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场规则
考试规则
考试规则
1、考生进入试场,按规定座位入坐,不得自行更换。
2、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试场;开考后20分钟内不能交卷;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带好钢笔、铅笔、直尺、圆规、橡皮等必要用品,考试时不准互相借用。
4、书包、书籍、笔记本、作业簿、计算器均不准带入试场;已带入的要集中堆放。
课桌椅内不准放置与考试有关的课本、笔记本,否则一经发现,即作违反考场规则论处。
5、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离考场后不得再进试场,也不得在试场附近讨论试题。
6、考生应按时完成试卷,不得拖堂。
7、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夹带、旁窥、交头接耳,不得以各种方式示意,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
凡发现属事前有准备的作弊,该科以零分计算,并根据情况给以处分。
8、监考人员要坚持原则,要精神集中,认真负责做好监考工作,监考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评卷和批改作业,不准中途离开,如确有要事离开应找人代监考。
对违反规则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对一般犯规学生,可给予扣该科成绩30%-100%,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
9、每场考试校领导都要到场检查监考人员签到和监考情况,并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考 试 规 则
考试规则
1、学生凭准考证进入试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寻呼机、移动通讯器械等;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2、学生在每科考前20分种凭准考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3、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试中途不交卷不准离开试室。
4、学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除数学科可以使用铅笔作答外)书写在规定的地方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5、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如试卷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询问,监考员应公开答复。
6、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在试卷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标记。
违者试卷作废。
7、学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8、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面朝上放在桌面上,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试室。
9、在考试进行期间,非试场主考、监考和巡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室。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
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10、违反上述规则者,以作弊论处。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一、考试规则。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2、考生在考试中不得向他人传播试题及其他考试信息;
3、考生应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以及监考老师的指令;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等禁止物品都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5、考试中不得使用翻译器、计算器、抄袭精简等违规行为;
6、考试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将试卷、答题卡等收回考场;
7、考试中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及考试规定。
二、考场纪律。
1、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按照规定时间入场;
2、考生在考场内应安静,不得喧哗,也不得打扰他人正在答题的情况;
3、考场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食物及饮料;
4、考场内不允许吸烟、喝酒;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妨碍考试秩序或利用其他考生起到窃取试题的物品;
6、考生要保护好考试用品,不得弄脏或弄坏;
7、考场内要尊重他人,不得影响他人的考试情况;
8、考场内不得骚扰任何形式的考试工作人员;
9、考生如果需要排便,请提前申请,不得离开考场。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场准备1. 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按照指定的入场时间进行准时入场。
2. 考生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以便核对身份信息。
3. 考生应携带所需的考试用具,如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考生应穿着整洁、得体的服装,不得穿着暴露或者不得体的服装。
二、考场规则1. 考生应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入坐,并将准考证放置在桌面上。
2. 考生应将个人物品放置在指定的地方,如书包、手机等应放在指定的存物区域。
3. 考生应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与他人交流。
4. 考生应保持考场内的整洁和肃静,不得乱扔垃圾或者大声喧哗。
5.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做弊、抄袭或者干扰他人考试。
6.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试卷,不得提前交卷或者在规定时间之外继续答题。
7. 考生应在答题卡上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8.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方式交卷,将试卷和答题卡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三、考场监考1. 考场内将配备专业的监考人员,负责考试的监督和管理。
2. 监考人员将对考生的身份进行核对,并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3. 监考人员将宣布考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的掌控。
4. 监考人员将巡视考场,防止做弊行为的发生。
5. 考生如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匡助,可向监考人员提出。
四、考场安全1. 考场内将配备安全人员,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2. 考场内将安装监控设备,以便监控考场情况和记录考试过程。
3. 考场内将设置紧急出口,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五、考试结束1.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场。
2. 考生离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附近交流考试内容。
3. 考生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随意泄露考试内容。
以上为学校考试考场规则的详细内容,考生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任何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学生证进入试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草纸,不得携带包括手机在内的任何通讯工具,携带者按作弊处理。
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无特别规定,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电子词典等)。
二、考生在每科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试场,按照规定的地点对号入座。
不对号者按作弊处理。
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四、考生在考场内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违者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
六、答题均须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七、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班次、考号、考试科目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否则按作弊处理。
八、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做好答案的一面朝下置放。
考试结束,考生需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
