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逊国事考(民国孟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文逊国事考(民国孟森).txt人生在世,难敌宿命,沉沦其中。

我不爱风尘,似被前缘误!!我只为我最爱的人流泪“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赢了你,我可以放弃整个世界建文逊国事考(近人)孟森撰
作者:沉思曲发表时间: 2005/11/24 18:40 点击:117次修改精华删除置顶来源转移收藏
建文逊国事考
孟森
--------------------------------------------------------------------------------
《曝书亭集·史馆上总裁第四书》为涉靖难时事。

书云:“伏承阁下委撰《明文皇帝纪》。

彝尊本之《实录》,参之野纪,削繁证谬,屏诬善之辞,拟稿三卷,业上之史馆矣。

昨睹同馆所纂《建文帝纪》,具书燕王来朝一事,合之鄙藁,书法相违。

彝尊愚暗,非敢露才扬己,暴人之短,惟是史当取信百世,讵可以无为有?故敢述其所闻,复上书于阁下。

明太祖之崩,在洪武三十一年五月。

遗诏诸王,各于本国哭临,不必赴京。

逾月而赴至燕,燕王抵淮安,敕令归国。

斯《太祖实录》史臣曲笔,谓用事者矫诏却还,当在是年之秋也。

时方执周王橚,废为庶人。

是冬,齐王榑有罪,召入京,留之。

燕王方虑祸及,归国恐后,因简壮士为护卫。

迨齐王之入,燕且益惧,焉肯以次年来朝,身犯危地?而且傲慢无礼,由皇道入,登陛不拜,致监察御史曾凤韶,户部侍郎卓敬,一劾王大不敬,一请徙封南昌。

建文帝不报。

而燕世子及弟高煦,适以三月至京师。

譬诸虎离其穴,尽将虎子深入坎窞陷阱之中,缚之一二猎夫力尔,虽至愚者勿为,而谓智虑绝人之燕王为之乎?且燕世子之来在三月,则是时燕王犹未反国。

野史称文皇遣之来,谁寔遣之?姜清《秘史》,据南京锦衣卫百户潘暄贴黄册,内载校尉潘安,二十三日,钦拨随侍燕王还北平,以为来朝之验,似若可征。

然稽之《实录》,靖难师驻龙潭,帝顾望钟山,怆然下泪,诸将请曰:‘祸难垂定,何以悲为?’帝曰:‘吾异日渡江,即入京见吾亲。

比为奸恶所祸,不渡此江数年。

今至此,吾亲安在?瞻仰孝陵,是以悲尔。

’然则太祖崩后,燕王未尝入朝可知已。

盖革除年事,多不足信,即燕王来朝,不足信者一也。

金川门之变,《实录》称建文帝阖宫自焚,中使出其尸于火,越七日备礼葬之,遣官致祭,辍朝三日。

野记则云松阳王景请以天子之礼葬,文皇从之。

夫既葬以天子,未有不为之置陵守冢者,而钟山左右无之,则备礼云者,亦史臣欺人耳目焉耳。

矧孝陵渴葬,文皇责建文以庶人之礼葬其祖,又岂肯以天子礼葬建文乎?不足信二也。

北京金山口景陵之北,相传有天下大师之塔,谓是建文帝坟。

此尤无据。

彝尊尝登房山,山隅有乱塔寺,瘗僧骨不可数计,绕山村落,田中亦多僧塔,或题司空,或题司徒,或题帝师、国师,盖辽、金、元旧制则然。

所称天下大师,不足为异,而乃诬为建文帝墓。

既云不封不树矣,其谁复立石为表?不足信三也。

《从亡随笔》称太祖预贮红箧于奉先殿侧,四围以铁锢之,锁二,亦灌铁汁,程济破之,得三度牒,济为帝祝发。

既扶帝出聚宝门矣,不应复折而至神乐观,不足信四也。

《致身录》,帝至鬼门,从者八十,牛景先用铁棒启之而出。

