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河北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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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化工毒物管理【发文字号】冀食药监办[2012]307号【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9.14【实施日期】2012.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冀食药监办〔2012〕307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国食药监电〔2012〕38号,见附件1)统一部署,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开展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河北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禁毒委〔2012〕4号)要求,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基础上,以流通环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坚决落实企业责任、查找薄弱环节,规范经营秩序、严惩违法行为,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现结合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情况,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及单方制剂的管理严格控制麻黄碱类原料药的审批数量,各企业原料药审批总量在去年审批总量的基础上不予增加;5年内未生产的品种,专项整治期内不予恢复生产。

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麻黄碱原料药及麻黄碱单方制剂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及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格审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和留存情况,严格销售票据和结算资金管理,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4号——关于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4号——关于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4号——关于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2.05•【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4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4号关于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生产(代理)的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義生态汉邦染发膏(葡萄酒红色4.45),昌義生态汉邦染发膏(咖啡色5.75),昌義生态昌义清水护理黑发焗油膏(自然黑),汉邦染发膏(绚丽紫红色7.66),汉邦染发膏(巧克力色6.77),汉邦染发膏(葡萄酒红色4.45),昌義生态昌义汉邦护理染发膏(金棕色),昌义汉邦护理染发膏(栗棕色),昌义汉邦护理染发膏(棕黑色)和昌义汉邦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发彩染发膏7/77,发彩染发膏·可莉秀,发彩染发膏·侬菲低氨系列棕黑色22/0,发彩染发膏·可莉秀(6-55紫红色)和GZFACAI发彩染发膏·时尚玩艺,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葡萄紫4-22),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葡萄酒红6-66),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金黄色8-33)和俪缇染发膏,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薇娜彩色焗油(葡萄酒红)(呼吸7/45),圣薇娜彩色焗油(亚麻色)(呼吸66/0),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G3 3/66,圣薇娜彩色焗油(棕色)(呼吸4/5)和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呼吸44/66),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军医生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瑞虎一梳黑(瑞虎染得快染发膏(自然黑))和RUIHU瑞虎染得快染发膏(自然黑),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自然黑),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黑色)和自然世家本草植物焗油染发霜(自然黑),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楚宜·古方世家五贝子一洗黑染发膏(自然黑)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楚宜·古方世家牛油果五贝子一洗黑染发膏(自然黑)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和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苾美斯染发膏(摩卡棕色),ALWAYS水疗抛光蜡染(铜棕色)和苾美斯蜂胶盈润健康染发霜,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膏(棕色)和AC-KK紫香亮彩染发膏(7/31棕色),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竹堂染发霜,金竹堂染发膏和金竹堂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御采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金靓清水黑发啫喱(黑色),百虹水晶清水黑发啫喱(2.0),御采堂染发膏(葡萄紫色)和御采堂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汉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雅润黑染发露(黑色),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臣染发膏和丽臣染发膏紫色(葡萄紫),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朗美染发膏(自然黑)和特朗美染发膏,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帅影染发膏(金黄)和帅影氨基酸复合营养精华焗油乳(帅影染发膏(自然黑)),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6/66梦佩丝染发膏和5/22梦佩丝染发膏,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爵士染膏(灰色)和Fajaz发爵士染膏(棕色),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色丽人炫彩亮丽染发霜[酒红Red Wine6.45],紫色丽人炫彩亮丽染发霜[褐黑BrownBlack3.0]和发雅丝染发霜(咖啡黑),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郞化妆品厂生产的小四郞染发膏(咖啡色),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事可可比倩染发焗油膏(酒红色),广州市彩运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彩源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栗棕色,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生产的丰彩染发膏(紫红色),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普盈丝系列染膏P13,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汉草国色天香·自然黑章华护染焗油2.0,广州德洛莉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Deluolisi德洛莉丝染发霜(黑色),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奴染发焗油膏8.33,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千恋染发膏(自然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6.0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肉制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蜂产品34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宁波市鄞州下应美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厦门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2mgKOH/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3mgKOH/g)高出73.3%。

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成都交大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5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4月1日印发,2018年第17号公告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用化妆品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河北省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中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工作人员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指导工作;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健康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择优选定的承担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应及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电子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便于监督、方便查询。

第七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在规定岗位上工作。

发生特殊疫情、承担食品安全重大保障任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即时体检。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从业人员可以即时体检。

第八条下列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采购、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二)食品流通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储存、养护、质量管理、调配、销售等岗位的;(三)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采购、验收、保存、粗加工、切配、烹饪、裱花操作、饮料现榨、面点制作、烧烤加工、备餐、分装、供餐服务、清洗消毒、仓储、配送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的;(四)药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采购、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2 —(五)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储存、养护、质量管理、调配、炮制、销售等岗位的;(六)医疗机构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制剂配制等岗位的;(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从事质量管理、采购、检验、验收、养护、销售、库房管理等岗位的;(九)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采购、检验、验收、养护、使用、库房管理等岗位的;(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十一)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事配料、加工、贮存、检验、验收、容器洗涤、灌装、包装、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岗位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178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赋任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阿古丽切夫酸奶味夹心华夫饼(糕点)(原产国:俄罗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京东奇煦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南京奇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喜事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肉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三、淘宝网邱老六鱼铺福建连江海边特产(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筱埕海边特产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涿州正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2.14
•【字号】2021年第155号
•【施行日期】2021.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检查和审核,微正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符合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依法准予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企业名单(共计1家).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
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共计1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2018〕—27•【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食品安全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8〕—27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1日河北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全省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新制修订法规规章,做好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负责)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

