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见习计划管理制度
见习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计划的管理,促进见习生的全面发展,树立公司形象,提高见习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外招聘见习生的管理及实施。
第三条见习生是指本公司为提高见习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公司培养未来优秀人才而招聘的在校大学生。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保证见习计划的按期及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基本素质过硬的见习生。
第七条公司在招聘时,按照实际需要确定见习生人数及专业方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通过策划、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开招聘。
第八条公司会对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进行统一的面试和心理测试,择优录取,签订见习生培训协议。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见习生进行统一培训,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企业文化、业务流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见习生提供适当的实操机会,让见习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业务和工作流程,加深对企业的认知。
第三章见习期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每2周定期进行见习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见习生的晋升和调整计划,以便在见习期结束时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合适的薪资水平和薪资调整。
第四章见习期间的权益第十三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伙食和住宿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见习生进行劳动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在见习期间也会为见习生购买保险,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见习期结束第十六条见习期结束前,见习生须进行最终面试,由公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薪资水平和岗位调整。
第十七条公司将在见习期结束后对未被录用的见习生进行一定的离职补偿。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已经被录用的见习生进行正式员工的培训和适应期指导,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见习生成功经过见习期后,公司将进行聘用合同签订和新员工培训,进入正式员工状态。
见习管理规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上班制度1.高校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2.高校见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公司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3.高校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4.高校见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高校见习生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7.尊重公司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8.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公司利益.二、考勤制度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三、其他事宜:1、见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5、见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见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四、条件1.年龄在16~2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2.应届大专毕业生3.符合公司见习职位要求的.。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就业见习和职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树立学校良好的就业见习品牌,制定并实施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依法、科学、规范地管理学校就业见习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
第二部分见习基地管理1. 见习基地的申请与审批1.1 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条件,并提供合格的见习实习岗位。
1.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审审批,符合要求的基地将被纳入学校的就业见习基地库中。
2. 见习基地的管理与监督2.1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见习内容和要求,指导学生进行见习工作。
2.2 学校将派遣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对见习基地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见习情况,并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学生见习管理1. 见习计划及安排1.1 在学生就业见习前,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际情况,制定见习计划,并进行安排。
1.2 学校将根据见习基地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的见习工作,并协助解决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见习期间的行为规范2.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2.2 学校将对学生见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见习成果评价3.1 见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见习成果进行评价,评定见习结果。
3.2 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向学生发放相应的证明和记录,并将成绩反馈给见习基地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就业见习管理效果评估1.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见习基地的管理、见习计划的安排及学生的见习情况。
2. 学校将依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以提高学生就业见习的管理效果。
第五部分效果评价学校将定期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不断完善与提升,确保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成功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管理,加强对见习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体系内见习生的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生是指在某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或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
见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学习和工作,完成实习和见习任务。
第三条见习管理制度适用于体系内的各级各类见习生。
第四条体系内各单位应当制定见习生管理规定,并履行见习生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见习生的招收与管理第五条体系内招收见习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体系的招收条件、程序和要求,将招考信息及时上报总部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见习生的招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向见习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承诺就业等。
第七条见习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单位请假。
