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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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开选拔部分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开选拔部分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开选拔部分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03.12•【文号】[1999]外经贸人发第146号•【施行日期】1999.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开选拨部分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的通知(〔1999〕外经贸人发第146号1999年3月12日)本部各直属单位:为积极推进驻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渠道,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同时,为贯彻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部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经部领导批准,决定于今年上半年进行公开选拨部分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试点工作。

现将公开选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开选拨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成立外经贸部公开选拨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公开选拨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为:组长:石广生党组书记、部长副组长:安民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成员单位:人事司、发展司、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美大司、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局、经贸研究院、经贸大学。

(二)领导小组下设答辩委员会、办公室及考试命题组和笔试评卷组。

1、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安民(兼)副主任委员:魏建国人事教育劳动司司长郭莉亚洲司司长王新增西亚非洲司司长郑志海欧洲司司长王治权美大司司长委员单位:人事司、发展司、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美大司、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局、行政事务管理局、经贸研究院、经贸大学。

2、办公室设在人事司,负责公开选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魏建国人事教育劳动司司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人事司和有关司局人员组成。

3、考试命题组和笔试评卷组:组长:凌桂如人事教育劳动司副司长成员由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美大司司领导和经贸研究院、经贸大学专家组成。

二、公开选拨的国别、范围和基本条件(一)公开选拨的国别作为试点,此次拟对我驻以下五个国家大使馆的经济商务参赞进行公开选拨:孟加拉(英语)、哈萨克斯坦(俄语)、委内瑞拉(西班牙语)、叙利亚(英语或阿拉伯语)、多哥(法语)(二)公开选拨的范围在本部部机关、各直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机关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拨。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合并及统一机构名称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合并及统一机构名称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合并及统一机构名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3.03.24•【文号】[1993]外经贸人发第154号•【施行日期】1993.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合并及统一机构名称的通知(〔1993〕外经贸人发第154号1993年3月24日)各驻外使(领)馆并各驻外商务、经济机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一九九二年春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为对外经贸市场多元化战略服务,经我部党组决定,商外交部并报中央编委(中编函[1993]15号文)批准,对我部驻外经济、商务机构进一步进行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我部现有在四十七个驻外使(领)馆内经参、商务两处(室)并存的机构全部进行合并,九十四个机构精简为四十七个。

为保持工作延续性和机构正常运转,合并后各处(室)暂保留原有人员编制不变。

另保留原有领导职数和使馆党委成员不变。

由部指定一名参赞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另一名参赞协助工作(详见附件一。

)二、统一我部驻外官方经济商务机构名称。

除常驻联合国经商机构外,现有(含合并机构)以及今后新设的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一律称驻**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或驻**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详见附件二)。

三、鉴于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参处和商务处分开在伊斯兰堡和卡拉奇两地办公,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参处改名为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商务处改为驻卡拉奇总领馆经济商务室(详见附件二)。

四、经、商两处机构合并和经商机构更名的实施工作要在各馆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机构合并不要影响正常工作。

合并和更名工作要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

全体驻外人员要认真学习我部驻外经商参赞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服从指挥,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

对改革和机构合并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各机构要及时向使(领)馆和我部请示报告。

大使馆经商处盖章申请书

大使馆经商处盖章申请书

尊敬的大使馆经商处:您好!我是XX公司(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现因我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特向贵处申请办理盖章事宜。

为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背景我公司成立于XX年,主要从事(主营业务)业务。

近年来,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我公司拟开展以下业务:1. 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签订合作协议;2. 参加国际展览会,展示我公司产品及服务;3. 与国外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

为确保以上业务顺利进行,我公司需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大使馆经商处公章,以证明我公司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二、申请目的1. 凭证我公司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增强国外合作伙伴的信任;2. 方便我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提高工作效率;3. 提升我国企业形象,促进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友好合作。

三、申请材料为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现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公司章程复印件;4.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5. 公司开展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6. 申请加盖公章的文件及份数。

四、申请流程1. 我公司填写《大使馆经商处盖章申请书》;2.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贵处;3. 贵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我公司领取加盖公章的文件。

五、承诺1. 我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 我公司承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3. 我公司保证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敬请贵处予以审批,并给予办理。

在此,预祝贵处工作顺利,业务繁荣!特此申请!申请人:XX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姓名)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哈萨克斯坦的粮食产业及其与中国的合作_李宁

哈萨克斯坦的粮食产业及其与中国的合作_李宁
哈萨克斯坦与我国新疆地区在气候条件 、地理 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 , 因此具备了向哈 萨克斯坦输出农业技术 、相关装备 、种子及其他一系 列设施 。新疆农科院已在当地找到合作伙伴 , 打算 2010年在哈萨克 斯坦阿拉木图市建立设施农业 示 范区, 将新疆的先进粮食种植技术推广到哈萨克 斯坦 。
1998
474.6
290.52
1999
1 124.2
381.62
Hale Waihona Puke 2000907.3
561.24
2001
1 270.7
333.6
2002
1 270.0
431.1
2003
1 153.7
583.5
2004
993.7
292.9
2005
1 130.0
204.1
2006
1 651.3
461.7
2007
2 011.3
2005年 7月 14日在中哈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上新疆农垦局与哈萨克斯坦磷酸盐公司共同签署 了建立无机肥生产合资企业 。该合资公司将建在卡 拉套磷灰岩生产基地 , 年产量达 120 ×104 t, 金额达 1.2亿美元 , 中 、哈双方公司各持股 49%和 51%, 并 已于 2007年开始批量生产 [ 11] 。
field.SoKazakhstanactivelydevelopgrainindustry, andpromotetheirfoodexports.
Keywords:Kazakhstan;Grain;China
哈萨克斯坦是世界第六大粮食出口国 , 2009年 哈萨克斯坦的面粉出口量超过了世界面粉出口总量 的 18%, 首次位居世界面粉出口量的第一位 。 目前 哈萨克斯坦面粉的出口额大于内销 , 占其总产量的 56%。 在独联体国家中 , 哈萨克斯坦的粮食产量次 于俄罗斯 、乌克兰 , 位居第三位 。 哈萨克斯坦巨大的 粮食生产和出口能 力与中国的合 作拥有广阔的 前 景 [ 1] 。

