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施工招标最高限价确定暂行办法
拦标价最高限价相关规定
一、拦标价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3、招标控制价是指根据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依据拟订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发布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是指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需要进行工程量计量、价格确认、工程计价的有关参数、率值的确定等工作时所需的基础性资料,主要包括:(1)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13与专业工程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8)其他的相关资料。
三、招标控制价招标的利弊招标控制价是预防某些投标人高价围标的有效手段.是对拟建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定价。
因此。
由招标人编制的成功的招标控制价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还能保证工程招标成功以至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的优点:①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②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寻租等违法活动的产生;③可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
工程招标最高限价
工程招标最高限价
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有人从事不法之事,我们为大家简单说一下。
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人依据《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相关计价依据,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上限控制价)招标人依据《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相关计价依据,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最高限价,是采购人在项目招标采购中,按照标底编制的原则设定的最高投标报价。
以工程项目为例,招标采购单位设定的最高限价应当以完成招标采购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任
务的通常条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市场供求状况、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
险等因素,并附有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用于说明设定最高限价所依据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配置等内容。
招标清单限价是体现甲方公职人员努力工作的成果,现在建筑行业费用比比节高,甲方为了节省成本,自行询价,考虑多方元素,自行限制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行为,既让施工单位赚钱,又不会产暴利行为。
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一定要提前了解,在对比自己的实际情况下定下最终价格,以上内容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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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舟政办发〔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优化营商环境第六章信用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有效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要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域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高效、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坚持“互联网+招投标”的理念,做到交易内容统一、交易流程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管理制度统一。
住建、交通、水利、港航等部门系统要按照招标文件范本统一、开评标办法统一的要求,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标准化、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五条由市属行政监督部门(市属经济功能区)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由各县(区)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在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
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某某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复核、监督及备案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订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工作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第五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必须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第六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和复核。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第七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复核依据:(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二)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四)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六)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八)其他相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确定问题研究终稿
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确定问题研究摘要招标控制价作为《08清单规范》中的新定义名词,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
它是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而出台的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的一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的综合单价计价是招标控制价确定中的重点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根据对综合单价各组成部分的分析,确定出定额套用、材料价格确定和风险范围确定等三个关键问题。
对于定额套用问题,通过相关文献分析,识别出定额套用的三种不同情况,分别用相关算例加以验证;对于材料价格确定问题,引入项目特征描述的影响,建立了相应的询价体系,保证材料价格的准确可靠;对于风险范围确定问题,本文首先识别出综合单价需考虑的风险因素,通过建立综合系数法模型对各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提高综合单价的准确性。
本文通过对招标控制价中最主要部分——综合单价的确定进行研究,为业主对招标控制价的有效管理提供一些解决思路。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定额套用综合风险系数材料价格A Study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Comprehensive UnitPrice in Bidding Control PriceABSTRACTAs the new definition in the “08 bills of quantities valuation norm”, bidding control price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normal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and reflects the social average advanced level. Its aim is to avoid the bidders driving up the price and the colluding behavior in bidding.The determination of bidding control price is part of activities in BOQvaluation. It is consist of Sub-engineering cost, measure project cost, other project cost, fees and taxes, among which the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of sub-engineering cost is very importa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various components of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there are three key issues in this thesis including application of engineering quota, price of materials determination and risk scope determination. Studying the problem of application of engineering