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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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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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年月日时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楼与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也作出重要批示:责成丰润区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被困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李国忠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丰润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领导也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月日,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丰润区发生一起死亡五人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 1 - / 37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月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丰润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的“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工程概况。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吉林建筑人才网-微服务专注人才增值助力企业升级2018年1月9日5时许,北京涿鹿金隅公司的3#水泥储存库清库作业时,仓壁板结水泥及料粉大量塌落,造成清仓工程外委单位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9万元。

涿鹿金隅公司物资供应部副部长王青海,涿鹿金隅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兼水泥车间主任鲍亚东,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涿鹿金隅公司水泥车间兼职安全员李波,涿鹿金隅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姚治中,建议依据企业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

(图片来自网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月9日5时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鹿金隅公司)的3#水泥储存库清库作业时,仓壁板结水泥及料粉大量塌落,造成清仓工程外委单位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胜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9万元。

1月10日上午10时,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安监局、市工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涿鹿县政府及县监察局有关部门人员成立了市政府涿鹿金隅公司“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聘请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汽福田宣化公司两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专家组论证和咨询法律顾问等,查明了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涿鹿金隅公司基本情况涿鹿金隅公司是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归金隅冀东水泥张家口区域公司管理,属国有企业,公司法人代表赵启刚,公司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卧佛寺乡大斜阳村。

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丁长根
6
河南郑州“8.28"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3 河南博鼎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方胜利
7
河南郑州“11.15" 河 南 桩基基坑坍塌较大事故
8
河南南阳“12.24” 土方坍塌较大事故
3
郑州金城时代广场建设 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侯 阳
刘瑞华、 邓岳林、 陈建光 朱 江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李学志 温惠彬
23 西 藏
西藏林芝“9.1”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3 林芝瑞星置业有限公司
西藏万安建设有限公司
刘海滨 刘君远
重庆江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柳作康 刘安武
19 吉 林
吉林白城“10.14” 维修坍塌较大事故
5
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白城市森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崔丹丹 王立旗



20
黑龙江
黑龙江哈尔滨“12.23” 土方坍塌较大事故
4
哈尔滨市阿城区 新利街道办事处
黑龙江鲁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李云生 刘 琳
黑龙江省云河建筑工程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崔林盛 无
21 安 徽
安徽铜陵“2·26”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22 辽 宁
辽宁沈阳“3·24” 高处坠落较大事故
3
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 集团公司
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
张四兵 杜军云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黄 红 易文生
3
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 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有限公司联合体
车振锋 张桂霞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10·20”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20日13时26分,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施工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工程钢水接受跨接长工程施工过程中,在进行W2a桁架梁标高调整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0月23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乐亭县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10·20’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3.唐山三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中厚板公司钢轧系统改造工程钢水接受跨接长工程,位于中厚板公司院内,为原厂房扩建,轴线总面积1296平方米,为单层钢排架结构,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

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建筑物轴线总长48米、宽27米,建筑高度42.127米。

框架柱轴线间距为27米。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坍塌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项系统性的调查研究。

本报告将重点讨论坍塌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坍塌事故的原因1. 设计缺陷: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可能包括不合理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不当、施工质量差等问题。

2. 施工不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不合规操作也是导致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忽视安全措施等都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