九、考生要严格遵守试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携带夹带、换卷,不准使用通信工具等。
对于违反试场纪律和作弊者,本门课程试卷作废,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记过处分,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两次作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一、考场规则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2.入场时,手持准考证,将准考证放在自己的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考生需将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监考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交流信息。
5.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允许入场,但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快速入座。
6.考试期间禁止吃零食、饮料和嚼口香糖等,只允许饮用水。
7.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作弊。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收齐,并等待监考人员集中收卷离场。
1.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将其告知考生。
2.监考人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座位安排、考生身份核对等。
5.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提醒考生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收取这些物品进行保管。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记录迟到的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公平待遇。
7.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确保考生不作弊、不交流,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8.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指导考生按要求整理试卷,并逐一收齐,保证试卷的安全性。
9.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考生身体不适、试卷遗失等,并向考试主管部门汇报。
10.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
以上是一份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的示范,可以根据具体考试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考场规则的制定和监考人员的守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对监考人员职责的明确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试要求: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变动;2.考生进入考场要按规定带齐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其他物品一律按监考老师要求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特别强调:考生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学习机、计算器等工具答题;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中性笔书写,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借用物品,如胶带等;7.考生迟到30分钟的,须经教导处批准方可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提前5分钟以上交卷;
二、考试中凡有下列行为者,一律视为考试作弊:
1.夹带资料、偷看材料的;
2.传送或接受他人答案;
3.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使用、接打手机、学习机、计算器等工具的;
5.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行为的;
6.以其他方式作弊者。
三、对考试作弊者,监考老师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送交教导处,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2.将此行为记入学生综合档案;
3.责令其作书面检查;
4.视情节轻重给予校内通报批评;
5.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在学校的考试中,考场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也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考场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考试前的准备1.1 准时到达考场:学生应提前到达考场,避免迟到影响考试。
1.2 携带必备物品:学生应携带好准考证、文具等必备物品,以免考试中出现意外。
1.3 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学生应遵守规定,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试中的行为规范2.1 保持安静: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
2.2 禁止作弊:学生不得抄袭、抄袭、交换答案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2.3 遵守监考老师的指示:学生应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违反考场规则。
三、考试后的处理3.1 提前交卷:学生在考试结束前应提前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3.2 保持考场整洁:学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废纸等。
3.3 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或影响其他考生。
四、违规处理4.1 违规行为处理: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监考老师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等。
4.2 作弊处理:对于严重作弊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资格、通报家长等。
4.3 公平公正: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考试规则的重要性5.1 保证考试质量:考场规则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证考试的质量和公平性。
5.2 培养学生自律:学生通过遵守考场规则,培养了自律的品质和规范的行为。
5.3 维护考试秩序:考场规则的执行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总之,学校考试考场规则是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定,它不仅关乎考试的公平性和质量,也是培养学生自律和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
希望学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准时到场:考试时间一般都比较紧张,要避免迟到,最好提前到达考场。
带好相关证件:考生需要带上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便进入考场。
禁止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考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服装要求:考生应着装整齐、得体,不要穿着过于暴露、花哨的衣服。
注意考场纪律:考试期间要保持安静,不要交头接耳、抄袭等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知道考试内容和形式:在考前了解考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例如试卷题型、答题方式等,以便更好地准备。
注意时间分配:在考试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时间,不要在某个题目上花费过多的时间,以免影响其他题目的答题。
仔细审题:在答题前一定要仔细审题,确保自己完全理解题意。
勿急于答题:在答题时要冷静,不要急于做出选择或回答,应该认真思考后再作出决定。
交卷前检查:在交卷前要认真检查自己的答案,确保没有漏写或错误。
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
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文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文一、考场规则1.准时到达:学生应按照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迟到者将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入场:学生应依次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场,不得擅自变换座位。
3.带齐考试用具:学生应携带好指定的考试用具,包括笔、橡皮擦、尺子等。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保持安静:学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安静,不得进行交谈、嘈杂行为。