考是日乙丑,文皇一入金川门,即分命诸将守京城及皇城。

鬼门非无人之境,为景先者持铁棒启门,守城将士岂无一人见者?不足信五也。

”以上五段,皆关建文逊国之虚实,以下辨茶毒建文诸臣之流传或有过甚,略之。

竹垞先生所辨,一为建文元年燕王入朝之不可信,今史中《建文纪》已削去此事。

二为文皇备礼葬建文之不可信,今亦不见于《本纪》。

而王景请以天子礼葬,文皇从之之说,尚见《景传》。

夫必以置陵守冢为用天子礼,则未必然。

但葬时稍用天子仪仗,以震都人耳目,为绝天下人望之计,与出其尸于火,意正一贯,不必甚以为难信也。

三为天下大师墓之不可信。

四为《从亡随笔》之不可信。

五为《致身录》之不哥信。

所言皆极公允。

然于建文之焚死与出亡,初不置辨,但未尝若邵戒三之力主出亡云尔。

《明史稿·史例议》下篇:“明代野史之失实,无有如建文逊国一事。

按《永乐实录》:‘四年六月乙丑,上至金川门,时诸王分守京城门,谷王橞守金川门,橞登城望上至,即开门迎,上遂按兵而入。

诸王文武群臣父老人等皆宋朝。

建文君欲出迎,左右悉散,惟内侍数人而已,乃叹曰:“我何面目相见耶!”遂阖宮自焚。

上望见宮中烟起,急遣中使往救,至已不及。

中使出其尸于火巾,还白上。

上哭曰:“果然若是痴骏耶?吾来为扶翼尔为善,尔竟不亮,而遽至此乎!”’所谓中使者,乃成祖之内监也,岂肯以皇后尸诳其主,而成祖亦竟不之察耶?况成祖清宫,中涓嫔御平日为建文所属意者,逐一毒考,苟无已死实据,岂肯不行大索之令耶?而为逊国之说者曰:‘帝知金川门失守,长吁欲自杀。

翰林院编修程济曰:“不如出亡。

”少监王钺跪进曰:“昔高帝升遐时有遗箧,曰:‘临大难当发。

’谨收藏奉先殿之左。

”群臣齐言急出之。

俄而舁一红箧至,四围俱固以铁,二锁亦灌铁。

帝见而大恸,急命举火。

皇后马氏赴火死。

程济碎箧,得度牒三张,一名应文,一名应能,一名应贤,袈裟帽鞋剃刀俱备,白金十锭。

朱书箧内:“应文从鬼门出,馀从水关御沟而行,薄暮会于神乐观之西房。

”帝曰:“数也。

”程济即为帝祝发,吴王教授杨应能愿祝发随亡,监察御史叶希贤毅然曰:“臣名希贤,应贤无疑。

”亦祝发披牒。

在殿凡五六十人,俱矢随亡,帝曰:“多人不能无生得失。

”帝麾诸臣,大恸,引去者若干人。

九人从帝至鬼门,而一舟舣岸,为神乐观道士王升,见帝叩头称万岁,曰:“吾固知陛下之来也。

畴昔高皇帝见梦,令臣至此耳。

”乃乘舟至太平门,升导至观,已薄暮矣。

俄而杨应能、叶希贤等十三人同至,共二十二人。

’夫祝发披牒,既有应能、应贤,反不随帝,而所谓九人从帝至鬼门者,又何人耶?其意曰,有徐王府宾辅史彬在内也。

史彬《致身录》与《从亡日记》,虞山蒙叟惧史家弗察,溺于流传,遗误后世,已辨之最悉。

二书遂为识者所不谈。

至正统五年杨行祥之事,弇州二史考力证王文恪、陆文裕、郑端简诸记之误,并斥薛方山《宪章录》杨应能之误会,其言曰:‘建文以洪武十年生,距正统六年当六十四耳,不应九十余也。

是时英宗少,三杨皆故臣,岂不能识,而仅一吴诚识之?’诸说可不攻而自破矣。

然考其出亡之道:《吾学编》云剃发出亡;《名山藏》云从御沟出郊坛亡;《大政记》云从地道出;杨行祥云自金川失守,大内火起,吾遂潜由地道以出。

世竟未有辨之者。

夫鬼门是何地,既无所考。

若由地道出,以至御沟,直诣郊坛,会于神乐观而亡。

帝与诸臣,非习于水而勇于泅者,何能潜由地道以达御沟?且宮殿之制,地道通水,以汇御沟,或隐伏殿阁行庑之下,或显出于金水石梁之间,千年永锢,五丁难开,止能通水,不能通人。