3.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因素。

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尤为重要。

二、坍塌事故的影响1. 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甚至导致死亡。

这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经济损失:坍塌事故不仅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修复受损建筑物、赔偿受害者以及恢复正常生产等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3. 社会影响:坍塌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的担忧,甚至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提高技术水平:建筑行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引入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3. 加强教育宣传:公众对建筑安全的认知程度也是预防坍塌事故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议1. 建立坍塌事故信息数据库:建立坍塌事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调查报告第一章概述 (2)1.1 背景 (2)1.2 发生经过 (3)1.3 影响范围 (3)第二章现场勘察 (3)2.1 现场勘察情况 (3)2.2 现场拍照及录像资料收集 (4)2.3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第三章原因分析 (4)3.1 直接原因 (4)3.1.1 施工操作不规范 (4)3.1.2 材料质量不合格 (5)3.1.3 施工设备故障 (5)3.2 间接原因 (5)3.2.1 施工管理水平不高 (5)3.2.2 监督监管不到位 (5)3.2.3 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5)3.3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分析 (5)3.3.1 法律法规分析 (5)3.3.2 标准分析 (5)第四章责任认定 (5)4.1 责任单位 (5)4.2 责任人 (6)4.3 处理建议 (6)第五章处理措施 (7)5.1 临时处理措施 (7)5.2 永久处理措施 (7)5.3 处理后质量验收 (7)第六章经济损失评估 (8)6.1 直接经济损失 (8)6.1.1 工程修复费用 (8)6.1.2 已完成工程部分拆除费用 (8)6.1.3 处理费用 (8)6.1.4 人员伤亡救治费用 (8)6.1.5 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8)6.2 间接经济损失 (8)6.2.1 工期延误损失 (8)6.2.2 企业信誉损失 (8)6.2.3 市场份额损失 (8)6.2.4 项目后续运营损失 (8)6.3 经济损失分摊 (8)6.3.1 责任方分摊 (8)6.3.2 部门补偿 (9)6.3.3 保险公司赔偿 (9)6.3.4 其他分摊 (9)第七章教训及防范措施 (9)7.1 教训 (9)7.1.1 管理层面教训 (9)7.1.2 技术层面教训 (9)7.1.3 人员层面教训 (9)7.2 防范措施 (10)7.2.1 加强管理层面防范 (10)7.2.2 完善技术层面防范 (10)7.2.3 提升人员层面防范 (10)7.3 建议性整改措施 (10)第八章整改落实情况 (10)8.1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0)8.1.1 整改措施概述 (10)8.1.2 整改措施实施情况 (11)8.2 整改效果评价 (11)8.2.1 整改效果概述 (11)8.2.2 整改效果评价方法 (11)8.3 持续改进建议 (12)第九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12)9.1 法律法规概述 (12)9.1.1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12)9.1.2 相关法律法规列举 (12)9.2 政策解读 (12)9.2.1 国家政策导向 (12)9.2.2 政策文件解读 (12)9.3 政策对处理的影响 (13)9.3.1 处理程序的规范 (13)9.3.2 责任追究的明确 (13)9.3.3 预防与控制的加强 (13)9.3.4 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13)第十章总结与建议 (13)10.1 调查总结 (13)10.2 处理建议 (13)10.3 预防及改进方向 (14)第一章概述1.1 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日益繁荣,建筑工程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_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_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2月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古冶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泽建筑公司)。

俊泽建筑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古冶北寺商业城26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宝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金795.1万元,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1)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

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3〕006124-2/2。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23日13时30分左右,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滦南县倴城镇泽平庄园住宅小区一标段6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滦南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23日,经滦南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唐山京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京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2日,位于滦南县倴城镇中大街38号,法定代表人徐耀东,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4000006445,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伍仟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营业期限为2010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该公司具有叁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

(二)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5日,位于滦南县县城友谊路南段,法定代表人杜铁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4000001117,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贰仟柒佰玖拾万元,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潢及塑钢铝合金门窗制作、销售、安装;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建材、钢材、水泥批发零售,营业期限为200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

矿山坍塌事故报告范文模板

矿山坍塌事故报告范文模板

矿山坍塌事故报告范文模板事件概述本次坍塌事故发生在 XX 矿山,时间为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许,事故造成 X人死亡,X 人受伤,X 人失联。

经初步调查,该矿山为地下采矿,矿井深度为 X 米,面积约 X 平方公里,矿井中共有 X 名工人在坍塌前正常工作。

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原因为以下三点:1.坍塌区域原本就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多次检查提出安全整改建议,但未被及时解决;2.由于该矿山为地下采矿,矿井深度较深,地质环境复杂,采矿工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防范措施较差,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3.矿业公司管理不力,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存在严重缺失,未按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规范的管理。

