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火灾和电器事故是现代生活中常见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火灾和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关于火灾和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和电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火灾和电器事故的防范与管理,包括各类建筑物、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以及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火灾和电器事故的预防,实行责任制,各级政府、组织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和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五条建立健全火灾和电器事故预防和管理机构,划定职责和权限,明确责任,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资金保障。
第二章火灾预防和管理第六条各类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物应设有有效的火灾报警器、灭火器、防烟设备和应急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相关设施和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状态。
第八条建筑物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乱堆乱放物品,必须确保通风、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禁在公共场所、校园、商场、办公室等地点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验合格的电器设备和线路。
第十条公众场所必须设置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明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业主和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火灾预防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防火巡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民众要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学习防火常识,正确使用火源,不乱扔烟蒂、火柴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做到爱护公物,积极参与火灾防范工作。
第三章电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各类用电设备和电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和可靠的供电和用电环境。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保障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火源和电力设备时的安全,维护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消防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火源和电力设备时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火源使用安全管理1.安全用火原则–不得在易燃环境下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取得相关证书。
–在使用明火时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明火使用完毕后必须彻底熄灭。
2.火源存放管理要求–易燃材料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电源的地方。
–禁止在容易受潮的地方存放易燃物品。
–定期检查易燃材料的存放情况,确保安全。
3.消防设备配备要求–单位应根据危险程度和建筑面积等因素,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
–消防器材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可用。
–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应明显标示,并要求易于使用。
4.防火检查要求–单位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重点包括:电器线路、火源存放、防火墙和灭火器材等。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电力设备使用安全管理1.电气设备选用要求–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相应的防护性能。
–设备购置应正规渠道,避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定期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情况,确保安全。
2.电气设备配电要求–单位应根据用电负荷合理规划配电线路和电源开关。
–配电箱和接线盒应明确标注,且不得存放易燃材料。
–配电系统的故障应及时修复,确保正常使用。
3.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和开关等电气设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确保设备周围通风良好,避免过热引发事故。
–电气设备的故障维修应由专业人士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1.应急预案制定要求–单位应制定针对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应急预案。
–预案中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预案应由专业人员参与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应急演练的实施–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应急演练进行实施。
2024年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如下:
一、使用火源前需严格检查周围环境,确保无可燃物。
火源使用时需有专人监护,离开时必须熄灭。
不得在易燃物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燃气灶具需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漏气引发火灾。
二、禁止在密闭空间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需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流通。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户外用火时需选择安全场所。
建筑物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露天活动场所需配备灭火器材。
禁止在山林等易燃场所烧火。
四、执法部门将定期对火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奖励。
违规单位或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加强用火安全意识宣传。
通过媒体渠道宣传用火安全知识。
加强社区、学校用火安全教育。
定期进行用火安全演练。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法律惩罚。
火源使用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严重后果。
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对待火源使用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
2023年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灾和火灾隐患的防控工作,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用火活动。
用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农业生产、居民用火、商业用火等。
第二章用火行为管理第三条所有用火活动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审批的用火范围、时间、爆炸等级等条件进行操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用火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用火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条各类用火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用火活动的安全管理、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类用火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选用符合要求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各类用火单位必须组织使用者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第八条各类用火单位必须建立与消防部门的联系机制,及时报告重大火灾隐患和灭火救援情况。
第九条各类用火单位必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场所、设备、用火操作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禁止在无防火设施或无防火措施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高温操作。
第三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各类用火单位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灭火、疏散、抢救和报警等措施和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火灾发生时,用火单位的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十三条火警接警后,消防部门应迅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切断火灾蔓延的途径,并组织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人命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报告、配合调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追究和处罚。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用火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火电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使用火电设施和电力设施进行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火安全管理:
- 火源安全: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蒂等,防止火灾的发生;
- 火源检查:定期对用火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灭火设施:提供可靠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 储存有关物品的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用电安全管理:
- 用电设备检查: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 用电线路规划和布局:合理规划和布局电路,防止电缆过热、短路等问题;