抓住机遇,促进中哈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抓住机遇,促进中哈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抓住机遇,促进中哈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张地参赞在“中哈经贸投资论坛”上的发言首先,我代表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向此次在阿拉木图召开的《中哈经贸投资论坛》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对我国公司企业来访哈萨克斯坦表示热烈欢迎,对哈萨克斯坦工商界人士参加此论坛表示感谢。

我驻哈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将继续为中哈企业界提供咨询和信息等服务。

哈萨克斯坦是中国的友好邻邦。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山水相连,两国之间的友谊源远流长。

古老的丝绸之路将中华民族与哈萨克民族联接在一起,现代的中哈两国关系更使双方紧密合作,走在共同繁荣的道路上。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与哈萨克斯坦的经济贸易关系。

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重要经贸伙伴。

近几年来,在中哈两国领导人的亲自关心下,在两国政府部门及企业公司的努力下,中哈经济贸易关系快速发展,两国间贸易和相互投资合作不断扩大。

2008年,在国际金融环境逐渐恶化的大背景下,中哈经贸合作继续发展并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据中方统计,双边贸易额达1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

这意味着中哈两国首脑确定的在2015年之前将两国贸易额提高到150亿美元的任务已提前完成。

目前,哈萨克斯坦是我国在独联体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

2008年,按哈方统计,按贸易额排名,中国是哈萨克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国和第三大出口国。

在中哈经济技术合作方面,近一年来,在中哈两国领导人的重视下,经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和双方企业的积极努力落实,我在哈正实施的重要合作项目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例如,在能源领域继续实施在哈石油天然气等地下矿产资源开发、石油及天然气管道建设等合作项目。

目前中哈经贸合作的另一重要方向是在非资源领域的合作,为此2007年8月双方签订了两国政府间协定,由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了有关措施计划,鼓励双方企业开展在非资源领域的合作。

目前双方企业正在积极商谈和实施这方面的有关合作项目,如在电站建设、电信产品供应、建材生产、机械制造、道路建设、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与加工等方面。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传真[001]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传真[001]

哈“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第三次现代化”进展及中哈经贸合作的有关情况一、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实施情况(一)基本情况“光明之路”计划由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2014年11月发表国情咨文时提出。

该计划为应对当时全球经济发展低迷、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滑的复杂形势,目的在于激发经济活力,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涉及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供水供暖等公用基础设施、加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商业发展等7个方面,为期5年,总投资金额60万亿坚戈(当前315坚戈/美元)。

2015年4月6日,哈正式发布《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对计划的目标、任务、指标、行动主要方向、路径、措施以及实施步骤等作了详细说明,成为指导计划实施的重要文件(见下表)。

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在此基础上,2015年4月27日,哈政府发布334号政府令,推出《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在保GDP增速、促GDP增长、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全球基础设施排名、扩大中转运输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指标,就13项任务分别提出了最终指标和73项落实措施,是落实“光明之路”计划的基础性文件。

2017年2月,综合全球经济形势和石油价格变化等因素,哈重新修正2017-2021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指标,随后也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将落实措施由73项增加至194项。

其中,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主要进展按照哈投资和发展部的统计数据,“光明之路”计划框架下共计划实施项目320个,其中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6个,住宅建设项目6个,住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98个。

主要进展情况如下: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

2016年共实现拨付8148亿坚戈,创造就业机会超过10.5万个,其中,公路建设项目3248亿,住房建设4000亿,住宅公共设施建设900亿。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亚洲地区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电话:0092-51-2253318 (贸易、投资);0092-51-2254107 (承包工程、中资企业协会);0092-51-2253314 (援外、培训和研讨班);0092-51-2254117 (综合、调研);0092-51-2253315 (会计);(注:巴基斯坦与北京时差为3个小时,即巴基斯坦时间=北京时间-3小时;巴基斯坦夏季实行夏令时,此时与北京时间相差2个小时。