处理情况1.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救援力量投入到救援工作中。

经过近 X 小时的紧急搜救,已找到 X 名被埋工人,其中 X 人已确认死亡,X 人受伤送医救治,X 人仍在搜救中;2.暂停该矿山的生产运营,并进行全面停产整改,对所有工个采取强制性纠正措施。

同时,对矿山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并对违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表明对安全生产的重视;3.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一一进行排查,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矿山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工作标准,切实降低矿山生产的安全风险;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采矿工人的安全培训和防范措施;3.完善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监管机制,对矿山进行常规巡检和随机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总结本次矿山事故的发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警示,对我们提出了时刻保持警觉、加强生产管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要求。

我们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矿山稳定生产并确保员工的安全福利。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月30日16时20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401#楼与402#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4.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也作出重要批示:责成丰润区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被困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李国忠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丰润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领导也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月31日,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丰润区发生一起死亡五人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月3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丰润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的“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

“2.20”土方坍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2.20”土方坍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2.20”土方坍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公开通报:2月20日18:14,南阳市纬三路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时发生塌方事故,造成2人被埋死亡。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立即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即日起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

对危大工程和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管控严格落实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附:土方开挖,重点巡视的五部位一、安全监理规定1.1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深度超过5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有论证。

1.2 挖、运、填土机械进退场前,应察看行驶道路上的架空线路、桥梁、涵洞、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确认安全。

必要时应对道路上的设施、地下构筑物等进行验算,确认安全。

当危及其安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通行。

轮式机械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道路、公路及其附近等人员活动和出行的地方施工时,沟槽、基坑外侧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处尚须加设警示灯。

1.4 测量钉桩、坑探时,不得影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1.5 施工现场的坑、井必须加盖或设围挡、护栏,并由专人检查确认安全。

设围挡、护栏时应设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必须加设警示灯。

1.6 沟槽、基坑穿越道路时,开工前应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应在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之间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疏导交通。

需设临时交通便线、便桥时,应设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1.7 施工中,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人行土坡道。

严禁攀登撑木、土壁上下。

安全梯、人行土坡道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其间距不宜大于50m。

1.8 施工中需设置行车土坡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坡道宽应大于运输车辆宽度加1.0m;纵坡不宜陡于1:6。

唐山宝利源炼焦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宝利源炼焦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宝利源炼焦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9·14”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9月14日12时40分左右,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备煤车间作业人员在清理3#圆盘给料机上部淤煤时,3#受煤仓突然塌落,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上报,2013年9月16日才将事故情况报告至迁安市安监局。

9月17日,唐山市人民政府组成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迁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单位参加的“9·14”坍塌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依法展开事故调查。

一、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地点概况(一)事故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备煤车间配煤工段3#受煤仓下。

备煤车间位于该公司厂区东部,于200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配煤工段位于备煤车间煤场东侧。

备煤车间主要由煤场、配煤、破碎、粉碎、带式输送机和转运站等组成。

配煤工段主要设备包括受煤仓7个、圆盘给料机7台(其中2台备用)、胶带输送机和电子称(小皮带),负责向焦炉炉顶煤仓输送配合煤。

7个受煤仓由北向南依次排放,其中1#、2#、3#、4#、5#受煤仓正常使用,6#、7#受煤仓备用,受煤仓均为半地下形式结构。

备煤车间现有员工36名,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二、事故发生、抢救及迟报经过(一)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13年9月14日7时45分,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备煤车间乙班班长张建国组织召开由上煤工唐志青、张建国、邓悦、商清印等10名作业人员参加的班前会,安排布置当班工作。

