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风险告知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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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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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文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文诉讼也会有一定的风险,风险也是由自己承担的。

下面公文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文(一)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民事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一、起诉、上诉及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1、起诉时明知道被告无执行能力通过诉讼也无法执行,仍坚持起诉的,将产生由自己承担诉讼费的不利后果。

2、所诉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将承担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并承担一定诉讼费的风险。

3、已起诉的案件本院无管辖权的,会导致本院不予受理或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后果。

4、当事人对起诉的事实,无权主张诉讼权利的,将承担法院驳回起诉并承担一定诉讼费用的风险。

5、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在本次诉讼中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过高,会导致该部分败诉且诉讼费由自己承担的后果。

6、诉讼中需要增加、变更诉讼氢气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法院将不予受理,会导致这部分权利不能及时得到法院的保护。

7、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如上诉理由或证据不足,将承担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承担二审诉讼费的风险。

二、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或上诉人提出上诉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及金额交纳诉讼费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三、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中的风险1、诉前或诉中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或有毁损证据的可能,未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将承担债务不能及时得到清偿或举证不能的风险。

2、申请证据保全,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逾期提出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保全申请。

3、申请财产或证据保全,在书面申请中必须载明需保全财产或证据的名称、数量、价值及确切的存放地点,否则,法院将不予保全。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第1篇】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预知可能的裁判结果、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以便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认真权衡,谨慎选择诉讼手段,减少或避免诉讼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将民事告诉、审判和执行中的诉讼风险告知如下(共二十五条):一、关于告诉第一条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

第二条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外,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反诉、申请保全及上诉,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受理的风险。

第三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回避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第四条当事人应当依法、有据地提出诉讼请求,不应夸大损失,任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支持及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保全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决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供担保,拒不提供的,将承担不予保全的风险。

第六条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会导致审理时间过长,或难以执行等风险。

二、关于举证第七条原告起诉或被告提出反诉,负有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如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支持其事实主张,将承担该主张不成立的风险,法律、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证据应在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法院认可的期限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不予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负担对方当事人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

法律风险告知书

法律风险告知书

法律风险告知书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委托人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告知如下:1、本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律师收费的规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与数额,由委托人根据所接受法律服务的项目,与律师自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和旅差杂费分开计算(旅差杂费另行据实支付律师本人),费用一经交至本所,将由本所管理和支配,委托人中途终止委托的,不予退费。

3、诉讼本身具有风险,没有绝对的胜败,当事人在咨询或委托律师时,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也必然或可能地存在着风险,故提前告知委托人,请知悉并慎重考虑。

4、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应当自觉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和隐私,要积极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律师不得包打“官司”;委托人应听从代理律师的指导和建议,做好配合,不得要求律师为其谋取不当利益,或者胡搅蛮缠,浪费律师时间,影响律师工作。

5、委托人应向承办律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因委托人陈述失实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委托人利用承办律师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承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本所有权单方终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因律师无故终止《律师聘请合同》,律师费应全部退还委托人。

6、委托人不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律师费的,本所有权不予办理委托事务,已经收取的部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7、本所原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时,告知委托人后本所可指派其他律师办理委托事项。

8、委托人对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送达不能的风险,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证人不能出庭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诉讼时间过长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及后果等应自行承担。

撤诉风险告知书

撤诉风险告知书

撤诉风险告知书概述撤诉是指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放弃对被告的起诉权利。

撤诉可以由原告自愿提出,也可以由法院裁定。

撤诉风险告知书是指在原告撤诉前,法院向原告发出的一份告知书,旨在提醒原告撤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撤诉风险告知书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对双方的影响。

背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主动撤销起诉。

撤诉可以避免诉讼费用的进一步增加,以及减轻诉讼的心理压力。

然而,撤诉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和影响,可能对原告和被告产生重大后果。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法院发出撤诉风险告知书,以告知原告撤诉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后果。

目的撤诉风险告知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原告在撤诉前充分了解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影响,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告知书的发出旨在提供信息透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同时,告知书也是法院对原告提出撤诉的审慎处理,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性的体现。

内容撤诉风险告知书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风险原告在撤诉后,可能会错失以诉为权的机会,导致无法通过法律程序获取权益。

例如,原告在撤诉后,被告可能会再次侵害其合法权益,但原告无法再以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

2. 经济风险原告在撤诉后,可能需要承担被告的一部分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此外,原告还有可能被要求承担其他相关方的费用,如证人出庭费用、鉴定费用等。

这些费用可能会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

3. 信誉风险原告在撤诉后,可能会对其个人或单位的信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在一些高度敏感的案件中,原告的撤诉行为可能会被外界误解为害怕丑闻曝光或失去信心,从而影响其在社会和商业领域的形象。