)传真:0092-51-2256887,2282027;邮箱:pk@网址:通讯地址:Economic and Commercial Counsellor’s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ouse No.11, Street No.19, Sector F-8/2, Islamabad, Pakistan.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土耳其经商参处地址:Horasan Sokak No.8, 06700 Gaziosmanpasa - Ankara/Turkey电话:0090-312-4377107传真:0090-312-4466762E-mail:tr@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缅甸仰光联邦林荫路53号电话:0095-1-222800、222803、21542400870-772271723(海事卫星电话)传真:0095-1-220386、215423电子邮件:mm@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使馆经商参处联系方法参赞:00357-22-376126经济秘书:00357-22-375252商务秘书:00357-22-375253传真:00357-22-376699电子邮件:cy@shangwu@.cy联系地址:17 Agapinoros Str.,1076 Nicosia, P.0.Box 27088,1641 Nicosia,Cyprus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来西亚商务处总机:0060-3-42513555传真:0060-3-42513233地址:No.110C, Jalan U-Thant, 55000 Kuala Lumpur, Malaysia邮编:55000 (因原办公楼装修,现为临时办公地点,搬回原址即时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使馆经济商务处地址:106-0047 :日本国东京都港区南麻布5丁目8番16号Tel: 81-3-34402011Fax: 81-3-34468242E-mail:jp@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处联系方法地址: No.10 Flame Tree Road, South Forbes Park, Makati, Metro Manila,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电话: 0063-2-8195991传真: 0063-2-8184553E-mail: ph@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电话:0062-21-5761048/5761049/5761050传真:0062-21-5761051地址:JI.Mega Kuningan Barat 10 No.2 Jakarta 12950, Indonesia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经济商务参赞外联系方法电话:0066-2-2474506负责业务:工程承包,货物贸易,东盟自贸区;电话:0066-2-2453077负责业务:服务贸易电话:0066-2-2472746负责业务:双向投资,驻泰中资企业;电话:0066-2-2450088-2316负责业务:援外培训,函件查询;电话:0066-2-2472746负责业务:劳务,团组接待;电话: 0066-2-2457038负责业务:援外项目、展会、推介会;传真(Fax):0066-2-2472123通讯地址(Address):Economic and Commercial Counselor's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57 Ratchadapisake Road, Bangkok, 10310电子邮件(E_mail): th@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The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Counsellor's Office of the The Embassy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电话:0065-64121900传真:0065-67338590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邮编:247969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Economic & Commercial Counsellor's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lot No.15, Park Road, Block-I, Baridhara, Dhaka, Bangladesh联系电话:00-880-2-8816654,8825272,8823313 转传真:00-880-2-8823082 8823968邮箱:b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里兰卡经商处国家、地区号:0094-11-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 2684575贸易促进、对马尔代夫经济援助 2682495出口买卖方信贷项目协调管理 2672832对斯经济援助、TCDC培训、国际组织联络 2684578总机:2682494 传真:2684579电邮:lkmofcom@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No.50-D,Shantipath, Chanakyapuri, New Delhi 110021,India 电话:0091-11-2467 2687,2410 8944,2410 4563传真:0091-11-2611 1101邮箱:in@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100-834 首尔市中区新堂2洞 406-2电话:0082-2-2253-7521~3E-mail:kr@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泊尔使馆经商参处参赞电话:00977-1-4425887援外主管电话:00977-1-4434472,np@投资/承包主管电话:00977-1-4434972贸易/展览主管电话:00977-1-4425949援外培训、综合业务主管电话:00977-1-4425884经商处传真:00977-1-4434792E-MAIL:nepalecco@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国使馆经商参处电话:(00)97611 -323940/320955传真:(00)97611 -323987/ 311943E-mail: mgjsc@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电话:008502-3813119,3813120传真:008502-3813422,381342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朗使馆经商参处地址:Aria Building, No.12 Aryan St., Lavasani St., Tehran电话/传真:0098-21-22838597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使馆经商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237 Unit 4, Thaphalanxay Village, Sisattanak District, P.O.Box 898 Vientiane, Lao PDR.电话:张玉成参赞:00856-21-353461赵文宇一秘:00856-21-353459李林三秘:00856-21-353462陈有金三秘:00856-21-353460传真:00856-21-353463邮箱:la@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处联系方式地址:金边市莫尼旺大道432C号邮政信箱:26号通邮地址:E/C Counsellor's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Kingdom of Cambodia, No.432c, Blvd. Monivong,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P.O.Box No.26电话:对柬承包工程、劳务合作00855-23-720598对柬投资、市场咨询及商会工作00855-23-721649对柬援助业务、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00855-23-720149对柬贸易、展览,东盟及地区合作、培训00855-23-721437传真:00855-23-210861电子信箱:jingshangchu@.kh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文莱达鲁萨兰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No.1 SIMPANG 462, SUNGAI HANCHING JALAN MUARA BC2115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电话:+673-2340891, 2336077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电话:0090-212-2992631传真:0090-212-2992632地址:COBAN CESME SOK NO.4 TARABYA, ISTANBUL TURKEY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拉奇总领馆经商室联系电话:0092 21 4551616 (国内赴巴投资、安全)0092 21 4530523 (工程承包、渔业合作)0092 21 4530526 (贸易促进及纠纷解决、礼宾)0092 21 4551155 (展览)联系传真:0092 21 4530525电子邮箱:karachi@chinaeco@.pk通讯地址:The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3-6-B, Block 6, P.E.C.H.S, Karachi, Pakistan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阪总领事馆经商室地址:日本国大阪市西区勒本町3—9—2邮政编码:550-0004电话:0081-6-64459481/64459471传真:0081-6-6445-9478电子信箱:osaka@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福冈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联系方法地址:日本国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浜1-3-3邮政编码:810-0065电话:0081-92-7131121,7137532传真:0081-92-7818906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釜山总领馆经商室地址:612-824 大韩民国釜山广域市海云台区佑2洞1418番地TEL: 82-51-742-4991~2FAX:82-51-742-5446E-MAIL:tcgprc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商室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氏明开路39号ADD: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HOCHIMINH CITY No.39 NGUYEN THI MINH KHAI STR.,DISTR.1, HOCHIMINH CITY,VIETNAMTEL:0084-8-38292463 FAX: 0084-8-38231142E—MAIL:ptmchn@hcm.vnn.vnWebsite: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古晋总领馆经济商务室电话/Tel:陈国文商务领事 0060-82-254818马煜商务副领事 0060-82-239816传真/Fax: 0060-82-414344电子邮件/E-mail: kuching@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宋卡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张志文手提电话,00-66-81-7668312办公室电话:00-66-74-326794传真:00-66-74-326240Fax: 0066-74-326240E-MAIL: songkhla888@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德勒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电话:0095-2-34457,34458传真:0095-2-3594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札幌总领事馆商务室地址:札幌市中央区南13条西23丁目5--1电话: 011-563-9997传真: 011-563-731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宿务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通信地址:Economic and Commercial Section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CebuFire Brigade BuildingLlorente StreetCebu City 6000, philippines电话: 6332-2563488/2563433传真: 6332-2563466E-MAIL:cebu@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孟买总领馆经商室Economic and Commercial Section of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R. of China in Mumbai地址(Address):8th Floor,Hoechst House,193 Backbay Reclamation, Nariman Point, Mumbai邮编(Post Code):400021电话(Tel):0091-22-66324303/4/5/6传真(Fax):0091-22-66324307电子邮件(Email):bombay@网址(Website):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越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越南河内市陈富路39号(No.39 Tran Phu Road, Ha Noi, Vietnam)传真:0084-4-38234286/37471694E-mail:vn@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Economic & Commercial Counsellor's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地址:SARDAR SHAH MOHAMOUD GHAZI WATT,KABUL,AFGHANISTAN传真: 0087-0600-1580874网站:邮件:af@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ua Governad or Serpa Rosa, Farol P.O.Box 131, Dili, Timor-Leste电话:00670-3322016传真:00670-3325166/3322018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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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哈萨克斯坦常用地址、电话

