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程序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4、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5、安全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制定切实有效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2、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意识。
3、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3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____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____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结合厂站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次修订)(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四条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源:本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公司涉及重大危险源为LNG储配站,天然气≥50吨。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职责(一)公司一号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二)QHSE赋能群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管网运行赋能群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燃气设施、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形成安全评估或评价报告。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估或评价:1.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新建、改建、扩建。
2.生产工艺、材料以及生产过程、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应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众安全。
4.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行业标准发生变化。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分级(一)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20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R的计算方法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2018)。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一、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确认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机构。
二、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应采取的措施及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
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项目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按期复验。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日常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和联络方式等,定期组织演练。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方案、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文字交底签字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认真履行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的监理职责,对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监督,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监机构书面报告。
九、本制度执行从工程项目开工到工程竣工为止。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2)是用于预防、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指的是可能引发严重事故、事故后果严重的设备、工艺、物质、条件或环境。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认定和评估,确定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并落实相应管理及技术措施,以消除、预防、削减或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四)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五)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五、工作职责(一)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层层分解及落实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与消防保障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理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的和范围,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需安全投入,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安全监察部1.组织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2.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复核。
(三)各场站1.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
2.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3.及时制定、修订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防止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涉及场合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平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重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平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涉及:(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第七条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涉及(一) 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 也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限度;(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二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是一个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重大危险源辨识:通过对企业内部各个环节、工序、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出潜在的重大危险源。
辨识的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检查、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分析等。
2. 重大危险源控制:对已经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这包括采取防护设备、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培训等措施来降低危险源的风险。
3. 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通过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得到落实。
同时,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等管理机制,提高对危险源的应对能力。
4. 培训和教育: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危险源。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和管理制度,企业或组织可以及时辨识出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二)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阶段、主体施工与装修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对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____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____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须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1)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第七条安全保卫科1)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2)负责组织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收集整理和对风险控制的策划;(3)负责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1)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2)负责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
第三章危险源的辨识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斟酌以下身分:1)常规和十分规的活动;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构造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装备和材料,不论由构造或其他部门提供;7)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9)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施行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10)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器/装备、运行程序和工作构造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顺应。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防控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他因素。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法1.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物料储存情况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实时监控的方法,确保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1.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监控方法和监控结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明确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和监控责任人。
3.对于监控结果存在异常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排除隐患。
4.对于监控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记录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监控结果等。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1.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 管理制度
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
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务必设置安全标识。第十六条: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务必
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
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来自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
、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
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
、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书面的、
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
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
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构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
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
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项目施工生产现场危险、危害辨识评价小组确认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将识别时间、源点属性、源点位置、风险等级、所处时态、消减措施与相应要求报送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由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适时实施演练以验证救援预案的可行性。
