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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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园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幼儿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做好我园幼儿营养改善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按照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积极探索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完善工作体制,创新供餐模式,建立科学的运行体制。

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试点作用,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经验和科学依据,为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而努力。

三、实施时间、范围和标准:实施范围:全体在校(园)学生。

实施标准:每人每天以价值小学4元、幼儿园7.25元的实物形式提供,全年供应200天(假期除外)。

四、供餐模式我园主要采用学校食堂供餐模式。

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我园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扎实做好学生(幼儿)营养改善工作,学校(幼儿园)成立了农村学生(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豆方巧副组长:昆杜孜汗·库尔班尼亚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学校(幼儿园)总务处,由艾科拜尔江·买提库尔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

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食堂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杜绝事故发生。

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篇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职责曲宗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职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涉及到全校师生健康,涉及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

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

食堂负责人应密切配合,把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办好,让全体师生满意,让全体家长放心。

学校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 一、建立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选派由行政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食堂监督小组,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兼任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管理员,协助食堂负责人管好、办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并解决食堂与学校间的矛盾问题,沟通学校与食堂之间的关系,传达学校对食堂的要求。

组长:张家昌组员:何克强角自琴李春林李树华二、代表学校负责监督检查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

监督检查水,电、气设施及就餐桌椅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清洁卫生,确保食堂整洁。

要求食堂每顿饭后搞好清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

经常检查食堂从业人员衣着仪表,要求上岗穿工作服。

发现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是否按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饭、供应开水。

四、严把饮食数量、质量关,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发现有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应及时提出。

不定期检查所进货物的数量及总价是否有明显出入。

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五、食堂开设意见箱,及时收集师生意见,并及时反馈。

多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推动食堂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办好师生满意的食堂。

六、监督人员本着为师生服务、为学校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认真监督。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督小组组长反映,由组长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整改情况,事后向校长室汇报。

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组长应及时告知校长室,由学校与食堂协调解决。

监督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处置食堂问题,影响和干扰食堂的正常经营。

河南省学生营养餐文件

河南省学生营养餐文件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导我省试点地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有关要求,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国家在我省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固始县。

实施对象为以上试点县(不含县城)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约330万名学生(含民办学校)。

试点基本内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试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我省将按照国家试点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启动省、市试点。

四、主要工作措施1、创新供餐机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加餐或课间餐,主要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二是学校食堂供餐,主要提供午餐;三是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四是偏远地区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11.23•【文号】国发办[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11.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条件。

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间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国家试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豫政[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七日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导我省试点地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办发〔2011〕54号文件要求,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国家在我省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固始县。

实施对象为以上试点县(不含县城)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9.26•【文号】财教〔2021〕174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但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现行膳食补助标准购买力下降,同时一些地方在学校供餐、学生信息采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现就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二、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科学营养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对于尚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要完善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

一项2010年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现象仍然突出。

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的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本文我们一起进一步了解此项计划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要求,并从实施背景、目前状况、政策内容、工作要求、实操规范等方面为大家做该计划的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本操作流程和要求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崇新一、完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1.制定营养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制定学生营养计划招投标管理制度;3.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制度;4.制定学生营养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5.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膳食结构搭配指南;6.制定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制度;7.制定学生营养计划学生实名制、资金、收支使用、供餐内容等信息公开发布制度;8.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审计制度;9.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0.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社会监督制度,市县、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二、实名制度,防止虚报冒领1.按学校,分年级、分班级登记造册,使每1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基本信息记录在案,接受监督检查;2.内容: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入学年月、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是否寄宿生;3.营养改善学生实名制信息与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基本一致,学生实名制信息由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校长签字;4.学校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信息分年级班级实名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监督;5.每学年度开学后将新生信息、毕业生信息以及学生异动后的信息重新公布公示;6.学生转学进出、学籍异动后,当月公示,次月上报增减信息;7.学校将学生实名制统计汇总表(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表(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后报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教育局长签字后刻录成信息光盘连同纸质信息报市州和省营养改善办。

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为了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水平,国务院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华池作为西部受惠的县份之一,从2012年春季开始,将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使这项惠民政策在我校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向您告知如下: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表明了党和国家把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作落到实处的决心。

这是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以及“两免一补”政策之后,国家出台并实施的又一重大民生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