旅居哈萨克斯坦常用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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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小字体增大字体中国公民在哈住所固定后,应及时了解所住地址及所在地区警察局报警电话和火警、急救等急用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地址:巴伊塔索夫大街12号 ( ул. Байтасова,12)
使馆领事部电话:700211
领事部对外办理证件接待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

中国公民报案可随时接待(电话:700211、8-3007440188)。

阿拉木图市护照签证处地址:马三齐大街55号(ул. Масанчи,55)
电话:638681、544134
阿拉木图市内务总局地址:马三齐大街57a号(ул. Масанчи,57a)
电话:627235
针对外国人犯罪局地址:同内务总局
电话:544276、544135、326433、690867、504057
“撒依兰”中心长途汽车站地址:托列比大街294号(ул. Толеби, 29 4)
电话:762677、762644
“撒亚哈特”汽车站地址:苏尤拜大街1号(ул. Суюнбая, 1)
电话:302529、300948
民航售票处电话:6892363、8-33321709968
阿拉木图第2火车站地址:阿博拉伊汗大街1号(ул. Аблайхана,
1)
电话:605344、605544
阿拉木图第1火车站地址:斯丹齐奥娜娅大街1号(ул. Станционная, 1)
电话:363392。

世界各国驻华大使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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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三里屯东四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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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10)65323170
建交日期:1970年12月15日
哥伦比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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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日期:1980年2月7日 刚果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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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日期:1970年10月13日
乍得湖大使馆
中国北京光华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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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日期:1972年11月28日 智利大使馆
北美地区
加拿大 http://geo.international.gc.ca/asia/china/menu-ch.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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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大使馆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日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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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日期:1993年1月1日 朝鲜大使馆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日坛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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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 http://www.chinaembassy.bg/
拉脱维亚 /com/sudan/
斯洛文尼亚 http://beijing.embassy.si/en

中国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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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里海港口现状及发展规划哈萨克斯坦里海港口现状及发

哈萨克里海港口现状及发展规划哈萨克斯坦里海港口现状及发

哈萨克斯坦里海港口现状及发展规划里海周边共有五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俄罗斯和伊朗。

如五国能就里海权益划分问题达成协议,哈属里海水域将占里海总面积(36.8万平方公里)的30%,为五国中最大,同时油气储量也位居榜首。

哈萨克斯坦提出,至2015年石油产量将达到年产1.4亿吨,比2006年的产量翻一番。

哈属里海大陆架特别是北里海项目(包括卡沙甘油田)将成为哈油气开采的主要增长点。

为加快开发里海油气资源、拓宽资源出口渠道,哈正积极实施里海港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哈萨克斯坦的里海运输主要依靠三个港口:阿克套国际贸易港,包季诺港和库雷克港。

三者均位于北里海东岸,其中阿克套港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过境中转点,维持着哈与里海、黑海和地中海部分国家的联系。

一、阿克套港1.港口概况阿克套是曼格斯套州州政府所在地,位于里海东岸,是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和管道多种运输途径的交通枢纽,也是目前哈唯一的国际海港,从事各种干货和石油的国际运输。