由公司工程采办部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审议项目单位所报的重大危险源有关情况与动态,确定消减措施的有效性,指导项目现场落实方案措施。
项目现场安全员和安全监督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动态进行检测、监控,保持检测、监控记录。
遇险情扩大迹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恰当的避险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式方法,并保留必要的监测结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危急动态随时保持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的联络,有效进行应急处置。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框架:1. 目的和范围- 确定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标准。
2. 安全检测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测的要求。
- 包括检测的内容、检测频率、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等。
3. 安全监控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定期的安全监控的要求。
- 包括监控设备的配置、监控措施的实施、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4. 安全检测、监控机构与人员- 确定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 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等。
5. 应急管理- 确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措施和流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流程图
重大危险源控制流程图
编制部门:监理三部
按设计文件识别重大危险源类型、范围
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
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总承包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第一次)
报项目总监审批(重点审批:总包专项方案审批程序、
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是否到位等)
总承包单位对第一次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
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组进行方案论证
总承包单位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方案后
报专家组组长签认
总承包单位将经专家组组长签认的方案报总监审批
(第二次)
监理机构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总承包单位对班组形成针对性交底文件
监理安全管理工程师检查重大危险源实施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所需复试材料是否复试合格
具备条件后,按方案实施
安全监理人员的巡视检查、旁站形成记录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开具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安全类)
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查后由监理人员
报相应主管部门验收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销号。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5274-2012)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的人员、设施、场所及生产、生活和服务活动。
三、名词释义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四、职责1.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管及效果验证;2. 项目部各岗位负责本负责范围内的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负责对本岗位职责内的危险源制定措施进行消除或预防。
五、工作程序1. 水利水电施工的危险源存在范围根据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六类:a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b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c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d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e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f其他危险、危害因素;水利水电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生产、施工作业区,物资仓储区和生活办公区。
依据伤害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一般情况下,水利水电施工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这是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
2. 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的辨识由项目部组织,其他各岗位共同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以便系统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并进一步对其风险进行评价。
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
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1目的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要求和方法,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等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3主要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3.2公司安全环保部(1)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2)定期发布公司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清单及管理方案;(3)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进行登记建档和监控,审查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监控实施方案,并检查验收实施效果。
3.3分(子)公司(1)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并督促落实;(2)从技术上组织本质安全研究攻关活动,推广应用有关安全技术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3)监视、检查、指导本单位范围的各项目的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1的控制措施落实情况;(4)监视落实现场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管控的投入;(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根据事故级别,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造成的各类事故、事件。
3.4项目部(1)落实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2)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负责现场各类严重危险源的识别、登记建档、监视检查,落实控制措施;(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清单,并按规定定期报备;(4)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制定安全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并根据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及监管;(5)组织开展危险源,尤其是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的宣扬教育和知识培训;(6)制定并及时完善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并适时进行应急演练;(7)实时如实报告严重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形成的各类事故、事件。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危险源管理的要求,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产、存储、使用、运输、处理等过程中存在可能引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矿山、交通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管理要求、责任分工、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具体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情况制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识别、控制等内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公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相关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谁责任、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控制等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督导制度,健全检查、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在工业生产中,存在着许多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此,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重大危险源,确保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对《安全生产法》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二、重大危险源的界定《安全生产法》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界定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等重大事故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以是物质、能源、器材、工艺、工程结构、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界定,应该综合考虑其危害性、潜在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按照一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定。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1.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或工程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潜在危险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危险的来源、传播途径以及影响范围等,以便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预防控制建立完善的预防控制措施是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关键。
通过加强对潜在危险源的监管,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监测能力和预警机制,强化工艺操作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损失。
3.培训与教育为了能够有效地管理重大危险源,必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这包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途径等。
同时,还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4.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是确保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重大危险源,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但是,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流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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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程序
EHS标准程序STANDARDPROCEDUREOFEHS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与分类3.1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On1.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2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级:R≥100为一级;100>R∖50为二级;50>R≥10为三级;R<10为四级。
四、职责4.1EHS管理部4.1.1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和相关部门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类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并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4.1.2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4.1.3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工作。