第八条见习生在单位的工作、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第九条见习生应当按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十条见习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体系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见习生的培训与指导第十一条见习生应当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实习或见习活动,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见习单位应当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个性化的指导方案,指导见习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见习单位应当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见习生学习、培训和实践,指导他们投身工作。
第十四条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期满前对见习生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协助见习生改进,并把评估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见习生的保障和激励第十五条见习单位应当向见习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如食宿、交通、保险等,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学习。
第十六条见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生的实习工资或生活补贴,并根据见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以及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就业见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二)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学生权益;(三)严格管理,确保见习质量;(四)校企合作,共同推进。
第二章就业见习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见习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就业见习工作。
第六条就业见习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就业见习计划,组织实施就业见习活动;(二)组织招聘企业,审核见习岗位;(三)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双方权利义务;(四)监督见习过程,确保见习质量;(五)收集、整理见习资料,建立见习档案。
第七条学生申请就业见习,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就业见习办公室。
第八条就业见习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结合企业需求和见习岗位,组织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
第九条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见习。
第三章就业见习的实施第十条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协议约定。
第十一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安排,积极参加见习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见习,应提前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就业见习的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就业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应向学生出具见习鉴定,对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作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档案。
第十六条学校对见习单位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就业推荐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一、见习生选拔与招聘1. 见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者毕业不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内部经过一定期限的培训学习,并接受工作技能和知识的考察。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见习生招聘活动,选拔出能力突出、潜力巨大的见习生。
2. 见习生招聘的程序分为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方式。
社会招聘主要通过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进行,校园招聘则通过走进高校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进行。
3. 公司在招聘见习生时,需充分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对于应聘者的选拔要严格把关,确保选出的见习生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规划。
二、见习生培训1. 见习生入职后,公司将为其安排一定期限的培训课程,通过企业文化、工作流程、技能培训等全面深入的培训,使见习生快速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 公司视见习生为未来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培训内容将以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培训课程将由公司内部资深员工或外部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见习生培训期间,公司将对见习生的学习、表现、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未通过考核者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见习生工作安排与管理1. 见习生进入公司后,将分配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导师将对见习生进行全面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快速成长。
2. 见习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导师需及时了解见习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3. 见习生的工作性质与正式员工相同,需按照公司规定参与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公司将依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考核,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鼓励,对表现较差者进行规范教育。
四、见习生管理方式1. 公司将建立见习生档案,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括培训成绩、导师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为公司对见习生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1. 介绍学生见习实习的概念和意义学生见习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实际工作环境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它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帮助他们了解职业领域的要求和现实工作的挑战。
2. 学生见习实习安排的目的学生见习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和知识,增强他们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通过参与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业领域,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 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的暑假或寒假期间,以保证实习的连续性和学术进程的不受干扰。
实习地点一般根据学生的专业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是学校内的实验室或工作室,也可以是外部企事业单位。
4. 学生见习实习的报名和选拔学生见习实习通常要求学生提前报名,并按照一定的选拔标准进行筛选。
报名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个人简历、自荐信等材料,同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
选拔标准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5. 学生见习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导师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生一般会有一位指导教师和一位实习导师。