8时左右,各员工进入岗位作业,给焦炉炉顶煤仓上煤。

按照当班分工,邓悦负责看管地坑内1#、2#受煤仓及圆盘给料机,唐志青负责看管3#、4#受煤仓及圆盘给料机,商清印负责看管5#受煤仓及圆盘给料机。

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1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1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
精选课件
事后处理
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表(部分)
姓名 职位
处理意见
王健伟 建通劳务公司总经理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高树春 4号地块项目实际负责人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张和友 4号地块项目技术、质量实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际负责人
责任
杨庆春 4号地块施工现场生产队长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杨庆春认为现场没有木工,无法对支撑体系进行维护加固, 要求继续做浇筑前的准备工作。
11时左右,混凝土到位,杨庆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口 头安全技术交底。泵车到位后,开始进行大门混凝土浇筑作 业。16时20分左右,大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大门模板支 撑体系突然失稳坍塌,导致正在大门顶板上进行混凝土浇筑 作业及苫盖保温草帘作业的韩连瑞、杨俊辉、张保、代占兴、 于兰忠、于兰昌、郑士忠随顶板一起坠落。
(二)间接原因
.丰润区银城铺镇党委、政府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未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8条第3款所规定的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的职责。自2015年6月金域名邸4号地块项 目开工建设至事故发生时,银城铺镇党委、政府始终未对该地块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精选课件
精选课件
处理结
处理结
果, 建议
果, 建议
给予行
移交司
政处罚
法机关
的人7员,
7
4
追究刑 事责任
10
的人员,
4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处事理责结
任的人员
果, 建议
建议处理的事故单位相关给责予任党
人员
政纪处
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及其分他及处其
理的人员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概述本报告对发生在某地的坍塌事故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为年月日,导致X人受伤,X人死亡。

本报告旨在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善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调查过程1. 调查组成员到达现场,并与事故受影响的人员进行了面谈。

2. 调查组详细考察了事故现场,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3. 调查组分析了事故发生前的气候状况和地质情况。

4. 调查组与相关部门合作,对事故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

事故原因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我们得出以下:1. 设计缺陷:事故建筑的结构设计存在明显缺陷,未能承受突发的重压。

2. 施工质量问题:事故建筑的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工程施工瑕疵。

3. 管理不当: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施工监管和管理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经过综合分析,可以看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

这两个问题相互关联,导致了建筑结构无法承受外部压力,从而发生了坍塌事故。

案例分析1. 设计缺陷案例:调查发现,该建筑的承重结构设计计算不足,未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导致建筑无法承受事故发生时的重压。

2. 施工质量问题案例:调查发现,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工序不规范、使用劣质材料等问题,导致建筑结构强度不足,无法保证安全性。

整改建议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我们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整改建议:1. 完善设计规范: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当地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2.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并对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整改。

3. 加强安全管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加强,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本报告对坍塌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只有加强设计规范、施工质量监管和安全管理,才能保障建筑的安全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唐山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唐山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唐山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一、事故概述202X年X月X日,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某工业区内的XX工厂发生一起严重的消防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时,工厂正在进行日常生产活动,由于操作不当和安全监管缺失,导致火灾迅速蔓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事故发生原因分析1. 违规操作:工厂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2. 安全设施不足:工厂内消防设施不完善,如灭火器数量不足,消防栓无法正常使用等。

3. 安全意识薄弱:工厂管理层和员工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缺乏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4. 应急响应迟缓:事故发生后,工厂的应急响应机制未能及时启动,延误了初期火灾的扑救。

5. 监管不力:地方监管部门对工厂的消防安全检查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及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唐山市消防支队迅速出动,派出多辆消防车和专业救援队伍,对火灾进行扑救。

同时,医疗救护队伍也迅速到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经过数小时的紧张救援,火势得到控制,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四、事故后果1. 人员伤亡:本次事故共造成X人死亡,Y人受伤。

2. 财产损失:工厂设备、原材料及成品遭受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到Z万元。

3. 环境影响:火灾产生的烟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五、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XX工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地方监管部门因监管不力,也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1. 加强安全教育:工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完善安全设施:工厂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建立应急机制:工厂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4. 加强监管:地方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工厂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5. 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5•【字号】冀安委办〔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冀安委办〔2024〕15号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24年1月16日,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承德通腾实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发生一起装载机场内行驶翻车,造成1人(司机)死亡事故;2024年4月5日,张家口宣化区河北大白阳金矿有限公司韩家沟矿区井下铲运车失控溜车,造成1人(司机)死亡事故;2024年4月13日,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宝丰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发生一起清理破碎机油缸周围碎石过程中,料仓内矿石料堆塌陷,造成1人(破碎工)死亡事故。

