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XMGC)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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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概述1. 为确保建筑施工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工程各阶段的技术资料管理。

二、技术资料的分类与管理1. 技术资料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将技术资料分为规划设计资料、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工程变更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和验收档案五大类。

2. 技术资料的管理:根据资料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分别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存期限和使用规定。

三、技术资料的制作与传递1. 技术资料的制作:各参与方在完成设计或施工任务后,应及时制作相应的技术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

2. 技术资料的传递:技术资料传递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相关方面的确认,确保资料的准确传递。

四、技术资料的存档与归档1. 技术资料的存档:将制作完成的技术资料按照分类进行存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技术资料的归档:对已不需要经常查阅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减少不必要的占用空间和资源浪费。

五、技术资料的保密与备份1. 技术资料的保密: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技术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未经许可外泄。

2. 技术资料的备份:对重要的技术资料进行定期备份,并储存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以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

六、技术资料的使用与借阅1. 技术资料的使用:在施工现场,各参与方需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使用。

2. 技术资料的借阅:如有需要借阅技术资料的情况,应向相关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七、技术资料的处置与销毁1. 技术资料的处置:对于已不需要继续保留的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例如销售、捐赠或报废等。

2. 技术资料的销毁:对于具有保密性质的技术资料,在经过相应的审批后,应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八、技术资料的审计与评价1. 技术资料的审计:定期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合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是记录,同时也是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管理与职责2.1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随施工进度即使整改,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工地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

公司安全部门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三定”措施整改,并反馈《安全隐患报告书》2.3施工项目部要按规定分类建档,施工现场要设置塑料档案盒,并设专用资料柜集中存放。

2.4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范本。

3.安全生产责任制3.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项目部经理、施工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中的工会、生产、计划、技术、设备、材料、安全、财务、质量、教育、人事、劳资、卫生、消防保卫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3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企业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

3.4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考核记录:按照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的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做记录。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要求,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此制度旨在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可靠,并能为施工管理和项目后期运维提供必要的支持。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料管理的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资料的分类和编码: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类技术资料进行分类和编码,便于后期查找和检索,并防止资料丢失或混乱。

3. 资料的存储和保存:建立资料的存储和保存制度,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存储方式和地点、档案密级、档案保管期限等要求。

4. 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施工中产生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5. 资料的利用和借阅:明确资料的利用范围和借阅程序,确保员工在使用技术资料时能够按规定进行,并保护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6. 资料的销毁和归档:对达到保管期限的技术资料进行销毁或归档,确保对施工工程的管理和评估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得以保存。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项目的成功实施和后期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规范的资料管理也有利于项目的验收和评估,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工程施工涉及到大量的资料,如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材料清单等,这些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控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的运维管理,制定一套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一、资料归档和存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归档和存档,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归档和存档的要求如下: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名称、版本、归档日期等信息,并严格按照专业、系统、部位等分类存放。

2. 合同文件应当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合同的编号、签订日期、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按照合同的类型和层级进行分类存放。

3. 工程材料清单和质量验收报告等文件应当按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编号、验收日期、工程部位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分类存放。

二、资料传递和交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多个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为确保资料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资料传递和交流的规定如下:1. 文件传递应当采用正式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传递时,应当明确文件的接受方、传递时间和传递人员,并留存相应的传递记录。

2. 会议纪要和沟通记录应当及时起草和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记录时,应当明确会议或沟通的主题、时间、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和达成的结果等。

3. 通知和通报应当及时发布,并采用可追溯和可查询的方式。

通知和通报的内容应当明确、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确保信息的传递和理解。

三、保密和安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涉及到工程的机密和商业秘密,因此需要进行安全保密。

保密和安全的规定如下:1. 对于机密文件和资料,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一、目的及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规定中以管理,以便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1.真实记录施工管理各环节的运行情况。

;2.体现我司综合管理的能力,代表着我司一定的社会形象;3.作为施工企业与业主及配合单位的工作情况的书面表述;4.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工法的依据;5.是业主及社会职能部门对施工企业的要求;6.工程竣工后,能够准确了解施工中曾发生过的原始记录。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由工程部统筹管理,项目经理部按本管理规定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施工资料管理原则1.施工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施工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4.施工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施工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6.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7.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8.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9.音像资料由专人进行拍摄、收集和积累。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一)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工程技术质量部:工程质量部(施工、质量、资料、设计)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能,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制定资料管理规定和措施;负责质量报验(包括分部/分项施工、单位工程预验收)、首检、末检、重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审核;负责试验资料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施工资料检查;负责施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接受业主委托,组织编制竣工档案和绘制竣工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合理有效的资料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施工现场资料的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2. 合同资料: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3. 材料进出场记录:包括材料的购进、存储、使用和退场等记录。

4. 检验检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

5.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管理人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确保资料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完整性原则:施工现场资料应完整、准确、无缺失,以便于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保密,防止泄露或被非法使用。

4. 效率性原则:资料管理程序应简化、便捷,提高施工效率。

5. 常规性原则:各类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整理、备份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及时更新。

