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宜的有关说明6.1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作业流程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作业流程一、档案归档转递方式1.电子归档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电子归档方式来管理档案。
这种方式可以节省空间,提高效率,并且方便查找和检索档案。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以直接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到公司的服务器或云端存储空间中,只需要在档案中标注清楚归属单位、归档时间等相关信息。
2.纸质归档方式:虽然电子化档案管理在现代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仍然有一些公司或单位采用纸质档案归档转递方式。
对于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其寄送或派递到相关单位。
在邮寄过程中,应注意包装档案,以防止损坏或遗失。
二、作业流程1.档案整理:应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档案中心需要将学生的档案整理好,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在整理过程中,需要将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便于后续归档和查找。
2.档案确认:档案整理完成后,需要与应届毕业生本人进行确认。
确认过程中,需要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以及是否漏掉了重要的档案资料。
只有在毕业生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归档转递工作。
3.归档转递:根据不同的归档方式,进行相应的归档转递工作。
如果采用电子归档方式,需要将档案上传至服务器或云端存储空间,并确保文件命名清晰明了,并标注相关归属单位和归档时间等信息。
如果采用纸质归档方式,需要进行包装和邮寄,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同时将明信片或邮件发送给相关单位,提醒其收到档案。
5.档案查询与借阅:在档案转递完成后,单位或公司需要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记录档案的具体存放位置和归档时间等信息。
在需要查询或借阅档案时,通过系统中的检索功能,可以快速查找相关档案,并进行查阅或借阅。
在借阅过程中,需要登记借阅人和借阅时间等信息,以便追踪和管理借阅情况。
总之,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归档转递方式和作业流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档案的准确、高效管理。
无论采用电子归档还是纸质归档方式,都要确保档案的信息完整和安全,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以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一、按照以往作法和有关保密安全规定,每年大批量的毕业生档案都要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
具体时间是从7月下旬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二、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襄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
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三、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毕业生同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
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
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个人意愿仍需学校保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后方可受理。
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档案馆将统一寄往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存放手续:1、离校时未签学校协议落实就业单位,未向学院提出存放档案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者;2、学校已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双方已签订学校发放的协议,非用人单位之故而导致未就业者;3、已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落实了就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毁约者。
档案馆全体同仁衷心祝愿广大毕业生——就业顺利,创业发达;卧龙出山,鹏程万里!襄樊学院档案馆2011年5月1日附件:届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院:年月日注:邮寄费普通学生15元/人,党员学生20/人(党员材料超重)。
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目录说明:学生毕业时,个人档案应有高中期间和大学期间的档案。
部分学生的高中档案不全,应找原就读高中补齐.学生高中期间的档案应有: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必)2、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必)3、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必)4、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必)其大学期间的档案应有:1、《襄樊学院毕业生登记表》,须盖系(院)公章和学工处公章(必)2、政审表,须盖系(院)公章和学工处公章(必)3、成绩单,须盖系(院)公章和教务处公章。
毕业生档案转递操作指南(辅导员版)
毕业生档案转递操作指南(辅导员版)一、操作流程1.辅导员登录师大主页,登录服务大厅,个人初始账号及密码为个人邮箱账号及密码。
如操作技术上有问题,请咨询信息化办(电话:85099007 齐老师)。
2.点击“我的待办”,进入毕业生档案转递审核流程。
3.审核学生发档信息后,选择发档状态(重点)。
4.若学生信息填写有误,请选择“信息填写有误”,学生可以重新填写申请。
5.发档状态共有八种,默认为正常邮寄发档,辅导员需谨慎准确勾选发档状态(档案馆不再对此项进行审核),尤其注意勾选发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即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和升学留校的情况。
6.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为两级审核制。
档案馆审核完成后,若学生要更改发档信息,只能重新发起流程提交申请。
7.辅导员可采用随时个别审核和批量审核两种方式。
(1)为方便辅导员批量审核与统计,可利用服务大厅自带的数据统计功能。
(2)在个人统计中心,选择“待我办理的服务”,选择“毕业生档案转递”,点击“查看”。
(3)可选择导出全部数据至excel表,方便辅导员统计与审核。
二、提示1.档案转递系统为两级审核制,流程为学生→辅导员→档案馆。
在流程结束前,学生可以选择终止程序,因此建议学生先批量填报一段时间,辅导员再进行集中审核。
如果档案馆审核结果为“信息填写有误”,流程将返回到学生,需要重新填写;如果档案馆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则结束该流程。
2.请辅导员务必注意“发档状态”的选择。
系统默认为“邮寄发档”,如不能勾选出正确的发档状态,将导致学生档案漏寄、错寄等严重后果。
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需要对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归档迁移。
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档案的精确性和完整性。
以下是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的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工作流程:1.确定迁移范围:首先,需要确定需要归档迁移的毕业生范围,即2024届毕业生。
这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系统或其他记录来确定。
2.准备归档材料:收集2024届毕业生的所有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合同、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
3.核对档案准确性:核对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是否准确,包括个人信息、工作记录等内容。
如果有错误或缺失,需要及时纠正和补充。
4.确定归档方式:确定如何归档这些档案,可以选择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的形式。
如果选择电子档案,需要备份和存储这些档案;如果选择纸质档案,需要整理和标注每个档案。
