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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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一、需求说明
1.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提供的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的响应性进行审查。
2. 用户需求书部分一般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内容。其中技术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保证等;商务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完工期)、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保险、产品配送地点、服务响应、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1.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招标需求。
二、货物需求
三、商务要求
3.1 交货时间、地点及质保期
1、交货时间: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全部设备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用户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叁年
3.2 付款方式:本项目完工验收后,施工方须向监理方交纳工程总价2%的监理费。用户方在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并准备好合格的付款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付款资料交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结转方式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总金额95%的款项,另5%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期满一年时支付给施工方。
3.3 售后服务
1、要求施工方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各项设备提供壹年质保期。
2、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情况下,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须无条件给予维修,如不能维修,则无条件给予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中标单位须以最优惠的价格给予维修、维护;质保期满后,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维护时,中标单位须给予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政策;
3、要求施工方对本项目中提供一年一次维护保养。
4、要求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免费向用户方进行技术培训工作,直至用户能熟练操作设备。
5、如设备及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中标方在收到用户的函、电话后,30分钟予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否则,提供备用机
3.4 验收方式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首先向用户方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宝安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并按表中规定填写《竣工项目安装设备和实施工程量详细清单》和《竣工项目试运行情况和交接情况记录表》,经用户方同意、监理方核实并同意后,报教学设备中心安排具体验收日期,并在规定日期携带《宝安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验收报告》由四方代表共同验收。
3.5施工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3.6报价要求: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监理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3.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预算控制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超过本预算控制总金额及货物需求表中列明的条目控制单价和总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2、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小计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所有设备、线材必须指明品牌、型号,否则废标(特别注明的除外;不能指明的,须标明理由);且验收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由中标商现场制作的,需由中标商提供)。
★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投标文件打印稿贰份,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给监理公司,一份交给学校),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的OFFICE文档。
注:带★条款为不可偏离项,如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第六部分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
注: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折扣幅度:所投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价格折扣幅度(6%-10%);
*所投产品小微企业占投标报价30%或以上不足100%的价格折扣幅度(2%-3%);
*小微企业联合体价格折扣(2%-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小微企业产品或服务占合同份额达到30%或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