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企业换发证要求及提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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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登记换证还需补充的材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换证还需补充的材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到期复审换证(或新领证)企业需补充
提供的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
①《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4份(A4纸);打印签字、盖公章即可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A4纸);(复印盖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的放在上报的文件夹中)
③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1份(A4纸);(盖公章)
④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

⑤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原料或产品如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只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就可以;原料或产品如采用企业标准的,需要提供企业标准的复印件) (A4纸);(将标准清单盖公章)
⑥市安监局的审核意见;(到期复审换证企业需备齐①、②、③、④、⑤、⑦项材料后送市安临局危化科,同时报电子版一份,请他们审核出意见,新申请发证企业不用提供第⑦项涉及的内容)
⑦过期登记证书。

(原有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新申请发证的企业不用提供!!!(切记)
○8复核换证申请书(打印签字、盖公章)
2、等上述材料全收集后,安顺序排好,通过快递邮寄各自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
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填报代理:
张先生联系方式:QQ:154868263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9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9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初步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

根据《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年部分经营单位将换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为做好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换证审批、发放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态度,依据《条例》和《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换领新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时,应当在停止经营活动后的3个月内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三、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四)安全评价报告;(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换证提供资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换证提供资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换证安全评价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储存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一书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准书)复印件;
3、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防雷检测报告和防雷合格证复印件;
5、特种设备(如电动葫芦、叉车、压力容器、锅炉等)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化工专业毕业证,至少一人)、注册安全主任以及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锅炉工、车辆驾驶等)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8、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9、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1、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1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13、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14、电气安全、防静电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等检验报告复印件;
15、总平面布置图和周边布置图;
16、原评价报告或其电子版;
1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护用品一览表;
18、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以上年投入为主);
19、从上次换证至当前,企业生产情况、周边情况、人员变动情况等是否有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说明;
2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21、其它与评价有关的相关资料、材料。

其它:深圳市要求企业绘制车间设备定置图,标明设备安装地点、规格型号。

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流程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流程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流程1.申请人需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The applicant needs to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Chan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Business License" and provid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2.经营单位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递交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change of business license and related material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the local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department.3.监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The supervisory authority will review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conduct on-site inspections.4.若审核通过,申请人需支付变更手续费用。

If the review is approved,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ay the change of procedure fees.5.支付费用后,监管部门会颁发新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After the fees are paid, the supervisory authority will issue a new hazardous chemicals business license.6.申请人需将新的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The applicant needs to display the new license at the business premise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7.变更手续完成后,经营单位可以继续开展危化品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变更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变更办理程序

(一)换证提交材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2份及电子文档(〈淄博市安监局网站下载或从市、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索取〉;);(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7)安全评价报告<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中标确认后进行安全评价、出具报告>、(申请免予审查的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可暂不提交,但要提前2个月将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申请书上报所在区县安监局);(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10)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制件);(1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13)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申请书。

(提前2个月上报所在区县安监局,汇总后上报市安监局)(14)区县安监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二)变更提交材料:1、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和企业名称变更:(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份);(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交新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3)、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出具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变更经济类型的须出具工商部门相关核准意见(复印件)。

(5)、企业对相关文件是否有效重新确认的文件,需要重新下发的要重新下发。

(6)、企业所在区县安监局对企业申报情况和材料核实确认意见。

2、地址、许可范围变更企业搬迁以及新、改扩建引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变更要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同时上报以下材料:(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2)特种作业人员清单;(3)、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4)、区县安监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办理程序一、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

二、程序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和市局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及电子文档。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申请免予审查的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可暂不提交)。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及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申请书(提前个月上报区安监局)。

、符合城乡规划的承诺。

注:、提交材料用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份,用蓝色塑料档案盒存装,正面注明联系人、电话及手机号码,侧面注明单位名称(打印)。

复印件右下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企业名称企业经办人企业联系电话受理机关受理编号受理人受理日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制3 / 13和《剧毒化学品名录》(年版)规范填写,本表格中“申请延期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4 / 13关于符合当前城乡规划的书面承诺市安监局:位于临淄区镇村(工业园),始建于年。

目前符合有关乡镇规划的要求。

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出台后,我单位将按规定补办有关规划手续。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已经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其进行换发证的具体操作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证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并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该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换发证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申请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整的生产流程,并且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企业应在申请前至少一次通过相关监督抽检,并且所有产品的抽检结果应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大样(或产品图片)等。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并加盖公章。

然后,审核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企业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并明确审核通过的换发证的有效期限。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换发证费用,并及时进行缴费手续。

换发证的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收到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换发证寄送给申请企业。