港口面积81.7公顷,是里海最现代化的港口,货物周转量占里海港口总周转量的34%。

2.港口历史该市是前苏联为了运输核工业产品和原油于1963年建立的。

前苏联时期建有主、辅防波堤,可以同时作业的4个干货码头,4个石油灌装码头和配套的摆渡设备。

从80年代初起,港口每年运输原油700万吨,干货30万吨。

苏联解体后,港口运输量大幅减少。

直到1995年,哈钢材出口大增,以及“田吉兹雪弗龙”公司石油产量增加,带动了港口运输量的回升。

1996年,根据政府令成立了“阿克套国际贸易海港”国有股份公司。

1997-1999年,阿克套海港进行了改造,翻修了设备,改善了港口基础设施,改革了管理机构,对港口工人进行了职业培训,引进了新技术和营销管理系统。

改造后的港口,实行自动化管理系统;对货物周转、自动结算和办理手续实行电脑管理;简化办理程序;石油灌装能力到达800万吨,干货155万吨。

2003年,成立了“阿克套海港”经济特区(包括2000公顷的土地范围,特区制度实行到2028年)。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经贸调研2008年第22期 2008年6月12日———————————————————————————哈原油加工产业现状及前景内容提要哈共有三大炼油厂:“阿特劳炼油厂”、“希姆肯特炼油厂”和“巴甫洛达尔炼油厂”,最大年加工能力总计1850万吨,2007年共加工1200吨。

哈油气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对三大炼厂实现国有控股,其中,阿特劳—99.09%,希姆肯特—50%,巴甫洛达尔—42%。

哈近年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设备、限制出口、制定新的产品标准等措施提高石油加工产品质量。

1哈石油加工产业现状及前景一、以三大炼油企业为基础的石油加工产业总体情况哈目前有三大炼油企业——阿特劳炼油厂、希姆肯特炼油厂和巴甫洛达尔炼油厂,分别位于哈西部、南部和东北部,在地理位置上布局比较合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哈在加强对石油上游产品战略资源控制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下游产品生产企业的国家控制。

目前,哈国内最大的国有石油公司——哈萨克石油天然气公司(“КазМунайГаз”)通过其子公司—哈萨克石油天然气“商社”公司(АО“ТорговыйДом”КазМунайГаз”)拥有阿特劳炼油厂99.09%的股份、希姆肯特炼油厂50%的股份和巴甫洛达尔炼油厂42%的股份,并将通过收购曼吉斯套石油天然气公司(АО“Мангистаумунайгаз”)——巴甫洛达尔炼油厂控股股东——72%的股份,最终实现对巴甫洛达尔炼油厂的国有控股。

增大国有控股比重,有利于哈有效调控成品油价格,稳定成品油市场,增强国家干预市场的能力。

目前,哈油气“商社”公司拥有的成品油供应网络覆盖了哈全境,发挥着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

哈三大炼厂的有关情况如下:(一) 阿特劳炼油厂建于1945年,设计炼油能力为每年430万吨,原油加工深度为54.9%。

该厂拥有的二次加工设备包括催化重整装置、延迟焦化设备、焦炭煅烧设备等。

2003—2006年,建成了汽油、柴油的加氢精制组合设施、硫磺生产装置、氢的生产和净化装置等。

哈萨克斯坦经济形势分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哈萨克斯坦经济形势分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www.hyundai.kz
www.daewoo.kz
.kz
电话:(7-7272)608501, 784245 传真:(7-7272)784245 E-mail: honda@honda.kz www.honda.kz(建设中) 电话:(7-7272)710202, 710292, 710293, 710265 传真:(7-7272)714442 E-mail:opel_almaty@ www.peugeot.kz
1.44
0.7245 0.0331 0.146
22.18

21.8

49.4

127.7

-70.0

1.2
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49.2
68.1 128.5 -32.0
67.6 2008 年 8 月 31 日
正规汽车进口与经销公司
企业名称 2007年进口量 市场份额
Astana Motors 11003
哈萨克斯坦汽车市场介绍
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2008年9月1日
驻哈萨克斯坦经商参处网址
2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3
1998-2007年哈萨克斯坦GDP增幅
14
13.5
12
9.8
9.8 9.3 9.6 9.7 10.7
10
8.7
8
6
4
2.7
2 -1.9 0
35.1 1.49
平均单价(美元/辆)

16008
2007 年比 2006 年(%)
数量
金额

12
3.7
28.8
14.07
3533
-1.8

哈萨克斯坦药品市场现状

哈萨克斯坦药品市场现状
优势 — 政府对医药业现代化的大力支持; — 在免费医疗救助框架内,国家负责采购药品和医疗用品来保障国内需求; — 2014 年前对独联体国家市场及蒙古市场的出口潜力有所提升; — 哈萨克斯坦政局稳定,地理位置优越;
机遇 — 生产全新原装专利药品的替代品; — 签订可以保障 7 年销售的长期协议; — 采购(转让)的技术可以提高药品生产的现代化程度;
2011
0.52 0 0%
2012
0.98 100 1%
2013
1.20 300 2%
2014
1.67 500 3%
4、现代化改造项目 1)“化学制药”股份公司在阿斯塔纳市建设新工厂,年可生产符合 GMP 国际标准的片剂、胶囊、丸 剂 10 亿粒,抗生素 3000 万粒; 2)“化学制药”股份公司在希姆肯特扩建厂房,年生产符合 GMP 国标的输液器 400 万个,安瓿瓶 3 亿个; 3)“诺贝尔阿拉木图制药厂”在阿拉木图落实第一个生产设备现代化更新投资项目,在现有场地建 设新车间,生产符合 GMP 国标的药片 5800 万粒/年,胶囊 1600 万粒/年,悬浮剂 100 万件/年,药膏 100 万件/年; 4)“诺贝尔阿拉木图制药厂”在阿拉木图落实第二个投资项目,生产无菌和非无菌制剂,设计年可 生产符合 GMP 国标的药片为 7 亿粒,胶囊 1 亿粒,悬浮剂 2000 万件,糖浆 1.8 亿瓶; 5)“全球新生活”有限责任公司在阿拉木图州建设完整周期制药厂,年可生产符合 GMP 标准的药片 1.5 亿粒,胶囊 1900 万粒,注射器 200 万件;
—— 促进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与哈医疗机构,特别是行业协会的联系,如与医生协会建立联系。通 过交流使哈医疗卫生界增加对中国药品的了解,使他们从中国医药产品进入哈市场的阻力变为支持者。