5.按规定离开:学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场,应事先向监考教师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场。
6.严禁作弊: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不得使用任何作弊工具,包括传小纸条、抄袭等。
7.不得传阅资料: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传递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8.不得交头接耳: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与同学进行交谈,互相传递答案。
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1.迟到:学生迟到10分钟以内,将可以进入考场,但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超过1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该科目考试为零分。
2.携带禁止物品:如果学生在考场中携带了禁止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将被视为考试违纪,该科目考试为零分。
3.作弊行为:学生一旦被发现作弊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以下情况:a)使用作弊器材:学生使用电子设备、通讯器材等作弊器材,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b)传递答案:学生传递答案给他人或接受他人传递答案,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c)抄袭:学生抄袭他人试卷内容,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违规交谈:学生在考试期间与他人交谈,一经发现,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处分。
5.其他违纪行为:学生在考场内有其他违纪行为,如打扰他人、争抢试卷等,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结: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的设立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如学生发生违纪行为,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唯一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准考证上没有照片的禁止进入考场。
考生在14:00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0.5毫米或以上的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等物品。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4.考生拿到答题卡、试题册后,应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所报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无差错则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处填涂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5.考生遇到试题册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6.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和作答时,姓名、准考证号以及非选择题用0.5毫米或以上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信息点和选择题的填涂用2B铅笔;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册、答题卡及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员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准携带试题册、答题卡及草稿纸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9.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一)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场规则
考试程序1、考前三十分钟广播通知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合,第一副主考负责点名后,主考简单小结前堂考试情况,交待本堂考试注意事项.2、考前20分钟,监考员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等,检查卷袋标记的科目与本堂开考科目是否相符,卷袋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室。
3、考前15分钟响预备铃,同时广播:“预备铃,请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室”。
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同时副监考对考生所带的垫板、文具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
由主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室规则》,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副监考负责发草稿纸。
每科发草稿纸的数量是:语文、数学十六开白纸每人两张,其余十六开白纸每人各一张。
4、考前10分钟,吹“拆封哨”,同时广播“拆封哨,请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
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如发现试卷的差错,要立即报告主考,按《突发事件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5、考前5分钟,吹“发卷哨”,同时广播“发卷哨,请监考员发卷”。
主监考在台前监视,同时提醒考生注意检查所发试卷是否与本堂考试相符,页码是否齐全,卷面有无破损、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情况,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与考号、禁止考生作答。
副监考开始粘贴条形码。
6、考试时间到,响开考铃,同时广播:“开考铃,考生作答”。
7、开考后,监考员进行“三对照”即:“学籍证”、“考室座次号”、“考生本人”一一对照。
副监考粘贴条形码。
8、开考30分钟,吹“界线哨”,考生可以离场,迟到考生不准进场。
监考员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写好考生姓名、考号,贴上“条形码”,并把缺考标记用2B将缺考情况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作好记载。
9、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监考员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0、终考时间到,响终考铃,同时广播:“考试时间到,考生停笔”,主监考令全体考生起立,清理试卷,严禁答题,考生依次出场。
监考员要防止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1、考生出考室后,监考员按考号顺序(包括缺考的),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分别收齐答题卡和试题卷草稿纸,将答题卡统一方向整理好(对齐答题卡切去的一角),装进塑料袋,再装进试卷袋。
考场纪律规定
考场纪律规定作为一所严格要求纪律的学校,我们对于考场纪律有着严格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以及维护考生的权益。
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规定。
一、考场准备1. 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入场。
2. 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和身份证信息需一致。
3. 带齐考试所需文具、仪器,如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考生应佩戴良好的考场服装,不得穿着暴露或引人注目的服饰。
二、考试规则1. 在考试开始前,将准考证、身份证明放置在桌面上,并按照座位号就座。
2. 禁止在考试开始前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或任何作弊行为。
3. 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相关说明,并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
4. 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谈、交换纸条或其他形式的交流。
5. 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
6. 禁止使用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辅助工具,如词典、备忘录等。
7. 严禁抄袭、抄袭他人作品或作弊。
一经查证,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8. 禁止在答题纸、试卷、桌面等任何地方涂写或擦拭任何字迹。
三、考场纪律1. 考生须保持与考试相关的纪律行为,如不打扰他人、不作弊等。
2. 禁止做出任何有可能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如敲击桌子、发出噪音等。
3. 在考试期间,禁止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事先经允许。