其中两起选矿厂事故,均发生在宽城满族自治县。

三起事故发生在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作业、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县(市、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入,还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工作还存在盲区死角。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扎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深刻认识到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深刻认识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处于改造提升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要时刻保持警醒,时时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塌楼事故报告模板

塌楼事故报告模板

塌楼事故报告模板事件概述在本次事故中,发生了一栋建筑物塌陷的情况。

事件发生时间为XXXX年XX 月XX日,具体时间为XX时XX分。

此次塌陷事故共造成XX人伤亡。

事件调查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地为某市XX区XX路XX号建筑物。

该建筑物属于XX 公司所有,为X层建筑,涉及XX平方米,建设年代为XXXX年。

该建筑物曾经进行过维修,最近一次维修时间为XX年XX月。

事故发生前,该建筑物周围未发生爆炸、火灾等明显改变。

经过现场勘察、监测,结合相关资料分析,初步研判该建筑物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了建筑物塌陷事故。

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现场、建筑物使用历史、施工图纸、技术档案等多方面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初步得出事故原因为:1.施工设计问题。

在建筑物建设期间,设计单位缺乏对楼房支撑力的精细计算。

原有设计方案存在很大的漏洞,且缺失一些必要的技术措施,导致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安全隐患;2.施工监理问题。

施工单位未能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设计严谨性、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责任;3.建筑物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未能做到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也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足和疏漏。

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动所有可能的救援力量展开搜救行动。

通过近20个小时的连续搜救,共找到XX名被困人员,其中XX人生还,XX人遇难。

此外,消防人员和其他救援力量共出动XX人,在现场连续作战XX小时,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处置效果评价救援力量展开搜救行动后,50小时内成功找到了所有被困人员,此次救援行动的效果得到了高度评价。

同时,在救援人员的付出和斗争下,建筑物的覆盖面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扩散,从而得以尽可能的保障直接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学习体会通过本次事故的调查方可得出,建筑物安全事故往往会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多方面的参与和协作,才能够取得较好的处置效果。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23日13时30分左右,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滦南县倴城镇泽平庄园住宅小区一标段6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滦南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23日,经滦南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唐山京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合同签订情况。

1.2014年5月15日,京东公司与荣达公司签订滦南县泽平庄园住宅小区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京东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以北、金江路西侧的滦南泽平庄园住宅小区工程一标段承包给荣达公司,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

2.2014年5月15日,京东公司与中通公司签订滦南泽平庄园住宅小区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京东公司委托中通公司对其开发的位于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以北、金江路西侧的滦南泽平庄园住宅小区工程进行监理,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

塌方事件情况说明

塌方事件情况说明

塌方事件情况说明塌方事件情况说明范文碧水春天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赵二街,中华北大街东侧,建设单位为河北摩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北中地志诚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基坑支护单位为中太建设集团华北工程有限公司。

3月8日晚23点左右,东区北坡东部发生坍塌,宽约20米,高约8米。

因夜间没有人员施工,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月9日及10晚在原塌方位置再次发生小面积塌方,至12日中午坍塌宽度约33米,高约8米,深1.5米。

3月9日8时接到报告,我项目监理部成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状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于上午9时在甲方办公室召开监理例会。

与会各方分别就塌方事宜发表各自观点:施工单位中太建设认为:1、天气转暖冻土层松动是主要原因,2011年底冬天气温较低,东区基坑开挖后存在边坡长时间晾晒情况,造成冻土层较厚;2、而且建设方为了节省开支存在要求变更设计的现象(如东区北坡及东坡均为护坡桩,建设方要求全部取消改为土钉墙锚杆支护);3、1:0.3放坡比例小,且没有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土质差等情况,4、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专家论证报告不符,并且没有计算书,对设计有怀疑。

