(P361)(9)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
(P32)(10)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疏漏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各国税法规定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运用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和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
(P119)2.简述1.关联企业制定转让定价的动机?答:(1)避税动机(2)获得竞争优势。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
第一章国家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2.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表现为:a、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3.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它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4.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导向作用在短期内可以直接决定一国涉外税收课税对象范围大小以及税基的宽窄程度。
5.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不同可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6.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收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说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
7.国际税收所依附的国家税收中的缴纳者必须是跨国纳税人。
8.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首先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9.跨国的财产主要包括有跨国不动产和跨国动产等在内。
10.纳税人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所得税的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
3.目前,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和中国香港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地域管辖权。
4.美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5.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三个: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6.按照住所标准的判断标准,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我国判定自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是住所标准。
7.按照停留时间标准,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爱尔兰、印度、卢森堡、马来西亚、挪威、新西兰、葡萄牙、巴基斯坦、新加坡、泰国和英国等国均采用半年期标准。
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国际税收1.税收课税对象的分类⑴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它的计税依据为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所以通常也称为流转税。
商品课税的税款一般都要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和使用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
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进出过境的商品课税的关税;二是对国内流通的商品课征的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
⑵所得课税:是指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这里的所得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劳动、精英、投资、把财产供他人使用或转让财产而取得的劳务报酬、利润、资本利得以及其他一切纯收益。
由于所得课税的税款一般是由纳税人负担的,不容易向他人转嫁,所以它属于直直接税。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和公司所得税。
⑶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财产课征的税收。
这种税收可以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
有两种形式:个别财产税和一半财产税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⑴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⑵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⑶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住所标准: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当一XX用住所标准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改过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⑵居所标准: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⑶停留时间标准:一般是按纳税年度制定,即当事人如果在各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他就要按本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4.法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⑴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即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⑵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财政0902)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注册地标准)。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或经营地点标准)。
【36页】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为依据。
【41页】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46页】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53页】9.(扣除制)和(减免制)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正常交易方法)和(固定比率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和()。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山财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考纲
山财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考纲1、A企业2014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6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18年1月该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某一主要部件进行更换,发生支出合计400万元,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被更换的部件的原价为300万元。
则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更换后的原价为( )万元。
[单选题] *A.210B.1 000C.820D.610(正确答案)2、.(年浙江省高职考)根据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和层次,《会计职称条例》的归属范畴是()[单选题] *A、宪法B会计法规(正确答案)C会计规章D会计法律3、长期借款利息及外币折算差额,均应记入()科目。
[单选题] *A.其他业务支出B.长期借款(正确答案)C.投资收益D.其他应付款4、企业开出的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无力支付票款时,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转作()。