这一计划的贯彻落实将有力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水平及身体智力发育水平的提高,有力推动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内容:1、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期按100天在校时间计算,全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2、享受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在校注册学生。

3、补助资金(包括住宿生生活补助)是为学生提供早餐或补助午餐,不得发放现金给学生或家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三、本期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形式为早餐,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奶、蛋、水果。

暂为学校定点采购配餐,待条件成熟后由县局向统一招标的中标企业配属到校。

住宿生生活补助亦全部用于住宿生的午、晚餐开支,不再将现金发放给家长或学生本人。

四、为保证学生每天按时吃上保质可口的三餐,学校将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希望家长积极支持配合,教育子女养成科学的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爱惜粮食,讲究卫生,坚决禁止垃圾食品入口,珍惜劳动成果,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五、在供餐过程中,学生如果出现过敏或其他不适症状,请家长或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

如果以前有过喝牛奶或吃鸡蛋过敏的现象,请提前与班主任联系。

营养改善工作计划

营养改善工作计划

营养改善工作计划篇一:营养改善工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

根据宿松县教育局教秘[20xx]6号文件精神及20xx年12月22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召开了“全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乡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余素龙,全面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领导和督促各片区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的实施。

成员:余玉峰、田先明、吴山水、柯勇奇,协助片区开展工作。

张海桃、龚绍明、夏金才、叶靖华、周建春、吴尔央、高宁波、石军民、叶培荣、张松林、孙太阳,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宗富洪,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和监督管理。

副组长:余玉峰,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成员:田先明,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档案管理及督查。

吴山水,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的管理及实施情况的评估。

柯勇奇,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

二、统一安排,规范操作我乡11个行政村,共有完小4所,村小7所,教学点1个,现有在校学生共2986名。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将在全乡12所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实行“分校就餐”、“食堂供餐”方式,以保障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朝天镇第二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

朝天镇第二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第二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初案)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第二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初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逐步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朝天区人民政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试点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

一、健立组织机构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成立了此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安排与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国勇校长副组长:李政斌党支部书记马兴国党支部副书记常万年副校长张秀蓉副校长杨凤清副校长罗艳芳工会主席成员:宋德智行政办公室主任王明容德育室主任杜洁玉教导主任石容教科室主任李伟学校安办主任王朝军后勤主任邱若秋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侯登邦财务室主任、行政、后勤监督员金富安全文明监督员邱祥兵教学、德育工作监督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万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责任体系校长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启动和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学校支部、工会牵头落实供餐方式,负责从业人员的考聘和培训学习以及此项工作的过程和资金监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负责定期对就餐学生的核实,就餐学生信息要与学籍管理档案相符,并分班级造册。

分管学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德育室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组织、管理好学生的就餐过程。

分管后勤和安全的副校长、安办主任、后勤主任负责提供就餐场地和财产管理,对供餐方式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合格。

财务室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杜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

201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文共2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和汪清县教育局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为增强我校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为切实做好我校的'营养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学生名,教职工81名,教学班22个。

根据学籍管理系统随时可以建立营养餐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营养餐供餐模式(一)供餐方式。

营养餐原料由教育局指定的供应商统一配送,学校在专用储藏加工室进行加工,按照规定时间由指定人员发送至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统一用餐,确实保证用餐质量。

(二)供餐时间及地点。

学生营养餐将在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前十分钟配发至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分发给每一名学生,杜绝学生食用过程中的浪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供餐内容。

由营养专家进行合理配餐,保证学生每天一袋牛奶,搭配各种糕点、火腿、鸡蛋、水果等。

每周食谱由教育局结合学校实际确定。

四、严格规范管理营养餐资金管理实行日清、月结制度。

结算方式按政府采购办价格,学校接到教育局校办的通知,按照统一时间结算。

营养餐资金只能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或家长,任何人不得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由学校财会人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定期公布经费账目、营养食谱、用餐学生名单、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安全管理1、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实行食品安全分区划片管理。

制定我校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相关处置、报告、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1•【字号】晋政办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为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国家及我省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但由于长期以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仍然存在,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在连片贫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21个县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小学[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小学[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小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宣传资料小学一、背景介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旨在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发展。

二、政策概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免费教育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育待遇,不再收取任何学杂费。

2\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营养膳食,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

3\优质教育资源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教育资源,提供更好的教材、教师和教学设备。