换发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续签。

企业应当在原证件失效前3个月内申请续签,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相关手续。

最后,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换发证的管理和监督。

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企业的证件和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对产品进行抽检。

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问题,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吊销换发证。

总之,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证件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该细则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首轮核发的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将连续期满,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 号) 、《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44 号) 、《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 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延期换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对象(一)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连续从事危(wei)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

危(wei)险化学品生产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其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wei)险化学品名录》 (2002 年版)的生产活动;或者医药化工企业将危(wei)险化学品作为化工合成过程中的溶剂或者助剂并回收的活动。

(二)与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在同一厂区地址的从事危(wei)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下属企业。

(三)以危(wei)险化学品储存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仓储企业参照本《通知》换证。

二、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料要求(一)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

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

办理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 个月向发证机关(省安全监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换证申请须分不经由县(市、区)和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并在换证申请书上签署审核允许报送意见后,随同换证其他申请文件、资料报省安全监管局受理窗口(省部属企业直接了当由市级安全监管局审核,允许后报送省局受理窗口)。

所有企业的延期换证申请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通过“浙江省危(wei)险化学品格政许可管理系统”网上报送电子申请材料。

(二)延期换证的资料要求。

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2 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原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4.浙江省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副本(复制件);5.危(wei)险化学品企业“一书两证”或者有关规划建设证明材料;6.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7.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8.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9.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资格培训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11.具相应资质评判机构出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判报告》;安评报告有整改意见的,须提交评判机构逐条明确的、已落实整改的确认意见书和安全现状结论;12.危(wei)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取证后企业安全生产情形总结报告;14.国家级或者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须提交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申请书;以上材料(除申请书、评判报告、安全生产总结报告和免予现场审查申请书外)须按顺序编制名目、装订成册。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范围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二、申请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
4.有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6.其他依法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办理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对材料进行审查;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和技术审查;
4.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
请办理延期手续;
2.企业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良好。

以上是危化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确保安全生产。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日安监发[201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安监局,市直有关企业:近年来,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逐步规范,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变更、换证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变更、换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县局要合理规划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点布局,使经营店面相对集中,方便管理。

对不符合布局要求的新设经营点,原则不再受理审批。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对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各区县局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市局。

对农药、油漆类经营企业,市局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各区县局要汇总集中上报,同时填写《用印申请表》,报市局审批。

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或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

对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要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并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必须提供每年的再培训记录。

安全评价报告应如实反映经营单位对上次评价中提出的不合格B项进行整改的情况,原则上不合格B项应少于上次评价时的数量。

对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要详细描述周边情况,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明确表明安全距离问题的风险程度,针对采取的对策措施,作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的结论。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第一篇: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1式2份和电子版1份):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油工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预先核名通知书)复印件;6、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7、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10、经销品名详细表;11、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等的复印件)。

注:换证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市(州)、(区)县安监局存档。

另:1、以上涉及原件的要对原件进行审查;2、在换证申请表上“县监部门初审意见”表上的两处“初审人员签名”、“现场核查人员签名”后面你们站上要签名。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2页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报材料(1式2份)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预先核名通知书)复印件;6、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9、经营品名详细表;10、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由发证机关、经营单位各存一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

危化品生产企业换发证要求及提供清单

危化品生产企业换发证要求及提供清单

危化品生产企业换发证要求及提供清单苏安监〔2008〕37 号关于做好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起,我省首批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到期。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的门槛不能降低、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现就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换证条件要求需要换证的企业应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首次领证后三年来最新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1、关于申报品种。

危化品的判定,以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名称及附带说明为准。

化学品的名称及说明与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名称及附带说明不一致的,应不视为危化品,不需要领取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以使用与销售为目的,购买危化品进行分装(包含充装)或者者加入非危化品的溶剂稀释的活动,应视同危化品使用或者经营行为,纳入危化品使用许可或者经营许可范畴。

2、关于一企多名。

同一个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发证机关以其中一个企业名称核发一张许可证。

同一个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危化品生产场所的,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提交所有生产场所的有关材料,发证机关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所生产的危化品品种。

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场所不一致的,发证机关根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企业申请书中填写的实际生产场所,分别在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3、关于安全培训。

企业要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应提供由县(市、区)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得以企业参加安全培训的承诺、安监部门确认的形式代替。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及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及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及要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除二份书面申请材料(公司文件材料提供原件,其他许可部门意见可复印,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顺序见目录)外,还应提交书面申请书一式五份,光盘三张(每张光盘包括申请书电子版和申请材料电子版)。

各单位申请材料要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电子版本(0项-19项)刻录在光盘中上报,企业正式发布的文件及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应提供扫描件,其余可提供WORD文档。