[单选题] *A.应付账款B.其他应付款C.预付账款D.短期借款(正确答案)5、下列项目中,不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是()[单选题] *A.长期借款B.应付债券C.专项应付款D.预收的货款(正确答案)6、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0 000元。
增值税2 600元,在购入材料的过程中另支付包装费500元。
则该企业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元。
[单选题] *A.19 500B.20 500C.22 600D.23 100(正确答案)7、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科目。
[单选题] *A.管理费用(正确答案)B.财务费用C.销售费用D.其他业务成本8、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及其他各种暂收款项时,应贷记()科目。
[单选题] *A.营业外收入B.其他业务收入C.其他应付款(正确答案)D.其他应收款9、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应计入()。
[单选题] *A.销售费用B.营业外支出(正确答案)C.其他业务成本D.财务费用10、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实收款项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应计入()。
西方税制复习资料
1、超额负担:也叫额外负担,是指税收将资源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过程中,由于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选择产生了干扰,造成了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外蒙受的福利损失。
2、税收中性:国家在课税时,除了使人民因纳税遭受损失之外,最好不要再使人民遭受其他额外负担或经济损失。
3、拉姆齐法则:拉姆齐在政府不能征收归总税的前提下给出了对不同需求弹性的商品如何征税才能做到效率损失最小的原则。
4、税收指数化: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调整应税所得的适用税率和纳税扣除额,以便剔除经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名义所得上涨的影响5、企业主:指在任何地方独立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不管那种活动的目的和结果是什么,也不论是主业还是副业,都构成增值税意义上的纳税人。
6、生计扣除法:指净所得减去规定的数额,扣除往往对配偶与子女规定不同的标准,有时对子女还要按照他们的年龄规定不同的标准7、税额抵扣法:指先计算出家庭的应纳税额后,每个受抚养人可以冲减规定的税额8、家庭所得份额化(或家庭系数)指将应税所得额除以家庭份额得出一个金额,以此额为基础找出一个适用税率并与之相乘,然后再将其得数与家庭份额相乘计算出应纳税额。
9、独立课税论:法人所得与股东所分配盈余应分别纳税,且两税之间不应有任何联系,而是分别独立存在。
10、合并课税论:公司与股东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公司与股东之所得应合二为一。
11、个别财产税:亦称特别财产税,是对个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分别课征的税收。
12、净财富税:亦称净值税或财富税,是以个人资产总额减去负债后的净额作为课税对象,设免税扣除及给与生活费豁免,税率设计采用比例税制。
13、相续税制:指对财产受益人一生或某一段时期内因继承、遗赠或受赠而发生的一切财产额一并课税1、如何评价一国税制的优劣,以何为标准?第一,税收制度要求有效率,以最少的成本获得足够的财政资源第二,中性税收,让经济资源自由流动到最能发挥其效益的地方,而尽量减少征税对经济行为的扭曲第三,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第四,简单明了,易懂,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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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税制复习内容【财政0902】一、名词解释1.美国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毛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所得经有关调整(即减去某些所得项目)后的毛所得额。
要减去的项目主要是不予计列项目以及为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而进行的扣除项目。
对于这些费用的扣除,税法有种种规定。
2.美国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宽免额:宽免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以从AGI中减去的数额。
宽免额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指数化调整。
3.“肖普劝告”:1949年美国派以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卡尔·肖普(Carl·Shop)为首的日本税制考察团赴日,在经过3个月的调查研究后,向美国占领军总部提交了《日本税制报告书》,对日本税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案,一般称其为“肖普劝告”。
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建立以直接税为中心的税制,主张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2)推行申报纳税制度,取消税收优惠政策;(3)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的税收权限,建立以独立税为主的地方税制。
此后,日本政府以“肖普劝告”为蓝本进行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确立了战后日本税制的基本框架,在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蓝色申报制度:蓝色申报制度是指对采用比一般记帐水平高的会计制度记帐,并按该帐正确申报收入与税额的纳税人,使用蓝色申报书,同时提供各种税收优惠。
其目的在于鼓励纳税人正确记帐和准确计算收入,顺利实施申报纳税制度。
5.瑞典的净财富税:瑞典的净财富税又称资本税,是对居民个人拥有的全部净财富和非居民个人在瑞典境内拥有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实物资产的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银行存款的计税依据为名义价值,股票的计税依据为市值。
所有债务均可按照名义价值进行抵扣,资产和债务都要在每年年底进行评估。
6.加拿大自然资源税: 加拿大各省级政府对林木经营、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征收的资源税。
7.避税地:避税地一般是指那些不课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者虽课征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8.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的一种征税方法。
一般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
它是所得税源泉扣缴的一种征税方式,并非独立的一个税种。
二、填空美国税制包括联邦税制、州税制和地方税制,其中联邦税制以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税为主,州税制以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税为主,地方税制以财产税税为主。
日本税收管理体制的特点是中央集中立法。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两种可选择的方式是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日本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居民税都是采用综合课税和分离课税相结合的制度。
法国增值税制度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生产税,其产生的基础是当年旧的流转税制度。
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了税收通则和单行税法相结合立法体系。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一般收入和法定收入。
新加坡是一个单层次政府,它未开征地方税和市政税。
个人所得税是德国最重要的所得税种,其法律依据是德国个人所得税法。
丹麦增值税率为25%。
巴西现行税制是直接税与间接税相辅相承、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模式。
三、简答1.日本的遗产税与美国联邦遗产税在征税模式上有何不同?答:(一)日本遗产税采用分遗产税制,是对继承遗产者课征的税收,所以日本称其为继承税。
课税对象为纳税人继承的有经济价值的全部财产,以及继承人在继承发生的前3年里得到被继承人的生前赠与(这时,要对继承人在获得生前赠与时缴纳的赠予税进行抵免)。
税率是针对每个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应税遗产(即纯遗产扣除免征额后)而设定的,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允许扣除和抵免。