5.迁移档案:根据确定的归档方式,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迁移。
如果是电子档案,可以通过复制和转移文件进行迁移;如果是纸质档案,可以通过整理和装订进行迁移。
6.验证档案完整性:在迁移完成后,需要验证档案的完整性。
可以逐个对比档案清单和实际迁移的档案,确保没有漏掉或丢失任何档案。
7.存储和保管档案:归档迁移完成后,需要妥善存储和保管这些档案。
对于电子档案,可以使用云存储或其他安全存储设备;对于纸质档案,可以将其放置在专门的柜子或保险库中。
注意事项:1.保护档案的机密性:人事档案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公司的机密信息,需要严格保护和保密。
在归档迁移过程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被泄露。
2.确保档案的准确性:核对和校准每个档案的准确性,防止错误或遗漏。
如果有问题,及时纠正和补充。
3.组织档案存储方式:无论选择电子档案还是纸质档案,都需要有清晰的组织和存储方式。
建立档案分类和编号系统,方便检索和维护。
4.留存合规期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留存合规期限。
在归档迁移过程中,要确保档案的留存合规性。
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寄说明
毕业生档案整理及转寄说明一、档案整理:1、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包括:新生录取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报告单、实践学习登记表、奖励处分证明、入党(团)志愿书、学位授予证明和体检证明等。
2、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后,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院(系)整理、核对、造册、封签,统一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封签上盖章后根据不同就业形式转递或留存。
二、档案转递省内:省内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4、不愿在生源地盟市教育局落档,根据本人意愿到当地高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院系凭调档函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转寄手续。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档案回盟市教育局。
不愿回生源地由本人去高新市场开调档函保留在。
省外:省外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省主管部门。
北京市: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安徽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福建省:(师范类)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非师范)福建省公务员局甘肃省: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河北省:(师范类)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非师范)河北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河南省: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南省: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吉林省: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东省: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山西省: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陕西省: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四川省: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云南省: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江西省: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浙江省: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贵州省: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湖北省: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黑龙江: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重庆市: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青海省: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一、归档转递方式:
1.纸质转递:毕业生档案以纸质形式存储,并通过传统的邮寄、快递等方式转递给用人单位或者其他机构。
2.电子转递:毕业生档案以电子形式存储,并通过电子邮件、网盘等电子化途径转递给用人单位或者其他机构。
3.纸质与电子结合:在档案归档转递过程中,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形式相结合,既提供了纸质档案的实物性,又兼顾了电子档案的便捷。
二、归档转递流程:
3.组织档案整理: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毕业生的报到材料和资料表后,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包括整理、分类、归档等。
4.确定转递方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与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协商,确定档案的转递方式,如纸质转递、电子转递或者纸质与电子结合。
5.完成档案转递:根据协商结果,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转递。
如果是纸质转递,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如果是电子转递,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盘等方式。
6.档案接收确认: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在收到毕业生档案后,需要进行档案接收确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档案存储与管理: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在接收到毕业生档案后,需要妥善存储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检索。
8.档案利用与更新: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在需要使用档案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档案利用和更新,在保证档案的正确和完整的前提下,满足自身的用途。
以上就是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的详细介绍。
毕业生在办理档案转递时,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并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
只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才能更好地为个人的发展和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的需求服务。
毕业生档案转递操作指南
毕业生档案转递操作指南一、背景介绍毕业生档案转递是指大学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将个人档案转递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一项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完成的重要环节。
档案转递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能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服务,也可以保障个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为了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本文将提供操作指南。
二、准备工作1.明确个人需转递档案的类别: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可以分为学历、成绩单、实习证明等多个类别。
在进行档案转递前,需要明确需要转递的档案类别以及数量。
三、操作步骤1.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毕业生需要填写所在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转递申请表格,并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完成档案转递手续后,毕业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档案寄送给目标单位或个人。