(省农业厅负责)贯彻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生产监督飞行检查、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体系检查量化分级等有关要求。

制定河北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指导意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与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做好企业标准网上备案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执法的衔接,强化“非标”检验方法研究,破解行业“潜规则”。

(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河北检验检疫局负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河北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河北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4月1日印发,2018年第17号公告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用化妆品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河北省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中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工作人员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指导工作;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健康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择优选定的承担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应及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电子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便于监督、方便查询。

第七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在规定岗位上工作。

发生特殊疫情、承担食品安全重大保障任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即时体检。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从业人员可以即时体检。

第八条下列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采购、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二)食品流通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储存、养护、质量管理、调配、销售等岗位的;(三)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采购、验收、保存、粗加工、切配、烹饪、裱花操作、饮料现榨、面点制作、烧烤加工、备餐、分装、供餐服务、清洗消毒、仓储、配送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的;(四)药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采购、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2 —(五)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储存、养护、质量管理、调配、炮制、销售等岗位的;(六)医疗机构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制剂配制等岗位的;(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从事质量管理、采购、检验、验收、养护、销售、库房管理等岗位的;(九)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采购、检验、验收、养护、使用、库房管理等岗位的;(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销售、供应等岗位的;(十一)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事配料、加工、贮存、检验、验收、容器洗涤、灌装、包装、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岗位的。

关于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邢食药监保〔2018〕6号)

关于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邢食药监保〔2018〕6号)

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今年省、市重点工作安排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邢台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综合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飞行抽查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一)市局组织实施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随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企业抽查等形式对关键环节管理情况,进行逐项核分;适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飞行抽查检查。

(二)各县(市、区)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双随机、飞行抽查检查工作规范,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飞行抽查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频次(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3次(市局至少1次,县(市、区)局至少2次。

其中,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时间为第一、第三季度各1次)。

(二)县(市、区)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2次,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

四、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要点。

一是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以及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等。

二是重点检查有无非法添加,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漏洞。

三是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厂房、设备和设施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原料验收与使用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产品留样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建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7.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0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罐头、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7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薯类和膨化食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水产制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茶叶及相关制品138批次,蛋制品40批次,罐头62批次,乳制品2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立水桥商场销售的标称深圳市洋一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UCA木薯片(原味)(原产国:马来西亚),铅(以Pb计)检出值为1.63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2.26倍。

初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商场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铅(以Pb计)检出值为1.4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40.0%。

初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南汇分公司销售的不知火柑,丙溴磷检出值为0.49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1.45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3.12.27
•【字号】冀市监办〔2023〕154号
•【施行日期】2023.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
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1.2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2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调味品,豆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978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9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淘宝小妹山茶油(经营者为江西小妹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婺源县小妹山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紅花山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天猫尚客食品专营(经营者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天猫粮悦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吃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利安信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经销、HUY FONG FOODS. INC.生产的汇丰是拉差香甜辣椒酱(原产国:美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五、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羊排(豆制品)和小牛(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8.2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9类食品7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4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天猫商城纤手食品旗舰(经营者为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5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80g/100g)高出2.1倍。

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天猫商城好迪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常州市吕蒙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2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80g/100g)高出15.0%。

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天猫商城信礼坊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索伊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味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四、天猫商城华味亨旗舰店(经营者为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36.0%。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现
代物流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6.26
•【字号】冀食药监药流〔2018〕59号
•【施行日期】2018.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
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食药监药流〔2018〕5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已于2018年6月8日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9.03
•【字号】2021年第98号
•【施行日期】2021.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监督
正文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石家庄多美斯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河北省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文字号】冀食药监保化[2014]53号【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日期】2014.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宣布失效一批部门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冀食药监保化〔2014〕53号)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委托生产的管理,规范化妆品委托生产行为,防止非法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或接受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委托河北省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的,实行备案管理;河北省境内企业委托省外企业生产的,在被委托方所在省办理委托生产备案,在本省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条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的具体事宜,并建立备案档案。

各设区市和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委托双方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所委托生产的产品;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所委托生产产品的种类。

第五条委托双方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委托生产备案申请由委托与被委托方共同提出,申请资料由被委托方提交。

委托生产登记由委托与被委托方共同提出,申请资料由委托方提交。

第七条备案期满或者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委托生产事项等备案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原备案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委托生产,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委托方不得委托被委托方进行产品销售。