(二)美国遗产税采用总遗产税制,是就财产所有者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总额进行课征的税。
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
征税范围是死亡者遗留下的全部财产,以及死者在去世前3年期间转移的各类财产。
赠与税的征税范围是赠与人直接、间接或是以信托赠与形式赠与的财产。
这里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的遗产包括其死亡时拥有的、位于任何地方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
税率采用累进税率。
2.新加坡的主要税收优惠措施有哪些?答:近年来,新加坡制定了一系列有重点地吸引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有以下几类:第一,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鼓励;第二,对新成立公司的扶持;第三,对新兴工业和服务业的鼓励;第四,对企业的创新和自主研发的激励;第五,对设立跨国公司总部的鼓励。
3.简述韩国税制的特点。
答:上述国家经济发展策略也在此期间的税制变革上反映出来,韩国实行中央、省、市(县)三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征收权、管理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省、市等地方政府无税收立法权,无权增减税种和变动税率,只有很少的管理权。
韩国税收体系国税和地方税组成,没有共享税。
国税收入在税收总额中占绝对比重。
在韩国税收总收入中,国税收入为80%左右,占绝对比重。
韩国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流转税两大税系中的主体税种都由国税厅征收,地方税仅占韩国税收总收入的小部分。
4.当今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模式有哪两大类?各有何特点?从当今世界各国的税收实践来看,大体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直接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间接税为主体。
(1)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直接税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等。
由于财产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小,因此,所谓以直接税为主体,实际就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表现为此类模式。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功能效应首先体现在税收负担的公平性方面。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扣除其经营成本费用后的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还包括纳税人及其抚养对象的生计费以及医疗费、教育费、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等特许扣除,同时采用累进税率,因此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还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这是因为累进课征的所得税制富有弹性,当经济过热、需求过旺时,累进征收制会使所得税收入的增长超过经济的增长,从而抑制需求;相反,当经济衰退、需求不足时,累进征收的所得税会自动减少,从而刺激需求;所得税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税额计算复杂,要有较高的征收管理手段与其相适应。
另外,过多的累进级次和过高的边际税率,会挫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也会产生税收的政策歧视,从而对市场经济效率产生损害。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保障税的性质究竟属于直接税还是间接税,尚无定论。
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税的性质应该一分为二,雇主缴纳的部分属于间接税,雇员以及自营者缴纳的部分属于直接税。
按照这种观点,社会保障税中具有直接税性质的部分占有一定比例,如果把这一块加上所得税,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仍然为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
不过,社会保障税在税种性质和功能作用上毕竟不同于所得税,其负担上的累退性和收入及管理上的专项特性与所得税的累进性、公平性和收入上的公共特性明显不同。
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增势迅猛,有必要作为一种新的税制结构模式加以研究。
(2)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间接税通常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关税、印花税、营业执照税等。
这些税种主要是对国内的和进出口的商品和劳务课税,因此,所谓以间接税为主体,实际就是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表现为此类模式。
税额的计算和征管简便,是商品和劳务税的显著特点。
这一特点适应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尚不先进的税收征管手段。
同时,商品和劳务税在负担上具有中性特点,对经济效率的损害较小;但就税收负担而言,商品和劳务税具有累退性,不利于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
四、论述1.美国税制体系结构及其税收管理体制的特点有哪些?(1)直接税占很大比重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它可以选择直接税作为主体税种。
也符合其促进公平的税制的首要原则。
美国的直接税包括所得税、工薪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
直接税收入超过税收总收入的80%。
在直接税中,个人所得税和工薪税是两个最主要的税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在联邦税收中占绝对优势。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比重有所降低,工薪税比重有所上升,但总的格局没有大的改变。
(2)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美国税制的联邦制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地方政府的征税权虽然要由州政府授予,但也有相当大的自主性);二是三级政府各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制度体系,有各自的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三是三级政府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3)三级政府对同一税源征税在美国,除了关税是由联邦政府独自拥有征税权外,主要税种都是由各级政府分别对同一税源征收的。
在几个主要税种中,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对同一税源均可以征收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工薪税、消费税等;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对同一税源分别征收遗产与赠与税,州和地方政府对同一税源分别征收财产税和销售税。
这一特点在丰富了美国财政多样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之间纵向的、以及州与州、地方与地方之间横向的争夺税源和税基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会对税制造成扭曲和重复征税问题。
因此,税收协调便成为处理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收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
2.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税制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1)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提高效率、增进公平和简化税制为主要目标的税制改革从发达国家开始逐渐席卷全球,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制度都因此发生了重大变革。
(2)其核心内容是降低税率、扩大税基。
之所以要进行此次改革是因为在此次改革以前,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所得税的边际税率过高,抑制劳动供给,造成效率损失;二是税收优惠过多,导致税基缩小和税负不公;三是税制复杂,加大了税收成本。
(3)改革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所得税制方面,措施主要有二:一是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减少税率的累进级数。
二是削减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扩大税基,以弥补降低税率对财政收入所造成的损失,增进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