使可从此而潜出,则平时脱有奸暴,亦可从此而潜入矣。

宫禁防御严密,岂有是理?况紫禁城无水关,如何可出?至南京天地坛,在钟山之阳,正阳门之外,距宮甚远。

坛内有神乐观,观中道士甚众,岂无一人觉?而先一日方孝孺建议,坚守不出,遣人潜赍蜡丸,四出促援兵,皆为燕游骑所获。

至是日,金川门既开,数十万众齐入,成祖即命将分守大城、皇城。

是宫门之外,尽是燕兵。

建文帝于宮中,手刃徐增寿,欲杀李景隆不可得,而方孝孺复已为人擒献矣。

危在漏刻,更有何法可脱耶?阖宮自焚,以死殉国,建文之正也。

后人不见正史,妄相傅会,皆因心恶成祖诛夷诸忠烈之惨,而不忍建文之遽殒,故诡言刘基之秘箧,程济之幻术,以神奇其说耳。

谷应泰《纪事本末》最后出,见杨行祥之事已不可诡众,乃复牵合其说曰:‘有同寺僧窃帝诗,自谓建文帝,诣思恩知州岑瑛大言曰:“吾建文皇帝也。

”瑛大骇,闻之
藩司,因系僧并及帝,飞章以闻。

诏械入京师,程济从。

八月至金陵,九月至京,命御史廷鞫之。

僧称年九十余,且死,思葬祖父陵旁耳。

御史言建文君生洪武十年,距正统六年,当六十四岁,何得九十岁?廉其状,僧实杨应祥,钧州白沙里人。

奏上,僧论死,下锦衣狱,从者十二人,戍边。

而帝适有南归之思,白其事,御史密以闻。

’夫既言系僧并及帝,诏械入京闻,程济从,是帝已在所械中矣。

廷鞫时,僧实杨应祥,论死,从者戍边,又云帝适有南归之思,白其事于御史,若另为一事者,何耶?且既廷鞫矣,御史有不见之章奏者耶?盖欲舍杨行祥之事以立说,则《实录》无根;即以杨行祥为建文,则前人已驳;故就其事以更端,迎入西内,与程济往云南焚庵散徒之说,可以不大牴牾耳。