在选择邮寄方式时,毕业生需要确保所选快递公司的服务可靠且安全,并保存好快递单号以供查询。
四、注意事项1.在档案转递之前,毕业生需要对个人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时,毕业生要务必认真核对填写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3.选择邮寄方式时,毕业生要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并妥善保管好快递单号以备查询。
4.在进行档案转递时,毕业生需保持与目标单位或个人的沟通畅通,及时确认档案的收取情况。
五、总结毕业生档案转递是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操作指南的顺利进行,需要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准备所需材料等。
在操作步骤中,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和办理转递手续是关键步骤;而在注意事项中,则强调了毕业生需对个人档案进行整理、选择可靠的邮寄方式以及与目标单位或个人的沟通。
通过本文提供的操作指南,希望能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档案转递工作,确保个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为毕业生之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第一篇: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经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协议书》),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
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
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开始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
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一、关于档案转移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
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基本原则是:1、“三支一扶”。
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
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
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
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
(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
(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1、“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
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
到湖北保康资教(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
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的须知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的须知【所属类目 : 校内通知】【文章作者 : 王茹熠】【阅读次数 : 191】【发布时间 : 2012-6-6 8:54:16】【关闭窗口】【打印此文】各位毕业生同学:你们好!一年一度的发档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毕业生明确发档工作和注意事项,我们特向毕业生同学作以下几点说明:1.每年七月,我校对毕业生档案都以机要形式邮寄。
学生在8月份以后务必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学生工作单位(报到证上面的单位)。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机要局的机要邮寄底单只允许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毕业后一年内查询。
如查询结果属于机要局退档情况,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3.学校是按照派遣证(报到证)上面的地址邮寄档案的,因此,查询档案去向也要严格按照此地址查询。
如果报到证上的地址所在单位没有保存档案的权利,我们将发往其上级单位。
例如:某毕业生报到证上的地址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有限公司如果此公司没有收到该生档案,应该去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4.延长修业年限或者在毕业时没有正常拿到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同学,其成绩单上缺少授予毕业证或学位证公章,学校对这类档案暂不发送。
学生在获得毕业或学位证书以后,需自己去教务处成绩管理科领取成绩单一式两份,且各盖齐六个公章后交至档案馆,由档案馆负责发出档案。
如果学生本人能够出具与报到证相一致的工作单位的调档函(介绍信),也可自带档案。
5.学生档案是以密封形式从档案馆邮寄出去的,毕业发档期间不允许自带档案。
6.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档案。
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取走档案,且需要将档案密封或加盖公章的,可在取档部门办理。
我校档案馆将不再对已经邮寄出的档案进行密封、盖章。
7.有些工作单位比较特殊,例如,“**省青少年基金会”,机要局很难明确查询出详细的通讯地址,故此类档案不能正常寄出。
如有此种情况的学生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或重新提供具体邮寄地址后由学校重新发出,或出据工作单位调档函后自带档案。
毕业生档案材料转接相关说明
毕业生档案材料转接相关说明
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是保证接收单位能全面了解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安排毕业生工作,办理录用、户籍和社会保障手续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1、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移工作的方法
(1)非上海生源已就业,并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毕业生,其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其单位有集体户口但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须将档案转移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2)非上海生源已就业,并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依据《报到证》转移至生源所在地。
(3)非上海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回原籍的《报到证》,毕业生档案转移至生源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也可以办理档案保留学校两年的手续,两年期满后档案必须回到原籍。
2、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转移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其单位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用人单位所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等手续,其档案应该直接转移到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
4、去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移
已落实外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单位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至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
5、升学毕业生的档案转移
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升入本科学校,其档案直接转移到录取学校。
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毕业证发放的通知
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毕业证发放的通知随着毕业季的到来,许多毕业生即将踏入社会,开启全新的篇章。
在这一过程中,档案转递和毕业证的发放是每位毕业生必须关注的重要事项。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转递的流程、毕业证的领取方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这些手续。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流程毕业生的个人档案是记录其学习经历、成绩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的文件。