- 接地保护:对设备和电线进行接地保护,减少因电击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 电气设备维护:定期清洗、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防止设备老化和故障。
3.电气设备使用规定:
- 电气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
-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
- 对于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及时更换或停止使用;
- 使用电气设备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应急管理:
- 制定消防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员工相关的应急知识和技能;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应急事件。
总之,火电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火电和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预防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火电和电力设施的管理水平。
这些规定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关于用火和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不得在无关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的场所使用明火。
- 在使用明火时,应确保明火周围的环境无可燃物,以防火灾蔓延。
-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靠近易燃易爆品的地方使用明火。
- 使用明火的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
- 在使用明火前应检查燃气管道、明火设备等是否正常,并确保这些设备经过消防检验合格。
2. 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私自改动电路设备,以免发生电气火灾。
- 避免过载使用电器设备,并确保电器设备正常工作、无漏电等现象。
- 确保电缆、插座等电路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 定期检查用电线路、电器设备,确保无异常并定期进行维护。
- 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确保它们处于工作状态。
此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包括在需要时进行演习、制定灭火应急预案等措施。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规定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计划。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安照以下几点来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1. 在室内使用明火时,应该确保有足够的通风,以防止烟雾聚集和窒息情况的发生。
2. 在室内使用明火时,应保持火源距离易燃物的安全距离。
易燃物要远离火源,以防止火势蔓延。
3. 在室外使用明火时,必须确保火源距离建筑物、树木等容易燃烧的物体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在使用明火时,应保持火源周围没有易燃物,并在需要时准备好灭火设备。
5. 灶具、煤气罐等火源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6. 不得在禁止明火使用的场所进行火源操作,如油库、仓库等。
7. 在户外进行露天烧烤或篝火时,必须有专人管理用火,并准备好灭火设备。
8. 禁止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化工厂、油库、爆破现场等。
9. 使用明火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10. 在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必要时撤离人员。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使用场所不同而有所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酒店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火灾和电气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源等,保证消防设施功能正常、操作便捷。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关于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火源管理:禁止在易燃物附近或者没有消防设施的地方使用明火。
应将易燃物与火源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围挡、阻燃材料等。
2. 用电安全:设立合理的电气线路和插座,以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维护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电气设备过载、短路等事故的发生。
3. 消防设施管理:应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报警系统等,并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同时,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易于操作和使用。
4. 严禁违规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电源的使用应符合规定要求。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劣质电线和插头,严禁乱用电、过度负荷或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5. 值班监控:应设立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控,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6. 员工培训:提供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火源和电器设备,掌握灭火技巧和火灾逃生方法,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是一些关于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组织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的消防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安全用火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建立有效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安全,制定一系列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火灾预防、火源管理、用火设备和器材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提出一套完善的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一、火灾预防1. 宣传教育推广火灾预防知识,普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2. 防火检查加强对公共场所、工地、居民小区等进行定期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 安全逃生通道确保逃生通道畅通,设置明确的标识和指示牌,提供有效的逃生设施。
二、火源管理1. 禁止乱扔烟蒂公共场所应设立烟蒂收集箱,鼓励吸烟者文明用火。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对电器线路的管理,防止私拉乱接电线引发火灾。
3. 防止火灾引燃物品在生产、存储、交通等环境中,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明火作业。
三、用火设备和器材管理1. 用火设备检查维护对用火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漏电、漏气等安全隐患。
2. 合法购买和使用燃气器具明确规定购买燃气器具的合法渠道,加强对燃气器具的安全监管。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特别是在户外场所进行非法用电。
四、应急预案制定1. 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行动步骤。
2. 灭火器材储备与培训确保灭火器材的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的培训和演练。
3. 火灾报警与紧急救援完善火灾报警系统,建立和配备紧急救援队伍,提高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措施,旨在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与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火灾防控工作,做好预防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消防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篇
消防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篇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
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
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
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
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1、总则1.1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1.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人们在生产、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使用火源的安全。
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火源管理、火器安全使用、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并根据不同的场所、行业和环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一、火源管理首先,关于火源管理,主要规定了如何防范因人为疏忽或不当操作导致的火灾事故。
例如,规定了严禁在易燃物品附近或可燃目标上使用明火、电器火源等,如焊接、乱扔烟蒂、放烟花爆竹、乱拉电线等行为。
另外,还规定了火源必须定期检查,明确了如何降低因设备老化造成的火源风险等。
二、火器安全使用火器安全使用是指对使用特种装备和相关材料进行合理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中有详细规定了火器的使用条件、使用人员的要求、使用方法和必备防护措施等。
例如,规定了必须由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操作火器,并必须戴好相应的护镜、手套、护足等防护措施等。
三、火灾预防火灾预防是防范火灾事故的重要措施。
根据规定,火灾预防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严格物品管理,尽量避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第二,进行科学的防火设计,确保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防火性能和安全指标;第三,定期检查和消除隐患,例如电线老化、电路短路、气体泄漏等情况都必须及时发现或排除。
四、应急处理在火灾突发时,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安全和财产。