申请材料的目录(内容和装订顺序)0、申请书电子版1、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扫描件)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扫描件);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扫描件);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扫描件);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6、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扫描件),应注明工种、发证部门、资格证书号、取证日期、下次复训日期;7、第5、6项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9、上一年度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表》和专户储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凭据(扫描件);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清单(扫描件);11、有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提供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12、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1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4、企业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有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提供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扫描件);15、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副本和危化品生产单位登记表(扫描件);16、有关规划行政许可的书面承诺(扫描件);17、具备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正文部分可采用word文档,其余需加盖企业或评价机构公章的部分应提供扫描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资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资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资料清单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8〕79号)粤安监〔2008〕79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2008年起,我省将连续开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延期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

各地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认真组织,主动和谐,加大指导。

省局按照首次领证先后对2006年9月30日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延期换证工作实施统一安排(企业情形可通过省局网站“危化品治理”栏目查询),从2008年1月起,每两个月为一周期,提出周期内需向省局办证大厅申请延期换证的工作打算(见附件1)。

各地要以省局打算为基础,对本辖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梳理,提早做好工作打算,合理安排工作时刻和进度,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省局提出延期换证申请,赶前不赶后,幸免显现“一窝蜂”,确保延期换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坚持标准,依法实施。

各地要总结和借鉴首轮发证积存的做法和体会,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依法组织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评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规定托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判机构依法开展安全评判。

安全评判报告应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判导则(试行)》编制,并补充如下内容:1. 增设“企业安全生产情形专篇”,总结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形,要紧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形;24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情形;日常安全生产治理情形;生产安全事故情形;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形;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形;生产范畴、生产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发生变化情形等方面。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流程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流程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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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及延期、变更换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及延期、变更换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及延期、变更换证程序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白纸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红头文件、申请书、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交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版胶印)及企业整改情况说明表;11、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不变更许可范围的延期换证企业不用提供本项材料);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1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14、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15、项目规划选址文件;16、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1、自动化系统未持续有效运行或未按规定完成升级技术改造的;2、厂区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的;3、未为驻厂安全监督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办公条件的;4、安全标准化未按新标准达标的;5、事故隐患未整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消除或未依法处理;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7、未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8、企业未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需要提交材料1、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红头文件、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3、变更后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4、变更许可范围的提交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5、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提供房屋、土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材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材料清单

(一)申请首次核发许可证申请材料要求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信息网下载、打印。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责任制文件应为企业的正式文本,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总局4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项目。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九)变更管理制度;(十)应急管理制度;(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应为企业的正式文本(包括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主要负责人应提交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提交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交特种作业操作证。

主要负责人与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以企业正式文件明确。

5、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应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规定要求。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制件);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关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基本条件:1.注册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并具备法人资格。

2.应急预案:企业需要编制和报批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生产设施:企业必须拥有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和设备,保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

4.工艺技术:企业需具备生产所需的工艺技术,并能够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5.人员素质:企业需要有经过相关培训的专业人员,确保能够安全、合规地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6.环境保护: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7.安全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等。

资料准备:1.申请书:申请企业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注明申请的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的具体名称、型号、用途等信息。

2.企业证照:需要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

3.生产设施和设备:提供生产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合格证明和维护记录。

4.技术文件:提交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的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5.员工资质证明:提供员工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及聘用合同,证明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6.环境保护资料: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设施验收审批文件等与环保有关的资料。

7.其他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

以上是申请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所需资料的简要描述。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不同产品的特定情况有所不同,申请企业应根据当地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同时,在申请过程中,还可能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查评估等环节来验证企业的真实情况和能力,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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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苏安监〔2008〕37 号关于做好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起,我省首批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到期。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的门槛不能降低、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现就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换证条件要求需要换证的企业应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首次领证后三年来最新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1、关于申报品种。

危化品的判定,以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名称及附带说明为准。

化学品的名称及说明与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名称及附带说明不一致的,应不视为危化品,不需要领取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以使用和销售为目的,购买危化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或者加入非危化品的溶剂稀释的活动,应视同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行为,纳入危化品使用许可或经营许可范畴。

2、关于一企多名。

同一个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发证机关以其中一个企业名称核发一张许可证。

同一个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化品生产场所的,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提交所有生产场所的相关材料,发证机关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所生产的危化品品种。

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生产场所不同的,发证机关依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和企业申请书中填写的实际生产场所,分别在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3、关于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应提供由县(市、区)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得以企业参加安全培训的承诺、安监部门确认的形式代替。

4、关于工伤保险。

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或县(市、区)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得以企业承诺、安监部门确认的形式代替。