4\奖助学金政策: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励和助学金,鼓励他们学习。

5\安全教育措施:加强农村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政策实施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的实施效果显著。

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稳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和助学金的比例大幅增加。

四、政策补充说明1\免费教育政策涵盖的费用:●教科书费用●学杂费●医疗费用2\营养改善计划的内容:●提供营养丰富的午餐和零食●教育学生正确的饮食习惯●定期检查学生的体格发育3\奖助学金政策的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良好●品德表现良好附件: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全文2\奖助学金申请表格3\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九年制基础教育。

在我国,义务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

小学为六年制,初中为三年制。

2\学杂费:指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教材、文具、实验器材等费用。

3\奖助学金:由、学校或社会团体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励金或资助款项。

4\营养膳食:指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提供能够满足学生营养需要的饮食。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巴扎结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

根据麦盖提县教育局教局文件精神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为使我乡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居来提·巴拉提副组长艾山江·艾买提成员玉素因·卡斯木阿不拉·玉素音努来克·乌拉因具体工作安排居来提·巴拉提:负责全面工作。

艾山江·艾买提:负责具体工作。

阿不拉·玉素因:负责接收工作。

玉素因·卡斯木:负责发放营养早餐。

努来克·乌拉因:负责监督,宣传工作。

当天值日教师:负责煮鸡蛋,发放鸡蛋工作二、统一安排,规范操作我校学生共1073名。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以保障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严格管理,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强化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特提出如下要求。

1、供餐类型及要求:各校统一实行学生完整午餐的膳食补助计划;按照每生每餐3元的补助标准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配备牛奶、面包、鸡蛋等营养食品)不得有意克扣。

学校营养餐工作亮点

学校营养餐工作亮点

学校营养餐工作亮点2013-03-22 10:43:34| 分类:学校公文[收集·整|举报|字号订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学校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其主要做法如下:一、成立领导机构学校始终把学生营养餐工作放在重点位置上,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领导、管理、宣传等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享用。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全程监督;负责协调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向学校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营养餐供餐情况进行全程管控。

二、健全管理制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学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制定营养餐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安全承诺书。

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对不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两个安全”(一)食品安全1、学校严把食品质量关,注意厂家食品的质量、有效期、保质期,并进行索证、索票,货到以后经专人验收,并对生产产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登记,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

2、严把食品储存关,储藏室配备必需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施,食品摆放整齐、规范合理。

3、冬季,严把牛奶加热关及安全检查关。

学校对要进行加热的牛奶,安排蛋奶工程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对食品加热并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加热的卫生、安全。

在分发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注意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渗漏、有无变质等现象。

4、严把取样关,营养餐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做到食品留样 48 小时备检制,确保食品的安全。

5、严把营养餐食用关。

我校实行营养餐工作人员与各班任课教师陪餐制。

各班教师在学生食用营养餐的过程中全程陪餐,时时提醒学生食用时的安全,预防咽梗,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

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

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

新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新机制的主要内容有: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天峻县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工程、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天峻县依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精神和要求:1、2006年起天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始零收费上学,县政府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等,并对寄宿制学生生活按规定给予补助;2、2008年免除了县内高中学生学杂费等一切费用,实施零收费。

对异地高中班就读的高中学生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生的学习补助;3、2012年起实施3年学前免费教育。

4、在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免费入学、免费课本、免费住宿、免费饮食、免费医疗”的十五年免费教育体系。

5、天峻教育通过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企业共同助教的形式,对贫困生建立“一惯性”连续救助教育民生工程,确保所有学生按需求接受各级各类教育。

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更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要要求。

计划从2011年秋季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不包括县城)启动试点工作,其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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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自查报告
水阁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

2、学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发放。

做好签收、储存、分发、留样、食用痕迹材料。

3、我校开餐前取得了各类供货商得许可证,确保每种食品安全可靠,由学校统一采购,然后由营养改善计划负责人分发到各班,再由各班班主任分发给学生(造册签名留底)。

4、营养餐食品入库前,由专人进行检验,并采样保留,做好入库登记。

同时也做好出库登记,造册留底。

5、学校统一配制营养餐食谱,及时安全,有效地对学生供应早餐。

6、学校采取一周内调平或一个月内调平,尽量让学生保质保量吃好营养餐。

7、学校备有专门存放鸡蛋、牛奶、苹果的办公室,阴凉通
风透气。

8、学校设专人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安全。

20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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