哈萨克斯坦新版经济特区法”简介

哈萨克斯坦新版经济特区法”简介

哈萨克斯坦新版“经济特区法”简介2011年7月21日,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了修订后的新版《经济特区法》,该法已于8月16日正式生效。

现将哈经济特区及新版“经济特区法”的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哈经济特区现状哈于1996年提出“特别经济区”的概念,并于当年颁布了“特别经济区法(Закон «Оспециальных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зонах» )”。

在经济区范围内实行“自由关税区”制度。

在2001年至2008年间,哈先后建立了6个“特别经济区(Специальные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езоныСЭЗ)。

这6个经济特区根据其功能定位确定了不同的主导产业,其名称及重点发展方向如下:——“阿斯塔纳—新城”特别经济区,重点发展建筑、建材生产、机器制造业、木材加工、家具生产、化工制品、非金属矿产品、家用电器、电器设备、照明设备、机车车头和车厢、交通运输工具、航空航天飞行器、电子元器件、纸浆、纸张、纸板、橡胶塑料制品生产、制药业,以及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医院、学校、幼儿园、博物馆、剧院、中高等学校、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办公楼和住宅等;——“阿克套海港”特别经济区,主要发展家用电器、皮革制品、化工、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产品、冶金工业、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石油化学产品生产,以及油气运输、物流服务等;——阿拉木图“阿拉套”信息科技园区,旨在发展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新产品、建立高科技和出口型信息技术生产基地;——南哈萨克斯坦州“奥图斯提克”特别经济区,功能定位于发展纺织工业,拟打造成哈南部地区的棉纺织品基地,重点生产服装、丝绸面料、无纺布及其制品、地毯、挂毯、棉浆、高级纸张以及皮革制品;——阿特劳州“国家石油化工技术园区”,旨在利用创新科技发展石化生产、原油深加工以及生产高附加值石化产品。

重点生产聚乙烯和聚丙烯、塑料薄膜、包装袋、管材、配件、技术设备、塑料瓶等。

——距阿斯塔纳近300公里的“布拉拜”特别经济区,功能定位于发展旅游业。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传真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传真

哈“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第三次现代化”进展及中哈经贸合作的有关情况一、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实施情况(一)基本情况“光明之路”计划由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2014年11月发表国情咨文时提出。

该计划为应对当时全球经济发展低迷、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滑的复杂形势,目的在于激发经济活力,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涉及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供水供暖等公用基础设施、加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商业发展等7个方面,为期5年,总投资金额60万亿坚戈(当前315坚戈/美元)。

2015年4月6日,哈正式发布《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对计划的目标、任务、指标、行动主要方向、路径、措施以及实施步骤等作了详细说明,成为指导计划实施的重要文件(见下表)。

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在此基础上,2015年4月27日,哈政府发布334号政府令,推出《2015-2019年“光明之路”基础设施发展国家计划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在保GDP增速、促GDP增长、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全球基础设施排名、扩大中转运输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指标,就13项任务分别提出了最终指标和73项落实措施,是落实“光明之路”计划的基础性文件。

2017年2月,综合全球经济形势和石油价格变化等因素,哈重新修正2017-2021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指标,随后也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将落实措施由73项增加至194项。

其中,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主要进展按照哈投资和发展部的统计数据,“光明之路”计划框架下共计划实施项目320个,其中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6个,住宅建设项目6个,住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98个。

主要进展情况如下: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

2016年共实现拨付8148亿坚戈,创造就业机会超过10.5万个,其中,公路建设项目3248亿,住房建设4000亿,住宅公共设施建设900亿。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关系分析(最新)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关系分析(最新)

《中级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关系分析》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国贸10硕学号 L******S02姓名玛尔江(哈萨克斯坦)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关系分析1中哈贸易关系简述中国和哈萨克斯坦都是亚洲地区重要的转型经济国家,双边贸易投资关系和跨国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不仅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和产品的互补性等,而且双方在跨国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良好政府合作也为双边贸易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近年来,随着两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关系不断发展和跨国区域分工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已成为推动亚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1992-2004年间,中哈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从 3.680亿美元增加到44.9809亿美元,增加了约12.22倍,详细资料如表1-1所示。

表1-1: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额(单位:万美元)资料来源:1、1992-1993年数据来自中国海关统计(转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aarticle/zxhz/sbmy/200403);2、1994-2004年数据来自2005-1995中国统计年鉴。