根据规定,应急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立即报警,呼叫相关部门进行灭火处理;第二,积极展开有序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第三,对火源待定区域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避免火源扩散或伤害人员。
总之,《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是一项经过长期研究和广泛实践的成果,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在生产和生活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火源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社会和家庭的稳定和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用火、用电、用水安全管理,预防火灾、触电、水患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火安全管理1. 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用火。
2. 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3. 用火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火源已被完全熄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用火作业,如确需用火,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6.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2. 员工应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设备,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 电气线路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确保用电安全。
4. 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断路器等安全装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6.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提高应对触电事故的能力。
四、用水安全管理1. 用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用水安全。
2. 员工应遵守用水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用水设施,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3. 用水设备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如水压表、温度计等,确保用水安全。
4. 定期进行用水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用水安全。
5.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水患防范知识和急救技能,提高应对水患事故的能力。
五、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用火、用电、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对违反用火、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居民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用火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强调用火活动的预防性、安全性、科学性和便捷性。
第五条强调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用火活动管理第六条所有用火活动必须经过申请并获得相应批准或许可,不得擅自私自使用明火。
不得在无火灾防护设备的场所使用明火。
第七条使用明火的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并装备相应的灭火设备。
明火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防止引燃物易燃物。
第八条使用明火的场所应设置专门的配电箱,保证电源的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高温季节和防火设备维护期间,所有用火活动必须加强巡查,注意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禁止在电器设备过热、漏电、线路老化或其他故障的情况下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加强对用火活动的检查,发现火灾风险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对明火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演练,保证日常用火活动的安全。
第三章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加强对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的研究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各类场所和单位应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五条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定期组织演练,增加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设备。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第十八条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对于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场所和单位的用火活动监管,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1.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用火安全培训,了解火灾风险和预防措施。
2. 火源必须随时受到监控和管理,以确保没有未经授权的火源。
3. 火源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引发火灾。
4. 在需要采取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制定明火作业计划,并获得上级批准。
5. 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并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6.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或有火灾隐患的区域使用明火。
7.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必须提前申请并经过安全检查。
8. 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电线必须完好无损,避免引发电火灾。
9. 电线必须按照规定的容量进行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线。
10. 定期检查电线和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替换。
11. 严禁在无人值守的区域使用电热器具,必要时需要设置自动断电装置。
12. 在发生火灾或电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获得相应的检测和认证。
2.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所有用电线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布置和固定。
4.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线,必要时需要增加电线容量或采取其他措施。
5. 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减少电火灾的风险。
6.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替换。
7. 在用电设备空载运行时,应尽量关闭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节约能源。
8. 严禁在无人值守的区域使用电热器具,必要时需要设置自动断电装置。
9. 严禁在电气设备维修保养期间通电,必要时需要采取安全措施。
10. 在发生电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11.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用电安全培训,了解电火灾风险和预防措施。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的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了防范和控制火灾危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有序的,制定的有关用火用电的管理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用火管理:- 火源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易燃和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明火。
- 使用火点必须配备灭火设施,保持设施的完好状态,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 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禁止乱燃烟花爆竹,禁止私拉乱接电源。
- 建筑物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线布线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2. 电气设备管理:-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和合格检测,并获得相应的电气产品合格证。
-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接头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 电气线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定期进行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严禁在常用电器、电线附近堆放易燃物品,避免火灾的发生。
3. 灭火设备管理:- 建筑物内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充实和更换。
- 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必须明显标示,方便使用。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 疏散指引管理:- 建筑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 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必须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导。
- 员工应定期参加疏散演练,掌握紧急逃生的方法和路线。
- 部署消防指导员,负责引导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消防法规进行制定。
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火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旨在加强火电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火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要求1. 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火电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2. 制度规范:制定并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要求,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用火管理制度(5篇)