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项目,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管理支持。
实习导师则是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技术和专业指导者,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6. 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和任务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包括熟悉实际工作环境、了解专业领域的实践要求、提升专业技能和发展团队合作能力等。
实习任务一般由学校或实习单位制定,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一定的工作内容和项目。
7. 学生见习实习的培训和讲座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校或实习单位通常会组织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帮助学生补充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培训和讲座内容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分享、职业规划等,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8. 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主要针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工作成果展示等,同时还可以考虑实习导师和相关人员的评价。
专业见习管理制度
专业见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见习生管理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培养质量,促进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见习生的选派(一)见习生的来源1.毕业于全日制大学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符合国家规定的见习条件;3.见习生须向所在学校、学院、系(所)、班主任或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学院、系(所)同意择优建议。
(二)选派程序1. 见习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见习生名册;2. 所在学校、学院、系(所)领导审核通过后,将名册转发给派遣单位;3. 由派遣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面试或考核,确定见习生名单;4. 派遣单位将所选见习生名单报送所在学校、学院、系(所),并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公布见习生名单。
三、见习生的信息(一)见习生的信息由学校统一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包括见习生的档案、考核情况、见习单位意见等。
(二)见习生每学期需按时将成长情况及时填报信息,方便学校及时掌握见习生情况。
(三)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学业考核,基于见习单位的成长情况及自身成长情况进行评估,由学校教务处定期整理,存档备查。
四、见习单位的选择(一)见习单位由学校事先择定,并由学生事务部门统一派遣。
(二)见习单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见习资格;2.具有完善的见习条件,包括较为完整的实践条件、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和配备专业导师;3.具有一定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4.经学校认可,能够按时进行见习情况反馈和评价。
五、见习管理(一)见习管理委员会设立见习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见习生管理工作,并不定期进行见习生工作情况调研和检查工作。
(二)专业导师制度见习单位应指定具有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专业导师,对见习生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见习生的任务1.见习生应认真履行见习任务,按照规定时间在见习单位进行学习实践,并完成见习任务;2.见习生应尊重和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及安排,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校和见习单位的管理人员,诚恳对待见习导师;3.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生管理制度》和《见习纪律要求》,服从见习组织的调配,学习、生活和工作安排及管理纪律;4.见习生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不得违反见习结束时间提前离校。
见习岗位的管理制度
见习岗位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见习岗位的管理,促进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见习岗位的确定1. 见习岗位应与见习生的专业对口,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发展空间。
2. 见习岗位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可操作性,方便见习生学习和实践。
3. 见习岗位的安排应充分考虑见习生的意愿和能力,在见习过程中积极引导和培养。
三、见习期间的管理1. 见习期限为3-6个月,具体时间由公司和见习生双方协商确定。
2.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 见习生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批准。
4. 见习生需认真学习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5. 见习生需与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尊重他人,遵守纪律。
6. 见习生需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学习进展,接受领导的指导和评估。
7. 见习生在见习期满后,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正式成为员工。
四、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1. 见习生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见习机会,学习工作经验和技能。
2. 见习生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 见习生有义务认真学习和实践,努力完成任务,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4. 见习生有权享受公司的帮助和指导,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见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1.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见习生如因违规或工作不端而受到处罚,工资和福利待遇将相应减少。
六、见习岗位的评价和考核1. 见习生在见习期满后,由公司领导进行评价和考核,根据表现决定是否录用。
2. 考核内容包括见习生的工作态度、学习情况、工作成绩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将作为见习生录用的重要依据,未通过考核者将不予录用。
七、其他1. 见习生如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可随时向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馈和咨询。
2. 见习生应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管理,促进青年就业见习的有效实施,保障青年就业见习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青年员工进行就业见习的管理。
第三条见习单位:指安排青年员工就业见习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四条见习基地:指见习单位内专门用于安排青年员工进行就业见习的场所。
第五条见习负责人:指见习单位内负责青年员工就业见习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见习计划第六条每年底,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中应包括:见习人员总数、见习时间、见习内容、见习单位、见习基地等具体内容。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统一安排、协调,确保见习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九条青年员工通过就业见习期间表现优秀,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正式聘用。
第十条青年员工在就业见习期间,如遇突发情况需要暂停见习,应向所在见习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暂停。
第三章见习管理第十一条见习单位应为青年员工提供适合的见习场所和必要的见习设备。