quota through relevant literature review, the thesis identifies three kinds of methods and verifies with relevant examples. Through connect the price of materials with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roject, the thesis establishes the price of materials inquiry system to ensure the accuracy and reliability. As to the problem of risk scope determination, the thesis identifies the risk factors should be considered and quantitatively analyses through establishing the coefficient of colligation model, which makes the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more precise.Based on the study on the definition of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this thesis wants to offer some help to the owners in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determination of the bidding control price.Keywords:Bidding control price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Application of engineering quota Comprehensive risk factorsPrice of materials目录第一章绪论 (1)1.1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1)1.1.1研究背景 (1)1.1.2研究目的及意义 (2)1.1.3 研究对象的确定 (3)1.1.4问题的提出 (4)1.2文献综述 (5)1.2.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综述 (5)1.2.2招标控制价下的综合单价确定综述 (9)1.3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技术路线 (15)1.3.1研究方法 (15)1.3.2研究技术路线 (15)1.4研究内容及框架内容 (16)1.4.1研究内容 (16)1.4.2研究框架 (17)第二章清单综合单价下的定额套用问题研究 (19)2.1综合单价的确定 (19)2.2综合单价确定中的定额套用问题 (21)2.2.1综合单价确定中的定额套用过程 (21)2.2.2直接套用定额组价 (23)2.2.3重新计算组价 (25)2.2.4复合组价 (26)2.3定额的调整及补充 (28)2.3.1定额的补充 (28)2.3.2定额的调整 (29)第三章清单综合单价下的材料价格确定问题研究 (31)3.1材料价格组成 (31)3.2材料价格影响因素 (32)3.3材料价格的确定过程 (33)3.3.1材料价格的确定对象分析 (33)3.3.2材料价格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联系 (34)3.3.3材料价格询价的过程 (35)第四章清单综合单价下的风险范围确定问题研究 (42)4.1风险识别分析 (42)4.1.1风险范围界定 (42)4.1.2综合单价中风险内容分析 (43)4.2风险量化分析 (45)4.2.1风险量化方法 (45)4.2.2综合风险系数法 (48)4.2.3算例分析 (50)4.2.4算例小结 (52)结论与展望 (53)参考文献 (54)致谢 (56)外文资料 (57)中文译文 (61)第一章绪论1.1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1.1.1研究背景1.招标控制价产生的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轨道。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规定
重庆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规定日期: 2007-05-01 来源:阅读次数: 684一、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标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需设最高限价的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需设最高限价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本规定所指的最高限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及本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并按本规定要求编制的最高工程造价(投资)期望值。
四、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查依据(一)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应根据以下经济技术资料进行编制与审查:1、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或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国家及我市的相关规范、标准;3、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资料、工程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信息价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定价格执行。
未公布的信息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及编制期的市场价格确定;5、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质量要求;6、其他有关规定。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根据以下经济技术资料进行编制与审查:1、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重庆市现行消耗量定额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各项费用标准应按重庆市消耗量定额规定的指导费率计算;2、国家及我市的相关规范、标准;3、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资料、工程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信息价以及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定价格执行。
未公布的信息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及编制期的市场价格确定;5、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质量要求;6、其他有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依据《xxxX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XXX X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规范》,结合军代处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受国家法雷去规、XX有关条例规定的保护和约束。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
以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条件公平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二章招标范围、方式与条件第四条XX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以及抗震加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和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实行招标,其中在北京市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XX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和本《细则》实施,天津、石家庄XX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本《规范》实施。
重要的国防工程、紧急战备工程、特殊保密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等级建设项目的施工,经XX批准可不实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年度建设计划已下达;规划许可证已办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备;施工条件具备;招标工作组已组建。
第三章招标组织领导第七条XX工程建设立项报批后,根据需要适时组建营建办,协同管理处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前,要及时成立招标工作组,具体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工作组长由招标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财务(审计)和营房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士兵代表、住户代表、老干部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5人。
XX分支机构不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XX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特殊情况需委托地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应报XXXX级标办批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4]395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全省统一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云南省建设厅2004年6月27日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的工程。