4.2各车间、相关部门4.2.1负责本部门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报告与管理监控工作。
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所在部门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4.2.2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4. 2.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按照计划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
重点危险源过程程序文件根据工区的施工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程序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监控措施:①、安装、拆除模板、搭设操作平台、牛腿模板施工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在施工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②、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③、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网。
④、高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⑤、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⑦、大雨和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2、危险源:触电监控措施:①、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都要屏护设栏设施。
②、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③、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④、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⑤、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现场工程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⑦、电焊机必须接地,电焊机用毕必须切断电源。
⑧、接地线应用不小于2 5mm。
的多股软铜线,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4、危险源:火灾监控措施:①、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临时工的防火意识。
②、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必须定人、定位。
6、危险源:起重伤害监控措施:①、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②、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
③、起重工持证上岗。
④、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7、危险源:爆炸监控措施:①、氧气瓶乙炔瓶倾斜放置,间隔5m。
②、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健康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一级、三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3.1《安全生产法》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3.5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四、作业程序4.1定义4.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定义: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1.2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和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4.1.3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4.2重大危险源识别4.2.1公司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4.2.2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公司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4.2.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1)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4)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8)事故应急措施;(9)评估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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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SP09 重大危险源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备案、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2 定义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2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a. 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分级。
b. 会同基建设备部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季度专项安全检查。
c. 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
d. 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向政府部门备案。
e.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2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
a.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b.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
3.3 基建设备部
参与重大危险源季度专项安全检查。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辨识与安全评估
4.1.1 辨识
a. 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电石厂电石冷却区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b.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电厂锅炉属重大危险源。
4.1.2 安全评估
a. 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b.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c.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评估结论与建议。
4.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a.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
b.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
c.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
d.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
e.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
f.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
4.2 建档、备案
4.2.1 安全环保部对重大危险源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4.2.2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a. 辨识、分级记录;
b.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c.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d.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e.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f.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g.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h.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i.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j.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k. 其他文件、资料。
4.2.3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安全
环保部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程序第 4.2.2 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报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4.2.4 出现本程序第4.1.3条所列情形之一时,安全环保部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备案。
4.3 电石冷却区的安全控制
4.3.1安全设施及维护
4.3.1.1安全和消防设施
a. 开放式防雨棚。
b. 防雷、防静电设施。
c.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3.1.2 维护与检测
a. 电石厂应当对上述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b. 安全环保部(电石厂?)每半年联系乌鲁木齐市气象局防雷检测中心检测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
4.3.2 安全控制
电石厂应确保:
a. 安全和消防设施完好;
b. 开放式防雨棚通风良好;
c. 对现场火源予以管控,不允许出现火源;
d. 电石码垛规范;
e. 尽可能减少存储量;
f. 临时存储时,避开冷却库外边缘 3.5 米的距离存放;
g. 在电石冷却区旁设置标识牌,并写明安全要求。
4.4 锅炉运行安全控制
4.4.1 锅炉运行中的监视与调整
执行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1的规定。
4.4.2锅炉运行检查与维护
4.4.2.1 日常检查和维护
日常检查和维护执行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 设备检查:锅炉运行中设备检查要按路线、时间、项目认真进行。
b. 燃烧工况检查:要求工况稳定,流化正常,无结焦现象,火焰为桔黄色。
c. 细听过热器、省煤器及炉内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d. 汽包水位计清晰、无泄漏,水位有轻微波动,各表计指示正确。
e. 各孔门、看火门、检查孔、防爆门等完整无损,关闭严密,周围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f. 各汽水管道、联箱无泄漏、无振动,支吊架应牢固正常,保温良好。
g. 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无泄漏,传动装置良好,拉杆无弯曲现象。
h. 返料风量、风压正常,无阻塞现象,无漏风现象。
4.4.2.2 锅炉车间的检查、试验、维护
a. 每小时对辅机检查一次。
b. 每小时对设备运行参数记录一次。
c. 班长对设备每班全面检查一次。
d. 每班冲洗水位计一次。
e. 每班校对汽包水位计二次。
f. 锅炉的主蒸汽压力表、温度表与汽机的压力表、温度表每小时对照一次。
g. 每班(8小时)排污一次(必须按化验人员通知的排污量进行排污),排污在低负荷下进行。
h. 每月安全门手动排汽试验一次。
i.辅机的油位低于正常油位线时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用固体润滑脂的部位根据拟定润滑周期及时润滑。
4.4.3锅炉检验
锅炉的外部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大、小修时进行。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厂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锅炉大修周期或停炉时期进行适当调整。
4.4.4锅炉运行异常和事故处理
对锅炉运行中出现的异常、事故,锅炉人员应按照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9和3.5.2.10进行处理。
4.5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
4.5.1 电石厂和电厂的安全检查包括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和单位月查,单位月查分别填写《重大危险源月检表(一)》和《重大危险源月检表(二)》。
4.5.2 安全环保部、基建设备部每季度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别填写《重大危险源季检表(三)》(电石冷却区)和《重大危险源季检表(四)》(电厂锅炉)。
4.4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执行HPSP50—04《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Ⅰ级)》、HPSP50—18《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和HPSP50—22《电石厂电石冷却区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演练频次见HPSP50《环鹏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条款11.2.1的规定。
5 相关文件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
HPSP50环鹏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HPSP50—04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Ⅰ级)
HPSP50—18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HPSP50—22电石厂电石冷却区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6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