四、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1. 资料的储存与归档:- 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储存,确保图纸的无误差使用。

- 合同资料应按照合同编号、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以便于后期的查阅和追溯。

- 材料进出场记录应按照时间、数量进行登记和储存,确保材料使用的准确性。

- 检验检测资料应妥善保存,方便后期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证。

- 安全生产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 各类资料的传递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记录。

- 要求参建单位实行信息共享,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3. 资料的备份与保护:- 对技术资料、合同资料等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储存于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丢失或损坏。

- 定期检查储存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档案室,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准确、完整、可靠的资料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良好的资料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依据和证明,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提供支持。

本文将对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讨论。

一、资料分类与归档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建筑施工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进行归档。

常见的分类包括工程设计资料、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图纸文件、工作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每个分类应设立相应的归档档案,并采用标准化的编号、命名和编制方法,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和检索。

二、资料登记与备案对于每一份重要的施工资料,应当进行登记和备案。

登记内容应包括资料名称、作者、制作时间、存放位置等信息。

备案后,应将其编号,制作并张贴文件袋,以便随时查阅。

同时,文件袋上应标注文件的存放位置和归档日期,以便及时更新管理。

三、资料保管与查验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保管和查验。

资料保管的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无丢失、损坏或篡改的情况发生。

对于已经失效或者废弃的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或归档处理,以免占用有限的存储空间。

四、资料检索与利用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能够迅速、准确地检索和利用所需的资料。

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所需的资料应能通过文件编号或名称等方便快捷的方法找到。

同时,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料,可以将其数字化,并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提高效率和便捷性。

五、资料传递与交接在项目阶段交接和施工完工时,施工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传递和交接。

交接过程中,应明确责任人,并制定清晰的交接程序。

同时,要确保交接的资料完整、准确,以方便后续阶段的使用和管理。

六、资料安全与保密施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至关重要。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料的保护和防护。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更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外泄。

七、资料管理的意义与挑战建筑施工资料管理的意义在于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提供依据和证明。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定引言在建筑施工中,合理而有效地管理资料至关重要。

良好的资料管理可以保证施工进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本文将介绍建筑施工资料管理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一、资料管理目标资料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准确、完整、及时和可靠的资料,以支持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阶段。

同时,合理的资料管理可以方便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监控、问题追溯、决策支持等工作,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资料分类和编号为了方便资料的管理和查找,所有施工资料应进行分类和编号。

常见的分类可以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资料、质量管理文件、安全管理文件等。

每种类别的资料都应有统一的编号规范。

编号可以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和具体文件编号等级,从而实现资料的层级管理。

三、资料存档和保管所有施工资料都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存档和保管。

首先,要设立统一的资料存档室或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和防火防潮措施。

其次,要按照资料的分类和编号,将资料有序地存放在对应的文件柜或文件架上,便于查找和取用。

另外,对于一些常用的资料,可以根据需求制作备份和复制,以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资料查询和借阅为了方便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使用资料,可以建立资料查询和借阅制度。

例如,可以设立一个资料查询台,由专人负责解答资料相关的问题和提供资料的查询和借阅服务。

同时,可以针对不同的岗位和需要,制定借阅资料的权限和规定,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资料更新和维护施工资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维护。

一方面,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新的设计变更文件、验收报告、工作记录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另一方面,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存档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及时修复和替换损坏的文件和介质。

六、资料销毁和归档在施工结束后,一些资料可能失去了使用价值,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和归档。

例如,可以按照指定的程序将一些过时的设计文件和工程记录进行销毁,以节省存储空间和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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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将这些资料按照青岛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把工程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城建档案馆、物业公司各一套。
3
资料的归类整理
3.1
3.2
3.3
3.4
建设工程的前期资料,如政府公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开工报告等重要证件的原件,在办理开工报告后,由项目部(项目公司)资料员送公司档案室存档,施工现场存盖公司红章复印件备查。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正本存公司档案室,副本由财务部、项目部(项目公司)各存一份。
施工图纸由项目部(项目公司)资料员负责接收与发放。待工程完工,形成竣工图后,报公司资料室、城建档案馆、物业公司各一套。
电子竣工图、声像档案等有关电子资料,项目部(项目公司)整理完善后,送公司档案室一套。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____受控_________
发放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2007-04-02____
版本/修改次第
更改页次/章节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1
总则
1.1
1.2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资料归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避免技术资料污染丢失,提高归档资料的完整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4
档案的借阅
4.1
4.2
4.3
到公司档案室借阅技术资料应经公司技术总监批准。
到公司档案室借阅各种合同文本应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到项目部(项目公司)档案室借阅资料应经项目部(项目公司)副经理批准。
5
附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料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资料收发建立台帐做记录,资料的借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2
职责
2.1
2.2
集团公司设档案室,由专职档案员负责管理,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项目部(项目公司)报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各种合同文本正本。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公司档案员收集项目部(项目公司)所有竣工资料,整理汇总成一个完整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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