如果没有比较优势和良好的分工合作关系,以及稳定有效的跨国公共产品供给,要达到表1-1所表示的进出口贸易水平是极为困难的。

在国际社会中,随着国家之间在社会,经济,政治及其他领域之间的交住程度与相互依赖程度的提高,彼此之间相互交住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的需求增大,跨国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直接影响到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关系和跨国区域经济合作,跨过公共产品已经成为跨国经贸合作比较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文以亚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为背景,主要从中哈贸易现状分析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经贸合作的比较优势和面临的风险,为中哈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展望美好前景。

2中哈进出口商品结构分析对一个国家来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中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通常以各类商品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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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经贸调研2008年第23期2008年6月30日———————————————————————————当前国际金融形势下的哈萨克斯坦银行业一、哈银行业近几年发展情况哈实行“两级”银行体系,哈国家银行即央行是一级银行,履行货币发行、金融管理等职能;其他除哈萨克发展银行外都是二级银行(哈萨克发展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

上世纪90年代初,哈二级银行数量较多,最多时达到150余家。

1995年,哈开始银行改革。

1996年底,哈央行宣布全国银行开始向国际标准过渡,并加强了对二级银行的管理。

2000年以后,为促进哈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哈央行采取了包括提高银行资本金最低限额、采用国际会计标准等措施,对银行业进行了整顿,并通过合并、收购等方式,提高银行业的整体经营水平。

二级银行数量大幅减少,行业集中度也越来越高。

截止2008年5月1日,哈国内共有35家商业银行(见附件一:哈银行体系、附件二:哈银行信息一览表),其中100%国有股份银行1家——哈住宅建设银行,外资银行15家(另据报道,哈萨克“阿斯塔纳—金融”公司2008年将开设“阿斯塔纳—金融”银行,5月26日已经在国家金融监管署登记注册,预计年内将正式成立并营业,届时哈银行数量将增加至36家)。

银行数量的不断减少伴随着资产的集中,成为哈银行市场目前比较突出的一个特点。

35家商业银行中资产排名前10名的银行资产总合占银行业资产总额的92.74%(俄罗斯其前10大银行的市场资产份额仅为50%)。

而且,哈银行市场排名前三位的哈萨克商业银行、图兰—阿列姆银行、哈萨克人民银行资产就占了银行业资产总额的59.34%(见附件三)。

这几大商业银行是哈银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哈银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部力量有可能进一步整合,“强者愈强”的趋势还将继续。

近年来,哈银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银行各项指数扶摇直上。

2000年到2007年的八年间,总资产年均增幅在56.6%以上,占GDP比重也越来越大。

2007年资产总额达到116834亿坚戈(约合953.36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93%(见附件四、附件五)。

2007年,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上一年增加6132亿坚戈(增幅为52.5%),达到17818亿坚戈;存款总量增加17090亿坚戈,达到64240亿坚戈,其中个人存款14478亿坚戈,增加了4136亿(增长40%),机构存款49761亿坚戈,增加了12954亿坚戈(增长35.2%);贷款总量增长45%(2006年为30%)。

居民对银行系统的信任度也有所提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调整,哈银行业逐渐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是其固有的一些特点也使其在国际金融形势恶化时面临着较大的危机和风险。

二、国际金融动荡对哈银行业造成的影响国外资金是哈国内经济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哈银行业资产快速扩张的主要资金也来自于国外,国内居民储蓄率相对较低,个人存款占银行业负债的比例较小。

这种融资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哈银行业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去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动荡就对其形成了冲击。

从2007年全年看,哈银行主要数据虽然是在增长,尤其是1-8月份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以8月份为“分水岭”,哈银行业几年来“繁荣”的景象出现了巨大变化, 8月份以后的几个月里增幅明显回落,有些指标还出现了下降。

今年以来,除个别大银行外,多数银行仍然显现“疲弱”的发展趋势。

2月末,阿拉木图商业金融银行、努尔银行、“采斯纳”银行、“德尔塔”银行等9家银行甚至出现了帐面亏损。

国际金融动荡对哈银行业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融资困难,偿债能力下降。

长期以来,国外融资在哈银行业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

据哈萨克央行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07年12月31号,哈萨克外债总额为963.7亿美元,占到GDP总值的92.8%,相当于哈国民人均6192美元。

外债总额中,政府担保的外债额为20.99亿美元,占2.2%;非国家担保的债务额为942.7亿美元,占97.8%;其中,企业间的债务额为299亿美元,占31.0%。

美次贷危机引发全球信贷能力的下降。

去年下半年以后,哈从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大幅减少。

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其国内的高通胀,但国家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完全得到满足。

融资的减少也直接影响到了银行偿债能力的下降。

哈央行在其《2008-2009年货币信贷政策发展方向》报告中也承认,“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使哈目前的偿债能力不足”。

银行偿债能力的下降也导致银行贷款信用等级下降。

投资风险的增加和融资困难,使得国际评级机构纷纷下调了哈主权信贷等级和银行贷款信用等级。

最近,世界三家著名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穆迪投资者服务”(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和“惠誉”(Fitch Ratings)在评价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哈银行系统影响时一致预测,银行清偿能力的降低和贷款规模的紧缩将导致哈银行资产进一步恶化。

这进一步增加了投资机构对哈偿债能力的顾虑和担忧,使哈国外融资“雪上加霜”。

2、贷款风险加大。

信贷风险是银行经营活动中最不稳定的因素。

前几年,哈许多银行在经济发展形势较好的情况下为追求更多利润加大放贷业务,但由于一些企业经营活动不够透明并缺乏监管,加之配套措施和制度不够完善,银行贷款实际上隐藏着不小的风险。