4. 民事责任风险原告在撤诉后,可能会面临被告提起反诉的风险。

如果被告认为原告恶意起诉或滥用诉讼权利,被告可以依法要求原告赔偿损失。

此外,被告还可以通过反诉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要求原告承担违约金等额外的法律责任。

影响撤诉风险告知书的发出对原告和被告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3篇)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3篇)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3篇)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通用3篇)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篇1委托代理合同律字第号(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位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中甲方的第审或非诉讼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参与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必须如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因乙方过错而提出终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过错而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六、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豫发改收费(20__)1363号文件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即收取律师服务费(大写):七、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律师因本案外出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由甲方另行支付,案件终后结算。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件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如一方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盖章):代理人:年月日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因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附:该代表人住址:电话: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书委托人为与诉讼(纠纷)一案,特委托律师事务所,该所指派位律师为委托人的诉讼(纠纷)代理人。

诉前通知书

诉前通知书

诉前通知书篇一:诉前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注:本告知书在起诉前已经告知***公司)*******公司: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贵公司拟通过诉讼解决。

我所现依据贵公司陈述的事实及提供的书面材料,从法律的角度对该纠纷处理过程中面临或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计结果等进行分析,提醒贵公司注意本案存在的下列诉讼风险,供贵公司参考。

一、关于《以房抵款协议》法律效力贵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

二、贵公司的诉讼请求方案贵公司已经取得了开发区房管、土地、投资贸易局等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的录音证据,准备起诉要求解除《以房抵款协议》,并要求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向盛望工贸公司主张工程欠款、利息及违约金。

三、诉讼风险1、贵公司起诉后,法院将审查贵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的真伪,甚至有可能直接向开发区房管、土地、投资贸易局等部门调查取证,如果上述部门证明****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则贵公司的要求解除《以房抵款协议》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2、根据贵公司介绍,******有限公司名下除位于开发区**大街**号内1号的土地及所附房产外,没有能力直接清偿工程欠款。

因此,贵公司诉讼的同时需查封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如果贵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本案极有可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回收工程欠款。

在本案进入执行过程后,法院将根据贵公司的申请,依法拍卖****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如果经过三次拍卖没有成交,法院可能将****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裁定给贵公司抵债,当法院将以房抵债裁定书送达给房管及土地部门时,可能出现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的情形,即开发区房管处或国土资源局援引相关规定,拒绝办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过户,贵公司诉讼的结果就只能是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和以房抵债裁定书,虽然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在法律意义上也具有物权效力,但是在对外转让时还是存在障碍。

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2

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2

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附2当事人:现将援助案件在仲裁、诉讼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一、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

诉讼请求特别是仲裁请求的增加、变更,应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二、迟延交纳诉讼、鉴定等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不利后果。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

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

三、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提起仲裁或诉讼,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如果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未能提交己方证据,当事人也面临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准许外,向审理机构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

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会导致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

五、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的风险。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律师对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应在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和提供相关材料,未遵守规定而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律师风险告知书

律师风险告知书

律师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律师事务所作为您的法律顾问。

为了确保您充分了解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风险和责任,我们特别为您准备了以下风险告知书,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一、法律服务的性质和范围我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合同起草、诉讼代理等。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但无法保证法律服务的结果和效果。

二、法律服务的风险和责任1. 法律服务的局限性:法律是一门复杂而繁杂的学科,法律问题的解决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的变化、证据的不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策略等。

因此,我们无法保证法律服务一定能解决您的问题或达到您的期望。

2. 法律风险的存在:法律服务涉及的案件和事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风险、经济风险、声誉风险等。

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建议,但无法对所有风险负责。

3. 权利义务的限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能受到法律、道德和职业规范的限制,无法满足客户的全部要求。

4. 第三方的干预: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有其他第三方的干预,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当事人的抗辩、法院的裁决等。

这些干预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我们无法对这些干预负责。

5. 信息的保密性:我们承诺对您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进行保密,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三、客户的权利和义务1.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为了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您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文件,以便我们进行案件分析和法律分析。

2. 主动配合律师工作:您需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调查、出庭作证等。

3. 尊重律师的意见和决策: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我们会根据法律和专业判断为您提供建议和决策。

您需要尊重律师的意见和决策,并在必要时予以执行。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我们的法律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将根据具体案件和事务而定。

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完整版

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完整版

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非常感谢您对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法律服务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1、您在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时认真阅读本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

2、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沟通。

4、承办律师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该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做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本所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

5、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

6、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7、律师承办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按有关规定收取律师费。

8、委托人所向本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是按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或是与本所协商确定的。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本所是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的;而且您所缴纳的律师费也不能转嫁给对方当事人。

9、本须知一式二份,事务所和当事人各留一份。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

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

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1、任何诉讼或仲裁都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您聘请了律师也不代表一定能取得有利的结果,对此,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应有合理预见及心理承受。