这些档案在毕业后需要根据个人的去向进行转递,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就业档案转递如果毕业生选择了就业,需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需要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就业证明文件。
学校或学院会根据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档案的转递。
继续深造的档案处理对于选择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其档案通常需要转至新的学习机构。
此时,毕业生需提前与所在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联系,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安全地送达新的院校。
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对于那些暂时没有就业或继续深造计划的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保管或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建议毕业生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以便后续的档案管理。
毕业证书的领取方式毕业证书是每位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的重要证书,证明其已完成规定的学业要求。
毕业证的发放通常遵循以下步骤:报到和审核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以便学校进行身份核实。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为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
领取地点一般情况下,毕业证书会在毕业典礼当天发放。
若毕业生因故未能参加典礼,通常可以在后续的工作日内到校领取。
有的学校也提供邮寄服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注意事项在领取毕业证书时,毕业生需要仔细检查证书上的信息是否准确,包括姓名、专业、学位等。
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以免影响日后的求职或深造。
档案和证书的重要性毕业生的档案和毕业证书不仅代表了其学业的完成,更是未来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凭证。
档案中所包含的各类信息在求职时常被用人单位作为参考,而毕业证书则是证明学历的直接证据。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中国邮政总公司、人社部最新通知,今年起毕业生档案不再采用机要通信方式寄送,全面改用EMS传递。
对档案邮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一、档案内容毕业生档案应包括:中学档案、西南大学学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西南大学学业成绩表、高等学校体格检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表彰奖励材料、纪律处分材料、党员材料以及其他材料。
若是免费师范生,则还应包括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以及教师资格认定表。
二、寄送规则1.免费师范生(1)北京、湖南、广西、甘肃、青海生源免费师范生以及在上述五省市区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档案统一寄往该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寄送信息由我校与对方联系后确定,毕业生不用另行联系。
(2)在其他省市区已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签约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人事管理归口科室。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后确定。
(3)在其他省市区未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1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2.非师范生(1)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主要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且体制内就业,属单位正式员工,应将档案寄往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签约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联系后确定。
(2)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非正式员工,暂不属于体制内就业的。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3)毕业前已签约,但用人单位属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非体制内单位。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1
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一)档案内容本科阶段内容:高中高考阶段的档案材料,专科材料,学生学习成绩卡,实习评价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健康卡,团员材料,党员材料,各类获奖登记表,处分材料,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助学贷款材料等。
研究生档案袋里还包括研究生手册的A册,手册里面有学位申请书、学位评定书,论文评阅书等(一)关于接收档案的说明1.无工作单位的无签约单位的,所有的档案可以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也可以留校一年(正式党员半年,预备党员不留),档案户口留校的需填写档案户口留校保管协议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国内读博的,档案根据录取学校所发调档函确认档案转递地址;国外工作、读博的,档案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入伍的,档案回生源地或驻地所属人事部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档案回生源地所属人事部门;特殊项目的,如国际汉办组织的国际志愿者,与学校签协议后可留校;已确认工作单位但在政审期间或公示期间,可申请签协议暂时留校,该项需与中心确认后操作。
2.签协议有工作单位的机要部门规定,接收机要件的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教育、人事部门。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无接收人事档案的资格,中学、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也不能接收档案机要件。
对于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其档案、户口接收单位会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1)对于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如签约中直、区直、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国有企业,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用人单位。
(2)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级人事档案主管单位。
(3)对于私企、民营、外资等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不转至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托管地点:1。
塔里木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宜的有关说明6.1
塔里木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宜的有关说明我校每年6月,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通知书》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领取本人就业报到证。
不论毕业生是否找到工作,所有毕业生均有报到证。
毕业时,签订就业协议者,报到证地址为所签单位所属的地区(或师)人事部门;签订合同就业、办理灵活就业和待业毕业生,报到证地址一律为其生源地。
6月10日-15日未交研究生通知书或调档函至学生处309室者,其档案发回生源地。
按照报到证左上角:某某地区(或师)人事局查询档案,而非右下角的备注。
一、毕业生报到证样本
第一、档案地址查询
标注①:“某某地区(或师)人事局”是指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毕业生需要查询就按此地址查找档案。