第十二条见习负责人应对青年员工进行定期的见习指导和评价,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见习情况。
第十三条见习单位应加强对青年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见习单位应保障青年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超时安排工作,保证他们的休息时间。
第四章见习考核第十五条见习单位应根据青年员工的表现,进行定期的见习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者调整。
第十六条见习单位应结合考核结果,向主管部门提交见习结业报告,并评定青年员工的见习成绩。
第十七条青年员工在见习结束后,如表现优秀,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员工。
第五章见习保障第十八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见习工作管理制度
见习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见习工作的开展,提高见习学员的培训效果,保障见习学员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见习工作目标1. 帮助见习学员熟悉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模式,提高岗位适应能力;2. 培养见习学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3. 促进见习学员与企业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合作意识。
三、见习工作安排1. 见习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见习学员一般为3-6个月,具体时间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见习学员协商确定。
2. 见习工作地点:见习学员将在企业指定的部门或岗位工作,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安排。
3. 见习工作内容:见习学员将参与企业的日常业务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四、见习工作安排1. 见习学员的工作安排由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明确见习学员的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2. 见习学员需遵守企业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
3. 见习学员应按时完成企业交办的任务,并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五、见习学员工资和福利1. 见习学员将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标准发放工资,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
2. 见习学员将享受企业提供的工作餐、通讯补贴等福利待遇。
3. 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受伤或疾病,企业将全面负责其医疗费用和休假安排。
六、见习学员培训1. 企业将为见习学员提供相关的工作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沟通能力培养等。
2. 企业将安排有经验的员工担任见习学员的导师,对其进行定期的指导和辅导。
3. 企业将定期组织见习学员进行集中学习和交流,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问题。
七、见习学员考核1. 企业将根据见习学员的工作表现、学习进度、培训成绩等方面综合评定其见习工作成绩。
2. 企业将根据见习学员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录用机会或发放见习证书。
3. 企业将为见习学员提供必要的反馈和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提高学习效果。
八、见习学员权益保障1. 企业将保障见习学员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设施。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毕业生见习工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见习范围: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见习时间内,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实践活动。
第三条见习单位权利与义务:1.为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2.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3.遵守校方规定,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
第四条毕业生权利与义务:1.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见习任务;3.维护见习单位形象,不损害单位利益。
第五条见习考核:1.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出具毕业生见习评价报告;2.根据评价报告,学校对毕业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同意可随时进行修改。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附件列表1.毕业生见习协议书2.见习单位指导手册法律名词解释1.见习单位:指为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毕业生: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
3.见习期满:指毕业生完成规定的见习时间。
违约行为及认定1.若毕业生未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未完成见习任务,视为违约。
2.若见习单位未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未安排指导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未遵守校方规定,未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视为违约。
3.若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有关法律部门申请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后生效。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毕业生见习任务安排不合理或过于繁重,导致毕业生无法完成任务。
解决办法:在见习前建立详细的任务计划,合理安排毕业生的见习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任务量合理。
2.见习单位对毕业生的指导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毕业生无法得到有效的指导。
解决办法:见习单位应为每位毕业生安排专门的指导人员,并确保指导人员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和经验,定期进行指导和评估,及时解决毕业生可能遇到的问题。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大学毕业生实习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大学毕业生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尽快地适应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高等院校招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 组织实习流程:实习期限:2个月,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入职培训阶段、业务实习阶段。
4 入职培训阶段:4.1 管理制度培训:公司简介(公司企业文化、机构设置介绍);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基本规章及制度培训(后勤制度、人事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5S培训;成本、财务知识介绍;质量管理培训;职场第一课、员工心态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内部培训讲师配合。
4.2园区参观:分别到焊接、装配、调试车间及办公楼、食堂等进行参观,以利于新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环境,同时加强新员工对产品的直观认识。
由综合管理部提前与厂区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好车间带队人选。
参观过程中要确保人员注意安全,同时为新进员工答疑解惑。
4.3产品及工艺知识培训:在对产品进行直观性认识之后,系统性地对产品及工艺进行理论讲解,提高学习的深度。
由研究院及技术部负责课程开发及讲师人选。
4.4 综合测评:对上述培训的培训效果进行笔试。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的编写、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统计、测评结果反馈等事宜。
4.5军训:进行军事训练,提高实习毕业生吃苦耐劳、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品质,培养毕业生强烈的团队意识。
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外训单位,协商确定培训费用并提报审批。