5、关于“一书两证”。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尚在制定中,企业申请换证时,暂不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但企业要做出并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出台后,立即按规定补办相关规划行政许可手续。

企业租赁土地或厂房的,应提交出租方的书面承诺和双方的租赁协议。

6、关于危化品登记。

企业在申请换证时,其生产、使用的危化品应已在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全部登记,并提交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危化品生产单位登记表复印件。

7、关于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企业在换证前,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不得以整改承诺代替。

企业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如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允许采取相应措施的,可采取相应措施。

8、关于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

企业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有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及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的要求,履行有关安全许可手续。

同时,应重新编制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新、改、扩建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及其预案也应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换证时,应提交由安监部门出具的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和上述有关备案证明文件。

9、关于安全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企业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的规定,每年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换证时,企业应填写并提交上一年度《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表》(见附件一)。

(2)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企业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的规定要求,专户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换证时,企业应提交由指定银行出具的已专户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凭据复印件。

10、关于安全评价。

(1)危化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规定要求,自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领证安全评价。

(2)评价机构应按照首轮发证时省安监局对领证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在报告中列出专门章节,就企业首次领证后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和有无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情况做专门说明。

(3)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要求,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时,要对企业主要危险作业岗位进行确认,并对该岗位操作人员以及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专门评价,形成独立评价内容,并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企业对上述相关从业人员未按要求调整到位的,地方安监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后方可换证。

2009年6月30日前到期换证的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保证相关从业人员按要求调整到位。

短时间内的确难以调整到位的,可提供作出限期调整到位的书面承诺或有关正在调整实施中的有效证明文件。

(4)根据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中对重点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改造提升的要求,凡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聚合等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较高危险反应工艺生产装置,对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的控制仍采用人工操作的企业,应安装自动控制系统,采用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泄压等控制方法,提升装置安全可靠程度。

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时,要对企业是否涉及上述反应工艺进行确认,对企业有关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采用的控制方法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形成独立评价内容,并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5)一个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场所的,评价机构应对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并分别形成独立的评价报告。

(6)一个厂区范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化品生产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含一个企业将部分生产装置出租、合资等情况),均视为各自独立的企业。

评价机构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对每一个危化品生产企业单独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该企业与其周边的其他企业间的距离进行企业间外部环境评价,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计算企业间的外部间距,不得以装置间的距离代替企业间的外部间距。

(7)安全评价报告应对企业作出符合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不得出具带有任何前置条件的结论。

企业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结束后,须经评价机构现场复查确认。

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确认文件作为安全评价报告的附件。

(8)评价机构在编制评价报告时,应正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现状,不得改头换面,不得照搬照抄,不得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评价报告与企业现状不符或存在虚假行为,将对评价机构和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二、换证工作要求1、企业申请材料的组织和填报要求。

企业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换证申请材料,如实填写书面申请书及其电子版。

申请材料不齐全,书面申请书及其电子版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不予接收和受理。

2、申请材料提交的形式要求。

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申请书电子版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一份,以及与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光盘(内容见附件二)一份,并出具书面申请材料与其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承诺。

3、申请材料的接收。

企业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安监局提交换证申请材料。

县(市、区)安监局应预先核准企业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不全或填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企业重新组织和填报申请材料。

县(市、区)安监局依据申请材料核准情况,可对企业根据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完成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材料齐全、填报质量符合要求(有现场核查的也须符合要求)的,由县(市、区)安监局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先核准和形式审查记录》(见附件三),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送省辖市安监局。

4、申请材料的受理。

省辖市安监局受理由县(市、区)安监局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以省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公室工作点名义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先核准和形式审查记录》,上报省安监局。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省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公室工作点名义出具补正告知书。

省辖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报送企业申请材料时,仅报送书面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电子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换证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光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先核准和形式审查记录》。

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以及书面申请材料与电子版本完全一致的书面承诺留存各省辖市安监局。

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生产单位申请换证时,由分公司、子公司直接向所在地省辖市安监局提出换证申请。

省辖市安监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预先核准和形式审查并受理,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先核准和形式审查记录》,按上述要求上报省安监局。

5、要把许可证换证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对已责令关闭、转产的企业,一律不予接收、受理其申请材料。

要加强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拟关闭、搬迁企业名单等有关信息。

各县(市、区)安监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将今年内到期需要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名单,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书面通告。

今后各地要于每年初,将当年本地区所有到期需要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名单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书面通告。

6、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每一个危化品生产企业。

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及早准备,按期换证。

对许可证有效期满仍未换证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

7、非化工生产企业生产危化品的,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及到期换证,一律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和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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