2、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真实可靠的证据。

接受委托时律师不收取委托人的证据原件,任何证据原件均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开庭时向法庭提交。

委托人应对案件的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

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

3、您在与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交纳给律师事务所的仅仅只是律师费,是律所业务性收入;除律师费,律师个人还可能产生办案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外,律师代理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发票,办案费由承办律师按实结算。

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支付给律所律师费不予退还。

您委托期限仅仅限于《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至一审结束或者二审判决或者再审作出决定或仲裁作出裁决为止的期限,因此,您所支付的律师费仅仅是此阶段的律师费,不包括执行阶段的律师费。

执行阶段确需委托律师的,需要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纳律师费。

除此,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公告费、勘验费、鉴定费等,均需委托人直接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缴纳;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此类费用的话,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4、律师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基于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律师不能保证案件必然取得胜诉的审理结果。

律师基于委托人一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案情对案件走势的分析、判断、预测等,不代表是对委托人作出的承诺。

5、如果您要求采取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的,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您有义务提供保全标的的确切线索,同时要及时向法院支付保全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因您不能提供准确的保全标的线索等,导致保全措施目的不能实现的,您要承担投入的成本损失的风险以及今后对方难以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风险。

6、即使您的案件判决胜诉,可能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风险。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1.引言1.1 概述在民事诉讼中,风险告知书是指在当事人进行诉讼前,法院或律师向其告知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以确保当事人明晰地了解自身权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后果。

风险告知书的目的在于帮助当事人做出明智的决策,是否继续进行诉讼,以及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方面,民事诉讼过程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诉讼时间会较长,诉讼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更长时间。

其次,诉讼费用较高,包括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需要当事人承担。

再次,诉讼结果无法完全预测,即使当事人拥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结果也可能与期望不符。

此外,诉讼过程涉及繁琐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带来较大的压力。

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时,还需要考虑到可能的输诉风险。

输诉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除了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此外,诉讼过程也会造成当事人间的关系紧张和矛盾加深,甚至可能对双方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决策是否继续进行诉讼时,应当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法院或律师有责任向当事人充分告知诉讼风险,并帮助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明智的决策,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事人在作出决策之前,应该认真评估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权衡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的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当事人诉讼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帮助其在维护自身利益和保护法律权益的前提下,作出明智的决策。

当事人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时,应充分认识到可能的诉讼风险,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便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框架和部分组成。

一个良好的文章结构可以使读者更加清晰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逻辑关系。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的文章结构。

一般而言,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的文章结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标题: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模板在文章的开头,我们需要明确告知读者本文的主题和目的。

给当事人的二审风险告知书

给当事人的二审风险告知书

给当事人的二审风险告知书1.引言1.1 概述在进行二审风险告知之前,首先需要对相关的背景和概念进行一个简要的概述。

二审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环,是指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审查和重新判决的过程。

当事人可以依法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进行二审,以达到重新评判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目的。

然而,在进行二审过程中,当事人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首先,二审程序相对于一审而言更为严格和复杂,要求当事人有更加充分的准备和充足的证据材料。

其次,二审庭审过程可能会受到时间、金钱和精力等方面的约束,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压力和负担。

因此,在本风险告知书中,将重点对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的建议和指导,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应对和应对这些挑战。

通过了解和认识这些风险,当事人可以更加理性和全面地评估自己的二审诉讼策略,并做出更为明智和合理的决策。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依次介绍二审过程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一个要点将重点阐述在二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包括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审查和重新评估、法律适用的争议以及证据的重新提供等。

第二个要点将着重探讨二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时间和经济风险,包括二审庭审的时限要求、律师费用的增加以及案件处理时间的延长等。

通过全面了解和评估这些风险,当事人可以更加准备充分,并制定出更为合理和有效的二审策略。

同时,我们也将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指导,以帮助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争取案件的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结果。

在下一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第一个要点:二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对文章的组织和结构进行介绍和解释。

下面是对文章结构的一种可能性的描述:文章结构:本文章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和呈现相关内容: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旨在概述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在引言中,将简要介绍本文所要讨论的话题,并阐明本文的写作目的。

第二部分是正文部分,主要包含两个要点。

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做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虽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的,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者败诉的后果。

二、费用的风险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发票;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三、判决结果的风险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轻或无罪的审理结果,我们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不以案件判决结果作为收取律师费的参考。

四、执业的风险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都有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有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风险告知书(通用7篇)

风险告知书(通用7篇)

风险告知书(通用7篇)风险告知书篇1: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

当事人在诉讼前,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诉讼的风险告知如下:一、不如实陈述事实的风险当事人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如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当事人郑重承诺:提交给代理律师的所有证据资料均是证实的,并且证据内容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证据。

二、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

我们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我们提出的权利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作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我们明确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我们也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您承担。

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诉讼当事人虽亲身经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院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均应提供证据证明。