4.6此阶段考勤及相关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5 业务实习阶段:5.1综合管理部依据专业情况对见习生组织实施分组,与生产车间沟通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5.2综合管理部在见习生入车间见习一周内给见习生安排导师。
5.3实习生按期完成《实习周报》的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一次;见习生每周一将《实习周报》交车间师傅及导师评定签字,综合管理部每周五对《实习周报》进行抽检登记。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一、见习单位选择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和个人意向,见习单位应当与其所学专业相关,并尽可能符合其职业发展规划。
见习单位应当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毕业生能够在实践中获得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二、见习计划制定见习单位应当根据毕业生的能力和见习期限,制定详细的见习计划。
见习计划应包括见习内容、任务分配、学习目标、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毕业生在见习过程中能够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见习期限及报酬见习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见习单位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合理的生活补贴和见习期间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见习单位应当认真评估毕业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鼓励。
四、见习过程管理见习单位应当为毕业生指定专门的见习导师,定期进行见习评估和指导。
见习导师负责监督毕业生的见习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方案。
同时,见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见习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毕业生的见习表现和成长轨迹。
五、见习结束评定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当对毕业生的见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发放见习结业证书。
毕业生如在见习期间表现出色,见习单位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录用或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就业指导。
六、相关责任和义务见习单位应当履行好见习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毕业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毕业生应当积极配合见习单位的管理,认真学习和完成见习任务,做到尊重单位文化,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七、监督与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见习单位的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见习结束后,可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双方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见习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毕业生见习过程,促进毕业生的职业成长和发展。
各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见习过程的顺利进行,为毕业生的就业和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
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一、见习期管理对象本办法所指的见习期管理对象包括校园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集团公司委托培养的紧缺人才。
二、见习期时间安排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自起薪之日起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入职培训1个月由永贵公司统一组织、劳动实习2个月、轮岗认识实习3—5个月、专业实习4—6个月。
三、见习期工作目标1.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企业文化、各类政策及规章制度;2.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状况;3.让毕业生了解所处部门(区队)的职能、工作职责、上下级隶属关系;4.让毕业生掌握工作中需要的态度、知识和技能.四、见习期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职责1.负责毕业生见习岗位分配、调整;2.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的培训;3.协调各部门(区队)对毕业生见习期的日常管理;4.负责见习毕业生的工资、奖金、福利的核算及发放;5.负责对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全程跟踪管理;6.负责组织实施见习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并拟定是否续聘意见.五、见习期管理中所在见习部门(区队)职责1.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区队)见习生日常管理的相应实施细则;2.对见习毕业生上岗前做好适合岗位需要的系统培训;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见习毕业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书写对见习生的试用意见;4.为见习毕业生指定相应的导师,并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六、见习期导师负责制1.对见习期毕业生实行导师负责制。
2.建立“双导师"培养体制。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导师负责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管理责任人(管理导师),见习毕业生所在部门(区队)领导、骨干员工为毕业生的直接导师。
3.导师的职责。
(1)负责见习毕业生上岗前的基础培训;(2)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技术、技能指导,以及其提高和成长;(3)关心所指导见习毕业生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七、见习生的待遇根据公司关于大学生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相关待遇。
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见习生的培训管理,提高见习生的实习质量,加强见习实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见习实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见习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分类指导和个性化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因材施教,注重培养见习生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2、强化见习实训的教育功能,每位见习生都应参与到具体实训工作中去,加强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
3、注重能力培养和知识普及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见习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
4、实行见习生考核的动态管理,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加强见习生的品德修养。
第三章见习管理的主要内容1、见习生的招生和管理。
(1)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实习单位参观和见习招生宣传活动;(2)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选拔见习生,将具备良好教育背景、品行良好和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的学生确定为见习生。
2、见习生的管理(1)见习生在实训期间应服从师傅的教育指导和实训管理,创造良好的见习学习环境,严格要求见习生遵守实训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2)实训期间见习生应该穿好工装服和佩戴好工牌,严禁留宿和外出;(3)见习生对实训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个人情况的报告,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育工作。