我方认为:1、从现场痕迹分析,主控项目土钉墙锚杆深度及强度能达到100%,一般项目锚杆与水平加强筋焊接能达到80%,网片间距都满足设计要求。

2、个别水平筋搭接不满足10d焊接要求,我现场监理人员已经在巡视或验收过程中要求施工方整改,不合格决不允许隐蔽,应该说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3、塌方位置曾经有过爆破扰动,最后一步沙土层有变化,而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报告,没有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也是造成塌方的一个主因。

4、我方在巡视验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失,个别搭接和焊接部位不牢固,钢筋网片与坡体间距不够,造成保护层不均匀,没有及时发现,监管力度不够。

建设方认为:1、设计方案没有任何问题,事故发生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施工单位没有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施工,造成末端构造较差,钢筋网片保护层不规范,加强筋焊接达不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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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2月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古冶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泽建筑公司)。

俊泽建筑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古冶北寺商业城26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宝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金795.1万元,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1)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

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3〕006124-2/2。

公司现有职工25名,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2.唐山古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建监理公司)。

3.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祥锰业公司)。

(二)工程概况。

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镇徐家楼村南,红北道南侧。

项目占地153.6亩,拟建设42MVA锰铁电炉5座及制氮车间、5万立方米煤气柜1座、电极壳维修车间、原材料配料输料系统、变电站、空压站等生产配套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

投产后年生产硅锰合金30万吨。

2014年8月9日,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开始施工建设,该厂房为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轴线总长78米、宽24.8米,建筑高度24.8米。

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烈度为8度。

结构柱、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40,钢筋采用HPB300、HRB400钢材。

至事故发生时,该厂房建筑高度为19.3米,正在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平台标高为19.30
米,区域为横向5-8轴18米跨,纵向B-D轴19.5米)混凝土浇筑作业。

至事故发生时,建设方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备案手续。

(三)合同签订情况。

2014年8月9日,鼎祥锰业公司与俊泽建筑公司就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承包达成初步意向,俊泽建筑公司进驻项目工地。

2014年11月11日鼎祥锰业公司与俊泽建筑公司正式签订《施工协议》,俊泽建筑公司承包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土建工程。

协议就双方在工程施工、业务承包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

2014年8月10日,鼎祥锰业公司与古建监理公司达成初步监理意向,古建监理公司负责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监理。

古建监理公司进驻项目工地。

至事故发生时,双方未签订监理合同。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11月26日5时40分左右,俊泽建筑公司浇筑工冯玉生、王风和、冯志强等15名工人到达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施工现场,准备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冯玉生等人按照工作分工开始做浇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时30分左右,混凝土运输车到达作业现场,开始进行浇筑作业。

当天的主要任务是浇筑三层柱子、梁和三层平台。

浇筑作业的方法是首先交替对三层柱子和梁进行浇筑,最后浇筑平台。

15时30分左右,在将三层东侧柱子和梁浇筑完毕后,现场工人开始自东向西进行三层平台浇筑。

19时30分左右,平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撑模板突然坍塌,导致正在三层平台进行浇筑作业的冯玉生、王风和、冯志强、李合、李军、王文、陈会国等7人随顶板一起坠落,并被埋压。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古冶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至2014年11月29日9时42分,“11·26”坍塌事故被困7名人员全部救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俊泽建筑公司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未编制高大模板(顶板模板支撑高度大于8米)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整个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无章可循,作业人员仅凭经验进行搭设,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2.俊泽建筑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时未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安全交底;搭设完毕后未对支撑体系进行专项检查、验收;该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便上岗任职;对施工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俊泽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便安排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对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不了解。

4.古建监理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

对俊泽建筑公司未编制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便组织施工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对支撑体系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部分现场监理人员无监理资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5.鼎祥锰业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项目施工建设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备案手续;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对施工人员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

古冶区卑家店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不到位,对本辖区内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本辖区内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不力。

古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古冶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未办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查处,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反建筑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监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由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1.田宝,男,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鼎祥锰业项目架子工班长,负责工程平台模板支撑体系搭设。

无证上岗,未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相关规定搭设平台模板支撑体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企业职工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其3000元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2.郑怀柱,男,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鼎祥锰业项目施工队队长,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平台模板支撑体系,对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企业职工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其20000元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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