然其说愈迁,则其事愈离矣。

按《宪章录》太监吴诚,《逊国臣记》作吴亮,《纪事本末》云阉吴亮,逮事建文帝,帝见之曰:‘汝非吴亮耶?’亮曰:‘非也。

’帝日:‘吾昔御便殿,汝尚食,食子鹅.弃片肉于地,汝手执壶,据地狗餂之。

乃云非是邪?’亮伏地哭。

帝左趾有黑子,持其踵复哭,不能仰视,退而自经。

于是迎建文帝入西内。

《实录》载正统六年三月丁巳,宥司设监太监吴亮罪。

锦衣卫奏,内使范好管本监外厨,私以闲地役人匠,与太监吴亮种菜,纵容人匠置饮食之具,以致火延厨房内竹木白藤车辆等料一百五十余万,尽焚之。

亮等俱当鞫罪。

上命司礼监记亮死罪,宥之。

此正杨行祥瘐死之吋,而以为亮复命自经,何邪?又郑氏载建文君金陵诗‘礼乐再兴龙虎地,衣冠重整凤皇城。

’则杨维桢《集》中句也。

其题罗永庵第一章有‘笑看黄屋寄昙标。

’则直犯孝康讳,伪作可知。

又叶子奇《草木子馀录》载皇太子新月诗,乃指庚申君之子也。

《馀冬序录》引为懿文太子作,以为不及享国之谶,而《逊国记》则归之建文君。

考此诗亦载维桢集中,则诸书假托,堪资一噱。

粤稽黄帝葬桥山,或言鼎成上升;大舜卒鸣条,或言九疑象耕;淮南自刭,或言仙去。

文人好异,古昔皆然,善读书者会意焉可也。

若曰逊,曰让,则登极二三年间,窜周王于蛮方,执齐王于京师,囚代王于大同,幽岷王于云南。

专行削夺之谋,曾无宽假之诏。

及至欲执戮燕王,以致称兵犯阙,为其逼迫’自殒厥躬。

即曰出亡,亦是势穷力尽,何逊何让之有耶?但传疑已久,故于程济诸传,直削其文,而于建、永两朝本纪,永昭其实。

千秋万世,无惑后人。

矧前之君子,自弇州外,以为无出亡之事者多矣,不自余论始也。

敢以质诸当代之大人君子。


自虞山订正《从亡日记》、《致身录》两书之伪,乃知旧说程济诸臣及鬼门、神乐观诸事之不足信。

盖发此覆者虞山,而王弇州则但证杨行祥之狱之一事耳。

夫言《致身录》等书为伪,无足致辨。

横云之论,偏据伪书竭力攻驳,以明建文万无出亡之理。

此意乃与竹姹大异。

其最陋者有两端:一则曰文皇使中使出建文尸于火中。

所谓中使,乃成祖之内监,岂肯以皇后尸诳其主,而成祖亦竟不之察。

以此证建文火中之尸为必可信。

夫文皇急欲以建文已死,镇定人心,任使何人皆能奉行其意,何必分此内监为成祖之内监抑建文之内监?且燕邸纵亦自有内监,何必携之军中?攻克京城而即有刑人为之奉使,岂如戏剧之演帝王,必有奄宦数人为其侍从耶?抑预知建文有火中之尸当检,而先挟内监以俱来耶?再则曰逊与让之名,皆为失实.即使出亡,亦是势穷力尽,当其先,专行削夺之谋,曾无宽假之诏。

以此说明建文之不逊不让,若口诛而笔伐之也者。

夫逊国之说,岂建文所争而得此美名哉?燕王既入承大统,子子孙孙,皆燕邸之后。

为明之臣子,岂敢指斥燕藩?谓建文为逊国,正是为燕讳其篡弒之恶,否则将曰殉国,不益彰燕之暴举耶?抑岂能竟谓建文以罪伏诛耶?南都尊谥曰让皇帝,正为文皇留余地耳。

心有所蔽,遂于事理不明如此,又何史识之可言耶?清初人尚思明,若朱三太子,亦竟以一孩童在罗网之内,历六七十年,为海内遗民之所附丽。

当时惟有此嫌忌,故于故君或故君之子,务指为国亡后必不幸存,亦是杜绝人望之私意。

横云惟能体清廷之意,而于明代之疑案,特力持其武断之说以迎合之。

其曰前之君子,以为无出亡之事者,弇州以
外尚多,其论不自身始。

此殊不然。

弇州言杨行祥之伪,与出亡之有无不涉,此外则驳斥《从亡日记》、《致身录》之伪。

所执以为护符者,惟有虞山蒙叟。

其后祖蒙叟之说,在南都建言,不予从亡诸臣赠谥,又有李映碧。

此皆不信从亡中流传之人物事迹,非敢谓建文未尝逊国也。

横云所倚为后盾者惟有蒙叟,请即以蒙叟之说折之。

《有学集·建文年谱》序:“谦益往待罪史局,三十余年,网罗编摩,罔敢失坠。

独于逊国时事,伤心扪泪,紬书染翰,促数阁笔。

其故有三:一则曰《实录》无征也,二则曰传闻异辞也,三则曰伪史杂出也。

旧园蚕室,尽付灰劫,头白汗青,杳如昔梦。

唯是文皇帝之心事,与让皇帝之至德,三百年臣子,未有能揄扬万一者。

迄今不言,草亡木卒,祖宗功德,泯灭于余一入之手,魂魄私憾,宁有穷乎!何言乎文皇帝之心事也?壬午以还,天位大定。

文皇帝苟有分毫利天下之心,国难方新,遗种未殄,必翦灭此而后即安,张天网以笼之,顿八紘以掩之,闭口捕舌,遁将何所?以文皇帝之神圣,明知孺子之不焚也,明知亡人之在外也,明知其朝于黔而夕于楚也。

胡濙之访张邋遢,舍人而求诸仙,迂其词以宽之也;郑和之下西洋,舍近而求诸远,广其途以安之也。

药灯之诅祝,剃染之藉手,彼髡之罪,百倍方、黄,以荣国榻前一语,改参彝而典僧录。

其释然于溥洽,昭于中外者,所以尉藉少帝之心,而畀之以终老也。

文皇帝之心,高帝知之,兴帝知之,天地鬼神知之。

三百年之臣子,安处华夏,服事其圣子神孙,尚论其心事,则懵如也。

日月常鲜,琬琰如积,而文皇帝之心事,晦昧终古。

此则可为痛哭者也。

何言乎让皇帝之至德也?金川之师,祸深喋血。

让皇帝苟有分毫不忘天下之心,凭仗祖德,依倚民怀,散亡可以收合,蛮夷可以扇动。

卫世子之焚台,卫太子之诣阙,谁能非之?谁能惎之?让皇帝明知大命之不可干也,明知大位之不可再也,明知本支百世之不可倾动也,以神州赤县为孤竹之封,以休发坏衣为采药之遁。