去年美次贷危机发生后,哈银行早先积蓄的借贷风险此时集中释放,贷款资金质量恶化开始显现。

根据哈金融监管署数据,至2007年年底,哈银行系统正常类贷款比例从年初的52.6%下降到39.8%,降幅超过12%,可疑类贷款比例则从45.8%上升至58.7%,无法回收类贷款比例虽从1.6%微降至1.5%,但其绝对值却从940亿坚戈增加到1316亿坚戈。

另据统计,哈银行业2007年7月1日逾期还贷比例为3.5%,至2008年年初达到4.9%。

尤其是在房地产和建筑领域,2007年7月份逾期还贷比例为2.65%,至2008年年初达到6.7%。

另外,在居民消费类贷款中,住房抵押贷款继续保持较高比例,达到37.7%。

专家分析,这部分消费群体今后有可能因经济增速放缓,收入下降而无力还贷。

3、黄金外汇储备减少。

哈央行黄金外汇储备量(不含“国家基金”)在2007年7月底达到增长高点,7月份总额为234亿美元,增幅为22%,但8月份国内市场出现坚戈对美元汇率的大幅下跌,迫使哈央行卖出外汇储备,以稳定外汇市场。

这一措施对稳定坚戈汇率收到了效果,但黄金外汇储备从8月至12月减少了60亿美元,年底总额降到174亿美元。

4、经济增速预期放缓。

银行业的发展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影响到其发展速度。

2008年5月底哈中央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5月1日,哈储蓄机构存款总额自年初仅增加了不足150亿坚戈,为41330亿坚戈;法人的存款总额减少了400亿坚戈,导致全部存款总额减少了240亿坚戈。

分析认为,正如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以来专家所预测的一样,这是由于银行贷款紧张,迫使企业利用自有存款进行项目投资。

贷款难已使哈许多项目无法实施或搁浅。

哈政府已经意识到当前金融形势的恶化影响到了原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并预计国际金融状况短期内不会好转,不久前,分两次对2008-2010年GDP增速进行了调整,2008年调低至5.3%,2009年由原定的9.2%调低到6%,2010年由8.6%调低到5.6%。

四、哈稳定国内金融市场和加强银行监管的主要措施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动荡及对哈的影响,引起了哈高层对国家金融体系安全的高度重视,央行、金融监管机构、各大银行和专家、学者都在密切跟踪和分析研究金融形势和数据变化。

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2008年国情咨文中明确指出,“政府、央行和金融监管署应将提高国家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作为主要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应对金融稳定威胁的快速反应机制”,“需要提高管理系统风险能力,不论是个人层面还是国家层面。

政府、金融监管署和央行应当制定出一套灵活可靠的风险管理制度”。

纳还指出,“国家支持不能是单方面的,银行也要负担自己的风险。

如果银行股东不愿意或无力吸引补充资金继续发展,国家则应准备采取必要措施”,“金融监管署应当更为认真地监督每一家银行的情况”,“调节干预的过程对于整个银行业应尽可能透明和具有可预测性”。

自去年以来,哈政府、央行、金融监管署及时采取了稳定国内金融市场的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增强银行的清偿能力,一类是加强银行业监管。

(一)增强银行清偿能力1、政府自去年年底前已向市场注资10亿美元后,将在今年再拨付不少于30亿美元的资金。

这笔总额为40亿美元的政府资金主要用于“救济”建筑业的部分再融资项目。

2、为保障银行坚戈货币短期偿债能力,央行从去年8月增加了反向回购业务额度(операция обратного РЕПО),开始实行有真实外汇收入保障、或在央行账户内有外币保障的外币掉期业务(операция валютного СВОП)。

3、恢复实行短期票据的提前偿还业务。

4、央行采取了新的再融资办法,即银行在有央行代理帐户坚戈货币余额担保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短期借债。

5、银行制定对借贷方资质要求更为严格规定,同时调整信贷结构,采取措施提高贷款存量的质量。

(二)完善银行业防范系统风险的监控体制2008年哈政府、央行和金融监管署明显加强了对银行的监察和风险管理,包括:1、提高了准备国外融资的银行的资本金标准。

2、金融监管署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金融监管署向各商业银行派驻代表,这些代表享有特殊的权利,包括不受限制地了解银行信息、作为观察员参加各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会议等。

3、修订补充《银行业许可和统一监管条例》,对银行联合集团的主要成员和银行股份公司大股东的资格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并规定其资产结构实现透明化。

同时,根据这一条例制定了统一监管的配套法规。

4、要求银行系统签定《关于提高经营活动透明度的合作备忘录》,规定某一银行应向其他银行公开的内容包括:资产所有者信息、所管控的机构名单、股东信息及与其相关的交易情况、近五年商业发展战略等。

5、根据《2007-2011年金融发展构想》,实现银行统一监管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包括巴塞尔委员会标准和欧盟标准。

哈将采取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原则和系统分析方法,借鉴欧盟在许多国家成功实践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银行风险的判断、评估、监测和控制等。

《2007-2011年金融发展构想》是哈政府于2006年实施的新的金融发展规划,旨在促进哈金融业持续发展,实现与包括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同标准的货币信贷政策。

三、哈银行业未来发展形势目前哈国内普遍认为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将会改善金融环境,当前的金融威胁和风险应该是短期的,经济发展仍长期看好,哈银行业应能够适应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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