第九条委托方必须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生产合同。

合同应符合法定形式,包括合同的基本要件、委托生产生产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相应的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明确原料的采购供应方式及验收标准,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等,明确成品检验(包括型式检验)、成品仓储移交的地点及方式等具体内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冀食药监监督[2015]95号【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6.05【实施日期】2015.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冀食药监监督﹝2015﹞95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证省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国家转移我省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能够规范、有序实施,省局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监督检查处报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5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下简称抽检监测)工作,不断提高抽检监测管理水平,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总局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国家转移本省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以下简称国抽)。

第三条抽检监测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监督检查处负责统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室负责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省局稽查局负责抽检监测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五条省局各有关处室、稽查局应密切配合,形成发现和处置问题、防范风险的高效良性工作机制。

第二章计划方案第六条省局监督检查处应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全年各时段的省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下简称省本级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2021年第145号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2021年第145号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检查和审核,河北乐活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符合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依法准予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企业名单(共计1家).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Nhomakorabea结束——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1.11.18
施行日期
2021.11.18
文号
2021年第145号
主题类别
行政许可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5.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5.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冀食药监人〔2014〕167号)要求,定于2014年5月下旬至6月期间,举办4期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能力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培训对象第1期:5月26日报到,27-31日培训。

参加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邢台、邯郸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5人,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辛集市局1人。

第2期:6月9日报到,10-14日培训。

参加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唐山、衡水、沧州、保定、廊坊、承德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5人,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定州市局1人。

第3期:6月16日报到,17-21日培训。

参加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邢台、邯郸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5人,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辛集市局1人。

第4期:6月23日报到,24-28日培训。

参加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唐山、衡水、沧州、保定、廊坊、承德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5人,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定州市局1人。

二、培训内容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新版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保健食品监管知识及行政执法关键问题讲解,化妆品卫生监督、规范、标签管理,应急能力培训、舆情监测、宣传知识。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2.30
•【字号】2021年第165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
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药品广告审批”“医疗器械广告审批”事项名称的复函》,现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药品广告审批”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批”两个事项的名称分别调整为“药品广告审查”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并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1年12月
版).xls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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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食药监食监四函〔2018〕240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
2018
年河北省化妆品生产企业
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省局制定了《2018年河北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2018年河北省化妆品生产企业
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总局2018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2018年河北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总局“七个必须坚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规范生产和质量识,着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全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省获证化妆品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15家。

包括2017年监督抽检或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全部企业。

三、检查形式
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在全省市级化妆品检查人员库中抽取检查人员,随机编成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至少两人,在获证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也可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抽调部分设区市局化妆品监管—2 —
人员或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四、检查时间
2018年4月至10月。

飞行检查分为3个组进行,每组检查5家企业。

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长确定。

五、检查重点
(一)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或者其他线索表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
(二)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提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
(三)产品发生疑似安全事件的企业;
(四)涉及有违法生产经营记录或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企业。

六、检查内容
对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保持情况、依法规范生产情况、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备案情况、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有:
(一)物料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供应商资质是否合法,企业是否建立完整齐全的供应商档案,是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制度,记录是否完整;所购原料是否有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或其他有关
— 3 —
法规;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是否有内容齐全的原料标示牌。

(二)生产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以及包材的容器是否加贴标签,物料、中间产品标识的内容是否与产品批生产记录有关信息相一致;生产过程各关键工序环节是否按规定执行,批生产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中间产品是否储存于合适的容器中,储存条件及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过程检验制度并进行半成品检验;是否严格执行清场清洁消毒制度,清场彻底并按规定悬挂设备状态标志;生产现场卫生整洁、设备运行正常、计量设备或压力容器通过校验;工作人员是否掌握个人卫生要求和岗位技能并能严格遵守、熟练操作。

(三)成品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有产品储存制度,产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分区存放,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有无监测记录,产品是否有留样规定,是否按品种、批号分类留样并有明确标识,产品是否有运输管理要求,产品是否有清晰的出货记录。

(四)标签标识情况。

重点检查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化妆品标签标识项目是否齐全,产品标签内容与批件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名称、宣称等内容是否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化妆品外包装是否有企业的质量合格标记。

特别是检查企业从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是否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4 —
(五)销售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产品是否有销售记录,销售记录项目是否齐全并认真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是否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一年。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违法生产行为、安全隐患和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情况。

检查监管部门是否及时做出行政措施或立案处罚,企业是否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要求有档案、有记录、内容完整。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可适时通知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派员到场配合,未经检查组组长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查安排事项事先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二)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企业时,要首先出示执法证明,告知检查要求,履行检查责任。

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任何礼品和宴请。

不得泄露飞行检查相关情况等信息。

对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检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隐患,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如有条件,可对被检查企业整体环境、主要生产加工过程及场所(库房)进行拍照或录像。

(四)被检查单位有依法配合飞行检查的义务,要开放相关场所,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如实回答询问等。

— 5 —
七、结果处理
(一)飞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当撰写飞行检查报告。

飞行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和处理建议等。

飞行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记录表,要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报送省局。

(二)省局梳理、汇总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后,通报市局。

各市局负责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发告诫信、约谈被检查单位、监督召回产品,以及暂停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

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组织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提请吊销生产许可。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

飞行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现场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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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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