凡采用本办法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是指在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情况下,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发包范围和计价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综合报出投标总报价的招标方式。
第三条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招标人可编制招标工程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
拦标价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公布。
若投标人对拦标价有异议,可在开标前10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应对拦标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
若由于招标人对拦标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重新公布新的开标时间。
拦标价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设计图纸,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其中主要材料应明确单价来源依据、产地或厂家),综合考虑投资、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的全费用价格。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鲁建发[2006]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特制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依法应招标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
第六条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活动,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所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第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
工程最高限价 招标方案
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方案第一章总则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工程招标流程,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方案》。
本方案旨在定义工程最高限价的管理标准和招标流程,规范工程招标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投资的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进行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活动。
三、术语定义1. 工程最高限价(Maximum Allowable Construction Cost,简称MACC):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允许的最高成本。
2. 招标:指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或工程总承包商。
3. 招标方案:指建设单位依法制定的、用于招标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限价、技术要求、投标条件等内容的文件。
第二章工程最高限价的确定一、工程最高限价的确定原则1. 合理性原则:工程最高限价应当合理确定,既不能过高致使项目造价增加,也不能过低导致施工质量下降。
2. 法律法规原则:工程最高限价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经济适用原则:工程最高限价应当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现实经济状况进行合理确定。
二、工程最高限价的确定方法1. 成本法: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因素,通过成本预算确定工程最高限价。
2. 市场调研法: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各项工程材料和人工价格,综合计算确定工程最高限价。
3. 参考定价法:参考类似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最高限价。
第三章招标方案的编制一、招标方案的内容1. 项目背景:对工程项目的背景情况、建设规模、用途和目的进行描述。
2. 招标范围:对工程所包括的内容、施工范围、工程质量要求等进行具体说明。
3. 投标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及报价材料等进行详细规定。
4. 投标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工程施工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标准的规定。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摘要】本文围绕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展开讨论。
在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正文部分包括了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定义、设置方式、影响因素、调整方式和实际运用。
结论部分强调了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优化方向和未来发展趋势。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在招标过程中起到了规范和引导作用,同时也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质量。
优化招标中最高限价的设置将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执行效率。
未来,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将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市场需求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定义、设置方式、影响因素、调整方式、实际运用、重要性、优化方向、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背景介绍引言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是指建筑领域中,发包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各类建筑承包商参与,以确定最终承包商的过程。
而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它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实际施工过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的最高限价问题愈发突出。
研究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设置方式、影响因素、调整方式以及实际运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展开探讨,希望通过对该问题的深入分析,为建筑领域的从业者和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推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问题的优化,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制定和运用情况,分析其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
通过对最高限价的定义、设置方式、影响因素、调整方式以及实际运用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状况,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方向和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这一研究,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和使用最高限价,提高招标效率和公平性,促进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健康竞争。
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方案
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最高限价招标的程序,保障招标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招标包括施工、监理、设计、材料供应等服务。
第三章招标条件1. 具有独立运作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和设备条件。
3. 有保证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
4. 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格、能力和信誉。
5. 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招标程序1. 申请登记:拟承揽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招标人递交申请登记文件。
2. 发放招标文件:经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由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3.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报名。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开标:开标委员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8. 签署合同: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
第五章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等内容。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物资清单、项目预算、施工图纸、施工计划等内容。