标注②:档案“后转”是指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于当年7月15日前按报到证所开具的部门发往各个地州师局、各省人事部门。
第二、毕业生档案发送时间、方式
1、毕业生档案发送时间:
当年7月15日前按报到证寄送,毕业生可以在9月以后按报到证地址查询(档案发送每到一站都有登记,新疆范围内至少需要15天左右才能寄到,内地则需一个月左右)。
2、毕业生档案发送方式:
毕业生档案一律由机要通道发送,不得以普通信件或快递发送,更不能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私自提走。
第三、办理人事代理事宜
人事代理单位是新疆兵团人才服务中心,而非塔里木大学。
1、办理时间地点: 6月10日-15日,学生处309室
2、办理对象:全体毕业生
3、办理程序: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携带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有效委托书一份。
4、代理服务费:每月10元,半年60元,一年120元。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有关说明
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有关说明2011届毕业生:档案对你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它是学生个人学历、思想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真实记录,各用人单位通过人事档案就可以系统地了解一个人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你们毕业以后档案能安全、迅速地转递到用人单位,我们对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一些注意事项做以下几点说明:1、按照毕业生就业计划,我校每年七月份以机要形式对档案进行邮寄。
2、学校是按照《派遣证》(即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寄递档案的,因此,查询档案去向也要严格按照所接受单位查询。
如果学生所去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办公室联系更改。
3、由于机要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
4、有些工作单位比较特殊,无法接收机要文件,或接收单位需要提前报到,需要本人自带档案的毕业生,应出具工作单位调档函或报到证后方可自行带走。
5、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因你们的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
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请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和地址、邮编及专业及时报给学校就业办公室和学生档案室,以保证你们的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及时转递.6、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免费保留二年,超过两年者,学校将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7、毕业生改派就业单位或要求缓寄档案须到就业办公室办理手续,档案室凭就业办的通知进行档案的改寄或缓寄,档案室不直接受理毕业生的申请。
8、凡在“三资”(合资、外资、独资)或私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可以转至就业单位,也可存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9、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档案可以免费保留二年,也可转至原籍人事部门。
10、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同学请拨打电话84537198,学生档案室。
说明:1、学生档案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密文件,必须通过机要局转递,不允许到普通邮局挂号邮寄,可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2、如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生的调档涵以及《派遣证》,方可办理取档手续。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倡导,档案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现代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转入、转递和转出三个方面,其中档案的转入、转递和转出也是档案监管流程中的三个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管档案,必须加强对档案转入、转递和转出的监管,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保密。
一、档案的转入须知档案的转入是指将一定时间或一定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交付给档案机构加以保管和管理。
档案机构作为档案的接收方,要做好档案的转入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1.填写档案转入清单在将档案交付给档案机构之前,必须填写档案转入清单,明确档案名称、编号、分类、日期、负责人、存放位置、使用权等信息,以便于档案机构根据清单的要求验收档案并进行记录和管理。
2.检查档案完整性档案转入前,必须对档案进行仔细的检查。
检查档案的完整性,确保档案不失实、不抽取、不填加、不挂失、不篡改、不遗漏,有助于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
3.封存档案档案机构收到档案后,应按照要求进行封存。
将档案整理好后,要对档案进行封存,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
同时要注明封存日期及封存人,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档案的转递须知档案的转递是指将档案从一个档案机构或者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者另一个档案机构。
档案转递的目的是满足业务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流。
1.办理转递手续在档案转递前,要办理转递手续,包括填写转递单、交办单、审核单、领用单等,对转递的档案进行监管,在交接时进行记录。
2.确定档案的归属在档案转递时必须明确档案的归属,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管理。
同时要注意档案的保密性,在转递前要对档案进行分类和评级,根据档案的级别进行保密措施。
3.确保档案安全在档案转递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避免档案丢失和损坏。
同样,也要加强对于档案的跟踪和监管,定期进行档案点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档案的转出须知档案的转出是指将档案从一个档案机构或者一个部门转出,以完成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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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事宜的有关说明我校每年6月,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通知书》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领取本人就业报到证。
不论毕业生是否找到工作,所有毕业生均有报到证。
毕业时,签订就业协议者,报到证地址为所签单位所属的地区(或师)人事部门;签订合同就业、办理灵活就业和待业毕业生,报到证地址一律为其生源地。
6月10日-15日未交研究生通知书或调档函至学生处309室者,其档案发回生源地。
按照报到证左上角:某某地区(或师)人事局查询档案,而非右下角的备注。
一、毕业生报到证样本
第一、档案地址查询
标注①:“某某地区(或师)人事局”是指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毕业生需要查询就按此地址查找档案。
标注②:档案“后转”是指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于当年7月15日前按报到证所开具的部门发往各个地州师局、各省人事部门。
第二、毕业生档案发送时间、方式
1、毕业生档案发送时间:
当年7月15日前按报到证寄送,毕业生可以在9月以后按报到证地址查询(档案发送每到一站都有登记,新疆范围内至少需要15天左右才能寄到,内地则需一个月左右)。
2、毕业生档案发送方式:
毕业生档案一律由机要通道发送,不得以普通信件或快递发送,更不能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私自提走。
第三、办理人事代理事宜
人事代理单位是新疆兵团人才服务中心,而非塔里木大学。
1、办理时间地点: 6月10日-15日,学生处309室
2、办理对象:全体毕业生
3、办理程序: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携带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有效委托书一份。
4、代理服务费:每月10元,半年60元,一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