3、见习生的考核(1)见习结束后,由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表现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评价,并对见习生的考核合格情况进行最终审核;(2)通过各项成绩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证书、奖金等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再见习或者退学处理。
第四章见习管理的程序1、见习生的招生流程(1)发布招生通知,公示招生人员名单、报道时间等;(2)考核招生申请表,进行资料审核和选拔。
2、见习生的管理流程(1)见习生报到注册:见习生报到后进行入学,领取实习手册和工具;(2)跟师傅学习:见习生分配到具体实训单位进行跟师傅学习,负责实训任务的完成。
3、见习生的考核流程(1)实习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核、个人素质考核和综合评定;(2)根据考核成绩评定见习生的结业和证书颁发。
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规定
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使集团新进大学生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发挥岗位应有的价值, 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凡为集团招聘的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章释义第三条见习期:指集团新招收的应届毕业生设立的岗位适应期和培养期,在此期间公司对新进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工作安排和培训,使他们在经历见习期后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可以通过见习期考核选拔优秀的干部;新进大学生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第四条见习期导师:指在见习期间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见习期导师,负责新进大学生的工作辅导、培训、考核、反馈等各项工作,帮助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顺利通过是导师职责之一;见习期导师分为专业导师和管理导师,一般由新进大学生直接上级或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分别担任;第四章权责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一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二新进大学生入司引导三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组织签订见习期导师协议四见习期间的跟踪与反馈五组织进行见习期导师与见习生的考核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一新进大学生部门内部引导二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签订导师协议三督促本部门导师对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的辅导工作四对导师见习期辅导工作进行反馈和评价第七条新进大学生:一履行岗位各项基本要求,如出勤、培训等二配合见习期导师的各项工作、培训安排三配合进行对见习期导师的考核与反馈第五章入职引导第八条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实行导师制管理,见习期期间所有工作辅导与培训均由导师全权负责和安排,部门负责人配合实施;人力资源部办理好新进大学生入职各项手续后,引导新员工熟悉办公区环境、介绍各部门位置、主要负责人等应知应会事项;第九条用人部门确定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人选,并知会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双方在见习期第一周签订见习期培训协议;担任导师的见习期辅导工作列入当期专项任务,见习期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绩效考核;第六章见习期辅导管理第十条见习期专业导师每月负责对新进大学生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导师负责对新进大学生的管理辅导、生涯规划和思想沟通、反馈等工作;第十一条每月新进大学生根据上月工作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与反馈,并与人力资源部反馈相应信息,人力资源部通过适当方式反馈至导师,以改进见习期辅导质量;第十二条除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用管理技能培训之外,导师应安排其他专门的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与辅导,培训完毕后填写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于每月月初交人力资源部核查一次;见习期间培训辅导时间不得少于96学时;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应全力支持和督促部门内见习期导师的辅导工作,并反馈导师与见习大学生的意见,协调各方资源,促进见习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第七章见习期考核第十四条见习期考核包括对新进大学生的考核和对见习期导师的考核两部分;第十五条见习期考核在见习期最后两周进行,由见习大学生提交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并附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分别由负责导师、部门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第十六条见习期导师填写导师见习期工作总结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见习期辅导工作的反馈和改进建议;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补充,经公司总裁核准后生效;附件1:见习期导师协议附件2: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附件3: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附件4: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附件5:导师见习期工作总结附件1 见习期导师协议见习期导师姓名:□□□见习大学生姓名:□□□为了使新进大学生在见习期间能得到更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能迅速适应公司环境,进入工作状态,集团推行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制,由见习期导师全面负责新进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的各项工作和辅导计划;在征询部门意见后,特聘任□□□□部门□□□为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导师,双方共同遵守如下约定:1、见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见习期间见习生必须积极配合和促进导师的工作与辅导安排,并有义务向导师进行反馈,以达成见习期的目的;3、导师在见习期有义务和责任对见习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发展提供系统的辅导和培训,并对见习生的知识、态度和能力进行评价和反馈;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5、本协议一式三份,见习生、导师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导师签字:见习生签字:日期:日期:附件2:见习期培训辅导记录表说明:本表在每次辅导结束后填写,并由受训对象签字确认;每月月初交人力资源部核查一次;学时总数不得少于96学时;附件3:新进大学生见习期总结报告说明:本表于见习期结束两周前填写完毕交人力资源部;附件4: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表说明:本表为见习期对新进大学生的考核表,其中月度评估占50%权重,其他人员评估得分占50%权重,其他人员评估采用5分制打分,5分为优秀,4分为良好,3分为合格,2分为待改进,1分为差;部门部长签字/日期:人力资源部存查/日期:附件5:导师见习期总结报告说明:本表于见习期结束二周前填写完毕交人力资源部;。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
大学生见习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大学生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见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3. 大学生见习是指学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的实践性、应用性的实习活动。
二、组织与管理4.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见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 各学院(系)设立大学生见习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系)大学生见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工作小组由学院(系)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6. 学校与见习单位签订《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进见习基地建设。