耄逊遐荒,自比退耕于野;头陀乞食,岂曰餬口四方。

由是而内治外攘,逾沙轶漠。

高皇帝之基业安,祖宗之统绪安,三百年之天地人鬼罔不大安,宁非让皇帝之所诒乎!让皇帝之至德,媲诸泰伯,其难易尤相倍。

而三百年之臣子不能言,言之不尽矣。

而其所以不能知不尽言者,轮囷苞塞.终不能泯灭于斯人斯世,于是乎愤盈交作,新旧错互。

《实录》废则取征草野之书,传闻异则占决父老之口。

焚宫之转藏,教坊之册籍,旅店市傭之留题断句,无不采集,无不诠表。

亦足以阐幽潜,劝忠孝矣。

而斯人之心,不但已也,于是乎四十余年出亡之遗迹,易代以后归骨之故事,问影访求,凿空排缵,亡是司契,子虚削牍。

讯筮与于巫阳,听行筹于王母。

《公羊》指定、哀之疑,陆贾惧丹青之惑。

固将轨梦以为实,又且巡故而造新。

曰夫己氏,一妄男子,乘是以贾弄笔舌,铺张祖先。

若吴下流传诸录,其讹伪历然著明,而举世不尽知也。

有其知之,则又曰,西方之山泽,犹思美人;蜀地之禽鸟,岂真望帝?信固当传,疑亦可恤,过而存之,不忍废也。

于是东莱之君子赵君士喆者,作为《建文年谱》,年经月纬,事比词属,会萃诸家记录而整齐其文章。

以宿老如谦益,固亦尝援据史乘,抗词驳正。

读未终卷,泪流臆而涕渍纸,欷歔烦醒,不能解免。

夫然后知让皇帝之至德,沁入人心者如此其深且厚。

而赵君之为斯谱,本天咫,述民彝,备国故,搜遗忠。

当沧海贸易,禾黍顾瞻之后,欲以残编故纸, 遗三百年未死之人心。

是岂欲与世之君子,擅阳秋,矜衮钺,争名于竹帛哉?其亦可感而思已矣。

谦益衰残耄熟,不敢复抵掌史事。

赵君之弟刺史公,言念旧史,俾为其序。

萤乾蠹老,口噤笔秃,伸写其狂瞽之言,识于首简,亦聊以发观者之一慨而已矣。


据此文历述建文为僧,文皇不加穷究,作两美之辞,虽不免曲笔,要其明逊国之为事实,则别有根据,绝不用《致身录》、《从亡日记》之言。

其于《致身录》等书,依然驳斥;而赵
氏所作之《年谱》,不免遍采诸录,文亦明示其不足信。

特当时明亦已亡,述明事于易代之后,无论信否,皆有故国之思云尔。

其所据为可信之逊国之说者,胡濙、郑和之访求,溥洽之剃染,为僧既确,出亡之事已定。

山颠水涯,间有遗迹,不可谓尽虚。

惟士大夫所传有首尾之纪录,则无一可信者而已。

《明史·姚广孝传》:“永乐十六年三月入觐,年八十有四矣。

病甚不能朝,仍居庆寿寺。

车驾临视者再,语甚欢。

问所欲言。

广孝曰:‘僧溥洽系久,愿赦之。

’溥洽者,建文帝主录僧也。

初帝入南京,有言建文帝为僧遁去,溥洽知状;或言匿溥洽所。

帝乃以他事禁溥洽,而命给事中胡濙等遍物色建文帝。

久之不可得,溥洽坐系十余年。

至是帝以广孝言,即命出之,广孝顿首谢。

寻卒。

”此虞山所举之溥洽也,今见之《明史》者。

《明史》所本之国史,已不免为文皇讳。

清修《明史》,尚留此语于《姚广孝传》。

据牧斋文,则建文之剃染,出溥洽手。

此与程济所记绝异,而有《姚传》可凭。

因此益证《致身录》等之不实。

而建文之为僧,则牧斋之所知,正史之所未削。

与恃牧斋以为建文不出亡之铁证者,适相反也。

又《胡濙传》:“永乐元年,迁户科都给事中。

惠帝之崩于火,或言遁去,诸旧臣多从者,帝疑之。