用火管理制度____禁火规定1、____内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2、严禁在____范围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从事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4、____交易区、地下停车库、仓储区为禁烟区,进入市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5、经营户夜间进入市场周边营业房,禁止使用打火机、蜡烛等明火照明。
动用明火审批程序1、在____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的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施工前都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按规定作业。
2、作业单位办理动火手续审批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单位须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办理人、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身份证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到____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领取《市场动用明火审批表》。
3、按规定填写审批表,经____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用明火作业需交纳动火安全保证金壹千元,施工期间未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施工结束后不计息予以退还。
如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动用明火规定1、____营业期间内禁止动火施工(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2、动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批三定(即动火前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及现场公司安全监管人员。
3、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现场吸烟。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审批内容符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5、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搬走或隔离施工范围内一切可燃性物品。
6、电气焊作业前须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动火危险区域范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施工过程中,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问题处置妥当后方可继续施工。
9、对未经动火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工具,责令其停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10、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制度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制度。
一、安全用火管理规定1.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用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在单位内严禁使用明火燃烧物品,包括烛台、明火炉具等,必须使用无明火取暖设备。
3.合理布局防火通道。
各区域必须保留足够的防火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无阻。
4.加强用火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检查和保养火源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5.人员禁烟制度。
在办公室、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设立专用吸烟区域并加强管理。
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电线电器检查。
定期对电线、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盗电、乱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
3.合理使用电器。
用电器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安全规范使用,遵守电器使用的负荷限制。
4.隐患排查。
定期对用电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5.用电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用气安全管理规定1.安全教育。
定期对单位员工进行用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用气安全意识。
2.加强气体设备维护。
对用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检测气体泄漏。
设立气体泄漏检测设备,定期检测气体泄漏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合理使用燃气设备。
使用燃气设备时,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安全规范使用,遵循使用规程。
5.燃气设备安装规范。
燃气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严禁私拉乱接燃气。
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线,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可靠。
四、违规操作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批评教育。
对于违规行为轻微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其注意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安全管理的范围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
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3、烧、烤、猥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使用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线,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电器等;
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第三条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
(见附表)
第四条动火分级
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四级。
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⑴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区;
⑵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加油站;
⑶有易燃可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
⑷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及有毒物质的装卸区、洗槽站及罐装;
⑸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⑹化学危险品仓库;
⑺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油轮、驳船、码头等。
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⑴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炼油、化工、化纤、塑料等工艺生产装置;
⑵从易燃、易爆、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⑶全厂系统管网区(有易燃易爆工艺介质的管网区可提高一个动火等级);
⑷一般物品仓库、车床及木材加工场;
⑸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操作间、配备间等)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3、公司生产装置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均为特殊动火。
⑴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
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⑵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所必须进行的动火,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
⑶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
生产需要时,20:00时到第二天8:00时之间的动火要作特殊动火处理;
⑷在运行的液化气等球罐区内一般不允许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
5、生产单位可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动火并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理。
第五条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领导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订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
HSE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由HSE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报HSE管理部门审批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动火。
3、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再经装置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由装置领导批准动火。
4、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装置的安全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批准动火。
5、特殊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提出申请,HSE管理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准用许可证,方可动火。
6、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HSE管理部
门进行审查批准。
固定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第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必须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动火区的可燃性气体分析由公司装置分析人员进行。
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