7. 学校对见习单位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见习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见习单位予以整改或取消资格。
三、见习计划与实施8. 学校每学期制定大学生见习计划,明确见习人数、专业方向、见习单位等内容。
9.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见习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见习单位或时间。
10.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1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定期向学院(系)汇报见习情况。
四、见习考核与评价12. 学生见习结束后,应填写《大学生见习报告》,并提交见习单位鉴定意见。
13. 学院(系)对学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能力、实习成果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4. 学校将学生的见习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经费与保障15. 学校设立大学生见习经费,用于支付学生的见习补贴、交通费等费用。
16.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实习生在单位的行为,保证实习生与单位的良好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
3. 实习期限实习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
实习期限结束后,实习生需离开单位,除非经单位同意延长实习期限。
4. 实习内容4.1 实习生需根据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完成相关实习任务和项目。
4.2 实习生需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供单位评估实习成果。
5. 实习时间和工作安排5.1 实习生需按照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准时上班。
5.2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规定,如请假制度、考勤制度等。
6. 行为规范6.1 实习生需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
6.2 实习生需尊重他人,与同事和谐相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骚扰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7. 考勤和评估7.1 实习生需按照单位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
7.2 单位将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实习成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生的实习证明。
8. 保险和责任8.1 单位将为实习生购买必要的保险,以保障实习生的安全和健康。
8.2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如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9. 纪律和违规处理9.1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纪律规定,如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参与违法活动等。
9.2 如实习生违反规定,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实习等。
10. 其他规定其他与实习相关的规定,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以上为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希望所有实习生能够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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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大学毕业生实习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大学毕业生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尽快地适应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高等院校招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 组织实习流程:
实习期限:2个月,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入职培训阶段、业务实习阶段。
4 入职培训阶段:
4.1 管理制度培训:公司简介(公司企业文化、机构设置介绍);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基本规章及制度
培训(后勤制度、人事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5S培训;成本、财务知识介绍;质量管理培训;职场第一课、员工心态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内部培训讲师配合。
4.2园区参观:分别到焊接、装配、调试车间及办公楼、食堂等进行参观,以利于新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环境,同
时加强新员工对产品的直观认识。
由综合管理部提前与厂区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好车间带队人选。
参观过程中要确保人员注意安全,同时为新进员工答疑解惑。
4.3产品及工艺知识培训:在对产品进行直观性认识之后,系统性地对产品及工艺进行理论讲解,提高学习的深度。
由研究院及技术部负责课程开发及讲师人选。
4.4 综合测评:对上述培训的培训效果进行笔试。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的编写、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统计、测评
结果反馈等事宜。
4.5军训:进行军事训练,提高实习毕业生吃苦耐劳、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品质,培养毕业生强烈的团队意识。
综合
管理部负责联系外训单位,协商确定培训费用并提报审批。
4.6此阶段考勤及相关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5 业务实习阶段:
5.1综合管理部依据专业情况对见习生组织实施分组,与生产车间沟通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5.2综合管理部在见习生入车间见习一周内给见习生安排导师。
5.3实习生按期完成《实习周报》的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一次;见习生每周一将《实习周报》交车间师傅及
导师评定签字,综合管理部每周五对《实习周报》进行抽检登记。
5.4综合管理部制定并实施“2011年新进大学生、研究生车间见习“一周一课题”理论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座
谈会,同时对见习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5.5见习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实习周报》情况及见习考核成绩评定“优秀见习生”。
名额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5.6此阶段考勤主要由实习车间负责记录或见习小组组长负责记录,但见习生请假时必须先上报见习组长,然后上
报车间负责人、导师及综合管理部见习管理人员并呈交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5.7星期六、星期日是否休息,要根据车间的要求而定。
原则上,可休息一天。
6 业务实习阶段车间管理要求:
6.1必须遵守实习的作息时间和实习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遵守请假流程,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擅自离开者作旷工处理,在车间内决不允许打逗嬉闹。
6.2必须爱护实习车间的公共财物和各种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者,指导老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作出本周实习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3必须保管好自身的工量具,损失或损坏工量具者照价赔偿,在操作时工量具应摆放整齐,每件工具应当根据工具的自身用途使用,使用量具时应轻拿轻放,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工量具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本周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4实习时必须穿工作服、劳保鞋,戴安全帽,作业时,带好安全防护用具。
6.5参加实习的同学必须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和调度。
6.6在实习中如发现机械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