第六章招标条件1. 招标人应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3.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投标人的平等权利。
第七章评标方法1. 评标应综合考虑技术方案、施工能力、价格水平等因素。
2. 评标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第八章中标和签署合同1. 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完成工程。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的最高限价的探讨
重 庆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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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n qn c i cu e o g igAr ht tr e
关于建筑工程项 目招标 中的最 高限价 的探讨
Di us no e e i r ei C nt co rjc Bd ig s s o nt in Pi o sut n oet i n c i h C lg c n r i P d
近年来 , 招标人在各种采购 、 发包业务 等工作 中常常设 立 最高限价 , 在评标过程 中以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 从而避免投 标人 以高价中标。下面谈谈在建筑工程项 目招标 中的最高 限 价。
的投标人失去了优势 , 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 为的发生。其 次 , 造价控制 方面 , 在 有了最高 限价 , 招标 人提前就把造价控 制在上限 内, 事前控 制得到充 分体现。再其次 , 高限价 使招 最 标人和投 标人在商务谈判过程 中有了基准点和切入点 ,避免
了双方在谈判中对价格 的纠 缠 , 缩短了谈判周期 , 加快了建设
1最高限价的定义
所谓最 高限价 , 是指招标人在建筑工程 项 目招标 中, 按照 标底 编制 的原则和 方法设定 的一个最高投 标报价额度 。招标 人设定 的最高 限价应 当以完成招标工程项 目范围内工程任 务 的通 常条件为基础 , 综合考虑施工组织 、 施工方法、 工期、 质量 要求、 必要 的技 术措施 、 场供 求状 况和 合同条件等 因素 , 市 并 附有施工组织设计 要点 ,用于说 明设定最高 限价所依据 的主 要施工方法、 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配置等 内容。
c i n rc k o e a c r t n a o a l . e l gp i et ma ei m r c u ae a d r s n b e i o t e
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潍建招字〔2009〕1 号潍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建设局:为不断提高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望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函告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该办法自二OO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原《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潍建招字[2004]1号)同时作废,该办法自公布之日到正式实施期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可根据各自情况提前执行。
附: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潍坊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标定标工作。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潍坊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对本市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四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含50万)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含30万)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工程建筑施工招标最高限价确定暂行办法
工程建筑施工招标最高限价确定暂行办法发表日期:2009-06-0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证(施工图清单预算) 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和保密性,暂定委托一家经比选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二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定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定采用邀请比选方式。
第四条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拟邀请参加比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似工作业绩、人员配备齐全、诚信经营及其他所需条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委会(组成:造价站、建管处、建管中心代表、二名专家),评委会对被邀请单位进行审查并进行投票,确定中选单位。
第六条计划合同科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章工程清单预算的编制第八条计划合同科负责编制前的交底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完整的施工图纸、材料设备标准及供应方式、说明文件等计价依据。
第九条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按照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编制,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咨询造价机构在清单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计划合同科联系,计划合同科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要求上报计划合同科(含电子版),并附带说明文件。
第四章工程清单预算的审核第十三条计划合同科负责工程(施工图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的初审工作。
第十四条计划合同科分别就(施工图清单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工程量、定额的使用、取费标准、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通知造价咨询机构及时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审查过程中,造价咨询机构须指派专人对(施工图清单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内容负责解释和澄清。
第十六条审查完毕后,报送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最高限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工程项目的推进,还可能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施工进度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显得尤为重要。
一、最高限价的确定原则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确定最高限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最高限价需要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最高限价需要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施工和材料成本,同时考虑利润空间。
最高限价需要能够符合市场行情和政策法规,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制定最高限价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般来说,在制定最高限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材料成本、利润空间、市场行情以及政策法规等因素。
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确保最高限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最高限价的影响因素最高限价的确定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市场行情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最高限价的确定,价格上涨会导致最高限价的提高,价格下跌则会导致最高限价的下调。
政策法规的变化也会对最高限价的确定产生影响,一些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可能导致最高限价的变化。
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施工环境和条件,以及施工企业的实力和信誉也会对最高限价产生影响。
四、最高限价的问题与对策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常常会面临一些问题,如过高或过低的问题,以及市场行情和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对策。
针对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可通过加强对市场行情的调研和分析,确保最高限价的合理性;针对市场行情和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可通过与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最高限价的准确性。
五、最高限价的管理与监督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对最高限价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与监督。
