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废料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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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废料、不合格品、回收品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废料、不合格品、回收品的清运,顺利开展废料销售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废料、不合格品、回收品的销售。三、公司废料、不合格品、回收品由公司价格委员会统一定价,定好的产品价格未经公司价格委员会签字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降低产品的出厂价格。

四、制度细则

所有人员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其它制度,必须遵守本制度。

五、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提供废料暂估数量,并出具废料申请处理报告告知供应销售部。

2、质检部提供废料化验单(主要指标),盖章后送至供应销售部。

3、安环部、消防、保卫、库管、车间、销售相关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废料装车,确保安全正常生产,杜绝隐患。

4、销售部对废料回收企业进行调研,要求提供其公司全部资质、出具检察院无犯罪受贿记录,汇总后提交审计部,审计通过后签署合同,入选废料清运单位备选库,进行报价、比价。

5、同一区域只设立一家废料清运单位,只可以自用,不得二次转卖,窜货,一经发现,合同终止,处罚废料清运单位人民币20000元,负责销售的销售人员处罚500元。

6、确定废料价格必须与同行业不少于10家的企业进行对标、比价,统计后报价格委员会。

7、在销售过程中,如果未经价格委员会允许,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废料产品使用由买方负责,出现问题,后果自负与公司无关。

9、做事谨慎,廉洁自律,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商业计划。

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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