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春江同志任前公示通告201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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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春江同志任前公示通告2016.09.2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薛春江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薛春江

现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拟交流提拔任区人民法院院长

男,48岁(1968年4月生),汉族,陕西白水人,1994年4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纪检组组长、副院长,东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5年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9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

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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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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