4. 在考试结束前,禁止随意离开考场,需等待监考人员的指示后有序离场。
5. 考生退场时,务必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全部留在指定地点。
四、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学校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作弊、交流、携带禁物或迟到等。
3. 违纪考生将被提前终止考试,并依据学校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总结:我们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遵守考场纪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其他考生和整个教育系统的尊重。
笔试考场规则
笔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二、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无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除可携带铅笔、黑色钢笔(签字笔)以及不具备文字储存或音响功能的计算器用于答题使用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应试人员应使用铅笔、卷笔刀、黑色钢笔(签字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答题。
六、开考时间到,应试人员方可答题。
答题时应保持试卷平整,切勿折损,并保证字迹清楚。
七、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偷看他人答卷或相互核对试卷、答案内容,不得交换试卷或在试卷上设置标记,不得夹带、窥视、抄袭或利用电子设备等作弊,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不得冒名代考。
应试人员不得提前交卷。
八、考试时间结束,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放在桌面上,交卷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九、违纪考生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除考点主任、副主任、巡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考场规则【模板】
考场规则(一)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五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
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论处。
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二)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入座,凡座位桌面和抽屉内留有物品的,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拒不服从者,可令其退出考场,并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学生参加任何形式考试,都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后应立即将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
无证件者,或证件与考生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
有伪造、假冒者按作弊处理。
(三)除经监考人员同意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稿纸以及带记忆或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手机、随身听等器具,除考试需要外,不得带入收音设备及计算器等物进入考场,开考后发现带入者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如个别学生确需借用,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考生入座后,应及时检查座位桌子上有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若有,则须报告监考人员处理,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四)考生考卷上必须写上姓名、学号,不写姓名者,责任自负。
如试题印刷有不清或缺页之处,允许考生举手提问,考生之间不得交谈。
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整齐。
(五)考场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作好各方面的准备,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在特殊情况下,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六)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许有任何方式的舞弊行为。
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不允许参加补考,并视情节轻重按《XX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杭电学[2008]215号)给予纪律处分。
协助作弊者,按《XX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杭电学[2008]215号)给予相应处分。
(七)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或放在试题卷下面。
考生考试完毕后,应将试卷(包括草稿纸)依次序理好,正面朝里对折后,放置于原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收卷并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附近讨论、谈笑。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就坐,并保持安静。
二、除考试必须的用具(笔、橡皮、三角板、圆规、计算器等)外,其它用品(书包、课本、笔记木、作业本、复习资料等)一律不许带到座位,放在教室前面指定的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扣学分10分。
三、学生接到考卷后,应清点试卷张数,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写上姓名。
四、考试过程中,不准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准夹带小抄,不准喧哗。
凡考试夹带,不论是否已看,一经发现,扣除学分5分;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或大声喧哗,经教育制止后再犯者,扣学分20分;不听劝告者,所考学科成绩计为零分;对严重违纪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考试时,不准窥视他人试卷,不准对答案,不准看其它资料,不准传纸条,不准把试卷让他人抄袭,有以上行为者,扣除学分10分。
六、考试结束铃响后,要立即停止答卷,交卷时不能看他人试卷或说话。
七、为严肃考纪,凡学生违反考场纪律,除扣分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子纪律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按号入座,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四)考生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五)试卷由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
考生领到试卷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纸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报考课程相符,试卷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要求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报考课程外试卷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作答前必须先在每张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
凡错写、漏写、字迹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试卷按0分计。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试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议论。
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八)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
试卷发放后,须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
答题纸“选择题答题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答题区域的指定题号处按要求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
答题纸不得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得作任何标记。
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九)考场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物品等。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清点整理试卷、草稿纸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