五年,遣濙颁御制诸书,并访仙人张邋遢,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帝安在。

濙以故在外最久,至十四年乃还。

所至亦间以民隐闻。

母丧乞归不许。

擢礼部左侍郎。

十七年,复出巡江、浙、湖、湘诸府。

二十一年还朝,驰谒帝于宣府,帝已就寝,闻濙至,急起召入,濙悉以所闻对,漏下四鼓乃出。

先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良始释。

”夫果如横云所言,成祖命中使出其尸于火,已验明的系建文,始以礼葬,则何必疑于人言,分遣胡濙、郑和辈,海内海外,遍行大索,大索至二十余年之久?濙还朝必驰赴宣府行在,为有确讯可报也。

帝已寝而急起召入,为知濙此来卧必有所报,而不能复稍延也。

所云至是疑始释,必已得建文之确实表示,不与争国,而后心乃安也。

牧斋所谓两帝皆有盛德可称,必更有详实而为史家所略,以迁就其必不出亡之宇.其云两帝皆有盛德,观濙入对至漏下四鼓乃出,则其语必甚曲折,非得建文有若何死亡之讯,一言而讫者可比。

殆必曲传建文甘心让国之意,能使猜忌之文皇亦听而自安。

此则所谓让皇之让德也。

在文皇则听至诚之言,亦遂能不究,亦不可不谓为尚有诚意,其两美之也亦宜。

是时已永乐二十一年,逾年即宴驾,殆亦人之将死而其言也善乎!故曰《明史稿》中之力持建文焚死,乃有为而为之,此当与朱三太子案,清圣祖卒以为伪托而以极刑处之,并可以窥其意旨之所在,而横云为得媚兹一人之道者矣。

牧斋作《致身录考》及《书致身录考后》两文,在《初学集》中。

《初学集》为前明时所刻。

自有此文,而万历以来盛行之伪书始废。

后来李映碧南都议驳从亡赠谥,皆本此说,竹垞先生亦援引之。

不谓横云别有用意,以此强证建文之焚死。

殊不知建文之不死,自有证据,亦由牧斋举出。

而《明史》尚一一露于列传之中。

清修《明史》,馆中诸臣,于建文事多主传疑。

惟邵戒三笃信从亡诸说,既不用其言,乃别著《建文后纪》行世,未免仍落《建文年谱》窠臼。

今于《致身录》以前,诸家所纪建文事迹及后来纪载,多涉建文者,皆在疑信之间,概不罗缕。

仍取正史及牧斋之说,以证《明史稿》所议之非,附于朱三太子案之后,见清代史家之挟有成见也。

顾列传所见,正史如是,即《史稿》亦如是。

是盖万季野定稿时已如是。

横云进稿时横加《史例议》于首,遂使读史者相沿谓建文逊国一事,虽野史纪之,而正史则主焚死之说。

孰知其内容实不然也!
溥洽为建文落发,详《罪惟录》中《溥洽传》,与牧斋所根据者同。

建文之未尝焚死,焚死者乃皇后。

清乾隆间已改《建文帝纪》如是。

今《四库》本之《明史》,与殿本不同。

无奈世人不多见库本也。

乾隆时,朱三太子就获已久,天下无希望于明后之人,故高宗亦知《明史》原本之不合,而诏改之。

横云《史例议》,乃横云之见解。

钱竹汀辈作万斯同,误以《明史》为出万氏手,并《史例议》亦以为万氏所为,遂以议中诋斥建文之武断语,亦以为出万氏之独见。

殊不思《议》中自云“康熙五十九年,遇竹坨仲孙稼翁携竹垞文稿见贻”等语。

此岂出贞文先生笔耶?清《国史·万斯同传》仍沿其误,使贞文对建文帝若有仇恨者然,其诬贞文甚矣!丙子冬补记。

(资料来源:《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