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最高限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最高限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加强对最高限价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项目招标成为目前建筑行业中最常用的一种招采方式。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会设置一个最高限价,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标准。
最高限价的设定是否合理以及对于招标结果的影响,一直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争议话题。
本文将围绕着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合理性和影响展开探讨。
最高限价的设定是为了控制投标人的报价,避免出现过高的投标价格。
这对于项目招标的公平性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如果没有明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可能会不受约束地给出过高的报价,导致项目招标的结果不公正。
最高限价的设置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投标人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竞争,提高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最高限价的设定也可以控制项目的成本,避免招标人承担过高的经济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成本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而最高限价的设置可以有效地控制项目的成本。
如果没有最高限价,投标人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而提高报价,使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增加。
最高限价的设定可以限制投标人的报价,确保项目的成本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济风险。
最高限价的设定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人认为,最高限价的设定可能会限制了投标人的竞争性,导致报价偏高。
如果最高限价过低,投标人可能会避开该项目,导致项目竞争力降低,最终影响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
在设定最高限价时,需要合理把握,以确保能够吸引足够的投标人,并保持项目的竞争力。
最高限价的设定也有可能引发质量问题。
如果最高限价过低,投标人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低质量的材料和施工工艺,导致项目质量降低。
在最高限价的设定时,还需要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质量标准,以确保项目的质量不受影响。
最高限价的设定也需要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和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都会影响最高限价的合理设定。
在设定最高限价时,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评估,以确保最高限价的设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提高招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探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是指建筑业主或者建筑施工单位向建筑工程承包商或者建筑施工企业等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资格、有实力的承包商或者施工企业参与竞标,通过竞争报价和技术方案,确定完成建筑工程的合作伙伴。
在招标中,最高限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投资、施工质量和最终效果。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最高限价的问题展开探讨。
最高限价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最高限价通常由业主提出,并作为投标者编制报价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业主会对工程的最高总投资做出限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者则会被视为无效。
最高限价直接决定了投标者的竞争策略和投标报价。
在一定程度上,最高限价也可以起到控制工程成本的作用,确保项目的投资不会超出预算。
最高限价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
在制定最高限价时,业主需要考虑工程的规模、质量要求、技术难度、施工周期、市场行情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最高限价既不过高导致投资过大,也不过低导致施工质量下降。
最高限价还要与项目的预算和可行性研究相一致,保证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经济效益。
最高限价的确定需要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研,以及专业的成本和投资评估。
最高限价的制定还应该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行业的竞争状况。
在竞标过程中,投标者的报价往往受市场行情和竞争态势的影响。
如果最高限价过高,可能会导致投标者报价偏高,增加业主的投资成本。
反之,如果最高限价过低,可能会导致投标者报价偏低,增加施工风险和质量隐患。
最高限价的制定需要合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行业竞争状况,确保合理的投标报价和优质的工程实施。
最高限价的执行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和控制机制。
在招标过程中,业主需要建立起科学的投标评审体系,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公正、严格的评估,杜绝漏报和虚报等不正当行为。
在工程实施阶段,业主需要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当工程发生变更或者特殊情况时,业主可以适当调整最高限价,以适应实际的施工需求。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
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二○○二年十月十五日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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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施工招标最高限价确定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
2009-06-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证(施工图清单预算) 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和保密性,暂定委托一家经比选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二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定采用邀请比选方式。
第四条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拟邀请参加比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似工作业绩、人员配备齐全、诚信经营及其他所需条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委会(组成:造价站、建管处、建管中心代表、二名专家),评委会对被邀请单位进行审查并进行投票,确定中选单位。
第六条计划合同科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章工程清单预算的编制
第八条计划合同科负责编制前的交底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完整的施工图纸、材料设备标准及供应方式、说明文件等计价依据。
第九条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按照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清单预
算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编制,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咨询造价机构在清单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计划合同科联系,计划合同科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要求上报计划合同科(含电子版),并附带说明文件。
第四章工程清单预算的审核
第十三条计划合同科负责工程(施工图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的初审工作。
第十四条计划合同科分别就(施工图清单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工程量、定额的使用、取费标准、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通知造价咨询机构及时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审查过程中,造价咨询机构须指派专人对(施工图清单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内容负责解释和澄清。
第十六条审查完毕后,报送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第五章最高限价的确定
第十七条唐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清单预算作为招标工程的预算控制价。
第十八条按照唐山市建设局<2008>年200号文件的规定,由建管中心确定招标工程最高限价,报唐山市造价管理站审查备案。
第十九条审查合格后的最高限价方可作为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