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相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四、不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们很荣幸能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在您和我们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向您说明一些事项,以帮助您了解诉讼风险,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诉讼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

虽然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争取权益,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最终结果并不完全符合您的期望。

在您决定进入诉讼程序之前,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诉讼涉及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需要您考虑。

诉讼过程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您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心理准备来应对可能的延期和变数。

诉讼也可能需要支出较高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成本,您需要对此有所准备。

诉讼的结果并非完全可控。

虽然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法律支持,但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的裁决,我们无法对诉讼结果作出绝对保证。

在一些情况下,裁决结果可能会超出我们的预期,您需要对此有所心理准备。

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财务困难或者其他问题,也可能会影响到诉讼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及时与我们进行沟通,以便我们能够协助您解决问题,确保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

诉讼风险是存在的,我们希望您在签订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之前,能够对此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您维护权益,但最终结果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我们建议您在决定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和成本,并做出理性的决策。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祝您一切顺利!此致xx律师事务所日期:年月日第二篇示例: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您阐明代理律师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并提醒您诉讼风险,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委托人与代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有权选择律师代理,有权收到案件进展信息和律师意见,有权知情案件相关事项,有权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四篇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四篇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四篇篇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起诉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的风险。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您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授权不明的风险。

您委托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诉讼费用交纳的风险。

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XX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合法票据;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3、您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4、您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五、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诉讼案件告知函

诉讼案件告知函

诉讼案件告知函摘要:一、诉讼案件告知函的背景和目的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三、诉讼案件对相关方面的影响四、应对诉讼案件的策略和建议五、结语正文:【一、诉讼案件告知函的背景和目的】尊敬的各位:我们在此向您发出诉讼案件告知函,就我方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向您进行通报。

此次诉讼案件涉及到我方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权益纠纷,为保证我方的合法权益,特向您通报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寻求您的支持和协助。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1.案件起因:合作伙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我方权益受损。

2.诉讼请求:我方要求合作伙伴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诉讼阶段: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正处于一审阶段。

【三、诉讼案件对相关方面的影响】1.对于我方:此次诉讼案件将对我方的经营活动和声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保证我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方将积极应对诉讼案件。

2.对于合作伙伴:此次诉讼案件将对合作伙伴的声誉和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合作伙伴需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行业:此次诉讼案件将对行业内的合作氛围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行业内企业需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

【四、应对诉讼案件的策略和建议】1.加强法律顾问团队建设,确保我方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专业、全面的法律支持。

2.全面收集证据材料,确保我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

3.保持与您的沟通,及时向您通报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寻求您的支持和协助。

4.积极与合作伙伴进行协商,寻求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

【五、结语】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次诉讼案件。

我方将尽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关注诉讼案件对各方的潜在影响。

希望您能给予我们充分的支持和理解,共同应对此次诉讼案件。

敬请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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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告知书1.txt为什么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总要加上从前?开了一夏的花,终落得粉身碎骨,却还笑着说意义。

各位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

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们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

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需要交纳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不预交执行费,但应垫付一定数额的实际支出费用。

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裁判后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或在执行到财产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而一旦将来败诉方不主动履行或案件无法执行或无法全部执行,上述费用可能会全部或部分由原告或申请人自己承担。

此外,如果你们在案件诉讼中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代理费一般也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4、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

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本院《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和时间向法院举证。

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第44条规定的“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而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

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会导致法院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

6、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予委托评估、鉴定的后果。

7、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和有关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不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8、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

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回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后果。

9、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因为可能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无法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债权人会白白支付诉讼费用。

10、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

当事人应就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提供证据或线索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便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

一方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而保全费及垫付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

11、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

执行申请人应按照本院的要求,向法院详细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

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超过诉讼时效、上诉期限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原告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

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上诉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或保全费。

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

3、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驳回。

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且承担保全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4、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或被拘传的后果。

5、诉讼请求不当如果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

6、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或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负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如果不按举证通知书期限提出申请的,将导致该申请不获法院准许的后果。

向法院提供证据一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制作的中文译本;若证据系在国外形成的,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若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办理公证等相关的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

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外),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依法不予采信的风险。

7、不申请鉴定、审计、评估对需要经鉴定、审计、评估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审计、评估等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审计、评估费用,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8、妨碍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将导致人民法院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必须公告诉讼活动有关事项及公告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由此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执行)时间过长,不能尽快审(执)结的风险。

10、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或申请执行人怠于履行相应义务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将会导致执行不能的后果。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为使当事人在起诉前、诉讼中和申请执行前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至第141条2、关于诉讼请求不当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

如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

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

因此,如果对胜诉没有把握,事先应作好损失诉讼费的心理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第110条3、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

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

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以及责令停止侵权,应当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否则将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6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4、关于不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5、关于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

诉讼当事人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该事实。

如果当事人不能充分提供证据,法官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及其他证据规则规定,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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